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冷笑一声,“拿部落的钱财贿赂你,谋取个人前程,这娘们儿倒是真有心。”
    转念一想,吴春又道:“不对啊,这小部落能有几个钱,就算她跟你有些旧情,也不至于这样狮子大张口吧?”
    吴生喟然长叹,“再加上伍长想象中的东西,不就够了?”
    “这娘们儿果然色诱你了。”吴春笑起来,摇头啧啧而叹,“照你以前所言,这娘们儿是个心底善良,单纯到愚笨的小丫头啊,如今怎么成了这番模样?”
    吴生半晌说不出话来,脑海里回忆起以前的画面,心口有些隐隐作痛,临了,只得叹道:“时过境迁,沧海桑田,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人浮于事,适应了世道规则,便是随波逐流。大千世界,个人何其渺小,为了吃饱穿暖,为了心头的欲望,我们又能如何?初心,那是甚么?不能果腹不能御寒,不能带来尊严与虚荣,丢了也就丢了,有甚么打紧。”
    吴春摇摇头,“你这话骗得了别人,骗不了你自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些年在河西主持拆迁,也不知碰到过多少这样的事,之前那些色诱你贿赂你的人都如何了?你打心里厌恶这些人,从不给他们好果子吃。但这回怎么就放过了这娘们儿,没动她一根毫毛不说,还答应了部落提出的那许多条件?”
    “有要求可以提,能办的就办,他们最后提的那些条件也不太过分。”吴生搪塞道。
    吴春冷哼一声,摆明了不相信。
    忽然间,吴春愣住。
    他看到吴生泪流满面。
    “你这是怎么了?”吴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伍长,你说,我之前是不是错了?”
    ……
    部落的帐篷外,月朵望着部落里忙忙碌碌的人,身姿虽然依旧端庄,面色虽然依旧含笑,但望向部落外那支骑队的眼神,却充满怅然与寂寥,还有些许狠戾。
    五年前,她孤身一人离开部落,历经千辛万苦,凭借不俗运气,在饿死之前找到了吴生,本以为可以和吴生一起回到部落,继续安稳的生活,孰料吴生面目大改,让她幻想落空,她不愿接受吴生的施舍,也因为一时适应不了主仆关系的转变,更受不了吴生高高在上的做派,所以再度历经千辛万苦回到部落。
    回到部落的月朵,境遇比先前更差,因为兄长已经在外战死,而分到的奴隶却不见踪影,又因部落老酋长死于吴生之手,部落里的人对其横眉冷眼、大肆欺压,吃饱穿暖成了奢望不说,连瘦得不成模样的羊群,都隔三岔五丢上几只,无数个抱膝独自抽泣的夜晚,她都想结果自己的生命。
    让她坚持下来的,是恨。
    对吴生的恨,对生活本身的恨。
    她决定要好好活下去,要活得很好,要将欺负她的人都踩在脚下。
    在别人驱赶她放牧的时候,她用那柄黑乎乎的匕首,猝不及防插进了对方腹间。
    结果是,她被毒打得差些死去,本就少得可怜的羊群,变得更少了。
    当她好不容易从被毒打的伤病中挺过来,她的羊又饿死了许多。
    她去放牧,旁人都惊讶她能从伤病中活过来,但他们没忘记继续驱赶她、欺负她。
    这回,她的匕首,再度插进了蛮横者的小腹。
    不出意外,她再度被毒打,她的羊,再度被赔给受伤的人。
    她又撑了过来。
    于是,再也没有人敢驱赶她、欺负她。没有人愿意跟一个打不死的疯子较劲。
    那年寒冬特别难熬,那年春天也特别难熬,因为她的羊太少了。
    幸好一支商队路过,幸好她是个女子。
    她跟上了那支商队,跟了很远,与好色的商贾达成协议,却在把对方诱骗到林子里后,用那柄黑乎乎的匕首,捅进了对方的小腹,再抢了财物潜逃了回去。
    自那之后,她的生活渐渐好转,她花了两年的时间,在那座破旧的小帐篷里吃饱穿暖。
    某一天,她发现巴布尔对她的态度转变了,给她送了很多好东西。一次在河边的时候,她骤然发现,河水中的那张脸,竟然是那样好看。
    她以为巴布尔是垂涎她的美色,她猜对了一半,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偷听到了巴布尔,与前来部落办事的大唐官吏的谈话,于是她知道,善待她是大唐官吏的意思。
    她想到了吴生,想到了那个在肃州一副高高在上嘴脸的家伙,她感到厌恶,但她并不拒绝甚么,因为她想要活下去,活得更好。
    偶然患病的巴布尔,忽然就死了,那本不是可以致命的病。
    但是,巴布尔曾今是欺负她最卖力的人。
    后来,她和大唐官吏打成一片,就顺理成章成了部落的实际酋长。
    若非管理这片地区的大唐官吏换了人,换了个头很铁的人,恐怕她的部落也不会被逼着拆迁。
    因为布政使的女婿,河西行省最有前途的司马,总在暗中照顾这个部落,不到最后关头,没人愿意为难这个部落。
    月朵望着骑队消失在视野中,眼神冷得厉害,她近乎咬牙切齿的呢喃:“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让一个女人,去体会生活的丑陋,去学会独自坚强?难道你就不知道,女人心冷心硬起来,比男人要可怕得多?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以为你这些年暗中照顾了我,我就会感谢你?我已经不是那个愚笨的少女了!我有野心了,我不满足了,我总想得到更多了!是你教会了我,人要为自己谋远大前程,是你教我的,人不应该理会那些过往的情义,是你教我的,人只有自己强大才是真的强大!”
    她呢喃着,诉说着,倾城美颜上梨花带雨。
    她奔回那顶部落最大的帐篷里,冲到床榻上捂着被子狠狠抽泣。
    她独自哭泣,在拥有一切的时候,她哭得丝毫不让于一无所有时。
    因为她终于明白,权势与富贵,终究无法完全填补她内心的空白,无法真正驱散她的孤独。
    她的孤独与孤苦,曾今被恨意与野心驱散过,曾今被权势与虚荣遮掩过,但她终究还是意识到,她不可能一辈子靠这些东西活着,靠这些没有温度的东西活着。
    她最想要的,她最该要的,不过是心仪男人的宠爱,那才是世间最温暖的东西。
    而这个,她得不到。
    以前是,现在是,以后还是。
    ……
    草坡上,吴生蹲在地上,吴春站在他身旁,骑队远远停在后面。
    “什么错了?”吴春拍拍吴生的肩膀,也在他身旁蹲下来。
    “急功近利,利欲熏心……”吴生把头埋在膝间。
    吴春笑了笑,“后悔了?”
    吴生嗯了一声,“真后悔。”
    吴春问:“为什么后悔?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后悔,但你现在并没有失去什么;人总在犯错的时候反省,但你现在并没有犯错。”
    吴生抬起头来,看向身前的草地,“人在困顿受挫、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时候,总会格外想念家人想念故人,因为于那时一无所有的他们而言,情感便是他心中唯一的慰藉,仅剩的慰藉。但是当人功业有成,得了些许富贵,看到些许前程,触碰到些许权力后,他们总是把自己看得很高,而把别人看得很低,他们会觉得,到手的这些金银财富与权力,才是真正宝贵、永恒的东西,可以让他们有尊严有荣誉的东西,甚么情感情义,都是虚的,根本不值一提——人总是善变,而情感又是人身上最善变的东西,把情感看得太重,那不是自找不快,那不是傻吗?”
    吴春扰扰头,“既然如此,你应该志得意满才是,最不济也是意气风发,又在后悔甚么?”
    吴生喃喃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吴春更加疑惑。
    吴生又把头埋下,“我觉得我丢掉太多东西了,而这些东西,才是弥足珍贵的。”
    吴春摇摇头,“听不懂。”
    吴生忽然又抬起头,像是想通了什么,“伍长,你说,人活着,意义何在,又是为了甚么?”
    吴春张了张嘴,僵了半晌,“你这个问题,让我如何回答?”
    吴生眼神一黯,又垂下头去。
    吴春想了想,忽然问:“你是不是后悔,没有娶玉娘?”
    “后悔。”吴生声若蚊蝇。
    “为何?布政使的千金不好?”吴春问。
    “不是。”吴生说,“不知道。”
    吴春抬起头,本想拍拍吴生的肩膀以示安慰,却是半晌没有落下,临了叹息道:“你还真是,他娘的纠结。”
    “你为何不娶玉娘?”吴生忽然抬头盯着吴春。
    吴春先是一怔,随即恼火的一巴掌甩在吴生脑袋上,“你不娶,我就得娶?”言罢,讪讪一笑,“问题是人家也不愿意嫁我。”
    吴生收回目光,看向远方,沉默了许久,“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
    ……
    “再少年,又当如何?”
    “当娶该娶之人,当珍爱该珍爱之人。”
    “这却是好办!”
    ……
    被子已是湿透,疲惫像是暮色,将月朵紧紧包裹。
    忽然,帐篷里陡然一亮,月朵拿手遮住眼,向帘子看过去。
    吴生就站在那里,气喘吁吁。
    “你回来作甚?”月朵先是一怔,随即嫣然一笑,妩媚道:“莫不是后悔方才错过了大好时机,这会儿又惦记着我了?”
    “跟我走。”吴生大步来到床榻前,一把抓起月朵的手,将她拽起,动作凶猛无双,眼神和声音却是温柔如水,“我供你一日三餐,让你笑口常开。”
    月朵双目呆滞,脑中一片空白。
    ……
    部落外,吴春靠在马旁,环着双臂,看向部落的方向,“甚么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狗屁,还他娘的谈什么人生意义,我呸,不就是大好前程与如花美眷,都他娘的想要么!”
    ……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第943章 百年安西都护府,十万铁甲出阳关(一)
    定鼎三年冬,西北招讨使、四面行营都统孟平,率百战军、横冲军一部,先行抵达瓜州,此举正式拉开了大唐帝国在时隔百年后,再度派遣王师向天山征战的序幕,原本在沙州西境,防御西州回鹘的归义军节度使、同平章事曹义金,特意抽身东奔,并在孟平抵达瓜州当日,率领归义军一众将领、官员,于瓜州城东三十里,摆开阵势相迎。
    是日,冬阳明媚,西风凌烈,干燥荒芜的西北之地,风沙如雾。
    数千甲士从沙雾中走出来,有种跋山涉水凿开天地的意境,曹义金看到对方森严的队列、威武的甲胄兵刃,感受到队列散发出的精悍之气,顿觉眼前一亮,同时心中也是微微凛然,连忙整整衣袍,带领身后众人向前迎去。
    未及多时,曹义金便看到对方的为首骑将,鲜衣怒马威武无双不怒自威,顾盼之间尽显睥睨之色,年纪轻轻约莫三十岁左右。
    “归义军节度使曹义金,拜见西北招讨使孟大帅!”隔着十来步,曹义金在对方马前行礼。
    行军队列已经停下脚步,脚踩的灰尘与风沙交汇在一起,孟平下了马,快步上前,托起曹义金的双臂,“曹节使,本帅终于是见着你的真容了!”
    曹义金不禁打量了孟平一眼,对方看起来比他想象中还要年轻,这样的年纪便能统领十万禁军出征河西、西域,实在是天眷之人,但曹义金知道,这个不过三十岁左右的三军统帅,从军已是十多年,有过许多辉煌到堪称奇迹的战绩,那绝对不是天眷二字就能解释的。
    孟平也在打量曹义金,这位率领归义军孤军奋战在外的节度使,已是白发苍苍,但毫无疑问的是,身板硬朗精神烁烁,双目尤其有神,如雷电般能看穿人心。孟平想起归义军的往事,张义潮复兴归义军后,被朝廷召到中原定居,实际上颇有入质长安,掣肘河西的意思,而后,归义军陷入内乱,权贵争夺节使之位,自相征伐,遂予外寇可乘之机,归义军十一州之地,逐渐只剩下沙、瓜二州。
    自那之后,在甘州回鹘与西州的东西包围中,还有吐蕃各族的牵制,归义军的处境变得极端不利,斗争的过程是复杂的,涉及到各种权谋诡计,又因为中原大乱,归义军失去声援也失去制约,这其间有过许多黑暗之事:自号天子、依附回鹘……这些姑且不论,曹义金接任节使之位后,数度遣使中原,重建与中原王朝之联系,昔年也被李存勖册封过,其人的赤胆忠心,却是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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