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为什么会擅自离岗?像它这种经过训练的工作犬,应该会很听指挥才对吧?”
雷霆苦笑着说:“一般情况下警犬都会很听指挥,不过偶尔也会有误事的时候。像闪电今天就在搜索过程中突然跟着一条母狗跑了,喊都喊不住。”
池清清听得没法不爆笑:“啊,闪电工作到一半时忽然跑去谈恋爱了。哈哈,好吧,必须承认它真是一条性情中狗。”
中午将近两点钟的时候,110接警台接到报警电话,某位市民装有五万现金的皮包不慎遗失。接报后警方派出小李带领警犬闪电赶赴现场,他先向失主杨先生了解情况,再提取其手部气味为嗅源,指挥闪电沿杨先生经过的路线及场所进行搜索作业。
当搜索进行到临街一家烟酒店门口时,闪电却被一只路过的漂亮母狗分了心,还荷尔蒙泛滥地跟着它一块跑了。小李想拉没拉住,喊也没有用,只能眼睁睁看着两只狗儿双双消失在街角。
闪电和母狗“私奔”后,小李不得不电召其他训练员带着另一只警犬海啸过来继续搜索作业。海啸充分展现了自己优秀的专业素质,很快就在烟酒店二楼的仓库里找到了那只装着五万现金的皮包。
原来,之前杨先生在这家店买香烟时不小心把皮包忘在了柜台上。商店老板发现后就想私吞这笔钱,特意将皮包藏进二楼仓库里,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犬找出来了。
对于池清清忍俊不禁的爆笑,雷霆也无可奈何地跟着笑,并一摊双手说:“没办法,狗狗也有七情六欲嘛!可以理解。不过,对于闪电这种因私忘公的行为我们还是要严厉批评。毕竟它是一只工作犬,工作时绝不能掉链子。而且它这样跑掉很容易走丢,最怕被无良狗贩子抓去炖成狗肉火锅。”
池清清吃了一惊:“什么?狗贩子还敢抓警犬去炖火锅。胆儿也太肥了吧?这算不算是绑架国家公职人员?不,这都可以算是袭警了吧?毕竟那可是警犬。”
雷霆叹口气:“现在有些狗贩子丧心病狂,警犬也照样敢偷,只要是狗能卖钱就行。可是警犬对我们来说不仅是狗,更是战友。如果它们被无良狗贩抓去炖成盘中餐,我们实在各种没法忍。”
“确实没法忍,平时吃狗肉也就算了,连警犬都要偷去吃掉实在太缺德了。我强烈支持按照袭警处理,否则真是没天理了。”
雷霆牵着警犬闪电上车时,邀请池清清也一起上了车。准备先把她送回家,再把闪电带回局里的警犬队。
闪电跳上了后座,池清清坐了副驾驶座。上车后她想起来方莹的案子,忍不住问了一句:“对了,方莹那个案子你们查得怎么样了?”
虽然有关案件的调查与进展局里有明文规定不准对无关人员透露,不过基于池清清对这桩案子的贡献,雷霆还是简单说了几句。
“目前为止,还没有查明方莹杀害刘安国的动机,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池清清猜测:“是不是她老公劈腿了?要不就是她自己劈腿了。一般来说,两口子搞得杀来杀去十有八九都是这个原因,对吧?”
“嗯,一般来说,夫妻或恋人中有一方死于非命,情杀的可能性往往是最大的。不过这个案子,我们暂时还没有发现有第三者的存在。当然,接下来还要仔细排查。”
顿了顿后,雷霆随口问道:“你今天怎么跑到西城区这边来了,又是来送发票吗?”
“不是,我来面试一份新工作。”
“怎么你不打算在保险公司干了吗?”
“嗯,不想干了,想换份新工作。刚才去应聘了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
雷霆半真半假地笑着说:“池清清,如果你的神奇附身技能每天都能附身闪电帮助警方破案,那你就不用找别的工作了,国家一定会破格征用你这位特殊人才。”
池清清苦笑着摇头说:“这个……还是算了吧。要我每天化身警犬去案发现场工作,难度系数真心太高。臣妾实在做不到啊!”
车子很快开到池清清的住所楼下,她向雷霆道别后下了车。虽然表面上头不也回地就进了楼道,她心里却在恋恋不舍地惆怅着:唉,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如果能住得再远一点就好了。
雷霆一直目送着池清清进了楼道后才发动汽车离去,心底也有所眷恋地想:这么快就到了,她怎么不住在更远一点的地方呢?
第三十章 选择附身对象
雷霆带着闪电回到公安局后,先找到小李把警犬完璧归赵,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那时,马啸正拿着方莹近半年的手机通话纪录在仔细查看。一见到雷霆回来了,马上递一份过来说:“小雷,你回来得正好,这个通话纪录你也拿一份过去看,找找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号码。”
马啸和雷霆目前在深挖细查方莹的人际关系。他们怀疑是否方莹有了外遇,早就已经不爱自己的丈夫了。在得知丈夫又欺骗了自己多年后,遂决定痛下杀手。
可是,在方莹的日常生活调查中,警方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之处。她和刘安国一样按时上下班,从没有原因不明的迟归。而且他们夫妻俩就在同一学校工作,很难做到避开对方的耳目去偷情。
从手机运营商那边调取了方莹近半年的通话纪录后,马啸和雷霆当晚加班加点地调查电话单上所有和她有过联系的人。凡是出现频率较高的号码都会逐一核实对方的身份,结果却并不令人振奋。
因为在这份电话纪录中,与方莹电话联系最密切的人就是她的丈夫刘安国。除此外,几乎没有和其他异性通话超过三分钟以上的纪录。这让她可能有外遇的论点得不到任何支持。如果她私下与别的男人有染,那么一对偷情男女之间的电话通讯是肯定少不了的。
在一大串长长的通话纪录中,雷霆心细如发地发现了一个特别的号码——110。这个报警电话曾经在四个月前某天深夜的11点36分有过呼出记录,也有呼入记录。
方莹深夜拨出的报警电话,通话内容还记录在110接警台。雷霆调取了相关录音,听见电话接通的那一刹那,她却忽然挂断了。当110接线员根据来电号码回拨过去时,她的回答是:“不好意思,刚刚我不小心打错了。对不起。”
表面上看起来,方莹似乎只是打错了一个电话,但是雷霆直觉地认定真相或许并不那么简单。
“马叔,这个时间段方莹应该在家。她为什么在家打了这个报警电话,真的是打错了吗?会不会是刘安国有家暴行为,导致她想要报警求助,最终却又因为想要顾全颜面而忍气吞声地决定算了呢?”
对于雷霆的这一家暴猜测,马啸倒是觉得很有可能:“嗯,有这种可能。如果刘安国真有家暴行为,那么方莹一心想要杀他就很好理解了。”
家暴往往是女人杀夫的一个常见因素。尤其是像方莹这样因为“不孕症”而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包袱的女人,平时可能对于丈夫的暴力行为只会逆来顺受,因为觉得自己生不出孩子必须忍。等到有朝一日发现自己其实上当受骗了,白白承受了那么多的折磨,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愤怒很可能一下子爆发出来,导致了她决绝激烈的杀夫行为。
不过,理论上虽然说得通,但刘安国似乎并没有家暴过方莹。至少方莹不像其他遭家暴的女子那样经常带伤见人。当然,也许是伤在看不到的地方呢?
马啸思索片刻后,决定采用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来证明这一猜测。看了看墙上已经指向十一点的时钟,他一边揉着自己酸痛的颈椎,一边对雷霆说:“今天太晚了,明天上班后,咱们向上头申请一份法律文件,然后去医院查一下方莹的就医记录。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池清清的附身技能是一项无法完全掌控的技能,并不是每次入睡后都会发生灵魂脱窍附身动物的情况,也不是每天都会发生。除了最初一连三天都有附身经历外,接下来都是隔三差五的随机出现。
几天前,池清清附身闪电参与了四季花城杀人案的现场勘查工作后,这几天晚上都睡得太平无事。不过根据她的经验,应该很快又要有新一轮的附身经历了。
所以这晚临睡前,池清清打算再次进行可控制性预期附身。她在心底琢磨:如果灵魂又要再度离体,今晚附到什么动物身上比较好呢?阿猫阿狗似乎也不保险了,上回附身闪电直接就置身凶案现场,小心脏吓得差点没罢工。这一回,最好是找个萌宠型的小动物上身呆着更保险。
一想到萌宠,池清清不由自主就想起了一个超有爱的小萌物——雷霆家那只会说话的鹦鹉。大脑里下意识地浮起一个念头:咦,附到那只鹦鹉身上倒是真心不错。还可以趁机偷看帅哥而不被他发现——呃,不过这样算不算偷窥?会不会显得我很变态?唉!还是算了吧,我可是良好市民呢。
虽然池清清一心想要继续当良好市民,但潜意识中的本我却显然更乐意随心所欲地活着。
这天半夜醒来后,池清清发现自己果然又“变身”成为鹦鹉小东西,正在雷家客厅一角的鸟笼里呆着。墙上的一面壁钟显示时间将近午夜十二点。
客厅里空无一人,只亮着一盏落地灯,投下一方幽幽的橘黄光芒。不远处的浴室里传出哗啦啦的水声,显然有人正在里面洗澡。
片刻后,浴室的门打开了,雷霆穿着一套深蓝色的棉质短袖睡衣走出来。小麦色肌肤洗得微微泛红,一头湿漉漉的短发茂盛如黑森林,发梢还凝着透明水珠。
雷霆这晚和马啸加班到十一点才下班。原本想回宿舍睡上一宿,可是宿舍里已经没有干净衣服可供换洗,于是他背着一大包脏衣服回了家。那时候,他父母都已经入睡。他轻手轻脚地进了屋,洗完澡就也准备回卧室睡觉。
走出浴室时,雷霆下意识地瞥了鸟笼里的鹦鹉小东西一眼。自从池清清的灵魂附体过这只鹦鹉后,他每次见到这只小鸟时,都会特别关注一下它是否处于正常模式。因为他知道,她很有可能再度附身于同一动物。
那时候,“池鹦鹉”正目不转睛地看着雷霆。她对这位帅哥警官很有好感,可是平时与他见面不好意思直视他,怕控制不住自己的脸红心跳被他看出端倪。现在没有这个顾忌,就打算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好好欣赏一下那张高颜值的面孔。
迎上鹦鹉两道定定凝视的视线后,雷霆秒速反应过来了,马上张口询问:“池清清,是不是你?”
“池鹦鹉”大吃一惊,本能地脱口而出:“啊——你怎么知道是我?”
“因为我家鹦鹉每晚八点前就会睡觉,这半夜三更时分,它才不会精神这么好地睁大眼睛看着我呢。”
“池鹦鹉”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暴露了,被雷霆当场逮住她在死盯着他看。好在她现在这张“鸟脸”可以掩饰一切羞窘难当的表情,怪里怪气的鸟腔也能让对方听不出声音里的尴尬不安。
“是啊,我刚才一睁眼发现自己又变成你家鹦鹉了。看见你的时候,正在考虑要不要和你打招呼呢。没想到被你一眼就看穿了,你真是目光如炬呀!”
“不是我目光如炬,而是我知道你有附身技能,很有可能再次大驾光临,这才格外注意小东西是否有不寻常的举动。果然你今晚又来了,贵客莅临,请上坐,要不要来杯茶?”
雷霆一边说,一边微笑着打开鸟笼的门放出“池鹦鹉”。她扑打着翅膀飞出来时,因为还不习惯使用双翅,飞得不够稳当,差一点摔到了地上。还好,雷霆眼疾手快地伸出双手一把接住了她。
第三十一章 夜半出警
“池鹦鹉”活像一只秤砣般跌落在雷霆合拢的双手中。
那是一双很男性也很好看的手。手指修长均匀,手掌厚实柔软,指甲修得整齐干净。窝在他软软的暖暖的手心里,“池鹦鹉”打心底觉得这场“飞行事故”有利无弊。
“怎么回事?你还不会飞吗?”
雷霆好奇地询问这个问题时,把托着“池鹦鹉”的双手举到了眼前,所以他们俩的距离非常近,完全就是咫尺之遥。她以前从没有和他挨得这么近,近得连他的呼吸气流都清晰可闻,仿佛潮汐涌流。从他唇齿间散发的薄荷牙膏气息,如香薰般丝丝缭绕而来。
“池鹦鹉”的心不由自主地扑通乱跳起来。她相信,如果自己现在是本尊人身,一张脸肯定早已经红成了红苹果。好在鸟类的脸部构造不会透露她内心的秘密,让她可以继续貌似镇定地与雷霆交谈。
“嗯,有点。人类的灵魂与动物的身体不太兼容,我现在虽然是一只鸟,可是我并不懂怎么运用翅膀飞翔,还需要学习。”
“原来这样啊,那你要不要再试一下?我可以为你保驾护航,如果再摔下来,我会再接住你。”
有这么一个保镖保驾护航,“池鹦鹉”很乐意继续尝试飞翔。为了不吵醒已经入睡的父母,雷霆特意把她带进自己的卧室练习。试过几次后,她就很快掌握了如何运用双翅在空中飞翔。当然,也有原主的肌肉记忆起到的效果。
学会如何飞翔后,“池鹦鹉”当然就不满足于只在室内飞。她请求雷霆打开窗户让她出去飞一飞,他有些担心:“你行不行啊?如果在外面摔下来可没人救你呢。”
“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已经飞得很好了。毕竟这是鸟类的身体,我只是一开始不能协调运用翅膀,多试了几次就能进入状态了。”
“那好吧,你小心一点啊!最好快点回来。如果你飞出去后灵魂忽然闪人,这只鹦鹉肯定不会自己飞回家。它是家养宠物,不具备独自在外生存的能力,那样只怕会小命不保。”
“知道了,我在这栋楼上空飞一圈就回来,不会太久的。”
雷霆家住在一栋高层公寓楼,楼高有二十层,他家在第八层。“池鹦鹉”打算尝试一下飞到楼顶的高度。她拍动着双翅飞出窗外,飞上了墨蓝的夜空。
在此之前,虽然池清清附身过苍蝇,有过飞翔的体验。但是苍蝇的飞翔与鸟类的飞翔不可同日而语。苍蝇只能在靠近地面的范围飞,而鸟类可以飞上天空。尽管鹦鹉不是能飞得很高的鸟类,可飞个几十米还是足以胜任了。而那对只能在地面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已经足够了。
墨蓝的夜空中,明月是皎洁的一轮圆满,繁星是璀璨的万点碎钻,景色无限美好。“池鹦鹉”有心想要飞上高空看星星和月亮,可惜她飞不了那么高。努力飞到顶楼时就已经感觉到了累,于是她在顶楼某户人家的窗台上停下休息一下。
这户人家的窗户拉着窗帘,不过拉得不太严实。两道窗帘间还有一条窄窄的缝隙,一线明亮的灯光直直泄出来。“池鹦鹉”本能地停在灯光里,因此也就站在窗帘的缝隙前,可以从中窥见屋内的情况。如果她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爬上窗台上看见屋内发生的事。
屋内是一间装饰豪华的卧室,卧室中央有一张两米宽的大铜床。床上有个女人赤身*地平躺着,眼睛被蒙住,四肢也被铁链锁住分别绑在四个床柱上。床边站着一个只穿内裤的高大男人,他背对着窗户,正用一根鞭子抽打着女人的身体,直打得她惨叫连连。
一看屋内居然是这种情况,“池鹦鹉”惊得都没心思看星星看月亮了。她赶紧掉头飞回雷霆家,十万火急地通知他。
“雷警官,顶楼最东边那户人家有个男人把女人脱光了绑在床上用鞭子抽,也不知道是家暴还是强暴,你赶紧上楼去管管吧。”
雷霆一听,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就赶紧抓起警察证和手机出了门。等电梯时,他打了一个电话向总部的协调指挥平台简短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行动。五分钟后如果他没有后续汇报,总部将安排警员前来支援他。
电梯到达顶楼后,雷霆直奔东面第一扇房门而去,久久按住门铃不放。
大概两三分钟后,一个年龄看起来大约二十七八岁的男人打开了大门。他瞪着雷霆气咻咻地问:“你是谁?三更半夜地跑来敲门想干吗?”
回答问题之前,雷霆先下意识地观察了这个男人一番。他高大英俊,皮肤与头发的光泽度都很好——两者均是营养充足与精心养护的结果。身上裹着的睡袍是真丝材质,腕上戴着的钻表是瑞士手工精制。显而易见,这是一个生活富裕经济优越的男人。
理论上来说,这样的人不属于犯罪高发人群。因为绝大多数犯罪行为都是为了求生存或求财而滋生的,即所谓的物质利益。所以贫穷往往是滋生犯罪的土壤,穷人也因此每每成为犯罪的高发人群。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富人就绝对不会犯罪,而是可能性要低得多。肚子吃不饱的时候,人为了活下去就会本能地去偷去抢。而每天锦衣玉食的人,是绝对不会干这种事的。像眼前这位有钱公子哥似的英俊男人,如果他愿意,自荐枕席的女人一定多如牛毛,完全没有必要去强暴谁。当然,除非他有特殊的癖好。
一边亮出自己的警察证,雷霆一边开门见山地说:“我是警察。有人报警说看见有个女人被绑在这套公寓的床上鞭打,我需要进屋查看一下?”
“什么?”男人听得大吃一惊,不答反问:“谁报的警?还有,你说你是警察,现在的警察居然穿着睡衣和拖鞋出警吗?”
雷霆不得不解释一下:“哦,我家也住在这栋公寓楼,接到报警后就近调配警力,我就第一时间赶来了。因为救人要紧所以顾不上换衣服。证件在此,你不信可以查看。”
接过证件认真看过后,男人慢吞吞地说:“好吧,我相信你是警察。我也承认我的确把一个女人绑在床上鞭打——不过,这并不是什么犯罪行为。床上那个女人是我女朋友,我们是sm爱好者,平时做爱的时候喜欢用粗暴一点的方式。警官,这种你情我愿的行为应该不算犯法吧?”
果然被雷霆猜中了,这个男人对于性爱方式有着特殊癖好。看着对方不慌不忙的坦然神色,他基本肯定他说的是真话了。不过还是需要亲自进屋验证一下。
“是这种情况吗?对不起,我需要和你女朋友求证一下。”
“ok,你可以进来亲口询问她。”
雷霆和男人一前一后进了卧室,卧室中央宽大的铜床上,有一位美艳女郎斜倚在床头,正裹着被子无比慵懒地吸着烟,猩红双唇不停地往外喷出丝丝烟雾。
得知雷霆的来意后,女郎媚眼如丝地看着他笑:“咦,你是警察,这么帅的警察我还是头一回见呢。感谢你冲上楼想要英雄救美,如果真是身处险境的话,我会很高兴被你这样的帅哥拯救。不过,我和男朋友刚才玩得正high呢,你忽然出现打扰到我们的二人世界了。”
雷霆仔细观察女郎的面部微表情,确认她说的是实话。她绝对是自愿和这个男人玩sm戏码的。不过,他可以看出他们并非男女朋友的关系。女郎眉梢眼角都是风尘味,极有可能是干特殊服务业的应召女郎。但是人家咬定是男女朋友,他也没办法说他们不是。查看了这一男一女的身份证并无可疑后,他只能表示歉意走人。
“对不起,看来是一场误会。那我不打扰你们了,告辞。”
雷霆苦笑着说:“一般情况下警犬都会很听指挥,不过偶尔也会有误事的时候。像闪电今天就在搜索过程中突然跟着一条母狗跑了,喊都喊不住。”
池清清听得没法不爆笑:“啊,闪电工作到一半时忽然跑去谈恋爱了。哈哈,好吧,必须承认它真是一条性情中狗。”
中午将近两点钟的时候,110接警台接到报警电话,某位市民装有五万现金的皮包不慎遗失。接报后警方派出小李带领警犬闪电赶赴现场,他先向失主杨先生了解情况,再提取其手部气味为嗅源,指挥闪电沿杨先生经过的路线及场所进行搜索作业。
当搜索进行到临街一家烟酒店门口时,闪电却被一只路过的漂亮母狗分了心,还荷尔蒙泛滥地跟着它一块跑了。小李想拉没拉住,喊也没有用,只能眼睁睁看着两只狗儿双双消失在街角。
闪电和母狗“私奔”后,小李不得不电召其他训练员带着另一只警犬海啸过来继续搜索作业。海啸充分展现了自己优秀的专业素质,很快就在烟酒店二楼的仓库里找到了那只装着五万现金的皮包。
原来,之前杨先生在这家店买香烟时不小心把皮包忘在了柜台上。商店老板发现后就想私吞这笔钱,特意将皮包藏进二楼仓库里,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犬找出来了。
对于池清清忍俊不禁的爆笑,雷霆也无可奈何地跟着笑,并一摊双手说:“没办法,狗狗也有七情六欲嘛!可以理解。不过,对于闪电这种因私忘公的行为我们还是要严厉批评。毕竟它是一只工作犬,工作时绝不能掉链子。而且它这样跑掉很容易走丢,最怕被无良狗贩子抓去炖成狗肉火锅。”
池清清吃了一惊:“什么?狗贩子还敢抓警犬去炖火锅。胆儿也太肥了吧?这算不算是绑架国家公职人员?不,这都可以算是袭警了吧?毕竟那可是警犬。”
雷霆叹口气:“现在有些狗贩子丧心病狂,警犬也照样敢偷,只要是狗能卖钱就行。可是警犬对我们来说不仅是狗,更是战友。如果它们被无良狗贩抓去炖成盘中餐,我们实在各种没法忍。”
“确实没法忍,平时吃狗肉也就算了,连警犬都要偷去吃掉实在太缺德了。我强烈支持按照袭警处理,否则真是没天理了。”
雷霆牵着警犬闪电上车时,邀请池清清也一起上了车。准备先把她送回家,再把闪电带回局里的警犬队。
闪电跳上了后座,池清清坐了副驾驶座。上车后她想起来方莹的案子,忍不住问了一句:“对了,方莹那个案子你们查得怎么样了?”
虽然有关案件的调查与进展局里有明文规定不准对无关人员透露,不过基于池清清对这桩案子的贡献,雷霆还是简单说了几句。
“目前为止,还没有查明方莹杀害刘安国的动机,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池清清猜测:“是不是她老公劈腿了?要不就是她自己劈腿了。一般来说,两口子搞得杀来杀去十有八九都是这个原因,对吧?”
“嗯,一般来说,夫妻或恋人中有一方死于非命,情杀的可能性往往是最大的。不过这个案子,我们暂时还没有发现有第三者的存在。当然,接下来还要仔细排查。”
顿了顿后,雷霆随口问道:“你今天怎么跑到西城区这边来了,又是来送发票吗?”
“不是,我来面试一份新工作。”
“怎么你不打算在保险公司干了吗?”
“嗯,不想干了,想换份新工作。刚才去应聘了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
雷霆半真半假地笑着说:“池清清,如果你的神奇附身技能每天都能附身闪电帮助警方破案,那你就不用找别的工作了,国家一定会破格征用你这位特殊人才。”
池清清苦笑着摇头说:“这个……还是算了吧。要我每天化身警犬去案发现场工作,难度系数真心太高。臣妾实在做不到啊!”
车子很快开到池清清的住所楼下,她向雷霆道别后下了车。虽然表面上头不也回地就进了楼道,她心里却在恋恋不舍地惆怅着:唉,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如果能住得再远一点就好了。
雷霆一直目送着池清清进了楼道后才发动汽车离去,心底也有所眷恋地想:这么快就到了,她怎么不住在更远一点的地方呢?
第三十章 选择附身对象
雷霆带着闪电回到公安局后,先找到小李把警犬完璧归赵,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那时,马啸正拿着方莹近半年的手机通话纪录在仔细查看。一见到雷霆回来了,马上递一份过来说:“小雷,你回来得正好,这个通话纪录你也拿一份过去看,找找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号码。”
马啸和雷霆目前在深挖细查方莹的人际关系。他们怀疑是否方莹有了外遇,早就已经不爱自己的丈夫了。在得知丈夫又欺骗了自己多年后,遂决定痛下杀手。
可是,在方莹的日常生活调查中,警方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之处。她和刘安国一样按时上下班,从没有原因不明的迟归。而且他们夫妻俩就在同一学校工作,很难做到避开对方的耳目去偷情。
从手机运营商那边调取了方莹近半年的通话纪录后,马啸和雷霆当晚加班加点地调查电话单上所有和她有过联系的人。凡是出现频率较高的号码都会逐一核实对方的身份,结果却并不令人振奋。
因为在这份电话纪录中,与方莹电话联系最密切的人就是她的丈夫刘安国。除此外,几乎没有和其他异性通话超过三分钟以上的纪录。这让她可能有外遇的论点得不到任何支持。如果她私下与别的男人有染,那么一对偷情男女之间的电话通讯是肯定少不了的。
在一大串长长的通话纪录中,雷霆心细如发地发现了一个特别的号码——110。这个报警电话曾经在四个月前某天深夜的11点36分有过呼出记录,也有呼入记录。
方莹深夜拨出的报警电话,通话内容还记录在110接警台。雷霆调取了相关录音,听见电话接通的那一刹那,她却忽然挂断了。当110接线员根据来电号码回拨过去时,她的回答是:“不好意思,刚刚我不小心打错了。对不起。”
表面上看起来,方莹似乎只是打错了一个电话,但是雷霆直觉地认定真相或许并不那么简单。
“马叔,这个时间段方莹应该在家。她为什么在家打了这个报警电话,真的是打错了吗?会不会是刘安国有家暴行为,导致她想要报警求助,最终却又因为想要顾全颜面而忍气吞声地决定算了呢?”
对于雷霆的这一家暴猜测,马啸倒是觉得很有可能:“嗯,有这种可能。如果刘安国真有家暴行为,那么方莹一心想要杀他就很好理解了。”
家暴往往是女人杀夫的一个常见因素。尤其是像方莹这样因为“不孕症”而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包袱的女人,平时可能对于丈夫的暴力行为只会逆来顺受,因为觉得自己生不出孩子必须忍。等到有朝一日发现自己其实上当受骗了,白白承受了那么多的折磨,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愤怒很可能一下子爆发出来,导致了她决绝激烈的杀夫行为。
不过,理论上虽然说得通,但刘安国似乎并没有家暴过方莹。至少方莹不像其他遭家暴的女子那样经常带伤见人。当然,也许是伤在看不到的地方呢?
马啸思索片刻后,决定采用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来证明这一猜测。看了看墙上已经指向十一点的时钟,他一边揉着自己酸痛的颈椎,一边对雷霆说:“今天太晚了,明天上班后,咱们向上头申请一份法律文件,然后去医院查一下方莹的就医记录。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池清清的附身技能是一项无法完全掌控的技能,并不是每次入睡后都会发生灵魂脱窍附身动物的情况,也不是每天都会发生。除了最初一连三天都有附身经历外,接下来都是隔三差五的随机出现。
几天前,池清清附身闪电参与了四季花城杀人案的现场勘查工作后,这几天晚上都睡得太平无事。不过根据她的经验,应该很快又要有新一轮的附身经历了。
所以这晚临睡前,池清清打算再次进行可控制性预期附身。她在心底琢磨:如果灵魂又要再度离体,今晚附到什么动物身上比较好呢?阿猫阿狗似乎也不保险了,上回附身闪电直接就置身凶案现场,小心脏吓得差点没罢工。这一回,最好是找个萌宠型的小动物上身呆着更保险。
一想到萌宠,池清清不由自主就想起了一个超有爱的小萌物——雷霆家那只会说话的鹦鹉。大脑里下意识地浮起一个念头:咦,附到那只鹦鹉身上倒是真心不错。还可以趁机偷看帅哥而不被他发现——呃,不过这样算不算偷窥?会不会显得我很变态?唉!还是算了吧,我可是良好市民呢。
虽然池清清一心想要继续当良好市民,但潜意识中的本我却显然更乐意随心所欲地活着。
这天半夜醒来后,池清清发现自己果然又“变身”成为鹦鹉小东西,正在雷家客厅一角的鸟笼里呆着。墙上的一面壁钟显示时间将近午夜十二点。
客厅里空无一人,只亮着一盏落地灯,投下一方幽幽的橘黄光芒。不远处的浴室里传出哗啦啦的水声,显然有人正在里面洗澡。
片刻后,浴室的门打开了,雷霆穿着一套深蓝色的棉质短袖睡衣走出来。小麦色肌肤洗得微微泛红,一头湿漉漉的短发茂盛如黑森林,发梢还凝着透明水珠。
雷霆这晚和马啸加班到十一点才下班。原本想回宿舍睡上一宿,可是宿舍里已经没有干净衣服可供换洗,于是他背着一大包脏衣服回了家。那时候,他父母都已经入睡。他轻手轻脚地进了屋,洗完澡就也准备回卧室睡觉。
走出浴室时,雷霆下意识地瞥了鸟笼里的鹦鹉小东西一眼。自从池清清的灵魂附体过这只鹦鹉后,他每次见到这只小鸟时,都会特别关注一下它是否处于正常模式。因为他知道,她很有可能再度附身于同一动物。
那时候,“池鹦鹉”正目不转睛地看着雷霆。她对这位帅哥警官很有好感,可是平时与他见面不好意思直视他,怕控制不住自己的脸红心跳被他看出端倪。现在没有这个顾忌,就打算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好好欣赏一下那张高颜值的面孔。
迎上鹦鹉两道定定凝视的视线后,雷霆秒速反应过来了,马上张口询问:“池清清,是不是你?”
“池鹦鹉”大吃一惊,本能地脱口而出:“啊——你怎么知道是我?”
“因为我家鹦鹉每晚八点前就会睡觉,这半夜三更时分,它才不会精神这么好地睁大眼睛看着我呢。”
“池鹦鹉”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暴露了,被雷霆当场逮住她在死盯着他看。好在她现在这张“鸟脸”可以掩饰一切羞窘难当的表情,怪里怪气的鸟腔也能让对方听不出声音里的尴尬不安。
“是啊,我刚才一睁眼发现自己又变成你家鹦鹉了。看见你的时候,正在考虑要不要和你打招呼呢。没想到被你一眼就看穿了,你真是目光如炬呀!”
“不是我目光如炬,而是我知道你有附身技能,很有可能再次大驾光临,这才格外注意小东西是否有不寻常的举动。果然你今晚又来了,贵客莅临,请上坐,要不要来杯茶?”
雷霆一边说,一边微笑着打开鸟笼的门放出“池鹦鹉”。她扑打着翅膀飞出来时,因为还不习惯使用双翅,飞得不够稳当,差一点摔到了地上。还好,雷霆眼疾手快地伸出双手一把接住了她。
第三十一章 夜半出警
“池鹦鹉”活像一只秤砣般跌落在雷霆合拢的双手中。
那是一双很男性也很好看的手。手指修长均匀,手掌厚实柔软,指甲修得整齐干净。窝在他软软的暖暖的手心里,“池鹦鹉”打心底觉得这场“飞行事故”有利无弊。
“怎么回事?你还不会飞吗?”
雷霆好奇地询问这个问题时,把托着“池鹦鹉”的双手举到了眼前,所以他们俩的距离非常近,完全就是咫尺之遥。她以前从没有和他挨得这么近,近得连他的呼吸气流都清晰可闻,仿佛潮汐涌流。从他唇齿间散发的薄荷牙膏气息,如香薰般丝丝缭绕而来。
“池鹦鹉”的心不由自主地扑通乱跳起来。她相信,如果自己现在是本尊人身,一张脸肯定早已经红成了红苹果。好在鸟类的脸部构造不会透露她内心的秘密,让她可以继续貌似镇定地与雷霆交谈。
“嗯,有点。人类的灵魂与动物的身体不太兼容,我现在虽然是一只鸟,可是我并不懂怎么运用翅膀飞翔,还需要学习。”
“原来这样啊,那你要不要再试一下?我可以为你保驾护航,如果再摔下来,我会再接住你。”
有这么一个保镖保驾护航,“池鹦鹉”很乐意继续尝试飞翔。为了不吵醒已经入睡的父母,雷霆特意把她带进自己的卧室练习。试过几次后,她就很快掌握了如何运用双翅在空中飞翔。当然,也有原主的肌肉记忆起到的效果。
学会如何飞翔后,“池鹦鹉”当然就不满足于只在室内飞。她请求雷霆打开窗户让她出去飞一飞,他有些担心:“你行不行啊?如果在外面摔下来可没人救你呢。”
“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已经飞得很好了。毕竟这是鸟类的身体,我只是一开始不能协调运用翅膀,多试了几次就能进入状态了。”
“那好吧,你小心一点啊!最好快点回来。如果你飞出去后灵魂忽然闪人,这只鹦鹉肯定不会自己飞回家。它是家养宠物,不具备独自在外生存的能力,那样只怕会小命不保。”
“知道了,我在这栋楼上空飞一圈就回来,不会太久的。”
雷霆家住在一栋高层公寓楼,楼高有二十层,他家在第八层。“池鹦鹉”打算尝试一下飞到楼顶的高度。她拍动着双翅飞出窗外,飞上了墨蓝的夜空。
在此之前,虽然池清清附身过苍蝇,有过飞翔的体验。但是苍蝇的飞翔与鸟类的飞翔不可同日而语。苍蝇只能在靠近地面的范围飞,而鸟类可以飞上天空。尽管鹦鹉不是能飞得很高的鸟类,可飞个几十米还是足以胜任了。而那对只能在地面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已经足够了。
墨蓝的夜空中,明月是皎洁的一轮圆满,繁星是璀璨的万点碎钻,景色无限美好。“池鹦鹉”有心想要飞上高空看星星和月亮,可惜她飞不了那么高。努力飞到顶楼时就已经感觉到了累,于是她在顶楼某户人家的窗台上停下休息一下。
这户人家的窗户拉着窗帘,不过拉得不太严实。两道窗帘间还有一条窄窄的缝隙,一线明亮的灯光直直泄出来。“池鹦鹉”本能地停在灯光里,因此也就站在窗帘的缝隙前,可以从中窥见屋内的情况。如果她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爬上窗台上看见屋内发生的事。
屋内是一间装饰豪华的卧室,卧室中央有一张两米宽的大铜床。床上有个女人赤身*地平躺着,眼睛被蒙住,四肢也被铁链锁住分别绑在四个床柱上。床边站着一个只穿内裤的高大男人,他背对着窗户,正用一根鞭子抽打着女人的身体,直打得她惨叫连连。
一看屋内居然是这种情况,“池鹦鹉”惊得都没心思看星星看月亮了。她赶紧掉头飞回雷霆家,十万火急地通知他。
“雷警官,顶楼最东边那户人家有个男人把女人脱光了绑在床上用鞭子抽,也不知道是家暴还是强暴,你赶紧上楼去管管吧。”
雷霆一听,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就赶紧抓起警察证和手机出了门。等电梯时,他打了一个电话向总部的协调指挥平台简短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行动。五分钟后如果他没有后续汇报,总部将安排警员前来支援他。
电梯到达顶楼后,雷霆直奔东面第一扇房门而去,久久按住门铃不放。
大概两三分钟后,一个年龄看起来大约二十七八岁的男人打开了大门。他瞪着雷霆气咻咻地问:“你是谁?三更半夜地跑来敲门想干吗?”
回答问题之前,雷霆先下意识地观察了这个男人一番。他高大英俊,皮肤与头发的光泽度都很好——两者均是营养充足与精心养护的结果。身上裹着的睡袍是真丝材质,腕上戴着的钻表是瑞士手工精制。显而易见,这是一个生活富裕经济优越的男人。
理论上来说,这样的人不属于犯罪高发人群。因为绝大多数犯罪行为都是为了求生存或求财而滋生的,即所谓的物质利益。所以贫穷往往是滋生犯罪的土壤,穷人也因此每每成为犯罪的高发人群。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富人就绝对不会犯罪,而是可能性要低得多。肚子吃不饱的时候,人为了活下去就会本能地去偷去抢。而每天锦衣玉食的人,是绝对不会干这种事的。像眼前这位有钱公子哥似的英俊男人,如果他愿意,自荐枕席的女人一定多如牛毛,完全没有必要去强暴谁。当然,除非他有特殊的癖好。
一边亮出自己的警察证,雷霆一边开门见山地说:“我是警察。有人报警说看见有个女人被绑在这套公寓的床上鞭打,我需要进屋查看一下?”
“什么?”男人听得大吃一惊,不答反问:“谁报的警?还有,你说你是警察,现在的警察居然穿着睡衣和拖鞋出警吗?”
雷霆不得不解释一下:“哦,我家也住在这栋公寓楼,接到报警后就近调配警力,我就第一时间赶来了。因为救人要紧所以顾不上换衣服。证件在此,你不信可以查看。”
接过证件认真看过后,男人慢吞吞地说:“好吧,我相信你是警察。我也承认我的确把一个女人绑在床上鞭打——不过,这并不是什么犯罪行为。床上那个女人是我女朋友,我们是sm爱好者,平时做爱的时候喜欢用粗暴一点的方式。警官,这种你情我愿的行为应该不算犯法吧?”
果然被雷霆猜中了,这个男人对于性爱方式有着特殊癖好。看着对方不慌不忙的坦然神色,他基本肯定他说的是真话了。不过还是需要亲自进屋验证一下。
“是这种情况吗?对不起,我需要和你女朋友求证一下。”
“ok,你可以进来亲口询问她。”
雷霆和男人一前一后进了卧室,卧室中央宽大的铜床上,有一位美艳女郎斜倚在床头,正裹着被子无比慵懒地吸着烟,猩红双唇不停地往外喷出丝丝烟雾。
得知雷霆的来意后,女郎媚眼如丝地看着他笑:“咦,你是警察,这么帅的警察我还是头一回见呢。感谢你冲上楼想要英雄救美,如果真是身处险境的话,我会很高兴被你这样的帅哥拯救。不过,我和男朋友刚才玩得正high呢,你忽然出现打扰到我们的二人世界了。”
雷霆仔细观察女郎的面部微表情,确认她说的是实话。她绝对是自愿和这个男人玩sm戏码的。不过,他可以看出他们并非男女朋友的关系。女郎眉梢眼角都是风尘味,极有可能是干特殊服务业的应召女郎。但是人家咬定是男女朋友,他也没办法说他们不是。查看了这一男一女的身份证并无可疑后,他只能表示歉意走人。
“对不起,看来是一场误会。那我不打扰你们了,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