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一气呵成,草稿都没怎么修改,然后直接誊抄。
    等他全都誊抄完毕,检查无误,发现居然可以赶个头牌!
    这时候交卷,是不是太不低调了?
    不如自己在这里睡一会儿?
    就在他想睡一会儿的时候,发现今儿蚊子特别多,也不知道他怎么那么爱招蚊子,一个劲地叮他的脖子。
    一气之下,林重阳决定头牌交卷。
    他这么一交卷,一下子就轰动全场,主要是提调官、监临官以及内帘官等,都知道有个十二岁的小秀才第一天考试累晕过去,第二场考试轻轻松松,第三场居然直接头牌交卷,全场独一份!
    难不成再有第四场你能上午交卷?
    你这是要飞!
    第一个交卷的,按照惯例是要吹打一番,然后小小宣传一下,结果就给各府的院案首们不小的压力。不过压力也是动力,尤其是少年人好强,不想输给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少不得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当然也有人怀疑林重阳这是自暴自弃,第一场没考好,后面再好也没用,干脆就糊弄一下拉倒。
    虽然考试的时候看似轻松,实际林重阳自己也累得够呛,三场考试下来,十五下午被韩兴和林承润接回去,他又睡了个昏天黑地。
    真有一种高考解脱的感觉,恨不得要把书和试卷都扔掉,以后都不要再考试的解脱感。当然,这只是想一下而已,因为如果不过还要来一次,过了,来年的会试也绝对不会轻松。
    回到家冯顺和秋贵给他打了水沐浴,结果他刚坐进浴桶两个呼吸就睡过去。
    考试之前的半年多累得太狠,缺觉缺疯了,这一次他足足睡了两天两夜,中间有起来方便、喝水吃口东西然后继续睡,终于在十七日傍晚醒来的。
    醒来以后他有点懵:那今天晚上干嘛呢?
    漫漫长夜,实在难熬啊。
    要是早上醒来刚好,活动一天,晚上睡觉,可这会儿就是晚上,自己却精神抖擞,难不成要熬一夜?
    吉祥看他坐在看上发呆,拿不准要不要上前伺候,却见他咚的一下子跳下地。
    吉祥立刻碎步过去,“少爷醒啦,要不要吃东西,太太做了桂花糕。”
    林重阳一听有桂花糕,立刻来了精神,“给我来一盆,再来一壶桂花蜜水。”
    等满足了王柳芽伺候儿子的心愿,林重阳吃饱喝足,然后带了冯顺去前院。
    这里也是静悄悄的,不是睡觉的,就是歪着想睡睡不着的。
    林重阳双手叉腰,中气十足地在院里喊了一嗓子“睡个鬼,起来嗨!”
    难得见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小神童爆粗口,所有人都纷纷爬起来问他要干嘛。
    林重阳笑道:“睡不着的来打马吊啊。”
    尤其陆延这种压力大了睡不着觉的,熬得跟兔子一样的。
    打马吊这种事儿,是个男人基本都热衷的,尤其这些高智商的书生,只是平日要忙着读书考试不敢分心,一旦分心就有负罪感。
    现在考试结束,暂时卸下一个重大的担子,所以疯狂玩一把也是他们大部分人的想法。
    谢景行倒是来找陆延几个说要去醉香楼放松,陆延知道他是那个意思,以前他也去过,只是现在正考虑要给无用社立规矩,他就觉得还是不去的好。
    无用社的成员要有文名,而不是在青楼里传风流花名。
    林重阳睡了两天两夜,足足的,感觉三天三夜不睡都不困的架势,其他人有的也睡得饱饱的,有的根本就没睡踏实过,却不耽误他们有热情。
    于是观战的、参战的、候补的,一个个打鸡血一样兴奋……
    大战了一夜又一天之后,他们突然发现,不要在小神童心情不好的时候和他打马吊,当然更不能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打,可他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又不玩。
    所以真是见了鬼,他们一个个全被他赢个精光,他似乎把考试没发泄完的那股火儿都发他们身上了。
    把同学们赢个精光以后,林重阳已经平静下来,看看外面天色晦暗,打了个哈欠把牌一推,“胡啦,哎呀好困,我去睡觉啦,你们继续。”
    他也不拿自己赢的银钱,起身就欢欢喜喜地走了,这下不用感觉漫漫长夜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会儿睡下一觉到天亮,简直好的不能再好。
    等待放榜的日子是煎熬的,甚至比考试还煎熬,人们总是觉得眼下是最难熬的,已经熬过去的再难也会觉得没那么难了。
    为了打发着难熬的日子,大家似乎再也不想看书再也不想举办文会再也不想上课,而是——专心致志地投入到打马吊事业中去。
    倒是始作俑者林重阳没了打马吊的兴致,把大家的玩心勾起来,他却干别的去了。
    问他干嘛?呵呵哒,他躲在齐州书院的藏书阁里写话本,脑洞太多,实在是憋得受不了,再不写感觉脑子要爆掉。
    什么贡院考试遇狐仙报恩,屌丝书生高中魁首,一鼓作气中状元,既娶了千金小姐又和狐仙藕断丝连……
    什么千金小姐女扮男装参加科举考试,一路惊险无数,却神奇地遇难呈祥,躲过了各种搜身之类的麻烦,最后成为女状元,结果与某皇子暧昧成真,最后皇帝赐婚让公主下嫁,女状元揭破真身……
    反正不管现实和逻辑,只管狗血和意淫,都是那些读者们喜欢的故事。
    他还写了一本古代书生快穿文,先是在人间和一个妖精相恋,然后被带去妖界,经过一番狗血恋情生离死别,他又去了天庭,在神仙界又是一番爽歪歪,再去魔界,魔界走完再去大千世界某一个世界的人间,那里的人间也是五花八门,有时候去了远古时代,有时候去了春秋战国,有时候去了秦朝,有时候去了汉唐,最后他居然去了一个非常非常匪夷所思的世界,那里的人衣饰简单、暴露又失礼,但是他们很自由,坐上大铁龙一日间游遍南北……
    他们的生活物质非常丰富,已经不会饿死人,饮食丰富多样……当然他们那里也有不好的,那就是空气不好,有雾霾,水也不清、天也不蓝、食物也不那么原汁原味……
    他不说谁好谁坏,他只是让那个书生在天马行空的大千世界里旅游,然后讲述他看的东西给人听。
    当然,他一开始绝对不提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没有皇帝!!!
    他感觉比自己读书还用功,除了晨练、吃饭、睡觉,他所有的时间就是躲在那里写书!
    写得昏天黑地、手舞足蹈、欢欣鼓舞……
    短短的二十几天,他写了很多很多文字,厚厚的一大摞稿纸。
    他感觉脑子里的灵感源源不断地流出来,迫使他必须要写出来,来不及写的就先把梗概记下,免得到时候忘掉。
    终于将脑子里的大框架都给记下来,林重阳转了转手腕,捏了捏脖颈,扭头看到窗台的兰花盆栽旁边趴着一只雪白的猫,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正好奇地瞪着他。
    它的眼睛一只绿色一只蓝色,剔透晶莹跟宝石一样。
    他朝着那只猫笑了笑,打招呼,“嗨,喵星人,你好。”
    那猫斜了他一眼,然后轻巧地跃下窗台,翘着尾巴,迈着猫步,神态傲然地走了。
    林重阳见它不搭理自己,就决定出去走走,恰好林承润和韩兴来约他晚上回家,因为这两天就要放榜。
    “小九,你躲这里干嘛呢?”韩兴很好奇。
    林重阳道:“看书啊,我向来爱读书,你们也要学着点。”
    林承润望天,“小九,考完试了人家都放松呢,你还给自己上紧箍咒。”
    林重阳正色道:“除非中了进士,否则就没的放松,你们也要这样啊。”
    俩人有点受不了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让他赶紧回去收拾,等会儿一起回去。
    藏书阁其实是一座独立的二进院子,回字形两层楼,林重阳的房间在后院角落里,很偏僻,平日里根本无人打扰。
    他哼着小曲回去,结果走到窗口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孩子正在看他的稿纸!
    第136章 惊艳
    林重阳有点惊讶, 因为他这个房间位置真的很偏, 平日里从没有人过来, 每次吃饭都是冯顺给他送过来,除非他主动出去, 否则别人都不知道这里还藏着个人呢。
    她拿着一沓子稿纸随意地靠在书架上, 微微低着头正看得入迷,时不时地还发出情不自禁的低笑。
    林重阳犹豫了一下, 随即放重脚步往门口走去, 他本以为自己这么大的声音屋里的人肯定会听见的, 谁知道他走到内室的时候, 那少女居然还在埋头看,压根就没听见他的动静。
    他刚要退出去, 少女突然抬头看见他, 吓得脸色一变。
    林重阳生怕她会惊叫,忙退后两步作揖,“在下书院学生姓林, 唐突了姑娘,抱歉。”
    少女并没有惊叫脸色很快恢复如常,盯着他看了一瞬,见他没反应才施礼道:“是小女子非请自入, 惊扰了林公子,这就告辞。”她忙将稿纸放回去想转身离开,只是又有些不舍,遂问道:“请问这些都是林公子所做?”
    林重阳脑子里一转, 道:“故事是大家集思广益,在下不过代笔而已。”要让人知道他窝在这里写话本,那可有的风言风语。
    不过少女并没有流露出任何对写话本士子的轻视,只有对故事的惦念,明知道应该赶紧告辞却又恋恋不舍地纠结,细白的牙齿轻轻咬住了朱唇,忍不住开口:“林公子,我能否……借阅两日,哦,只需要一日,明日便归还。”
    故事看到一半,尤其是那种悬念层叠,环环相扣的文章,实在是让人欲罢不能。
    偏偏林重阳哪怕是写屌丝书生和狐精相恋,都是悬念丛生、跌宕起伏,让她很想一口气看到结局。
    林重阳原本就是写着玩,不为了发表,之前想着写完就锁进箱子里的,现在有人要看,他也不好拒绝,只是让她慢慢看也不着急,自己这两天要回家,她若是看完就直接放在这里就好。
    那少女见他同意,欢喜地向他道谢,捧起那摞稿纸就告辞离去,她走得太干脆,林重阳后面的话都没来得及说。
    林重阳走到窗口,“姑娘……”
    那少女回身朝他遥遥施礼,浅笑道:“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他怕人家知道他写这个,其实她也怕人家知道她看这个,虽然其实大家都偷偷摸摸看。
    她那么微微一笑,在秋日的阳光里颇让人惊艳,林重阳秉持非礼勿视的原则立刻收回视线。
    他其实想让她把下面那篇没写完的还给他,毕竟那本随时都可能坑掉,而每一个世界又惊险百出,很容易被坑住,可她不给他机会说就告辞了。
    他收拾一下,后面的大纲还在桌山压着并没有被拿走,他就收起来锁进书箱里。
    收拾利索他又浏览了几本书,将书名分类记在自己的读书笔记上,分类主要是消遣、考试、有意思、没用等几个类别,都是他自己的看书习惯。
    等冯顺来给他送饭,俩人一起吃了休息一下,他就教冯顺认字。
    秋贵和冯顺都是他的小厮,自然也要学着认字,冯顺学字的悟性不错,林重阳每天都教他几个,抽空就能检查学习情况。
    他教冯顺,自然不会如先生们教科考学生那般从启蒙书籍开始背、讲、写,而是以识字为主,等识字以后自己就可以去看书学习。
    所以他教冯顺的办法是先教他汉语拼音,也算是拿冯顺做个小白鼠。
    汉语拼音这时候自然没有的,可他既然是神童,就说自己根据上古文字,什么楔形文字、甲骨文、篆书之类的想出来的,也并没有人会觉得奇怪,毕竟这年头也不少天才,他们在各行各业都有非常出色的成绩。
    他觉得既然是有利于学习的好东西,那就要拿来用,是以并不太担心。
    冯顺之前没学过字,学拼音一点障碍都没有,一边学拼音一边认识简单的词句,努力加上正确的方法带来快速的进步,这让林重阳很满意。
    等林重阳把一本三字经里比较难的字标注拼音之后,也到了傍晚。
    冯顺捧着本子给他检查,“少爷,我把今天的学会了,明天的也预习过。”
    林重阳只扫一眼就知道对错,点点头,“不错,读两首诗来听听。”
    千家诗前面都是比较简单的。
    冯顺读了三首,全都正确。
    林重阳笑道:“冯顺,看来你有读书天分,比很多正儿八经的学生都好。”
    冯顺立刻自豪道:“少爷,冯顺必须要比他们强,因为冯顺是少爷的人,出去可不能给少爷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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