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守马待兔?林葳蕤有点想笑。这兔子实在是太傻了。马儿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扭着头,用黑漆漆的马脸蹭了蹭林葳蕤的小腿,从鼻子里发出一身响亮的声响。
    林葳蕤试探着摸了摸鬃毛,迟疑道:“它这是在邀功?”
    叶鸿鹄和一干下属都忍俊不禁,叶鸿鹄从以前就发现了,他媳妇太有动物缘了。看有凤来居里头只吃主人喂食的三尾胖头锦鲤就知道了。
    叶鸿鹄也一本正经:“嗯,它的意思估计还让你把这兔子给扒了皮做肉吃吃胖点。”
    林葳蕤优雅地翻了个白眼,“看不出来四哥还懂动物语?”他见这马儿全身黑到发亮,端的是比夜色还要浓稠的黑,脸上和马尾巴的鬃毛长而卷,即使是以人类的审美来看也可以说是丰神俊朗,不禁喜爱了几分,“它叫什么名?”
    叶鸿鹄顺口就道:“白面。”白面听主人唤它,从鼻子里喷了喷气作回应。
    林葳蕤:……
    他俯下身,无比同情地摸了摸白面,“难为你了。”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主人。
    白面可不觉得委屈,它被摸得精神一震,决定要在这个散发着好闻气息的人类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长啸一声,撒丫子就开始跑。一群人就这样上了山顶。
    远处天际有一道灰蒙蒙的光晕,海面是浓到接近墨色的蓝,天边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一跃而出。一种黎明前的压抑蔓延在整片大海上。
    叶鸿鹄拉住马绳,白面没有经过任何缓冲,前蹄往上一扬,便稳稳地停在了山顶上。江坤和其他卫兵拉着缰绳,远远地站在后头,识趣地没去打扰山顶上的两人。
    “我父亲逝世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来这,那一次我就想,要带你来这看看。”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一天,上天垂怜,这个人会出现在这个世界。
    他的话音刚落,从那灰色的孕育着鸿蒙的光晕里一跃而出,跳出了一轮红日,那一刻整个世界呈环形被点亮,第一道光洒在最接近天边的海面上,璀璨的海金色映入眼帘。
    林葳蕤似有所觉,回过头,便落入了一双撒了金子的眼中,那双眼里藏了很多东西,而且藏得很深很深,从前他很讨厌,这一刻却不想计较了,他朝从始至终都在看他的人笑了笑,“谢谢,很美。”谢谢你带我来看,日出很美。
    太阳渐渐升到海面上,整片海都洒满了金子,海晏河清,仿若盛世太平。海浪打着礁石,发出轰隆隆的犹如号角的声音。
    两人静静地看了海面一阵,林葳蕤突然出声:“四哥,甲寅年要到了。你要做什么?”
    叶鸿鹄笑了笑,“等他们狗咬狗闹起来,我刚好把家里后花园的地给收了,给你做菜园子,如果媳妇嫌不够,我就把后花园再往外扩扩。至于家里那群闹着分家产当老大的人再一个一个收拾,反正闹得最凶那个也活不久了。再扶一个听话一点不闹腾的上去坐着,先赚钱再说。媳妇你说行不行?”
    林葳蕤感受着山顶上凉凉的风,眯了眯眼,“我说行有什么用?我又没你这么全能全知。”
    叶鸿鹄摇头,“怎么会,你都把费恩这样的人才送到我这了,聚乙烯带来的塑料革命,还有正在研究的滴滴涕,我知道媳妇最疼我!”
    林葳蕤:“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本来就生活在这里,而不是同我一样穿越而来的。你对这一切都太熟悉了,而且没有一点和这个世界的违和感,我没有使命感,而你好像有的也不是使命感这种正面的东西,而是更加强烈的一种情绪,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所以有时候会觉得叶鸿鹄很可怕。”他缓缓地说了一段很长的话,然后又轻轻地问道:“你能告诉你以前叫什么吗?”他问的是前世的名字,因为就他所知,他身边没有一个叫做叶鸿鹄的亲近的人,而叶鸿鹄对他的一切太过熟悉。除非叶鸿鹄前世是个跟踪人的变态痴汉——好像他现在本来就是。
    叶鸿鹄把全部的重要都压在媳妇身上,鼻子停在锁骨处,深深地嗅了嗅。林葳蕤被他蹭得痒,缩了缩。然后锁骨处传来刺痛——
    “嘶……叶鸿鹄你属狗的吗?”他摸了摸被咬出牙印的锁骨,就听懒洋洋靠着他肩膀的人低低地笑了,“不是,我属林的。”
    真是没眼看。江坤等人觉得这刚出的太阳都没他们两个人闪瞎眼。
    “想知道我是谁?猜猜,猜对了我就全部告诉你,如果猜错了的话,”叶鸿鹄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林葳蕤气得瞪了他一眼,这人真是……破廉耻!
    林葳蕤觉得今天自己是没睡醒,才会跟他语重心长地谈这些,叶鸿鹄却是觉得刚才的赌注非常有意思,确切的说,是对林葳蕤输了的赌注特别感兴趣,他诱哄道:“如果你赢了,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林葳蕤是真的很想知道,他直觉这是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尽管输了的条件很荒唐,但犹豫了一会,还是答应了。不过他也不傻,“你要给我点提示。”
    叶鸿鹄非常大方的答应了。
    两人看完了日出,下山的时候终于做起了正事,只有一点光线射进来的森林里,空气潮湿地能够凝出水分,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滋生出大地的精华,一朵朵小孩巴掌大的松茸从土里冒了出来,沾着初生的露水和青草泥土。带来的人有一个小兵是本地人,平日里经常上山耍,对这些小东西会在哪里出没摸得一清二楚,在他的带路下,一行人挖了整整小半箩筐的松茸,估计这座山攒了大半个月的松茸都在这了。也是无妄之灾,谁家你长得这么好吃呢。
    日头渐渐在升高,趁着这时候还不大晒,一群人打道回府。黑马在林间灵活地奔跑,这显然是一匹跟着主人走过很多山河的训练有素的战马。
    路上,叶鸿鹄道:“前几天于左棠那小子是不是给你送了一张请帖?”
    林葳蕤打了个秀气的呵欠,点了点头,“右礼说北平有个挺有意思的厨艺大赛。我到这好几年了,还没在这里见过什么厨艺比赛。”
    叶鸿鹄酸溜溜,“他叫你去就去,我当初叫你来奉天你怎么都不答应,最后还得趁着你睡着才把你捞了过来。”
    林葳蕤哼了一声,“谁都看得出你居心不轨。我在这呆了这么久了,你是不是该放我走了?”
    叶鸿鹄早就把外头的风风雨雨给摆平了,现在外头一大堆人在排着队等着见大名鼎鼎的林先生呢,他倒好,不由分说把人绑在这,天天珍稀食材地哄着。林葳蕤都吃了三次鮟鱇鱼了,早就不新奇了。
    “今天让武文送你回去,回去相见的人就见,看不顺眼的人甭理睬。”
    林葳蕤狐疑:“你趁我不在都做了些什么?”这段时间他都没看过报纸。
    叶鸿鹄嘿嘿笑了一声,看上去非常老实憨厚。林大少却想打人,这厮绝对干了什么!
    “你要去北平可以,不过我们约法三章……”
    回到山下练兵营,林葳蕤把新鲜的松茸在河水里洗了洗泥土,然后对半切开,两面刷上油,架在铁板上用炭烤,不用太多技巧,微醺的时候,开始卷边的松茸便会散发出一种麝香,放入嘴里,是舌尖初次尝到的最鲜的山珍。在味精还未出现以前,这据说是天然食材里最鲜的东西。
    松茸用来煮汤也是另一种美味,干贝、火腿和瘦肉,再加几片山里刚挖的带夜露的蕨菜,配合着松茸得到的清汤,能让舌尖流连忘返。
    喝完热汤和烤松茸,两人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回合,林葳蕤总算是带着一大堆食材被人当祖宗一样送走了。
    吴冕看着远去的车辆,突然想起一件事,“大帅,夫人这趟若是去了北平,恐怕会见到他的生母。”
    叶鸿鹄面对媳妇才有的笑容早就消息了,他其实从前便派人查了林葳蕤的生母梁映蝶,不过因为怕影响到媳妇的心情,他便没把这些事情说与他听,不过想来这次是避无可避了,“把之前的情报给他送去。”至于他的小葳蕤会做出什么选择,他相信他。
    有凤来居——
    “真是对不住了,您要定的包厢昨个儿已经满了,您要是现在预约的话,大概只能排到半月后了。”曾白玉笑眯眯地朝眼前的客人道。
    客人一听正想发火,就见后头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预约一间包厢,随便什么地方都行,爷要用来请人的,越快越好!”曾白玉一见是这位爷,眼底的笑都真诚了几分,招呼他道:“诶,贝勒爷又来啦,您的话我给您留那靠窗边上的亦说阁,虽然厢房小了点,但是里头啥也不缺,且风光好啊,往外看还可以看到白河边上的景儿呢,您听我的,这用来招待朋友最好不过了!”
    那位被称作贝勒爷的青年锦袍玉衣,戴镶着翡翠的瓜皮帽儿,手里提着个鸟笼,另一手摇着扇子,闻言也不计较,抬了抬下巴,“那行吧!三天后我就来,席面弄好点,我这位朋友啥也不缺,山珍海味从小吃到大,弄点新奇的。”
    曾白玉让底下的管事一一记下,然后收了定金就把这位财神爷给好声好气地送走了。他再回头瞧那位刚才还愤愤不平的客人,果然见他收敛了脾气。连这种祖辈荫蔽深厚的贝勒爷都得按规矩预约,他这种身家的又哪里来的脸面让人让位?
    这位客人想要定的厢房是酒店最上等的一间厢房,订的人都是排的上名号的人。前几天因为报纸的事情,一些踩低捧高的人取消了很多订单,然而自从《民报》和《大公报》的新闻后,有凤来居又恢复了从前客满盈门的热闹,甚至比最热闹的时候还要更上一层楼,每日的食客差点把门槛都给踏破了,这其中最多的都是一些想要挖墙脚或是找林葳蕤谈生意的。
    曾白玉是做生意人,即使从前别人落井下石,但生意那里不是做,只要是出钱的客人,自然欢迎,不过就是待遇再没从前那么好就是了。
    他这头打发了人,正在看账本,转头就见自家消失了一个星期的东家终于出现了!
    “大少!你可算是回来了!”曾白玉迎上去,那叫一个热情。他这态度比起从前,越发恭敬了,也不是说从前不够恭敬,但是自从知道了自家东家在粮食上的成就后,他看着他就跟看天上的神仙一样!就差跟那些农民一样捧着排位给供起来了!
    “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酒店一切还好吧?”
    曾白玉便把事情都一五一十地说了,听到有人污蔑一事和后来的反转,林葳蕤眉头皱起,让人取了他走之后这几天的报纸来看。
    等到看到那些恨不得把自己夸上天,把自己当做救世主的新闻报导,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叶鸿鹄趁自己不在,都给他立了什么白莲花人设?!实在是恶心死人了。
    不过他也算是知道这人为什么把自己送到城外那么多天了,林葳蕤摸了摸兜里临走前被塞的本子,突然也不觉得那人临走前的要求讨厌了。
    曾白玉在旁边看了看大少的脸色,斟酌着道:“这几日有很多人登门想要拜访您,这是来访的名单,你看看是见还是不见?”
    林葳蕤不感兴趣地翻了翻,上面零零总总写了一百多号人物,还都是些已经筛选过的有名有姓的值得一见的人。不过林葳蕤可不会觉得自己真的成了香饽饽,怀璧其罪的道理谁都懂,他想了想,是谁给自己惹出的麻烦就交给谁去解决好了,于是他把册子丢给身后跟着的武文,“小文把这给你们大帅,就说他捅出来的事情自己补。”
    林葳蕤去了后厨,好好考校了一番徒侄们的功夫,发现就连几个刚收的人都进步快速,非常满意地给人加了薪水,然后又宣布了自己将要去参加北平的厨艺比赛归期不定,希望他们继续保持的消息,小宝第一个跳起来,嚷嚷道:“师叔你带上我吧!我可以给你扛行李做饭,还能给您唱小曲解闷!我可有用了!”
    林葳蕤扫了他一眼,他便不敢再作妖了,师叔的眼神好像更加犀利了。有了大后台的林大少更加有气势了,他瞪了闹心的小宝一眼,见他焉焉地才开口,“这次小宝和老伍跟我一起去,在奉天待久了,有本事的人越来也多,也该开新店了。免得你们打起来。”
    他这话里透出的意思让其他人眼睛都一亮,大少的意思是,他这次出去顺便也是带人去考察,以后要在北平开分店,把这里的人带去一波。长期以来,主厨的都是大宝小宝,这两人是最早跟着林葳蕤的,资历最高以外,本事也最高,大家在他们的领导下,自然也没有什么不服气的,但是这样一来,那些也练出了一手顶级厨艺的人也就只能屈居他们之下,能够发挥的余地不多。日子短着还好,等到日子长了,难免有人心生不满,甚至是跳槽。
    林葳蕤这样把人练出了手艺,再派去别的地界开拓市场,便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既有了好的前程,又不用干出背信弃义的事情来,大家伙心里其实都挺激动的。即使是这次没选上,但是就有凤来居这股势头和实力,以后指不定开多少家分店呢,大家只要认真勤快,都有出头的机会。
    刚才和小宝一起被点到名的老伍便是除了两人外最勤快也最有天赋的小伙子,林葳蕤把这些人的眼神看在了眼里,然后才在心里暗自点了点头,有野心很好,没有野心他才看不上呢。
    曾白玉拿了账本请人走了,大少不在,积压的事情有点多,都是需要他亲自过目的。他一一报告完,然后就说起今儿个那位贝勒爷订的席面,赶紧请示起大少。
    林葳蕤听着也觉得有点意思,他们店里的饭菜那自然是都能拿出手的,不过听这位皇亲国戚的意思,估计还得上点俗气一点的民间家常菜啊。
    既然要人没吃过的,又是家常的,林葳蕤突然想起一道菜,不过这原料这时候有点难弄,他转头问道:“奉天有卖那种美国人出产的黑漆漆的,会冒泡的汽水不?”
    曾白玉想了想,然后有些不确定道:“大少你是说’蝌蚪啃蜡‘汽水?”
    林葳蕤:这是什么恶心的名字?
    不过这谐音听着倒是有点像,“你去买两瓶我看看。”
    曾白玉叫一个跑堂的去了,跑堂的跑了十几条街才买到这种有着奇怪名字的洋人东西。这东西黑漆漆跟中药似的,本地的商人本来是打着猎奇的名头从洋人手里头买的,结果因为名字奇怪、颜色古怪、又贵,没什么人喝,这都要赔手里了。见到有人来买,可劲地推销。跑堂最终拿了两瓶汽水回来。林葳蕤见着那熟悉的红色瓶子就知道是这东西没错了。
    他亲自下厨做了一道极其简单的可乐鸡翅,做法非常家常,连姑苏看了一遍都懂了,奇就奇在这特殊的汽水上,酱红色的鸡翅看起来有点拔丝,粘稠的黑色汽水经过熬煮已经和白糖一起成了红酱。
    “都试试。”林葳蕤这一开口,十几只手同时出招,一半的人抢到了幸灾乐祸地开啃。甜口的鸡翅口感比起寻常的做法要来的嫩滑,而且经过那汽水的浸泡渗透,鸡翅都染上了一股奇特的味道,风味非常奇特。这样一道菜,保证那位贝勒爷和朋友都没吃过,这一厨房的人估计都是这世界上第一群吃到可乐鸡翅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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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小岚做了一夜的梦,醒来脸色不大好,不过因为今天有演出,他便也按时起了床,惯例要去有凤来居喝上一碗鸳鸯羹。他登台表演时,为了嗓子足够亮,都会注意吃点清淡的东西,从前他喜欢吃白粥加糖,后来有凤来居的鸳鸯羹便成了他的最爱。
    蓝釉的海碗,一半是青的豆泥菠菜,一半是粉的火腿鸡茸,做的时候用特质的紫铜片隔着,等要呈上桌的时候才抽取铜片,这两种颜色的粥便因为隔着油,混不到一起,竟是成了一个太极的形状,好看又美味。原小岚每次必点,跑堂的已经熟悉了原先生的习惯,见他来了,照例给他上了鸳鸯羹,还给安排了个清净的地方。本来想要安排人进包厢的——这位爷可是大少少有的朋友,可不得好生伺候着,可惜原先生是位不愿麻烦人的主,每回都拒绝了好意。
    清晨的乾元街热热闹闹,有凤来居也多得是赶点吃早餐的食客们。人多的地方自然就有了八卦,即使地位再高的人也一样。原小岚边喝着粥,边眯着眼让外头温和的眼光照在身上,只觉得心情都好了一些。耳边不免也传来了别人的一些交谈声。
    “诶,你听说没,那从北平到奉天的陈家好像出事了……”
    “能出啥事?你怎么啥都知道?”同伴嫌弃他。
    那开头的人便急急道:“这次真不是什么小事,我住他们隔壁,听他们管事说,那陈家大少前些日子运的货出了点问题。”他顿了顿,又小声道:“嗨,你也知道,就那种货里掺点走私的东西呗,只要一点保准比一大批货都要来的赚钱。那陈家大少也是倒霉的,刚好被人查了出来,不过好在那地界是他们家亲戚的地盘,就那住在陈府的那位表小姐家里头送了点东西就把这事给圆过去了,要不那陈家唯一的独苗苗估计都得蹲牢里去。”
    “这事有什么稀奇,你说了半天还不是个俗套的故事!”
    “急什么急,这不是还没完。那陈家大少欠了这么大个人情,可不是得还,听说昨日陈家老太太把人找回去之后,就要让他跟那位表小姐成亲。哦,听说这陈老太太身体最近也不大好,就想着尽快大办,好冲冲喜。你猜怎么着?那陈家大少硬是不肯,在院里跪了一宿,说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此生只他一人。”
    他的同伴总算起了点兴趣,“倒是个痴情种,不过倒是挺伤这位表小姐的面子的哈哈哈哈哈哈。这陈家大少有情,但却无义啊。”他摇摇头。
    “最后这陈家老太太被他逼急了,晕了过去,也不知道真晕还是假晕,反正是以死相逼硬是要让大儿应下这门亲事。那陈家大少是个孝顺的,爹又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样求他,可不就得应下了嘛!据说今天天一亮,陈家的大管事就南下送聘礼去了。”
    两人又是一番评头论足,感慨一番,结了账就走了。留下已经被一连串消息砸得无法动弹,脸色惨白的原小岚。
    他在原地呆坐了好一会,才像是想起什么,跌跌撞撞地走了,连账都没结。不过曾白玉也不会去管这点小钱,倒是觉得原先生的面色不对劲,赶紧找了一个人跟着去看看。
    店外,看着失魂落魄拦了黄包车去陈府的原小岚,刚才在店里八卦的两人面面相觑,憨厚一点的道:“我们这事是不是做的不厚道啊你说?”
    另一人瞥了瞥嘴,“他该知道的,迟早会知道,早知道总比被蒙在鼓里等到看着陈景游当了新郎官才知道的好。”
    “六爷都不知道这事,我们私自干这事,万一被六爷发现,恐怕得被扔到西伯利亚去挖矿了。”
    “所以记得闭紧嘴巴,我可不想去西伯利亚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如果真被发现了,就供出是老洪叫我们做的,反正他还要帮六爷管理大剧院,顶多受顿皮肉之苦,不会死人的。”
    两人嘀嘀咕咕,然后一人跟在有凤来居的跑堂身后跟着去,一人去找六爷。可以说是非常监守自盗、瞒天过海了。
    快入夏了,天气多变,原本还好好的天色转眼便乌云密集,阴了下来。
    黄包车车夫看了看这天,有些担心地问道:“先生,我们需要找个地方躲躲雨吗,您这也没带伞的,小心淋着了。”
    原小岚无知无觉,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他的手死死地握住手里的小红绳,这是昨天陈景游送他的小玩意,说是在某个地方买的,那个地方有情人都会互赠对方自己编织的小红绳,只要绑上了就是彼此的唯一,此生相伴到老。他那个时候是笑着看他帮自己绑上的红绳。红绳上还吊着一个刻了“岚”字的玉坠,是陈景游特意找的人定做的。他还小心地给对方也绑上红绳。
    他一直在等,也一直相信,他们会,红绳互系,白头到老。
    轰隆隆的雷声过后,豆大的雨点下砸了下来,这是入夏的雨,地里的粮食都朝天笑着迎接这一场从天而降的甘露。
    原小岚没撑伞,很快长衫便淋湿。那位车夫也是好心的,见他无动于衷,哀伤至极的模样,将自己的蓑衣给他披上了。后头跟着的六爷的人心里一咯噔,暗道要遭。
    风雨中,黄包车停了下来,浑身淋湿的车夫连连唤了几声:“先生,先生!陈府到了。”
    原小岚才突然回过神,他先是摸了摸身上的蓑衣,然后看到浑身没点干的车夫,突然便笑了,虽然那笑比哭还难看,他把身上的蓑衣脱了下来,还给了车夫,“您真是个好心人,感谢您。快回家让您的妻子给您熬姜汤喝,免得得了伤寒。”说着把身上所有的银钱都塞给了这位好心的车夫。也不等那车夫要把多余的钱还他,就敲响了陈家的大门,走了进去。
    开门的人显然认识原小岚——这府中上下又有谁不认识这位原先生呢,不过是在老夫人的雷霆手段下才无人敢说些什么,他急急道:“原先生,您快去看看少爷吧,他已经在屋里坐了一整晚,送什么进去都说没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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