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们都曾得过一种病,学名——玛丽苏综合症候群。
    得了这种病的少女,患有轻微幻想症,以为自己是生活的主角,自带主角光环,严重者同时伴随有玻璃心、矫情病等并发症。
    少女情怀总是诗。
    你护我一句,我爱你一生。
    但年少的情感总是极其的矛盾,昨天爱你,今天你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明天就不爱你了;或者昨天不爱你,今天你从口袋里分了半颗糖给我,我决定从明天起爱你。
    简单而纯粹。
    丁羡那会儿也是个矛盾体,一方面她不认为自己喜欢周斯越,另一方面,他跟别的女生讲题时,心里确实酸。
    她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应该是许轲那种温柔又绅士的男生,而不是周斯越这只傲慢的孔雀。
    可是她在酸什么?
    哦,一定是她的玛丽苏病症发作了。
    丁羡说完也不看他俩,直接低头收拾桌上的书本给那位女生腾座位,寂静的午休教室,阳光投下一道阴影,窸窸窣窣是她收拾东西的声音。
    光影交错。
    “你又犯什么病?”
    周斯越声音不轻不重,但在这儿寂静的教室里,嗓音格外冷清。
    丁羡收拾东西的手一顿,笔袋拉了一半,整个人僵在原地,周围同学齐刷刷回头,几十道视线落在她身上。
    她低声解释:“我午休给你们俩腾空间,这样你教起来方便点儿。”
    周斯越靠在椅背上讥讽地看着她,哼笑一声:“瞧把你体贴的。”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害了!”
    孔莎迪故意说:“是吗?那我得赶紧买张板凳过几天去校门口看礼花去。”
    丁羡侧着眼睛斜她。
    孔莎迪:“他俩现在聊得可好了,邓婉婉还约了他一块打游戏呢。”
    “打去。”丁羡哼唧。
    孔莎迪切了声,懒得跟她再废话,下了最后通牒:“明天赶紧给我搬回来,我实在懒得听我身后坐着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还有啊,你不赶紧趁着一个月培养培养感情,一个月后老班一排座儿,你就更没戏。”
    “不搬。”丁羡倔强得像头驴,孔莎迪气得正要瞪眼,就看她慢慢坐直,低头糯糯地补了句:“是他让我别回去的。”
    孔莎迪:“哟哟哟,你俩这是夫妻吵架呢?你看,像不像那个,你要出去了就别给我回来!这话你妈肯定经常这么跟你爸说吧?之后你爸回去了你妈不还是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话虽这么说,可每次都是叶婉娴憋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父亲才从朋友家搬回来。
    丁羡慢慢回过头去。
    周斯越穿着件黑色t恤,松懈地靠在椅背上心情不错地跟宋子琪聊天,说到兴时,露出他平时惯常懒散的笑容,少年牙齿白又整齐,笑起来眼尾微微上勾,晚霞在背后,毛茸茸的头发沐浴在半透红的余晖中,整个人似乎在发光。
    丁羡想起一句话。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引山洪。
    有男生趴在门口叫他放学去打球,他淡笑着回头说好。有路过的女生忍不住往里头多看了两眼,他恍若未觉,只顾跟宋子琪闲聊。
    宋子琪跟他开玩笑:“哎哎哎,又来看你的。”
    周少爷一脚踹在他凳子上,“瞎说什么。”
    还真有女生是来看他的,不过那时也不敢做什么,就借着来找同学的名义躲在后门口偷偷看两眼,然后悄摸打听:“他是周斯越啊?”
    同学起初还挺耐心的,打听多了,最后直接:“看见门口那个男生了吗,对,就是我们班周斯越,还没女朋友。”
    女生害羞地拍打着同学的肩膀:“谁问这个了。”
    可心思全都写在脸上了。
    宋子琪说。
    反正周斯越这人就是跟谁都能交朋友,他平时看的闲书多,碰上什么话题都能说两句,有人问,他也愿意答,人确实高贵,但却一点儿没架子,跟谁都能聊。
    有时候跟胡同口那张哑巴都能说上两嘴。
    他朋友多,所以少她一个不少。
    她跟邓婉婉换了座位,他依旧跟人谈笑风生,并不影响他任何,就她一个人在这儿兵荒马乱。
    话虽这么说,很快她就后悔了。
    原由是一次丁羡没带语文书,想跟何星文拼一本,但是何星文没理她。丁羡以为是他不喜欢跟人拼一本,也不敢再麻烦他。
    就这么傻愣着撑了一节课。
    期间还被语文老师点了一次名。
    课间,丁羡去了趟厕所,班里发一本刚到的教材,何星文给自己拿了一本,没给她留,就直接往下传,等第二天上课用书的时候,丁羡怎么都记得这本书还没发。
    结果同学们一个个从桌板里抽出新书。
    她才惊问何星文:“这书什么时候发的?”
    何星文:“昨天。”
    “你没帮我拿?”
    何星文想了下:“忘了。”
    还有比如丁羡削铅笔,何星文会说:“灰很大,你去外面削。”
    于是丁羡只能站在教室后面的垃圾桶边上削,没有桌板的借力,变得极其困难,一不留神,手指刮了道小口子。
    这么一比较,那只孔雀又瞬间高大起来了。
    他平时拽拽的不理人,发书的时候都会给她留一本,她不在老师布置地作业他也会特别提醒她,也从没嫌过她的铅笔灰。
    “忽然觉得,周斯越真是春风一样的同桌儿。”
    想了一会儿,又歪着脑袋问孔莎迪:“你说我现在跟邓婉婉说换座儿的事儿,她能答应吗?”
    孔莎迪冲她呵呵笑:“你想多了,人家现在好着呢,上课讨论讨论题,下课讨论讨论游戏,哪还有你插足的地儿。人家周少爷哪还缺你这么一红颜知己啊。”
    第8章
    暗恋就是,跟你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跟清风说一些关于你的事。
    ——《小怪兽成长日记》
    丁羡红着脸把孔莎迪轰走了,觉得这人忒烦。
    谁是他的红颜知己啊,谁要当他的红颜知己啊。他就是跟张翠翠李莺莺王燕燕一起吃饭写作业逛街也不关她的事儿啊。
    窗外蝉声鸣鸣,此刻在丁羡听来,一点儿都不悦耳动听,聒噪得很,小心脏被七上八下地吊在空中,怎么都不安。
    她烦躁地伏案,下巴搭在桌上,像一条垂头丧气的流浪狗,清澈的双眼骨碌碌地打转,一会儿看看左边的何星文,一会儿看看右边的女班长。
    可怜见儿的。
    她悄悄回头,视线投向最末排。
    那位大少爷插着兜跟宋子琪踩着点儿踏进教室,毛茸茸的头发像个稻草堆,乱得人想给他狠狠揉一把,可偏偏这种凌乱无序的慵懒帅最勾人。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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