江则钦,方明茗,李瑾,阿奎,林兰,王映夕。
    一共六个人,第二天一早,由一辆八人座的车送进偏僻遥远的大山之中。
    凌晨五点半出发,一直到晚上九点才到。
    方明茗躺在江则钦腿上睡得正香。江则钦看了看窗外。
    窗外一片黑暗,小小的村庄里基本上只有路灯还亮着。乡下人睡得早,而且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这个时间差不多也入睡了。
    他低下头,伸手拍了拍方明茗的脸蛋:“茗茗,醒醒,我们到了。”
    方明茗挥开江则钦的手,揉着眼睛皱着鼻子爬起来,眼睛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看起来就是还没睡醒的状态。
    一行人除他们两个外早已下了车,车门口靠着李瑾。
    他双手环胸,啧啧道:“茗茗?这称呼亲密的呦,你们考虑过我这个单身狗内心的感受吗?”
    江则钦看过去:“没有。”
    李瑾:“没人性啊没人性。”说完跟上了前头的林兰阿奎王映夕他们。
    江则钦转头,看着清醒的差不多的人,嘴角笑意温柔:“我们走吧。”
    方明茗被这个笑意弄的微呆,她点点头,任由江则钦牵着她的手,牵着她下车。
    她一边跟着旁边的人亦步亦趋的走着,一边抬头观察着他。
    总感觉,他有些说不上来的不对劲。
    方明茗低头,看着两个人紧紧握在一起的手。
    他似乎有点紧张?
    **
    林兰带大家来到一间两层高的木头房前,伸手敲着门:“于叔,是我,林兰!”
    老人家睡的浅,没一会就有人开了门,从屋里出来给他们开门了。
    能明显听出来人的步伐有些急切。
    木门被打开,发出咔擦咔擦的声音,有点刺耳。
    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头发花白,身形佝偻,脸上的皱纹在月光下有些恐怖。
    他看着门口的林兰,又看了看身边那些或低着头或打量他的人:“林兰?你怎么来了?我听你亲戚说你出事了,找不着你们来着。”
    林兰笑了笑,看了看后头那些人道:“之前出了点事情,不过现在没事情了。”
    老人放下心,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你是个有福气的。”他又看了看一起来的人,目光有些警惕的看着林兰,“这些人是?”
    林兰看着于叔,说话有些犹豫:“于叔啊,他们是……”
    结果,在一旁站着,戴着个帽子,低着头的王映夕突然间抬起了头,笑意盈盈的看着老人,语气微带讽刺:“于叔,好久不见。”
    于叔偏头看去,在看到王映夕的长相时,仿佛看到鬼一样的退后了几步,整个人没站稳,跌在了地上,挣扎了一会也没能爬起来。
    林兰想伸手去扶,但是她下意识看了看后头的那些人,最终放下了手,叹了口气,站在一旁束手旁观。
    其他人更是没有一个人上前的。
    他们都在原地站着,仿佛没看到摔倒在地的是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一般。
    方明茗倒是觉得老人家有点可怜。但是她也明显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
    江则钦的手,无意识抓得她很紧很紧,似乎想从方明茗身上找到一点力量。
    所以这个老人,对江则钦而言,是有什么意义吗?
    老人挣扎半天,只能勉强的坐在地上。他惊慌失措的指着王映夕,整个人都在发抖:“映…映夕小姐……”
    第108章
    房间里灯光昏暗。
    江则钦站在最后面, 打量着周遭的环境。
    从房间的摆设和布局来看, 老人明显是独自居住的。空空荡荡几乎看不到什么东西, 只有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而且连椅子都只有两条,看来平时也不会有什么朋友往来。
    而且地面还是水泥地,还带着灰尘,就着昏暗的灯光一看, 雾蒙蒙的一片,让人心生厌烦,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地方。
    所以在这种地方独自生活, 看来这老人过得也不怎么样。
    是为了自我赎罪获得晚年内心的安宁吗?江则钦讽刺的微掀嘴角。
    轻手轻脚的脚步声传来, 那老人双手端着茶朝王映夕走去,恭恭敬敬的把茶递给她, 腰弯的仿佛这辈子再也站不直:“映夕小姐,您喝茶。”
    王映夕低头看了一眼,双手背于身后不接:“于叔, 你这茶, 我可不敢喝。”
    于叔双手抖动着,整个人仿佛羞愧的要一头撞死在墙壁上。
    方明茗心惊胆战的看着, 生怕下一秒茶杯就要掉在地上。还好她妈妈林兰及时把于叔手里的茶抢了过来,放在一旁。
    王映夕这才将背着的双手放下, 走到于叔旁边,不容置疑的推着老人上前几步,面对着李瑾江则钦,拍了拍手, 道:“于叔,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一位是我和越林的儿子,李瑾。这位呢,是我姐姐的儿子,江则钦。”
    于叔瞪大着眼睛,目光死死的盯着江则钦,整张脸因为充血一下子红了起来。
    江则钦有一下没一下的捏着方明茗的手指,脸上带着点笑:“好久不见,于、叔。”轻飘飘的语气,让人不寒而栗。
    方明茗看看他,又看看于叔,选择了沉默。
    于叔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一下子跌倒在地,双腿膝盖与水泥地碰撞的声音,让方明茗的头皮都不由的一麻。
    于叔浑浊的眼眶里有豆大的泪珠掉落,他死命抓着自己的衣领,声音嘶哑痛苦:“小少爷……小少爷,我对不起你,对不起舒卷小姐,对不起映夕小姐,对不起老爷,对不起王家啊!”
    这几个字仿佛含了血一般,让屋内的气氛无比凝重。
    林兰站在角落里,见此景忍不住抹了抹了泪水。
    “是我做错了,是我做错了。于叔是真的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啊,小少爷!”哭喊着,于叔对着水泥地开始磕起了头,那咚咚的声音听得方明茗心里一跳。
    她忍不住躲到江则钦后面,不忍心再看。
    江则钦任由方明茗藏在自己后面。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对自己磕头的于叔:“留着点力气吧,于叔。我会给你赎罪的机会的。”
    于叔抬起头,额头血肉模糊。
    江则钦笑了笑:“走吧,车在外面等我们。”
    **
    于忠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走出过这个山村了。他以为他的下半辈子,就会一个人窝在这个小山村,含着愧疚死去。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当年的事情抖出去,更没有想过结束自己看似看不到头的人生。
    他害怕死。比起死,他宁愿这样苟且偷生的活着。
    直到,江则钦找上了门。当年那个小小的,笑起来还有点酒窝的,甜甜的叫他于叔的小少爷,如今已经长大了。
    他把他带到大城市,带到一个棚里。
    聚光灯照在他的身上,他眯起眼睛,非常的不自在。
    严肃的主持人问他:“老人家,听说你有有关于江氏集团江立的事情要爆料?”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向站在后头的王映夕江则钦一帮人。
    他想,事情过去了将近二十四年。他应该要把真相说出口了,否则当他死去的时候,该怎么去见王老,去见舒卷小姐?至少,至少能让他在死后见到他们有道歉的资格啊。
    于忠点点头:“是。”
    他是一个孤儿,被买进王家,专门伺候王老。
    随着王老接手了王家,他也成了王家的管家。
    王老和王老太太甚为相爱,可惜老太太红颜薄命,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后便撒手人寰。
    王老将一对女儿抚养长大,报以重望。可惜王舒卷和王映夕都对继承王家没有一点兴趣。王舒卷如其名,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样样兼通,爱好写诗,性格敏感。王映夕性格爽利,喜欢研究一些在当时看起来很新奇的东西,比如说刚刚问世的一些电子产品。
    虽然两个女儿都没有继承王家的想法,但是王老也没有强求,日子过得还算幸福美满。
    可惜好景不长。
    王映夕喜欢上一个穷小子李越林,和父亲大吵一架后就和李越林离了家,再无行踪。而王舒卷,与当地一家世不错的少爷相爱,两家对此桩婚姻很满意,正准备结婚,可是新郎官出了意外,年纪轻轻就死了。
    王老看女儿每日在家中以泪洗面,于是让王舒卷跟着好友去乡下散散心。结果遇上了乡下的江立。
    当时的江立就已经明显能够看出和旁人不同了。同样是在乡下长大的,他却能懂很多知识,知道很多诗词,还能和王舒卷一起讨论。
    而且年轻时的江立,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他对王舒卷处处示好,无时不刻不关心她。王舒卷从小被保护的很好,没有接触过太多人,就这样,在爱人离去伤心的情况下,被江立趁虚而入,把自己交给了江立,怀上了江立的孩子。
    王老知道这件事情后,害怕自己的反对,会让王舒卷像王映夕一样离开,所以同意了让江立娶了自己的女儿,并住进了王家。
    江立智商和情商都很高,进入王家没多久,他就得到了王家人所有人的好感。甚至没多久后,王老就开始有意培养江立,想把王家交给江立。
    那段时间,于忠回想起来,也不由露出一点微笑。
    那真的是一段很幸福很美满的日子。江立每天早上,和晚饭后,都会亲自扶着怀孕的王舒卷散步,一起讨论诗词,给她讲笑话。弄得王舒卷脸色滋润,看得出来整个人都很幸福。
    除此之外,江立待王老就如同对待亲生父亲一般尊敬有加。他学东西学的很快,一点就通,而且聊天总能和王老聊到一块去。他们经常在午后一起在书房下棋聊天,其乐融融。
    很快,小少爷出生。一家人更是开心不已。
    那时,外头人人都在说王家有福气,过得是神仙都羡慕的生活。
    而这生活羡慕的又何止是神仙,还有处在沼泽中的魔鬼——杨雪玉。
    杨雪玉和江立同村,是从小时候一起玩的玩伴。只不过后来杨雪玉跟着父母去城里讨生活了。
    重新遇到江立的时候,正是杨雪玉过得最为绝望的时期。男朋友抛下她逃了,留下一笔赌债要她还。她还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在那个时候,给她还钱的江立真的就像是小说里说的白马王子。
    江立不仅帮她还了钱,还把自己的妻子王舒卷介绍给她。
    从此以后,三个人便有了交往。
    这便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长大,杨雪玉看着王家的荣华富贵,看着江立对妻子的体贴爱护,看着小少爷享受的一切,心里的天平渐渐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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