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事儿吧?!”穆瑾这会儿才挤到她身边来,拍着她衣服上的雪渍,这一吼,将冉云素那声几不可闻的谢谢也给淹没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烈风已经转身上了车,车子在一片尖叫声中绝尘而去。
俩人又在寒风里等了好一会儿才轮候到出租车,冉云素一直保持沉默,穆瑾也自知理亏不敢再逗她。
“你刚才没摔着吧?”
“没有。”
“秦烈风还挺绅士的哈?”穆瑾逮住机会缓和尴尬气氛,“其实他也未必会认出你来的,你看他戴的那个大墨镜,现在又是大半夜,估计能见度也就两三米,他要是认出来咱俩的话,说不定还会送咱们回家呢,怎么可能把我们扔在这等车,你说是吧?”
冉云素瞥了她一眼,“你想得还真美!”
看着她不生气了,穆瑾又肆无忌惮地歪在她肩膀上,“唉,我快饿死了,在飞机上一直睡觉,连快餐都错过了。等会儿我们去楼下那家店买点儿吃的回去宵夜怎么样?我请客。”
“倒时差这种事情也也要拉上我,不太厚道吧?”
“那怎么样?反正你们艺术家也是经常黑白颠倒的嘛。”
回来的路明显顺畅多了,可俩人买了吃的进门之后仍旧还是过了凌晨一点。
穆瑾把餐盒摆在客厅的茶几上,又去厨房榨了两杯鲜橙汁。她看见换好衣服的冉云素从卧室里走出来,急忙放下果汁唠叨她,“喂,都已经到家了,你干嘛还穿着lisa?快去脱掉,刚刚你还摔了一下,我得检查一下你有没有受伤。”
“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还不清楚?没事,快吃吧,天冷凉得快。”冉云素坐到沙发上和穆瑾并排吃东西。
“秦烈风回国来也有五六年了吧?我记得上学那会儿他挺爱招你的。”穆瑾将iphone插在jbl boat上面,放了一首名为“come back(归来)”的单曲,这首歌是烈风的成名曲,他自己作词作曲的原创音乐,因为一档选秀性质的原创歌手大赛一炮而红。
那时的秦烈风刚刚二十一岁,虽然后来他不知因为什么退赛了,却并未影响这首单曲的蹿红,知名音乐人余梁音很快签下了他,帮他出了这张单曲,后来这首歌还被一部当年票房成绩很好的电影选做了主题曲,在各大音乐排行榜上更是成绩斐然。
“他那是喜欢捉弄人好吗?”冉云素咬了根薯条,又嫌弃地扯过纸巾擦手上的油渍。
“嘁——你以为青春期的男孩子为什么精力旺盛到去捉弄女孩子?当然是想引起对方的注意,就跟雄性孔雀开屏是同样的道理,只不多他们当时的情商还不如孔雀,手段十分低劣,书桌堂里放毛毛虫啊,给人家自行车加道锁什么的,都还是因为内心想接近那个女孩子,想跟人搭话又不好意思直说,通过这种拙劣的方式呢,即使挨了对方一顿骂,心里也相当舒坦。”穆瑾啃着鸡翅膀给她分析。
“你不是说你选择骨外科了吗?什么时候又研究上青少年心理学了?”
“这都是因为我比较渊博,触类旁通!我跟你说,就好比今晚吧,如果换了别人摔倒,我打赌秦烈风一定视而不见!”
“那你刚才还说他戴着墨镜能见度只有两三米,根本没认出来当众出丑的人是我?”
“哎呀,素素——”穆瑾的胳膊黏糊糊地绕过来搂着冉云素的肩膀,“别敏感,摔个跟头而已,怎么就是出丑呢?说不定现在秦烈风正看着拉过你的那只手发呆呢。”
“当年我和他之间,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冉云素淡淡地解释,当年因为秦烈风总是捉弄冉云素,学校里好多同学都误以为他们俩之间有点儿什么,类似于早恋的小暧昧之类的情愫。
“他这个人呢,就是喜欢跟别人对着干,弄得别人抓狂,甚至烦他怕他都没关系。我呢,恰好不屑配合他的种种无聊行动,所以他才一直针对我。而且,我还在他家住了一年……”
“等等?!”穆瑾像是发现了八卦的狗仔,两眼放光地盯着冉云素,“这段儿绝不可以一笔带过,必须详细交代,行啊冉云素,居然连我都瞒了这么久!”
时过境迁,冉云素早也不当这段往事是什么秘密了,既然穆瑾这么好奇,她就说给她听听。
那年她十四岁,跟着母亲冉薇搬来了鲸市定居。当时她还不知道母亲执意要来鲸市,是为了了却毕生的一个愿望,再见那个人一面,最后一面。
四十岁的冉薇患上了乳腺癌,她的病情发展很快,不过在女儿面前她瞒得很好,直到母女俩搬来鲸市,冉薇被那个人安排住进了医院,冉云素才确切地知道了母亲的病情。
冉薇是个画画的,称不上画家,顶多算是个画匠,她没什么积蓄,母女俩来到鲸市只能租住在一间四十几平的小开间里。
冉薇住院后,坚决不同意接受手术治疗,后来冉云素知道了母亲这么决定的原因,因为那个人是母亲这辈子一直深爱的男人,她来见他,只是为了了却心愿,并不想让他拯救自己,更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失去女人身体上最引以为傲的那个器官之后的悲惨模样。
就这样,冉薇一直在医院里接受着保守治疗,确切来讲更像是临终关怀,一切的用药都以减轻痛苦为原则。没过多久,冉薇去世了,冉云素成了孤儿。
母亲的那个人,也就是秦颂,当时已经是鲸市人民医院骨外科的主任,他不顾妻儿的反对安葬了冉薇,之后来到出租屋说要接冉云素到他家里去生活。
“我答应过你妈妈,会好好照顾你到十八岁。”秦颂带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十分温文尔雅,她看见他眼里闪烁着的晶莹。
虽然她不清楚母亲和这个男人之间有过怎样的故事,但她知道,那个故事一定很美,美到她愿意用一生来守护,美到故事讲完所有的人心都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几万字,大家放心进坑吧,求收藏,比心x100
☆、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三)
就这样,冉云素住进了秦家的大房子,那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里面摆放的所有物品都那么精致整洁。
秦家一共有四个房间,楼上的主卧住着秦颂和他的太太尹静祎,另外两个房间一间住着大儿子秦烈峥和小儿子秦烈风,一间住着女儿秦烈岩。
除了对于秦家的男主人秦颂之外,冉云素这种尴尬的身份显然不招任何人的待见,尤其是尹静祎和秦烈岩,这母女二人再端庄优雅的外表也掩饰不住目光中直白的憎恶和厌弃。
那段时间,冉云素和秦家的保姆魏嫂一同住在一楼的保姆房里,她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后便安静地呆在保姆房里,或者在厨房里帮魏嫂做活儿。
冉云素拼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就像隐在秦家的一片影子,偶尔出现在主人们的眼皮子底下也会嗖地飞快溜走,从不招惹他们的白眼。
秦颂和尹静祎都是医生,工作很忙,秦烈峥在外求学鲜少回家,秦烈岩没多久也去了国外读书,于是秦家的常住人口只有秦烈风、冉云素和魏嫂三个。
冉云素转学到鲸市后,和秦烈风在同一所中学,她念初二,他念高二。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秦烈风时常捉弄她。
冉云素自觉这也不难理解,大概这是秦烈风维护自己母亲的一种方式吧,他仇恨破坏他父母感情的女人没什么不对,连带着仇恨一下她这个屋檐下的乌也是情有可原。
穆瑾听得津津有味,“那你为什么只住一年就搬出来了?该不是秦烈风他骚扰你吧?”
“胡说什么!”冉云素丢靠枕打她,“在那种气氛下生活早晚会变抑郁好不好,所以高中可以寄宿之后我就搬出来了,除了假期不得不回去忍受一段时间,其余的时间都归我自己支配,多自由。”
“哇塞,你俩可是够能装的啊,我们当年可都没看出来,你们两个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
“其实也没多久,后来你们也都知道,他总是那样愤天怼地的,又不喜欢按家里的安排去学医,整天玩儿琴组乐队,胡吼乱叫的,就被他父母强行送到国外去改造了。”
“我记得啊,他走的时候好多女生都要哭死了,那会儿他的确唱歌又帅又好听,他们那个叫什么荒诞年轮的乐队,只要有演出我场场都会去的!”穆瑾露出迷妹的神情,“当年他父母也真是的,干嘛非得让他去当医生啊,他们家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全都是医生,怎么就不能出一个外行来?当医生有什么好?”
“这像是一个医生说出的话吗?如果当年他选择了学医,说不定你现在就是他的师妹,见上一面可就没如今这么费劲了呢。”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啊——”穆瑾喝着果汁感慨道,“当年我们两个都立志学医的,他又是被父母逼着立志学医的,结果呢,只有我一个人走上了这条道路,你去学了美术,他去当了明星,真是不公平!不过他哥秦烈峥可真是天生的医神范儿,三十三岁就带学生了,你不知道当年竞争他的学生有多惨烈。”
“真想不到你们医学院也混进去那么多花痴,一直以为人类在你们的眼睛里不过是一堆骨骼、皮肤、血液、软组织呢!”冉云素打趣她,“那他选人看颜值吗?怎么让你混进去的?”
“of course not! 幸亏你没有选择医学院,隔行如隔山,画笔是永远理解不了手术刀的。”
“天快亮了,快去睡觉吧。”冉云素站起身打算收拾下茶几上的餐盒,右腿传来一阵钝痛,让她下意识地就躬了身子,右手扶在腿上。
“怎么了?你别动这些了,我来收拾,你快去休息吧。”
“没事儿,雨雪天,正常反应。”冉云素站直身体,步态尽量正常地朝房间走去。
*
烈风离开机场,直接回到了位于鲸市北二环熙府花园的家里。昨晚在国外的庆功宴他只是意思地去晃了一圈,今晚国内的这场他又借口航班晚点干脆去都不去。
经纪人曲宏杰都已经懒得说他什么了,在回来的路上就替他把借口给编好了,早已做好送他回家之后自己单枪匹马去庆功宴陪笑脸打哈哈的准备。这种事情他做得多了,驾轻就熟,烈风的风头正劲,是花田娱乐最粗的一棵摇钱树,有点儿小脾气没啥不能容忍的,何况他工作起来也的确够卖力。
拍戏、路演加领奖,秦烈风已经小半年没有回家了,好在钟点工还算尽职,屋子里收拾得纤尘不染。助理小柯帮他将行李送进来,看着时间不早了,就嘱他早点休息。彼此的假期都十分难得,这回大概有一星期的时间他是自由身,可以稍微放松一下。
“等会!”烈风叫住小柯,“今天机场遇到的那个女孩,冉云素,我的粉丝群里有这么个人吗?”
“冉云素?”小柯挠挠头,“这名字挺特别的,好像没听过,再说大家也不太用真名,说不定网名差得十万八千里呢。”他家公子今天这是搭错线了么,先是自作主张地用一张粉丝的涂鸦小画像换掉了原来迷倒众生的微博头像,又是在机场扶起了摔倒的女粉丝,现在居然打听起对方来?
“风哥,你是说摔倒的那个女孩叫冉云素?你怎么知道的?”袁柯这小伙子办事儿挺靠谱的,就是有时候脑子慢半拍。
烈风换上了一身棉质的家居衣裤,光着脚从衣帽间走出来,随手撕下一页便签纸在上面写了“冉云素”三个大字拍贴到袁柯的胸前,“你姐是户籍警来着对吧?帮我查一下这个女孩,电话,住哪,什么工作。”
“哦,那我先走了。”袁柯认真地揣好字条,转身之前一直憋着笑,还没到春天呢,他家公子这是什么情况?
袁柯刚走,那边曲宏杰的电话就追了过来,“风少,看微博热点了吗?你在机场扶女粉丝的新闻现在比威尼斯称帝那条还火了。诶我想给你商量下,咱能不能借这个机会适当增加一点儿暖男人设?正好符合下个月上星开播的那部新戏的男主形象,这个热度让剧组蹭一下绝对是双赢,说不定比一场宣传下来效果还好。”
烈风此刻已经仰在了自己松软的大沙发里,长腿交叠搭在茶几上,一手举着手机听电话,另一只手已经在ipad上指挥自己的小人儿奋勇拼杀了。
他玩游戏一般时间也不长,纯属为了放松,一款游戏玩几天就腻歪了,再换另一款,就像换绯闻女友的速度。
“怎么暖?你是打算让我摆拍一下暴风雪里送老奶奶回家,还是大马路上给乞丐撑伞,要么在地上摆一排女粉丝让我一个个把她们扶起来?”他轻描淡写的语气表示他每一个字都不是认真的。
曲宏杰叹了口气,“算了,我猜那排女粉丝宁愿继续躺着。游戏别玩儿太长时间,明天私教的课已经帮你约好了,上午十点小柯去接你。”
烈风哼了一声表示收到,挂断电话,他鼓了鼓肚子上的六块腹肌无奈地摇了摇头。即将开机的新戏了他要饰演一位卧底警探,颇有几场戏是要□□上半身的,是以连休假杰哥都不放过他。
他将pad丢到一边,也不管自己的角色正在被疯狂k.o.,打开微博查看那条暖男人设的热点帖。
照片上,冉云素正坐在地上一脸茫然地冲他伸出手,两个人的手堪堪叠在一起,他自己的表情被墨镜遮掩得七七八八,只剩下嘴角那弯似有若无的笑意。
冉云素跟十年前差别不大,还是一副没长开的小身板,他拉她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还有她不施粉黛的脸上,五官都是淡淡的,乍一看印象并不深刻,但她是那种很禁得起端详的女孩儿,看久了,就再不觉得别人美。
她穿着黑色的茧型羽绒服,帽子翻在背后,半长的卷发洒落一肩,衬得那张小脸更加慌乱紧张。这么多年了,她见了自己还是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紧张吗?从前好像也没有怎么欺负她吧。烈风同学难得地反省了一下自己,结论是自己没啥问题。
他的拇指抚上屏幕,素素,我回来了,好久不见——
☆、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四)
冉云素对自己莫名成为网红表示很焦虑,她打算这两天都不出门,专心临摹一幅客人定制的150*80的知名油画作品《抱陶罐的少女》,这位客人还要求给少女画上文胸,说是要送的那位朋友家里有个十岁的男孩,怕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画廊的鉴赏顾问周姐给对方建议,或者她可以选择送一幅《蓬帕杜夫人》或者《康达维斯小姐》给对方,这两位穿着都还蛮整齐的。结果对方坚决不同意,说那家男主人就喜欢抱陶罐这位这么清纯型的。
一席话说得冉云素暂时忘却了令人头疼的网红事件,一口咖啡喷到刚绷好的画布上,“你没问问她,要不要发一张自己的证件照过来,将少女的脸换成她自己的?”
周姐在电话那头笑得也十分无奈,“小冉,看在软妹币的份儿上你就屈就一下对方的要求吧,以你的速度来说也就是两三天的事儿,可以拿到两千块,也不需要浪费太多脑细胞,我觉得还可以忍受。”
当然可以忍受,她已经一连两个月都在吃老本了,再不赚钱,恐怕连颜料、画笔这些都买不起了。当年冉薇不希望她学画也是因为这个理由,就算你很有天分,可能也会大半生都活在时而疯狂时而低落的创作情绪里,生活捉襟见肘、入不敷出,你当自己是个艺术家,别人看你却像个疯子。
冉云素其实从小就喜欢画画,冉薇画画的时候她就安静地坐在一边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可她同时也是个听话懂事的小孩,冉薇说学画这条路不适合她,她就听她的话认真读书,好好做功课,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十名。
曾经她以为冉薇希望她学医,是因为她的身体不好,所以对医生这种身份有着较旁人更深的崇敬和依赖。直到后来冉薇生病去世,她才渐渐懂得,原来母亲让她学医也是因为有秦颂这层关系。她用尽自己短暂一生积累的他对自己的旧念陈情,在最后的时刻将女儿托付给对方,只要冉云素进了这一行,头顶便有了秦颂这把大伞帮她遮风挡雨,护她平安度过大半生。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冉云素最终还是以另外一种更加惨烈和曲折的方式走上了画画这条路,而且至少如今她的处境并不比当初的冉薇好到哪里去,时不时就要担心自己能不能交出下个月的房租,除了买画具,买别的东西都要对着价签犹豫再三。
就在她跟穆瑾彻夜闲聊的第二天中午,一头乱发刚刚爬出被窝的穆瑾就像疯婆子似的跑过来钻进她的被窝里,“喂!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可得老实回答我。”
“怎么了?你做恶梦了?”冉云素觉得自己刚刚睡着就被她吵醒了,闭着眼睛背对着穆瑾蜷起身体。
“你说你母亲跟秦烈风的父亲曾经有过一段感情是吧?那你该不会是秦烈风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吧?”
冉云素被她这个大胆猜测彻底惊醒了,她无奈地坐起身瞪着穆瑾,“你的脑洞还真够大诶,他们两个是彼此的初恋情人好不好?秦伯伯结婚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络过,还亲妹妹,你当是拍韩剧呢。”
“他们也许后来又偶遇过啊,只是你不知道而已,生给孩子也就几分钟的事情嘛,怎么就没有可能?”
冉云素朝她挥挥手,“真的不可能啦,我是我母亲领养的孩子,就算他们之间有些什么,我也不是母亲亲生的。诶,你不要说是她骗我编的瞎话哦,她住院的时候我看过她的血型,o型血的母亲是不可能生出ab型血的孩子的,这个初中生物课本里就讲过,你是医生,不用我多解释吧。”
“错!”穆瑾双手比了个大大的叉,“o型血的母亲与ab型血的父亲生出了o型血和ab型血的孩子,这在医学上已经早有案例证实。”
她盘起腿四平八稳地坐在床上开始自己的科普知识讲座,“如果丈夫的血型基因是一个o基因,加上一个b(a)基因,共同表达ab型血。原本b基因是一个链条,都是b基因段,但是在一个点上,却发生了神奇的改变,原来的b,表现成了a。在这一个基因链上,表达了两个血型基因,这就是等位基因。如此一来,丈夫的血型基因是一条b(a)加上一条o,而妻子的血型基因是两条o,这样排列组合,孩子的血型正好是一种ab型,一种o型,完全符合遗传学规律。听懂了吗?”
冉云素茫然地摇摇头,“听不懂,不过我相信母亲不会骗我的。她说我的亲生母亲也是画画的,她为了追求梦想在生下我之后去了法国,本来我是应该被送去福利院的,是母亲不忍心就收养了我。”
穆瑾凑过来轻轻抱住冉云素摇了摇,“素素,原来你的身世这么曲折,从前只知道你不愿意谈论你的家世,我们也就都憋着不问,真没想到……你放心,以后穆大爷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等穆爷我当上了骨外一把刀,就把信用卡往这儿一拍,随便买!”她做了一个超级土豪的姿势。
冉云素一把推倒她,“穆爷,您是拿手术刀治病救人的,又不是提着柴刀去拦路抢劫,再说我怎么觉得那天还很遥远,说不定没等到,我就先饿死在半路上了。”
俩人又在寒风里等了好一会儿才轮候到出租车,冉云素一直保持沉默,穆瑾也自知理亏不敢再逗她。
“你刚才没摔着吧?”
“没有。”
“秦烈风还挺绅士的哈?”穆瑾逮住机会缓和尴尬气氛,“其实他也未必会认出你来的,你看他戴的那个大墨镜,现在又是大半夜,估计能见度也就两三米,他要是认出来咱俩的话,说不定还会送咱们回家呢,怎么可能把我们扔在这等车,你说是吧?”
冉云素瞥了她一眼,“你想得还真美!”
看着她不生气了,穆瑾又肆无忌惮地歪在她肩膀上,“唉,我快饿死了,在飞机上一直睡觉,连快餐都错过了。等会儿我们去楼下那家店买点儿吃的回去宵夜怎么样?我请客。”
“倒时差这种事情也也要拉上我,不太厚道吧?”
“那怎么样?反正你们艺术家也是经常黑白颠倒的嘛。”
回来的路明显顺畅多了,可俩人买了吃的进门之后仍旧还是过了凌晨一点。
穆瑾把餐盒摆在客厅的茶几上,又去厨房榨了两杯鲜橙汁。她看见换好衣服的冉云素从卧室里走出来,急忙放下果汁唠叨她,“喂,都已经到家了,你干嘛还穿着lisa?快去脱掉,刚刚你还摔了一下,我得检查一下你有没有受伤。”
“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还不清楚?没事,快吃吧,天冷凉得快。”冉云素坐到沙发上和穆瑾并排吃东西。
“秦烈风回国来也有五六年了吧?我记得上学那会儿他挺爱招你的。”穆瑾将iphone插在jbl boat上面,放了一首名为“come back(归来)”的单曲,这首歌是烈风的成名曲,他自己作词作曲的原创音乐,因为一档选秀性质的原创歌手大赛一炮而红。
那时的秦烈风刚刚二十一岁,虽然后来他不知因为什么退赛了,却并未影响这首单曲的蹿红,知名音乐人余梁音很快签下了他,帮他出了这张单曲,后来这首歌还被一部当年票房成绩很好的电影选做了主题曲,在各大音乐排行榜上更是成绩斐然。
“他那是喜欢捉弄人好吗?”冉云素咬了根薯条,又嫌弃地扯过纸巾擦手上的油渍。
“嘁——你以为青春期的男孩子为什么精力旺盛到去捉弄女孩子?当然是想引起对方的注意,就跟雄性孔雀开屏是同样的道理,只不多他们当时的情商还不如孔雀,手段十分低劣,书桌堂里放毛毛虫啊,给人家自行车加道锁什么的,都还是因为内心想接近那个女孩子,想跟人搭话又不好意思直说,通过这种拙劣的方式呢,即使挨了对方一顿骂,心里也相当舒坦。”穆瑾啃着鸡翅膀给她分析。
“你不是说你选择骨外科了吗?什么时候又研究上青少年心理学了?”
“这都是因为我比较渊博,触类旁通!我跟你说,就好比今晚吧,如果换了别人摔倒,我打赌秦烈风一定视而不见!”
“那你刚才还说他戴着墨镜能见度只有两三米,根本没认出来当众出丑的人是我?”
“哎呀,素素——”穆瑾的胳膊黏糊糊地绕过来搂着冉云素的肩膀,“别敏感,摔个跟头而已,怎么就是出丑呢?说不定现在秦烈风正看着拉过你的那只手发呆呢。”
“当年我和他之间,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冉云素淡淡地解释,当年因为秦烈风总是捉弄冉云素,学校里好多同学都误以为他们俩之间有点儿什么,类似于早恋的小暧昧之类的情愫。
“他这个人呢,就是喜欢跟别人对着干,弄得别人抓狂,甚至烦他怕他都没关系。我呢,恰好不屑配合他的种种无聊行动,所以他才一直针对我。而且,我还在他家住了一年……”
“等等?!”穆瑾像是发现了八卦的狗仔,两眼放光地盯着冉云素,“这段儿绝不可以一笔带过,必须详细交代,行啊冉云素,居然连我都瞒了这么久!”
时过境迁,冉云素早也不当这段往事是什么秘密了,既然穆瑾这么好奇,她就说给她听听。
那年她十四岁,跟着母亲冉薇搬来了鲸市定居。当时她还不知道母亲执意要来鲸市,是为了了却毕生的一个愿望,再见那个人一面,最后一面。
四十岁的冉薇患上了乳腺癌,她的病情发展很快,不过在女儿面前她瞒得很好,直到母女俩搬来鲸市,冉薇被那个人安排住进了医院,冉云素才确切地知道了母亲的病情。
冉薇是个画画的,称不上画家,顶多算是个画匠,她没什么积蓄,母女俩来到鲸市只能租住在一间四十几平的小开间里。
冉薇住院后,坚决不同意接受手术治疗,后来冉云素知道了母亲这么决定的原因,因为那个人是母亲这辈子一直深爱的男人,她来见他,只是为了了却心愿,并不想让他拯救自己,更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失去女人身体上最引以为傲的那个器官之后的悲惨模样。
就这样,冉薇一直在医院里接受着保守治疗,确切来讲更像是临终关怀,一切的用药都以减轻痛苦为原则。没过多久,冉薇去世了,冉云素成了孤儿。
母亲的那个人,也就是秦颂,当时已经是鲸市人民医院骨外科的主任,他不顾妻儿的反对安葬了冉薇,之后来到出租屋说要接冉云素到他家里去生活。
“我答应过你妈妈,会好好照顾你到十八岁。”秦颂带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十分温文尔雅,她看见他眼里闪烁着的晶莹。
虽然她不清楚母亲和这个男人之间有过怎样的故事,但她知道,那个故事一定很美,美到她愿意用一生来守护,美到故事讲完所有的人心都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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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三)
就这样,冉云素住进了秦家的大房子,那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里面摆放的所有物品都那么精致整洁。
秦家一共有四个房间,楼上的主卧住着秦颂和他的太太尹静祎,另外两个房间一间住着大儿子秦烈峥和小儿子秦烈风,一间住着女儿秦烈岩。
除了对于秦家的男主人秦颂之外,冉云素这种尴尬的身份显然不招任何人的待见,尤其是尹静祎和秦烈岩,这母女二人再端庄优雅的外表也掩饰不住目光中直白的憎恶和厌弃。
那段时间,冉云素和秦家的保姆魏嫂一同住在一楼的保姆房里,她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后便安静地呆在保姆房里,或者在厨房里帮魏嫂做活儿。
冉云素拼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就像隐在秦家的一片影子,偶尔出现在主人们的眼皮子底下也会嗖地飞快溜走,从不招惹他们的白眼。
秦颂和尹静祎都是医生,工作很忙,秦烈峥在外求学鲜少回家,秦烈岩没多久也去了国外读书,于是秦家的常住人口只有秦烈风、冉云素和魏嫂三个。
冉云素转学到鲸市后,和秦烈风在同一所中学,她念初二,他念高二。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秦烈风时常捉弄她。
冉云素自觉这也不难理解,大概这是秦烈风维护自己母亲的一种方式吧,他仇恨破坏他父母感情的女人没什么不对,连带着仇恨一下她这个屋檐下的乌也是情有可原。
穆瑾听得津津有味,“那你为什么只住一年就搬出来了?该不是秦烈风他骚扰你吧?”
“胡说什么!”冉云素丢靠枕打她,“在那种气氛下生活早晚会变抑郁好不好,所以高中可以寄宿之后我就搬出来了,除了假期不得不回去忍受一段时间,其余的时间都归我自己支配,多自由。”
“哇塞,你俩可是够能装的啊,我们当年可都没看出来,你们两个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
“其实也没多久,后来你们也都知道,他总是那样愤天怼地的,又不喜欢按家里的安排去学医,整天玩儿琴组乐队,胡吼乱叫的,就被他父母强行送到国外去改造了。”
“我记得啊,他走的时候好多女生都要哭死了,那会儿他的确唱歌又帅又好听,他们那个叫什么荒诞年轮的乐队,只要有演出我场场都会去的!”穆瑾露出迷妹的神情,“当年他父母也真是的,干嘛非得让他去当医生啊,他们家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全都是医生,怎么就不能出一个外行来?当医生有什么好?”
“这像是一个医生说出的话吗?如果当年他选择了学医,说不定你现在就是他的师妹,见上一面可就没如今这么费劲了呢。”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啊——”穆瑾喝着果汁感慨道,“当年我们两个都立志学医的,他又是被父母逼着立志学医的,结果呢,只有我一个人走上了这条道路,你去学了美术,他去当了明星,真是不公平!不过他哥秦烈峥可真是天生的医神范儿,三十三岁就带学生了,你不知道当年竞争他的学生有多惨烈。”
“真想不到你们医学院也混进去那么多花痴,一直以为人类在你们的眼睛里不过是一堆骨骼、皮肤、血液、软组织呢!”冉云素打趣她,“那他选人看颜值吗?怎么让你混进去的?”
“of course not! 幸亏你没有选择医学院,隔行如隔山,画笔是永远理解不了手术刀的。”
“天快亮了,快去睡觉吧。”冉云素站起身打算收拾下茶几上的餐盒,右腿传来一阵钝痛,让她下意识地就躬了身子,右手扶在腿上。
“怎么了?你别动这些了,我来收拾,你快去休息吧。”
“没事儿,雨雪天,正常反应。”冉云素站直身体,步态尽量正常地朝房间走去。
*
烈风离开机场,直接回到了位于鲸市北二环熙府花园的家里。昨晚在国外的庆功宴他只是意思地去晃了一圈,今晚国内的这场他又借口航班晚点干脆去都不去。
经纪人曲宏杰都已经懒得说他什么了,在回来的路上就替他把借口给编好了,早已做好送他回家之后自己单枪匹马去庆功宴陪笑脸打哈哈的准备。这种事情他做得多了,驾轻就熟,烈风的风头正劲,是花田娱乐最粗的一棵摇钱树,有点儿小脾气没啥不能容忍的,何况他工作起来也的确够卖力。
拍戏、路演加领奖,秦烈风已经小半年没有回家了,好在钟点工还算尽职,屋子里收拾得纤尘不染。助理小柯帮他将行李送进来,看着时间不早了,就嘱他早点休息。彼此的假期都十分难得,这回大概有一星期的时间他是自由身,可以稍微放松一下。
“等会!”烈风叫住小柯,“今天机场遇到的那个女孩,冉云素,我的粉丝群里有这么个人吗?”
“冉云素?”小柯挠挠头,“这名字挺特别的,好像没听过,再说大家也不太用真名,说不定网名差得十万八千里呢。”他家公子今天这是搭错线了么,先是自作主张地用一张粉丝的涂鸦小画像换掉了原来迷倒众生的微博头像,又是在机场扶起了摔倒的女粉丝,现在居然打听起对方来?
“风哥,你是说摔倒的那个女孩叫冉云素?你怎么知道的?”袁柯这小伙子办事儿挺靠谱的,就是有时候脑子慢半拍。
烈风换上了一身棉质的家居衣裤,光着脚从衣帽间走出来,随手撕下一页便签纸在上面写了“冉云素”三个大字拍贴到袁柯的胸前,“你姐是户籍警来着对吧?帮我查一下这个女孩,电话,住哪,什么工作。”
“哦,那我先走了。”袁柯认真地揣好字条,转身之前一直憋着笑,还没到春天呢,他家公子这是什么情况?
袁柯刚走,那边曲宏杰的电话就追了过来,“风少,看微博热点了吗?你在机场扶女粉丝的新闻现在比威尼斯称帝那条还火了。诶我想给你商量下,咱能不能借这个机会适当增加一点儿暖男人设?正好符合下个月上星开播的那部新戏的男主形象,这个热度让剧组蹭一下绝对是双赢,说不定比一场宣传下来效果还好。”
烈风此刻已经仰在了自己松软的大沙发里,长腿交叠搭在茶几上,一手举着手机听电话,另一只手已经在ipad上指挥自己的小人儿奋勇拼杀了。
他玩游戏一般时间也不长,纯属为了放松,一款游戏玩几天就腻歪了,再换另一款,就像换绯闻女友的速度。
“怎么暖?你是打算让我摆拍一下暴风雪里送老奶奶回家,还是大马路上给乞丐撑伞,要么在地上摆一排女粉丝让我一个个把她们扶起来?”他轻描淡写的语气表示他每一个字都不是认真的。
曲宏杰叹了口气,“算了,我猜那排女粉丝宁愿继续躺着。游戏别玩儿太长时间,明天私教的课已经帮你约好了,上午十点小柯去接你。”
烈风哼了一声表示收到,挂断电话,他鼓了鼓肚子上的六块腹肌无奈地摇了摇头。即将开机的新戏了他要饰演一位卧底警探,颇有几场戏是要□□上半身的,是以连休假杰哥都不放过他。
他将pad丢到一边,也不管自己的角色正在被疯狂k.o.,打开微博查看那条暖男人设的热点帖。
照片上,冉云素正坐在地上一脸茫然地冲他伸出手,两个人的手堪堪叠在一起,他自己的表情被墨镜遮掩得七七八八,只剩下嘴角那弯似有若无的笑意。
冉云素跟十年前差别不大,还是一副没长开的小身板,他拉她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还有她不施粉黛的脸上,五官都是淡淡的,乍一看印象并不深刻,但她是那种很禁得起端详的女孩儿,看久了,就再不觉得别人美。
她穿着黑色的茧型羽绒服,帽子翻在背后,半长的卷发洒落一肩,衬得那张小脸更加慌乱紧张。这么多年了,她见了自己还是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紧张吗?从前好像也没有怎么欺负她吧。烈风同学难得地反省了一下自己,结论是自己没啥问题。
他的拇指抚上屏幕,素素,我回来了,好久不见——
☆、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四)
冉云素对自己莫名成为网红表示很焦虑,她打算这两天都不出门,专心临摹一幅客人定制的150*80的知名油画作品《抱陶罐的少女》,这位客人还要求给少女画上文胸,说是要送的那位朋友家里有个十岁的男孩,怕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画廊的鉴赏顾问周姐给对方建议,或者她可以选择送一幅《蓬帕杜夫人》或者《康达维斯小姐》给对方,这两位穿着都还蛮整齐的。结果对方坚决不同意,说那家男主人就喜欢抱陶罐这位这么清纯型的。
一席话说得冉云素暂时忘却了令人头疼的网红事件,一口咖啡喷到刚绷好的画布上,“你没问问她,要不要发一张自己的证件照过来,将少女的脸换成她自己的?”
周姐在电话那头笑得也十分无奈,“小冉,看在软妹币的份儿上你就屈就一下对方的要求吧,以你的速度来说也就是两三天的事儿,可以拿到两千块,也不需要浪费太多脑细胞,我觉得还可以忍受。”
当然可以忍受,她已经一连两个月都在吃老本了,再不赚钱,恐怕连颜料、画笔这些都买不起了。当年冉薇不希望她学画也是因为这个理由,就算你很有天分,可能也会大半生都活在时而疯狂时而低落的创作情绪里,生活捉襟见肘、入不敷出,你当自己是个艺术家,别人看你却像个疯子。
冉云素其实从小就喜欢画画,冉薇画画的时候她就安静地坐在一边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可她同时也是个听话懂事的小孩,冉薇说学画这条路不适合她,她就听她的话认真读书,好好做功课,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十名。
曾经她以为冉薇希望她学医,是因为她的身体不好,所以对医生这种身份有着较旁人更深的崇敬和依赖。直到后来冉薇生病去世,她才渐渐懂得,原来母亲让她学医也是因为有秦颂这层关系。她用尽自己短暂一生积累的他对自己的旧念陈情,在最后的时刻将女儿托付给对方,只要冉云素进了这一行,头顶便有了秦颂这把大伞帮她遮风挡雨,护她平安度过大半生。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冉云素最终还是以另外一种更加惨烈和曲折的方式走上了画画这条路,而且至少如今她的处境并不比当初的冉薇好到哪里去,时不时就要担心自己能不能交出下个月的房租,除了买画具,买别的东西都要对着价签犹豫再三。
就在她跟穆瑾彻夜闲聊的第二天中午,一头乱发刚刚爬出被窝的穆瑾就像疯婆子似的跑过来钻进她的被窝里,“喂!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可得老实回答我。”
“怎么了?你做恶梦了?”冉云素觉得自己刚刚睡着就被她吵醒了,闭着眼睛背对着穆瑾蜷起身体。
“你说你母亲跟秦烈风的父亲曾经有过一段感情是吧?那你该不会是秦烈风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吧?”
冉云素被她这个大胆猜测彻底惊醒了,她无奈地坐起身瞪着穆瑾,“你的脑洞还真够大诶,他们两个是彼此的初恋情人好不好?秦伯伯结婚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络过,还亲妹妹,你当是拍韩剧呢。”
“他们也许后来又偶遇过啊,只是你不知道而已,生给孩子也就几分钟的事情嘛,怎么就没有可能?”
冉云素朝她挥挥手,“真的不可能啦,我是我母亲领养的孩子,就算他们之间有些什么,我也不是母亲亲生的。诶,你不要说是她骗我编的瞎话哦,她住院的时候我看过她的血型,o型血的母亲是不可能生出ab型血的孩子的,这个初中生物课本里就讲过,你是医生,不用我多解释吧。”
“错!”穆瑾双手比了个大大的叉,“o型血的母亲与ab型血的父亲生出了o型血和ab型血的孩子,这在医学上已经早有案例证实。”
她盘起腿四平八稳地坐在床上开始自己的科普知识讲座,“如果丈夫的血型基因是一个o基因,加上一个b(a)基因,共同表达ab型血。原本b基因是一个链条,都是b基因段,但是在一个点上,却发生了神奇的改变,原来的b,表现成了a。在这一个基因链上,表达了两个血型基因,这就是等位基因。如此一来,丈夫的血型基因是一条b(a)加上一条o,而妻子的血型基因是两条o,这样排列组合,孩子的血型正好是一种ab型,一种o型,完全符合遗传学规律。听懂了吗?”
冉云素茫然地摇摇头,“听不懂,不过我相信母亲不会骗我的。她说我的亲生母亲也是画画的,她为了追求梦想在生下我之后去了法国,本来我是应该被送去福利院的,是母亲不忍心就收养了我。”
穆瑾凑过来轻轻抱住冉云素摇了摇,“素素,原来你的身世这么曲折,从前只知道你不愿意谈论你的家世,我们也就都憋着不问,真没想到……你放心,以后穆大爷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等穆爷我当上了骨外一把刀,就把信用卡往这儿一拍,随便买!”她做了一个超级土豪的姿势。
冉云素一把推倒她,“穆爷,您是拿手术刀治病救人的,又不是提着柴刀去拦路抢劫,再说我怎么觉得那天还很遥远,说不定没等到,我就先饿死在半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