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傍晚,麒麟阁突然发榜,竟然将吴尚清所在的三个榜单尽数剔除,司隶台便料到吴府要闹出什么幺蛾子,但尼玛再闹能让人睡个饱觉行不?
曹沫胡乱地抹了一把脸,尚带着几分起床气,横眼道:“他们这些勋贵子弟,一宿未归何足道哉,指不定正眠在哪个秦楼楚馆,吴家既是来报失踪,必定另有隐情。”
小徒隶抹抹汗,司隶校尉手下从事史果然个个英明神武,难怪被百官忌惮。
此时司隶校尉入宫早朝,他这个别驾从事可不敢怠慢这些勋贵,让这些老狐狸抓了司隶台的把柄去。
随着小徒隶来到前殿,果然看到一众家丁仆婢簇拥着一位中年美妇,正在大厅梨花带雨,哭声哀婉,更是一口一个“求豫王为我儿做主”,仿佛吴尚清是什么任人欺凌的柔弱之辈,令一众小徒隶手足无措。先来接待他们的是都官从事赵重阳,这位是个粗人,此刻正抓耳挠腮,跟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看到曹沫缓缓而来,一步迎了上去,不停地冲他使眼色。
曹沫很是鄙视了他一眼,上前冲吴夫人道:“若令郎果真失踪,我们司隶台自然会尽全力寻找。但,吴夫人也该配合我们,把跟令郎过有仇怨的人一一报来,方便我们查探。”
吴夫人哀哀婉婉说道:“我儿温厚恭谦不曾得罪过什么人,若真有人害他,必定是嫉妒他的才德名望……”
《惊华录》都除名了还才德名望?呵呵!
也不知道是谁真“呵呵”出声,吴于氏猛地抬头,那一双噙泪美目看向声源处,但没一个人像说过话,并且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同情怜悯的表情,她挤出一滴泪,心道:莫非方才幻听了。司隶台的人不像是这么无礼之人。
于是,她又将自己儿子如何才华出众,人品高贵,被人羡慕嫉妒恨一一描述了一遍,倒是一点不着急去找人。
曹沫耐着性子听完,道:“司隶台虽然掌百官刑狱,但此事,更适合京兆尹,夫人为何不去那边报案?”
整个案件都指向吴尚清,只是现在他们谁都没拿到切实的证据来,明面上,吴尚清还是清白的。
大概吴于氏也没预料到曹沫会如此直白,怔愣了一下,低头捻了丝帕拭了拭嘴角,道:“京兆尹那位捕头毕竟是女子,哪里能跟司隶台诸位英杰才俊相提并论?何况,京兆尹府尹赵诚曾经跟我儿因为《惊华录》上的排名有过口角之争,难免他们不消极怠慢……”
其实吴于氏报到司隶台道理很简单,因为这场博弈本来就是章柳吴氏跟司隶台之间的。想拿吴尚清的事来跟章柳吴氏漫天要价,吴尚清一失踪无疑于釜底抽薪,让司隶台的后招没法出。
最后赵重阳不得不带了一帮徒隶跟吴夫人去了一趟传说吴尚清最后出现的地方——望月湖。
他们赶到望月湖时,第一缕阳光刚好洒到湖面上,整个湖面平静无波,只是湖畔留了些燃尽的香火纸灰。
半年来,每到天清气朗的月夜,望月湖上便会出现一白衣女子,凌波而舞,人人唤她一声凌波仙。凌波仙喜好才华横溢的年轻公子,听说被她看中之人,无论高第还是寒门,都将有一番鸿运。有人一夕之间从家徒四壁变成家财万贯,有人身患绝症一朝自愈,甚至有人得道飞升,能有如此奇遇,凌波仙的名号,泰康城早妇孺皆知。
刘煜曾说,这世间没有妖怪,这些作妖作怪的通常都是有心人为了某种利益谋划的愚民之计。凌波仙看似给人带来各种福祉,但那些为博她青睐,供奉她的金银财帛奇珍异宝却数不胜数,没记错的话,这位吴尚清便供奉过一对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几位官人,我儿会不会是被凌波仙掳走了?他的才华容止在美人榜上都有名,凌波仙不会对我儿怎么样吧?”
赵重阳毕竟是个粗人,被人以那种无耻的目的折腾了一早上,终于没忍住,说道:“我看令郎被凌波仙看中的机会还不如坠湖的机会来得大。”
吴夫人面上猛地一白,眼泪跟着扑簌簌往下掉,跟断了线的珍珠似得,直砸得赵重阳脸黑成了锅底。
正在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之际,便听得吴夫人道:“官人,我儿不会真沉尸湖中吧?他会不会冷,会不会饿?呜呜,我苦命的儿啊……求求各位官人,一定要把我儿捞上来。”
这下,不止赵重阳,连几个小徒隶的脸都绿了。他们想扭转局势,吴夫人却不依不饶,非得捞湖。
赵重阳真是恨不得挖个坑将自个给埋了,却没发现吴夫人低头哭泣时眼角鄙视轻蔑的笑容,就凭几个从事徒隶还敢顶撞她,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自讨苦吃。
刘煜从宫里回到司隶台,便听曹沫禀报了此事,剑眉微蹙,星目骤凉:“吴家本不必做到如此地步。”正如宋轶所猜测的,章柳吴氏如今乃肱骨之臣,要动也只能慢慢来,何况吴尚清办事干净利落,连司隶台都没能找到把柄,也只是查到前朝时杜秋娘曾经与他有婚约,才想到他们之间有联系。今日入宫他还在想,如果抓住吴尚清的狐狸尾巴,可以跟吴家提什么样的条件,这棵大树是该修剪一下枝丫了,谁料,这不过转眼,人就来报失踪了。
在刘煜看来,吴尚清此时失踪得恰到好处,这样,无论是京兆尹还是司隶台要再将那个案子追查下去都变成了无的放矢,白费功夫。等时过境迁,吴家抓住更多筹码自然可以跟司隶台跟皇上交易,换吴尚清一个清白之身。
没想到的是,不到午时,一个小徒隶慌慌张张来报,说望月湖捞出几根人骨,还有一枚扳指,吴于氏已经认出,那正是吴尚清平素戴的。
两人互看了一眼,对这个结果都不敢置信。
以吴家现在的势力,要保吴尚清并不困难,完全没必要借尸骨诈死。退一步讲,就算要诈死,吴尚清是昨夜失踪,就算真的坠湖而亡,就算望月湖下面有很多食肉鱼,但绝对不至于在这么短时间内将整个人生生啃食成白骨。这招诈死计未免耍得有些烂。
刘煜亲自往望月湖走了一趟,存尸之处就在离湖岸不到五尺地,湖面上漂浮着几只腐烂的死鱼,尸骨被陷在水草里,此刻已经捞出来一大半,仵作正一点点拼出人形。
吴于氏泣不成声,侍中吴邕已经赶过来,面上黑云压顶。但刘煜精准地发现,吴于氏虽然在哀泣,但却在有意无意地偷看吴邕,那眼神中不见痛失爱子的悲痛,反而露出些忐忑不安,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妻子,在观察丈夫的反应。而吴邕,脸色虽然难看,但这种难看与其说是悲痛不如说是愤怒。当然,任谁发现自己的儿子耍个诈死计耍得如此拙劣,都会愤怒的。
刘煜上前安慰了两句,抬头时,感觉到一股异样的气息,这种气息给人的感觉很奇怪,好像它本身带着独特的光彩,能让人瞬间在万千人海中立刻辨识出来。
他猛地朝人群中看去。围观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凭借身高优势,他看到一个身着水蓝衣裙的女子,一张银箔面具遮住了半张脸,蓦地转身,消失在人群里。
刘煜看向那具骸骨,心头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赵重阳将事发经过巨细无遗的禀报了一回,务必不遗漏任何细节,这些细节他现在看不出什么端倪,但这位殿下却很可能找到关键所在。
刘煜点点头,道:“把那些鱼捞上来,去验验毒。”
赵重阳茫然,若水里有毒,断不会只死这几条鱼,但他还是领命而去。
仵作徐渭验完尸骸,从身高和左腿骨折的旧伤可以看出,的确很有可能是吴尚清。
刘煜注意到,听完这个结论,低头哭泣的吴于氏竟然像是松了一口气。刘煜以吴尚清死因不明为由将尸骸带走,回去的路上,赵重阳满脸不解:“吴尚清不可能就这样死了!就算要死,也不可能一宿之间肉身化白骨!”
刘煜不置可否,从方才吴家夫妻的模样看,诈死之计,他们是知道的,至少吴于氏知道,但吴尚清到底摊上什么事情必须得诈死脱身?
以失踪避祸和诈死避祸已经是截然不同的性质,因为后者很可能牵扯到另一条人命,并且诈死再要复活便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总不会他们会认为可以托凌波仙来一个尸骨复活之术再顺理成章活过来吧?还是说,等到风头过去,推说扳指丢失,堂而皇之地回家?
刘煜被卡在这个节点上,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游荡一生同学的营养液,么么哒
☆、第九章 狼行成双
漱玉斋。
宋轶从望月湖回来便缩进蔷薇园,李宓给了她一个时辰,这才端了糕点茶水进去叨扰。
宋轶抬头看过来,半晌无语,李宓一看她那眼神便率先说道:“李宓,你东家。”
宋轶摆摆手道:“我认得你的衣服,早上的茶渍还在袖口呢。”
李宓默:所以,一件衣服比我的脸有辨识度?就因为多了一块茶渍,那我是不是要给自己脸上也弄一道疤?
“那具骸骨到底是谁的?”李宓觉得自己挺憋屈的,一面他很不想宋轶参合这种事,但一面却又总想看看她能做到哪一步,每次她的胜利他比谁都骄傲自豪,却又不得不顾忌外界想要扼制她。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很有点像自己的孩子长大了,想她有一翻惊天动地的作为,却又怕她抵御不了风浪,遭受灭顶之灾。太特么蛋疼了。
“自然是吴尚清的,如果此人不是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话。但长得一模一样,又有一模一样的旧伤,这难度略大。”
李宓心中骇然,“你只是看了一眼便能确定那骸骨非他莫属?明明这些头骨长得都差不多。”
宋轶搁笔,“人的骨形和肌肉决定了一个人的长相,人无完像,头骨自然也是各不相同的,最多只是相似。我曾经为吴尚清画过画像,他是少有的美人坯子,骨头十分漂亮,不是一般人能够冒充的!”
李宓听得头皮一麻,我并不觉得一具骸骨有什么地方是漂亮的好吧。为防止这位再说出骇人之言影响他今晚的睡眠质量,李宓赶紧转移话题,“我以为他是诈死。”
“不止你,司隶台的人乃至吴府的人应该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很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是真死了。可惜了这么一位美男子。”说罢,啧啧两声,显得很是遗憾,但眼睛再看向面前刚成的画像时,又露出温柔惊艳笑意。
李宓多心地瞟了她面前的画像一眼,顿时神色大变,一把抓起那张画像撕成碎片,警告道:“你谁都可以遐想,独独这个豫王不能!”这个混蛋,果然对刘煜存了非分之想吧,这已经是第几次画那个妖孽的画像了?每天画一幅,他娘的睡觉还要抱一幅,难道她不懂得男女授受不亲吗?
这可是宋轶花费了一个时辰才画好的美人像,人群中那惊鸿一瞥,真是美不胜收,她若不及时画出来便一直会在脑子里打转,让她彻夜难眠,这好不容易把脑子里的人腾空,就被这个渣给毁了,她能不恼吗?殊不知,灵感这种东西向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越是美好的食物越是需要灵感来抒发渲染,这样的画像她可画不出来第二张。
宋轶扑上去就要咬人,李宓一把卡住她下颌,凭借身高手长优势让她近身不得,再次警告:“不想死就离这个司隶校尉远一点!”
“你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你就是嫉妒他长得比你好看!”宋轶挣扎着狠狠地在他脸上挠了一爪子,这下李宓本来就不好看的脸真的更丑了。
“哟,正亲热着呢!”一个声音幽幽冒出来,两人循声望去,便见咱们的女神捕抱剑倚在门框上,今天还贴了一个特别销魂的三角胡。
宋轶默默地将爪子从李宓脸上收回来,整整衣服,若无其事地说道:“孙神捕最近口味略重啊。”
孙朝红不跟她计较,这个小妮子一把年纪了,从来不在口舌上吃亏,她姑且让着她。
“有件事请你帮忙。”
宋轶问也不问是什么事,直接看着孙朝红的钱袋,仿佛她觊觎它很久似的。
孙朝红没好气的横了她一眼,将随身钱袋丢给她,宋轶掂了掂,甚是满意,两人旁若无人地耳语了几句,便结伴离开。
李宓目送两人离开,转身便将那幅撕碎的画捡起来,重新拼好,方才他只是瞟到画像是刘煜,并没细看,此刻再看,更觉心惊。宋轶画画有三种风格,一种是简笔速写,这种通常用于她的画本;一种是风流写意,这种通常是诗意大发时兴笔之作;最后一种便是她最拿手也是最令人叹服的,刻骨写实,能将一个人的面容勾化到细入毫微。这还没什么,关键是那□□风采,仿佛画中人突然活了过来,那种惊艳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
而此刻,这张刘煜画像,即便是被他撕碎,即便他是个笔直笔直的男子,看到那张脸,那些笔墨勾勒出来的神.韵都忍不住怦然心动,意乱情迷,可见她画时投入了多少情感。
他焦急地在房间里辗转踱步,突然像想起什么,猛地停下,提笔写了一个字,叫人送到京兆尹。
赵诚收到信,只看到一个女字旁女字部的字,脸色瞬间不好看起来。正在协助他处理公务的师爷多心地看了一眼,也露出疑惑:“我自认为学冠古今,竟不识得此字是何字。”
赵诚随口答道:“奸!”说罢,头也不回地出了衙门。
听说两人去了城西的茗香居,赵诚便顺道在西市制作假发假须的店铺里挑选了几款精致小巧的胡须。与他同一个铺面挑选的还有两名形容不凡的女子,一看就是哪家的贵女,其中一人还在惊叹:“方才你看见了吧,今日孙神捕用的就是这一款,看多英气俊俏,我们也买这一款试试吧?”
等赵诚挑完出来,李宓衷心建议道:“对于女子贴胡子这种诡异嗜好,身为父母官,你应该纠正而不是助长。”
赵诚倒是淡定,“不是谁都能引领风尚的!”
孙朝红有本事让泰康城的女子追风贴胡子,宋轶有本事让崇尚诗词颂赋的文人雅士追捧她的简笔画本,这本身就是一项无人能及的天赋。相对于这两个奇女子,他们就显得太平淡无奇了。每每想到这些,就感觉危机四伏好不安呐。
李宓并没有跟入茗香居,而是在它对面的酒楼包了个包厢坐下,时刻监视着那边的举动。赵诚便不明白了,他们不是来捉奸的吗?隔了一条街怎么捉?
在赵诚的视线逼问下,李宓只好老实交代:“我怕她们会去招惹司隶台的人。”
赵诚就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我会怕司隶台?”
李宓冷幽幽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会怕,可是孙神捕似乎差点对豫王一见钟情。豫王那张脸,啧啧……”在《惊华录》风云榜中排了第一,还在美人谱上位列第一,简直让整个泰康城的自命风雅的公子们没了活路。
听到这个,赵诚整个人都不美好了。
那厢茶楼,宋轶跟孙朝红坐了大概一个时辰,终于听到她们要的消息。
城西乞丐头头小六,带着一个老乞丐过来,说是他儿子昨晚失踪,毫无意外,他儿子腿上有骨折伤,这是几年前被一辆马车压断的,虽然那人给了银两给他就医,但这条腿还是没能保住,成了个瘸子。
宋轶按照他的描述,画出了那名乞丐的模样,让小六叫人按这模样找,随手丢给他一锭银子。小六喜滋滋地领命而去。
孙朝红疑惑了,“我想吴尚清必然是用这个瘸腿的薛山代替他死在望月湖,怎么能找得到?”
宋轶不紧不慢地端着茶盏,看着孙朝红不说话,孙朝红猛地一惊,“你去看过那具骸骨?”
宋轶点头。
“那,该不会真是吴尚清吧?”
宋轶点点头,孙朝红便有点坐不住了,“这不可能,杜秋娘只是贱籍,即便证据确凿也要不了吴尚清这个士族子弟性命,何况根本没人拿到证据。吴府慌称他失踪,让案件无法继续追查这可以理解,诈死已经是不可理喻了,怎么可能会真死?”
“所以,这背后应该还有我们不知道的隐秘。诈死计想来吴夫人是知道的,如果找到薛山,吴府掳人当替死鬼的事便能昭告天下,这背后的秘密说不定就能捅出来。所以,我们的速度一定要快,在司隶台确认死者是吴尚清之前,找到薛山。”
孙朝红受到的震惊不小,她看了宋轶半晌,突然很好奇这张面具下到底隐藏着怎样一张脸,身为一个神捕,在自己还一头雾水的时候,她却对事情了若指掌,胜券在握。
“所以,你其实知道我会上门来找你?还很顺手地又讹了我一笔钱?”
宋轶不置可否,笑得特好看。
孙朝红觉得心口有点疼,又有些不服气地说道:“司隶台不是已经确认那是吴尚清的骸骨了吗?”
“只是初步认证,司隶台的想法应该跟你一样,认为这是吴府安排的诈死计,他们一定会进一步确认,否认吴尚清的身份。不过,很可惜,这只是进一步认证了而已。司隶校尉必然会拿此事去诈吴邕,届时,吴邕很可能对薛山杀人灭口。”
孙朝红听后,两眼发直,喃喃说道:“我突然觉得,某一天你若成为我的敌人,将会是件很可怕的事。”
“孙神捕说笑了,我可是一等良民。”宋轶笑眯眯地看着她。
这个泰康城,办事效率最高的不是京兆尹,不是司隶台,而是遍布泰康城角角落落的乞丐。夜幕降临时,乞丐头头小六终于带来了消息。宋轶和孙朝红乔装了一翻跟着他离开,果然在一座破庙里看到乞丐薛山。
曹沫胡乱地抹了一把脸,尚带着几分起床气,横眼道:“他们这些勋贵子弟,一宿未归何足道哉,指不定正眠在哪个秦楼楚馆,吴家既是来报失踪,必定另有隐情。”
小徒隶抹抹汗,司隶校尉手下从事史果然个个英明神武,难怪被百官忌惮。
此时司隶校尉入宫早朝,他这个别驾从事可不敢怠慢这些勋贵,让这些老狐狸抓了司隶台的把柄去。
随着小徒隶来到前殿,果然看到一众家丁仆婢簇拥着一位中年美妇,正在大厅梨花带雨,哭声哀婉,更是一口一个“求豫王为我儿做主”,仿佛吴尚清是什么任人欺凌的柔弱之辈,令一众小徒隶手足无措。先来接待他们的是都官从事赵重阳,这位是个粗人,此刻正抓耳挠腮,跟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看到曹沫缓缓而来,一步迎了上去,不停地冲他使眼色。
曹沫很是鄙视了他一眼,上前冲吴夫人道:“若令郎果真失踪,我们司隶台自然会尽全力寻找。但,吴夫人也该配合我们,把跟令郎过有仇怨的人一一报来,方便我们查探。”
吴夫人哀哀婉婉说道:“我儿温厚恭谦不曾得罪过什么人,若真有人害他,必定是嫉妒他的才德名望……”
《惊华录》都除名了还才德名望?呵呵!
也不知道是谁真“呵呵”出声,吴于氏猛地抬头,那一双噙泪美目看向声源处,但没一个人像说过话,并且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同情怜悯的表情,她挤出一滴泪,心道:莫非方才幻听了。司隶台的人不像是这么无礼之人。
于是,她又将自己儿子如何才华出众,人品高贵,被人羡慕嫉妒恨一一描述了一遍,倒是一点不着急去找人。
曹沫耐着性子听完,道:“司隶台虽然掌百官刑狱,但此事,更适合京兆尹,夫人为何不去那边报案?”
整个案件都指向吴尚清,只是现在他们谁都没拿到切实的证据来,明面上,吴尚清还是清白的。
大概吴于氏也没预料到曹沫会如此直白,怔愣了一下,低头捻了丝帕拭了拭嘴角,道:“京兆尹那位捕头毕竟是女子,哪里能跟司隶台诸位英杰才俊相提并论?何况,京兆尹府尹赵诚曾经跟我儿因为《惊华录》上的排名有过口角之争,难免他们不消极怠慢……”
其实吴于氏报到司隶台道理很简单,因为这场博弈本来就是章柳吴氏跟司隶台之间的。想拿吴尚清的事来跟章柳吴氏漫天要价,吴尚清一失踪无疑于釜底抽薪,让司隶台的后招没法出。
最后赵重阳不得不带了一帮徒隶跟吴夫人去了一趟传说吴尚清最后出现的地方——望月湖。
他们赶到望月湖时,第一缕阳光刚好洒到湖面上,整个湖面平静无波,只是湖畔留了些燃尽的香火纸灰。
半年来,每到天清气朗的月夜,望月湖上便会出现一白衣女子,凌波而舞,人人唤她一声凌波仙。凌波仙喜好才华横溢的年轻公子,听说被她看中之人,无论高第还是寒门,都将有一番鸿运。有人一夕之间从家徒四壁变成家财万贯,有人身患绝症一朝自愈,甚至有人得道飞升,能有如此奇遇,凌波仙的名号,泰康城早妇孺皆知。
刘煜曾说,这世间没有妖怪,这些作妖作怪的通常都是有心人为了某种利益谋划的愚民之计。凌波仙看似给人带来各种福祉,但那些为博她青睐,供奉她的金银财帛奇珍异宝却数不胜数,没记错的话,这位吴尚清便供奉过一对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几位官人,我儿会不会是被凌波仙掳走了?他的才华容止在美人榜上都有名,凌波仙不会对我儿怎么样吧?”
赵重阳毕竟是个粗人,被人以那种无耻的目的折腾了一早上,终于没忍住,说道:“我看令郎被凌波仙看中的机会还不如坠湖的机会来得大。”
吴夫人面上猛地一白,眼泪跟着扑簌簌往下掉,跟断了线的珍珠似得,直砸得赵重阳脸黑成了锅底。
正在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之际,便听得吴夫人道:“官人,我儿不会真沉尸湖中吧?他会不会冷,会不会饿?呜呜,我苦命的儿啊……求求各位官人,一定要把我儿捞上来。”
这下,不止赵重阳,连几个小徒隶的脸都绿了。他们想扭转局势,吴夫人却不依不饶,非得捞湖。
赵重阳真是恨不得挖个坑将自个给埋了,却没发现吴夫人低头哭泣时眼角鄙视轻蔑的笑容,就凭几个从事徒隶还敢顶撞她,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自讨苦吃。
刘煜从宫里回到司隶台,便听曹沫禀报了此事,剑眉微蹙,星目骤凉:“吴家本不必做到如此地步。”正如宋轶所猜测的,章柳吴氏如今乃肱骨之臣,要动也只能慢慢来,何况吴尚清办事干净利落,连司隶台都没能找到把柄,也只是查到前朝时杜秋娘曾经与他有婚约,才想到他们之间有联系。今日入宫他还在想,如果抓住吴尚清的狐狸尾巴,可以跟吴家提什么样的条件,这棵大树是该修剪一下枝丫了,谁料,这不过转眼,人就来报失踪了。
在刘煜看来,吴尚清此时失踪得恰到好处,这样,无论是京兆尹还是司隶台要再将那个案子追查下去都变成了无的放矢,白费功夫。等时过境迁,吴家抓住更多筹码自然可以跟司隶台跟皇上交易,换吴尚清一个清白之身。
没想到的是,不到午时,一个小徒隶慌慌张张来报,说望月湖捞出几根人骨,还有一枚扳指,吴于氏已经认出,那正是吴尚清平素戴的。
两人互看了一眼,对这个结果都不敢置信。
以吴家现在的势力,要保吴尚清并不困难,完全没必要借尸骨诈死。退一步讲,就算要诈死,吴尚清是昨夜失踪,就算真的坠湖而亡,就算望月湖下面有很多食肉鱼,但绝对不至于在这么短时间内将整个人生生啃食成白骨。这招诈死计未免耍得有些烂。
刘煜亲自往望月湖走了一趟,存尸之处就在离湖岸不到五尺地,湖面上漂浮着几只腐烂的死鱼,尸骨被陷在水草里,此刻已经捞出来一大半,仵作正一点点拼出人形。
吴于氏泣不成声,侍中吴邕已经赶过来,面上黑云压顶。但刘煜精准地发现,吴于氏虽然在哀泣,但却在有意无意地偷看吴邕,那眼神中不见痛失爱子的悲痛,反而露出些忐忑不安,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妻子,在观察丈夫的反应。而吴邕,脸色虽然难看,但这种难看与其说是悲痛不如说是愤怒。当然,任谁发现自己的儿子耍个诈死计耍得如此拙劣,都会愤怒的。
刘煜上前安慰了两句,抬头时,感觉到一股异样的气息,这种气息给人的感觉很奇怪,好像它本身带着独特的光彩,能让人瞬间在万千人海中立刻辨识出来。
他猛地朝人群中看去。围观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凭借身高优势,他看到一个身着水蓝衣裙的女子,一张银箔面具遮住了半张脸,蓦地转身,消失在人群里。
刘煜看向那具骸骨,心头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赵重阳将事发经过巨细无遗的禀报了一回,务必不遗漏任何细节,这些细节他现在看不出什么端倪,但这位殿下却很可能找到关键所在。
刘煜点点头,道:“把那些鱼捞上来,去验验毒。”
赵重阳茫然,若水里有毒,断不会只死这几条鱼,但他还是领命而去。
仵作徐渭验完尸骸,从身高和左腿骨折的旧伤可以看出,的确很有可能是吴尚清。
刘煜注意到,听完这个结论,低头哭泣的吴于氏竟然像是松了一口气。刘煜以吴尚清死因不明为由将尸骸带走,回去的路上,赵重阳满脸不解:“吴尚清不可能就这样死了!就算要死,也不可能一宿之间肉身化白骨!”
刘煜不置可否,从方才吴家夫妻的模样看,诈死之计,他们是知道的,至少吴于氏知道,但吴尚清到底摊上什么事情必须得诈死脱身?
以失踪避祸和诈死避祸已经是截然不同的性质,因为后者很可能牵扯到另一条人命,并且诈死再要复活便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总不会他们会认为可以托凌波仙来一个尸骨复活之术再顺理成章活过来吧?还是说,等到风头过去,推说扳指丢失,堂而皇之地回家?
刘煜被卡在这个节点上,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游荡一生同学的营养液,么么哒
☆、第九章 狼行成双
漱玉斋。
宋轶从望月湖回来便缩进蔷薇园,李宓给了她一个时辰,这才端了糕点茶水进去叨扰。
宋轶抬头看过来,半晌无语,李宓一看她那眼神便率先说道:“李宓,你东家。”
宋轶摆摆手道:“我认得你的衣服,早上的茶渍还在袖口呢。”
李宓默:所以,一件衣服比我的脸有辨识度?就因为多了一块茶渍,那我是不是要给自己脸上也弄一道疤?
“那具骸骨到底是谁的?”李宓觉得自己挺憋屈的,一面他很不想宋轶参合这种事,但一面却又总想看看她能做到哪一步,每次她的胜利他比谁都骄傲自豪,却又不得不顾忌外界想要扼制她。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很有点像自己的孩子长大了,想她有一翻惊天动地的作为,却又怕她抵御不了风浪,遭受灭顶之灾。太特么蛋疼了。
“自然是吴尚清的,如果此人不是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话。但长得一模一样,又有一模一样的旧伤,这难度略大。”
李宓心中骇然,“你只是看了一眼便能确定那骸骨非他莫属?明明这些头骨长得都差不多。”
宋轶搁笔,“人的骨形和肌肉决定了一个人的长相,人无完像,头骨自然也是各不相同的,最多只是相似。我曾经为吴尚清画过画像,他是少有的美人坯子,骨头十分漂亮,不是一般人能够冒充的!”
李宓听得头皮一麻,我并不觉得一具骸骨有什么地方是漂亮的好吧。为防止这位再说出骇人之言影响他今晚的睡眠质量,李宓赶紧转移话题,“我以为他是诈死。”
“不止你,司隶台的人乃至吴府的人应该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很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是真死了。可惜了这么一位美男子。”说罢,啧啧两声,显得很是遗憾,但眼睛再看向面前刚成的画像时,又露出温柔惊艳笑意。
李宓多心地瞟了她面前的画像一眼,顿时神色大变,一把抓起那张画像撕成碎片,警告道:“你谁都可以遐想,独独这个豫王不能!”这个混蛋,果然对刘煜存了非分之想吧,这已经是第几次画那个妖孽的画像了?每天画一幅,他娘的睡觉还要抱一幅,难道她不懂得男女授受不亲吗?
这可是宋轶花费了一个时辰才画好的美人像,人群中那惊鸿一瞥,真是美不胜收,她若不及时画出来便一直会在脑子里打转,让她彻夜难眠,这好不容易把脑子里的人腾空,就被这个渣给毁了,她能不恼吗?殊不知,灵感这种东西向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越是美好的食物越是需要灵感来抒发渲染,这样的画像她可画不出来第二张。
宋轶扑上去就要咬人,李宓一把卡住她下颌,凭借身高手长优势让她近身不得,再次警告:“不想死就离这个司隶校尉远一点!”
“你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你就是嫉妒他长得比你好看!”宋轶挣扎着狠狠地在他脸上挠了一爪子,这下李宓本来就不好看的脸真的更丑了。
“哟,正亲热着呢!”一个声音幽幽冒出来,两人循声望去,便见咱们的女神捕抱剑倚在门框上,今天还贴了一个特别销魂的三角胡。
宋轶默默地将爪子从李宓脸上收回来,整整衣服,若无其事地说道:“孙神捕最近口味略重啊。”
孙朝红不跟她计较,这个小妮子一把年纪了,从来不在口舌上吃亏,她姑且让着她。
“有件事请你帮忙。”
宋轶问也不问是什么事,直接看着孙朝红的钱袋,仿佛她觊觎它很久似的。
孙朝红没好气的横了她一眼,将随身钱袋丢给她,宋轶掂了掂,甚是满意,两人旁若无人地耳语了几句,便结伴离开。
李宓目送两人离开,转身便将那幅撕碎的画捡起来,重新拼好,方才他只是瞟到画像是刘煜,并没细看,此刻再看,更觉心惊。宋轶画画有三种风格,一种是简笔速写,这种通常用于她的画本;一种是风流写意,这种通常是诗意大发时兴笔之作;最后一种便是她最拿手也是最令人叹服的,刻骨写实,能将一个人的面容勾化到细入毫微。这还没什么,关键是那□□风采,仿佛画中人突然活了过来,那种惊艳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
而此刻,这张刘煜画像,即便是被他撕碎,即便他是个笔直笔直的男子,看到那张脸,那些笔墨勾勒出来的神.韵都忍不住怦然心动,意乱情迷,可见她画时投入了多少情感。
他焦急地在房间里辗转踱步,突然像想起什么,猛地停下,提笔写了一个字,叫人送到京兆尹。
赵诚收到信,只看到一个女字旁女字部的字,脸色瞬间不好看起来。正在协助他处理公务的师爷多心地看了一眼,也露出疑惑:“我自认为学冠古今,竟不识得此字是何字。”
赵诚随口答道:“奸!”说罢,头也不回地出了衙门。
听说两人去了城西的茗香居,赵诚便顺道在西市制作假发假须的店铺里挑选了几款精致小巧的胡须。与他同一个铺面挑选的还有两名形容不凡的女子,一看就是哪家的贵女,其中一人还在惊叹:“方才你看见了吧,今日孙神捕用的就是这一款,看多英气俊俏,我们也买这一款试试吧?”
等赵诚挑完出来,李宓衷心建议道:“对于女子贴胡子这种诡异嗜好,身为父母官,你应该纠正而不是助长。”
赵诚倒是淡定,“不是谁都能引领风尚的!”
孙朝红有本事让泰康城的女子追风贴胡子,宋轶有本事让崇尚诗词颂赋的文人雅士追捧她的简笔画本,这本身就是一项无人能及的天赋。相对于这两个奇女子,他们就显得太平淡无奇了。每每想到这些,就感觉危机四伏好不安呐。
李宓并没有跟入茗香居,而是在它对面的酒楼包了个包厢坐下,时刻监视着那边的举动。赵诚便不明白了,他们不是来捉奸的吗?隔了一条街怎么捉?
在赵诚的视线逼问下,李宓只好老实交代:“我怕她们会去招惹司隶台的人。”
赵诚就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我会怕司隶台?”
李宓冷幽幽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会怕,可是孙神捕似乎差点对豫王一见钟情。豫王那张脸,啧啧……”在《惊华录》风云榜中排了第一,还在美人谱上位列第一,简直让整个泰康城的自命风雅的公子们没了活路。
听到这个,赵诚整个人都不美好了。
那厢茶楼,宋轶跟孙朝红坐了大概一个时辰,终于听到她们要的消息。
城西乞丐头头小六,带着一个老乞丐过来,说是他儿子昨晚失踪,毫无意外,他儿子腿上有骨折伤,这是几年前被一辆马车压断的,虽然那人给了银两给他就医,但这条腿还是没能保住,成了个瘸子。
宋轶按照他的描述,画出了那名乞丐的模样,让小六叫人按这模样找,随手丢给他一锭银子。小六喜滋滋地领命而去。
孙朝红疑惑了,“我想吴尚清必然是用这个瘸腿的薛山代替他死在望月湖,怎么能找得到?”
宋轶不紧不慢地端着茶盏,看着孙朝红不说话,孙朝红猛地一惊,“你去看过那具骸骨?”
宋轶点头。
“那,该不会真是吴尚清吧?”
宋轶点点头,孙朝红便有点坐不住了,“这不可能,杜秋娘只是贱籍,即便证据确凿也要不了吴尚清这个士族子弟性命,何况根本没人拿到证据。吴府慌称他失踪,让案件无法继续追查这可以理解,诈死已经是不可理喻了,怎么可能会真死?”
“所以,这背后应该还有我们不知道的隐秘。诈死计想来吴夫人是知道的,如果找到薛山,吴府掳人当替死鬼的事便能昭告天下,这背后的秘密说不定就能捅出来。所以,我们的速度一定要快,在司隶台确认死者是吴尚清之前,找到薛山。”
孙朝红受到的震惊不小,她看了宋轶半晌,突然很好奇这张面具下到底隐藏着怎样一张脸,身为一个神捕,在自己还一头雾水的时候,她却对事情了若指掌,胜券在握。
“所以,你其实知道我会上门来找你?还很顺手地又讹了我一笔钱?”
宋轶不置可否,笑得特好看。
孙朝红觉得心口有点疼,又有些不服气地说道:“司隶台不是已经确认那是吴尚清的骸骨了吗?”
“只是初步认证,司隶台的想法应该跟你一样,认为这是吴府安排的诈死计,他们一定会进一步确认,否认吴尚清的身份。不过,很可惜,这只是进一步认证了而已。司隶校尉必然会拿此事去诈吴邕,届时,吴邕很可能对薛山杀人灭口。”
孙朝红听后,两眼发直,喃喃说道:“我突然觉得,某一天你若成为我的敌人,将会是件很可怕的事。”
“孙神捕说笑了,我可是一等良民。”宋轶笑眯眯地看着她。
这个泰康城,办事效率最高的不是京兆尹,不是司隶台,而是遍布泰康城角角落落的乞丐。夜幕降临时,乞丐头头小六终于带来了消息。宋轶和孙朝红乔装了一翻跟着他离开,果然在一座破庙里看到乞丐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