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徵用脚尖踢了踢前面的金银锞子:“拿着,快去快回。”
    那年轻人脚步一动,就被一个身影给拦住了,车夫谄媚地迎到了陆徵面前:“三少爷,您有事吩咐小的也是一样的,小的驾车快,省得您在这久等了。”
    陆徵露出兴味的笑容来:“你?”
    眼见有戏,几个车夫都挤到了他面前,不过总算记得尊卑有别,没有被金银冲昏了头脑。
    陆徵笑了笑:“也好,你们记得了,我想买味源居的八宝鸭,得鲜楼的虾仁水晶包,百味楼的酥雀舌……”他一口气念了十几个菜名,分布在整个燕京城,把几个车夫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陆徵摸了摸玉佩,露出一个被宠坏了的骄纵表情:“你们一同去,若是回来的时候菜还是热的,本少爷自然有赏。”
    话音刚落,几个车夫立刻混作一团,别说还有赏赐,单单对方陆家三少爷的身份就让他们不敢不从,若惹了这位主不高兴,别说他们几个车夫,就是庄头管事都落不着好。
    就在一片混乱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陆徵把这个默默站在角落的年轻人给带走了。
    偏院的混乱自然会有人报告给裴氏,裴氏听了陆徵的做法后有一点哭笑不得,一旁的嬷嬷带着担忧:“三少爷这是在发泄对您的不满吗?”话音里带出一点点对陆徵睚眦必报的怨怪。
    裴氏摇摇头:“他向来是这么个性子,直来直去的,他心里头不痛快,发出来总好过记在心里。”
    “可是,终究是打了您的脸面……”
    裴氏没有说话,陆徵的做法让她有些吃惊,她将这个孩子从小看到大,他的跋扈从来都是对着外人的,裴氏绝不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她隐隐约约仿佛猜到了一点陆徵的做法,这让她难得犹豫了一下。
    嬷嬷还在喋喋不休地数落着陆徵,却没看见女主人已然沉下了脸色,一旁的大丫鬟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嬷嬷。
    裴氏抚了抚手上的镯子,曼声吩咐道:“既然三少爷想吃,就让他们麻利地去办,一应吃食花费记在我的私账上,那金银锞子既是三少爷赏他们的,就让他们收了用心去办。”
    大丫鬟应了一声,嬷嬷还想说什么,裴氏却已然移开了眼神,开始处理起一应琐事来。
    有了大少奶奶的首肯,几辆马车鱼贯开出了国公府,侍卫们粗粗扫了一眼,见马车里面没有夹带什么,就放了他们出去,自然也就没注意夹杂在其中的一个瘦小的车夫。
    大约过了一刻钟,常山常水面色焦急地跑过来,问了马车朝哪里走以后,又匆匆地追了过去。
    顺着大街走了几百米远,他们才在一个巷子口看到了停在一旁的马车,他们的小主子正一脸兴味地蹲在一旁看人浇糖画,见到他们来了,站起身拍拍下摆的灰尘,理所当然地冲两人伸出手:“快帮我付钱。”
    两人对视一眼,常山无奈地掏出荷包付了钱,陆徵已经拿着糖画跳上马车,指了指朝向城外的路:“走吧。”
    “三少爷,大少爷说了不许您出门的。”常水徒劳地劝诫道。
    陆徵笑眯眯的:“反正我已经跑出来了,你们要么就把我打晕带回去,要么就乖乖跟着我,什么废话都别说。”
    常水还想说什么,被哥哥常山拉住了袖子,常山功夫不如弟弟好,在为人处世上却要成熟许多,陆徵语气虽然柔和却掩盖不住态度的强硬,他不止是在问此刻,也在问他们今后的选择,他要的是忠诚于自己的护卫,而非英国公府的。
    常山看的清楚,也在心底暗暗吃惊,他是陆徵受伤之后才被派来的护卫,并不清楚原主是怎样的性子,只当是传言不可信,小主子半点看不出被人称作是愚钝的样子。
    陆徵看到两个护卫服了软,心里也是松了口气,他跑出来一方面是和大哥赌气,但更重要的是对案子感兴趣,他虽然不想像某个死神小学生一般走哪死哪,但面前出现了这样的案子勾着他的好奇心,他怎么可能不抓心挠肺地痒,至于简余,早就被他丢掉犄角旮旯去了。
    第十章 在义庄
    马车慢悠悠地朝城外走去,常山接了车夫的活,却因为车辕的另一边坐着任性的小主人,弟弟常水只能被无奈地赶进了车里。
    陆徵穿着车夫的衣服,靠坐在车辕上饶有兴趣地四处乱看,就在这时候,他看到迎面走来的两个捕快,顿时眼前一亮,却又苦于对方与他并没有交换名字,只能迎面不停地招手:“这位捕爷!”
    包铮抬头一看,正好看见一个瘦小的车夫直起半身兴奋地同他打招呼,他还在纳闷,常山已经停了马车,陆徵利落地跳下来,跑了过来,“上次匆匆一别,我都忘记问你的名字了。”
    包铮这才反应过来:“是你!”
    另一名捕快见他们似乎是旧识,便笑道:“既然是熟人,你们有事先聊着,包老弟,我去前面了。”
    包铮回过神来,向陆徵一拱手:“陆少爷,上次没有认出来,多有得罪。”
    陆徵脸色淡了淡,他摇摇手:“没事,在下陆徵,不知阁下姓名?”
    “在下包铮。”
    “包……包……咳咳咳……”
    包铮被他惊天动地的咳嗽声吓了一跳,却不知说错了什么,只能无措地看着陆徵。
    陆徵摇着手:“没……咳咳……没事。”他只是被童年偶像的名字给震撼到了。
    好不容易弄清楚包铮的名字,陆徵止住了咳嗽,经过这一遭,两人之间的生疏感也去了不少。
    两人并肩走在街上,陆徵才问道:“包兄是在做什么?”捕快是没有巡城任务的,但看包铮他们的样子,好似在城中走了许久了,却像是有任务的样子。
    包铮叹了口气,想到陆徵是陆侍郎的弟弟,倒也没瞒什么,就道:“还不是最近的剥皮案闹得。”
    陆徵立刻露出感兴趣的样子:“我在大哥那儿见过案卷,看着挺离奇的,不过不是已经抓到犯人了?”
    包铮摇摇头:“哪里这么容易,从昨晚找到现在,连个鬼影都看不到。”
    “你们是怎么确定凶手身份的?”陆徵仿佛好奇一般地问。
    包铮老实回答:“是赵书令说的。”
    “赵书令?”
    包铮点点头:“他原本是进士出身,但一直未等到实缺,因着写的一手好字,于刑律又有研究,所以暂时在刑部当一个书令。”
    “他怎么能够确定简余是凶手?”
    包铮咳了一声,压低声音道:“赵书令那日曾经见到简公子进了水妙庵。后来我们也查出来,简公子的母亲就是在水妙庵过世的,他每逢忌日都会来水妙庵,那日,正是他母亲的忌日。”
    “等一下,怎么能够因为他进入了案发……咳咳,水妙庵,就认为他杀了人?”陆徵满腹怀疑,“那赵书令也很奇怪,他堂堂一个进士,想拜佛不应该去寺庙吗?怎么会去庵堂?”
    包铮将声音压得更低:“这水妙庵……不是拜佛的……”
    陆徵还没反应过来:“不拜佛?那这庵堂是做什么的?”
    包铮尴尬地解释道:“这水妙庵是一些世家的庶女或者姨娘犯了错,才会送过来的,赵书令是庶子,他的亲生母亲就被关在水妙庵里,便是他中了进士,都不曾被放出来。”
    这种背后八卦别人家世的行为不止包铮尴尬,陆徵也尴尬,他干笑了两声,忽然想起先前他在陆彻的书桌上看到的那份案卷,似乎撰写人就是姓赵,便问道:“白泉山的案子,可是这位赵书令写的案卷?”
    包铮点点头:“不止白泉山的案子,水妙庵的案卷也是赵书令写的。”
    陆徵点了点头,将这个记在心里。
    包铮本是要搜寻犯人的,可听到陆徵说要去义庄,他顿时就犯了难,让这样的小少爷去义庄那般晦气的地方,若是被上司知道了,只怕要受罚,他想要劝服对方,最后却被忽悠着坐上了马车,乖乖地给常山在前头指路。
    义庄在郊外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四周都是光秃秃的,只有义庄挑起的白灯笼在风中摇晃不已。
    义庄守门的是个瘸腿的老头,外人称他瘸腿郑。见了他们来连忙将椅子擦干净,怕不干净,又用袖子拭了一遍。
    陆徵于心不忍:“老人家不必忙了,我们就进去看看。”
    瘸腿郑守了这么多年义庄,旁人因着晦气都是对他一脸嫌恶,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和气的人,又是这般乖巧漂亮的小少爷,瘸腿郑咧嘴笑了一下,想说什么又闭上了。
    倒是包铮,对于陆徵的作为却是暗暗吃了一惊的,心中原本对他身份的一丝隔阂,竟不知不觉去了。
    四人走进义庄,顿时就觉得阴冷,更别提那若有若无的尸臭味了,古代对尸体的保管方式是很粗糙的,尤其是义庄这种地方,也得亏现在天气凉了,不然那味道才酸爽。
    义庄大概有两三百平方米,中间还有一些草席隔开,更显得里面黑黝黝的,陆徵和包铮一路向里面,尸体都被白布蒙着,随着风吹动油灯,落下影影瞳瞳的影子。
    陆徵一向觉得自己胆子大,不然也不会去学那个专业,可真到了这种环境,他也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包铮习惯了,也没意识到他的害怕,只是在前头带路,然而走着走着,他的身影忽然消失在了眼前。
    陆徵一愣,顿时止住了脚步,他左右看了看,周遭是一片昏暗,包铮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
    一阵凉风吹过,陆徵顿时觉得手臂上密密麻麻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不止陆徵,连常山常水也仿佛察觉到不对一般,常山从后方走出来,站在他的身侧,只有常水依旧隐在暗处。
    有了护卫,陆徵仿佛有了底气一般,接着往前走。
    还未等他们反应过来,就见前方竟似黑夜中撕开了一道口子一般,泄出些许光亮,紧接着前方忽然亮起一盏灯火,包铮的脸就在灯火上方,十分自然道:“这里头太暗了,你们小心些。”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他身后幽幽的传来一声。
    “今天这儿真是热闹啊。”
    “……”
    “啊!!!!”
    等到误会解除,几人坐下来时已经是一刻钟以后的事情了。
    陆徵挠了挠微红的脸,刚刚他那一声尖叫,只怕方圆几里都能听见,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看着躲在包铮身后那人,连忙道歉:“方才是我的错,你没有被吓到吧。”
    那是一个看着十分瘦小的少年,五官十分寡淡,唯有一双眸子黑黝黝的,看着人的时候仿佛会把人的灵魂给吸进去。他听了陆徵的道歉,从包铮身后探出半个头,抿着唇小幅度地摇了摇头,又缩回去。
    陆徵无奈地看着包铮。
    正巧这会瘸腿郑端着两盏油灯进来,搓了搓手:“这位公子,石斛向来胆小,您不要见怪。”
    陆徵摇摇头,问道:“他叫石斛?”
    似乎是看到了亲人,石斛一溜烟地从包铮身后跑出来,躲到了瘸腿郑身后。
    瘸腿郑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对陆徵道:“对,他是我在一丛石斛里捡来的孩子,自幼就十分乖巧,许是在这种地方呆久了,他有些怕生。”
    包铮摊了摊手:“您别看他这个样子,这恐怕是整个燕京城最好的仵作了。”
    陆徵吃了一惊。
    原来石斛被瘸腿郑给捡回来之后,就一直跟着他在义庄生活,仵作验尸的时候,他就跟在一旁打下手,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如何验尸,又加上他十分聪慧,那仵作无后,干脆就将一身所学都教给他,后来这仵作去世,石斛便接了他的班。
    或许因为经常和尸体打交道,又加上吃穿也不大好,所以虽然已经二十好几了,石斛还是一副少年的模样,个子还不如陆徵高,也难怪陆徵吃惊。
    这义庄最里面就是石斛用以解剖的地方,因此悬挂着黑布,也因为义庄里头昏暗,他们又没有拿灯火,这才引发了先前的误会。
    几人移步到了里面,白泉山的死者已经下葬了,如今只剩下水妙庵的死者静尘。
    因为死状很惨,瘸腿郑也不敢随意打开尸体上的白布,只是把油灯点燃,就默默地离开了。
    石斛却没有想这么多,直接掀开尸体上的白布,哪怕陆徵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依然被眼前的画面冲击地倒退了几步,胸口一阵翻涌,几乎要吐出来。
    包铮撑着刀柄,围着尸体绕了两圈,此时距离发现尸体已经有三四天了,虽说义庄阴冷,但尸体上还是爬了不少蚊蝇。
    石斛此时已经没有先前怯生生的样子,十分冷静地指着尸体的脖子道:“死者是被人勒死的,勒死之后,才被剥皮,凶手的手法十分利索,因此尸体上血肉还算比较完整。小人从尸体损坏的程度,猜测他应当是从脖颈之处下刀,刀子很锋利,且刀刃并不长,有可能是匕首之类的。”
    苍术和姜片点燃的烟袅袅地漂浮着,模糊了他的五官,反倒让那双眸子越发明亮。
    “除此之外,死者被发现的时候是跪在地上的,血迹也几乎都在那周围,因此小人猜测,死者被剥皮的时候就是跪着的。”
    “跪着?”陆徵皱起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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