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邕夫妻死后,李心岚并没有回到吴家,而是依然带着儿子住在沁园,继续当佣人。
    沁园坐落于望月湖畔,李心岚不但有地理优势,也有足够的动机——吴尚清不但杀了照顾她母子十年的“丈夫”,救过她母子的杜秋娘,还对他们一路追杀,不管是为死去的人报仇,还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着想,她都有可能出手杀了吴尚清。
    但,这只是推测,她仍然需要证据来佐证。
    在宋轶看来,最有力的证据便是能够让吴尚清一夜肉身化白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岂能是寻常物,它最有可能是某种特殊配方的药物。
    可她翻遍了李心岚的房间,也没看到类似可疑的存在。她忍不住重新看向李心岚。
    李源(李心岚之子)似乎在发烧,李心岚趴在床边熟睡,手里捏着一条丝巾,白色的,没有任何绣纹。
    基于不放过任何线索的谨慎精神,宋轶小心翼翼地将那条丝巾从李心岚是有利扒出来,拿到鼻下一嗅,丝巾上有草药味,应该是给李源擦拭过喝药后的嘴角药汁,但即便有草药味,也还有一股她白天嗅到过的气味——球形菌菇。
    忽地外面传来脚步声,宋轶来不及细想,拿起丝巾翻窗而出。门很快被人推开,蜡烛点亮,入目是被宋轶翻过没来得及归位的各种痕迹。
    “快来人啊!遭贼了!”
    鸣警的锣鼓声响起,顿时,整个沁园乱做一团,原本这种乱糟糟的场面最适合逃跑,宋轶却很快发现,这些看似胡乱朝这边涌过来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将她的出路封死了。好几次,宋轶差点跟他们撞个正着。
    沁园一座楼台上,刘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火把灯笼如他预想的那样流动着,听说今晚要抓采花贼,曾经被采花贼鄙视过的曹沫兴致勃勃地来观战。
    “司隶台那么多人都抓不住,光靠这些护院家丁真的行吗?”
    “对阵靠的是战略部署,而非单兵强度。”知道采花贼隐藏行迹的秘密,对付起来便容易得多。在亮如白昼的地方,一团漆黑难以藏身,那么她便只能往黑暗中躲,即便正面碰不上她,也能将她驱赶到那只瓮里。
    半个时辰后,宋轶终于躲进了一个房间,看着从门口走过去的巡逻卫队,她暗自抚了抚胸口,刚转头,便见之前黑漆漆一片的地方,帘幔缓缓挽起,两个漂亮侍婢出现在暧昧的灯光下,赤着脚,光着臂,只在关键部位裹了一块红色绸缎,而他们挽帘幔的姿态,更将少女婀娜柔嫩展露无遗。
    即便见识过人间绝色的宋轶也被晃了一下眼,而两位美婢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黑漆漆的东西,花颜失色,齐齐瘫软在地,连个鬼字都被卡在喉咙叫不出来,前一刻还柔媚如水的美眸,此刻翻着死鱼眼,恨不能立即昏死过去。
    宋轶:“……”
    “采花贼?”这个声音就如一泓清流直达人心房,宋轶循声望去,便见一男子靠在温泉汤池中,纤长的手指捏着琉璃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完全没有因为她全身的漆黑而露出不适神色。
    能有此胆魄,有此绝世容颜的,除了长留王还能有谁?
    长留王司马长青乃是前朝皇室,二王三恪之首。
    历朝历代,为了显示皇位传承正统,都会给前朝皇室封王置地,以祭祖先。
    长留王代表的便是前朝皇室,按理在大宋建国初期,他的身份应该非常敏感碍眼才对,但是这个前朝余孽从来没有一点身为前朝余孽的自觉,因为正置风华正茂的年纪,又是个才华横溢俊逸无双的主儿,虽不至于招摇过市,但绝对没有藏锋现拙,故意收敛自己光华的意思,反而比这泰康□□士还要风流,跟各方世家勋贵子弟关系都还不错,连《惊华录》都没忘记给他留个席位。
    只可惜他一年之中仅三个月滞留泰康城,能正面遇上他的几率绝对不会比遇上刘煜高。乍然看到如此美景,宋轶怔愣了一下,随即拱手道:“天下竟有如此俊逸的男子,是我孤陋寡闻了。”这翩翩风度,倒是令浴池里的长留王肃然起敬。
    “本王一回京便听闻泰康城出了一个行事诡异的采花贼,没曾想,竟然是个女子。孤陋寡闻的是本王才对。”
    能对着如此诡异的自己如此谦恭有礼,宋轶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
    “在下宋轶,并非采花贼,而是漱玉斋的画师。贸然打扰,令长留王受惊了。”
    “原来是漱玉斋的画师……”
    “啊!鬼、鬼!”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就因为这句迟来的惊呼碎成了渣渣,宋轶小身板一抖,小脚板一滑,不偏不倚掉进了浴池。
    刘煜踹门进来时,看到的正是早上还在对自己强取豪夺要以身相许的家伙,此刻却跟那个前朝余孽鸳鸯共浴……
    ☆、第二十三章 (修)
    长留王很有风度地将跌进浴池的人捞出来,可也不知道是被捞的人太重,还是他本身太过羸弱,竟然连带自己也被挣扎的宋轶拽了进去,好一会儿才艰难地冒出水面。
    对,绝对是艰难的,因为宋轶感觉到长留王捞她的手在抖,他单薄而美好的怀抱都绷紧了硬没把她拽出水面,幸好自己眼疾手快,挂住了他脖子,才没让自己被沐浴香汤呛死,可这往人脖子上挂的举动,却生生让他没了顶,跟着呛了两口水。当然,如此不和谐美好的事,两人几乎同时达成共识彻底忽视。
    所以,待出得水面,一个依然如娇花碧月,另一个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丝异常。
    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手酸?”赵重阳看着刘煜提着宋轶的样子,估量了一下宋轶的身量,若只是这个程度的话,手酸还不至于,不由得笑道:“你太小看殿下的威猛了。”别看他身材颀长,看不出一般武夫的魁梧粗壮,但脱掉衣服,那身结实匀称的肌肉,是力与美的完美融合。别说一个宋轶了,再加一个随便提在手中玩也是没问题的。
    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没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难到那手感很好?还是说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败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赵重阳将李心岚押到刘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岚已经从宋轶的迷香中清醒过来,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气终于泄了。
    “果然,还是等到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结案
    一个时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隶台,连宋轶都回漱玉斋洗漱了一翻。
    李心岚跪在堂下,刘煜高坐堂上,旁边长留王这个前朝余孽在悠闲地品茶,作为再干净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长留王颇有风度地来陪夜审。只要他在场,这次不管审出什么结果,是否牵扯到前朝余孽,别人也说不得二话。
    “吴邕和吴于氏既然已经走了,我也没什么好继续藏着掖着的。吴尚清是我杀的。吴家几次三番追杀我母子俩,好不容易逃到沁园落下脚,本想着这是长留王的地界,其他人会有所忌惮而不会找上门来,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却死了,她是为我们而死的。我如何还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园那个管事的很喜欢买漱玉斋的画本,不但买,闲来还喜欢跟人讨论画本中的事,听过一次我就知道这本画本映射的是什么。
    为了求证,当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称是杜秋娘在多宝阁定的玉簪,送过来看她是否满意。其实那玉簪是一对,杜秋娘悄悄将我母子带入城时我便留给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会知道是我,一定会见我,但是,玉簪送进去,得到的话却是她不喜欢,叫我回去别再来了。当时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离开时,亲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吴府,我便跟了一路,谁曾想连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吴尚清,这个禽兽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从偏门离开了吴府,去望月湖与另两人喝酒到戌时,直到凌波仙出现,那两人离开。
    我也打算离开,却在回沁园的路上发现一辆隐藏在僻静处的马车。当时望月湖只有吴尚清一个人,这辆马车除了他不会有别人。我想着要不要藏着马车里偷袭他,可万万没想到这个畜生竟然为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绑了个乞丐,欲诈死。本来我并没有打算跟他们硬碰硬,听到那两人的对话,更想将这个畜生杀之而后快。但以我一阶女流,单凭一己之力,显然不可能。所以,我想到假扮凌波仙……”
    “你假扮凌波仙?”
    “那人当然不是真的凌波仙,不过是吴尚清请来的杂耍艺人,可以制造凌波起舞的奇景,才骗过了那两个书呆子。起初我也以为是凌波仙,但等那两人一走,吴尚清也把那名女子打发走了。我便是乘着这个机会堵住了她,怕被她认出,我还刻意蒙了面,这就是当日蒙面用的巾帕。”
    李心岚将那巾帕呈上,继续说道:“换上她的衣服,扮成凌波仙之后,找到吴尚清,在他错愕之际杀了他。”
    “吴尚清且罢了,你一个弱质女流,又不会武功,如何制得住那两名家仆?”
    “我当然制不住,但是常年在山里生活,难免会碰到野猪这些东西,我便是用对付野猪的药粉对付的他们。”
    “野猪?呵呵,你倒是聪明。”
    “若是太愚蠢,又怎么能偷活这十年?听了十年前的事,豫王殿下应该也很想杀了我吧?”李心岚抬头直视上位,竟然一点不惧怕。
    “本王不会以司隶校尉的身份制造一起冤狱。既然你承认杀了吴尚清,那又是如何做到让他一夜尸身化白骨?”
    李心岚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豫王竟然不知道望月湖的传说。”
    “什么传说?”
    “良善之人掉入湖中,肉身不沉,但罪孽缠身之人,掉进望月湖却会肉身化白骨,永世不得轮回,否则,我又何苦大费周章将他扔湖里,而不就地掩埋?”
    “李心岚,你是在跟本王故弄玄虚?”
    “罪妇不敢。豫王若不信,大可以叫人试试。”
    死罪都敢认,要再撬开嘴,那便难了。
    不久,乞丐薛山被带来对质,毫无出入。
    刘煜看了一眼旁边的宋轶,宋轶也正好朝他看过来,两人不约而同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某种质疑。
    “既然如此,那个杂耍艺人的容貌你可还记得?”
    李心岚点点头。
    这画画的事情,宋轶当仁不让。
    画纸铺开,宋轶根据李心岚的描述一笔笔勾勒出那假扮凌波仙的女子容貌,因为只是描述,言语间难免有诸多出入,这副画直废了十余张纸一个多时辰才画好。
    终于搁笔,宋轶不得不叹道:“这相貌可真普通。”
    赵重阳将画像给李心岚确认后,奉到刘煜案前,曹沫也自认为是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但看到这幅画像,不得不感慨,“简直是活了。”
    这不单是一张脸,还有姿态□□气质,一览无遗,要凭这样的画像找人,可比司隶台的专门画师画出来的逼真得多。再也不用担心一幅画像找出一堆相似的人这种麻烦事。
    刘煜面上虽不表,但眼中不经意泄露出来的疑惑反而更重,命人将李心岚收押。
    下狱前,李心岚道:“我已经伏法认罪,豫王何必再劳师动众找人?”
    “本王说过,不会制造一起冤案。”
    宋轶与长留王一同走出司隶台,不由得叹道:“这幅画像实在太普通了。”
    长留王十分理解她的审美本色,“这世间终归普通人多些。”
    宋轶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李心岚眼力不错,在深夜,在决定行凶时,心情难免会有些波动的,可即便如此她还能将如此平凡的一张脸记得如此清楚,着实不易啊。”
    “有些人脸盲,但也有些人对人能过目不忘。”
    这倒是在理的。
    找到画中人不难,一个杂耍的戏班子而已,以小徒隶的嗅觉,不过一天时间,便将人带了回来,再对质,毫无破绽。收钱演出凌波仙的戏码,离开时随手将这身行头又卖了几个钱,虽然她不能确定当日买她衣服的是否李心岚,但是,那巾帕她却是认得的,因为巾帕上有一朵兰花绣纹,这是李心岚随身携带之物,也因为如此,她再也不敢用那绣着兰花的巾帕,怕的便是某一天东窗事发,而将“凌波仙”蒙面的巾帕拿来随身用,因为“凌波仙”所用巾帕没有任何标志,是随处可见的素绢。
    案件似乎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李心岚像是松了一口气,俯身磕头,“能有吴家人陪葬,我死得值了。只是我还有一件事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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