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婉又想到卢二少爷不肯带肉回去,恐怕也有不愿意让吴夫人知道打猎的事,因此便笑道:“你若是不愿意带肉回去也行,但总在要家里吃上一顿你打来的野猪肉啊!听说野猎肉特别鲜美,我还没尝过呢。”
    卢二少爷便也笑了,重新将马拴了回去,“我也没尝过。”随着宁婉进了宁家的屋子。
    宁婉倒了碗水给他,见他一口气喝干了,便又续了一碗,卢二少爷原来是渴了,一气又喝了两碗。于氏见状,又下厨为他擀了一大碗的面条,放了两个鸡蛋,再加上几样园子里的菜蔬,卢二少爷也都吃光了。
    但是卢二少爷依旧还是不爱说话,宁家人虽然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但只看他身上的衣服和骑的马便也把他当成贵客,因此又多了一重隔阂,吃喝之后,大家都静了下来。
    宁婉便灵机一动,“你一定困了,睡一会儿吧。”
    卢二少爷点了点头,于氏便将被褥都放下,让他躺在宁家东屋的炕上睡了。
    这时爹已经请了会杀猪的余家三叔帮忙,先将最小的野猪皮剥了,把肉剔出,便接过来将肉再切成拳头大小,在自家的灶上炖着。
    野猪肉很难炖熟,到了傍晚才好,但是那味道却远非寻常的家猪能比的,尤其是小野猪的肉,又香又嫩,却一点也不腻,肉汤也好喝,上面撒些葱末香菜末就更鲜美了。
    炖肉的期间卢二少爷睡了一大觉,然后坐起身就在宁家炕上吃肉。他不大喜欢说话,但举止却极规矩,又有猎野猪的大事,宁家的人便对他又敬佩又喜欢,将他待为上宾,宁梁还给他倒了酒。卢二少爷不肯喝,倒是吃了许多许多的肉,一个人比宁家所有人吃的都多。
    吃好了,卢二少爷还是要走,爹娘自然要留他,“天已经黑了,不如明天再走吧,家里有住的地方。”
    卢二少爷摇摇头,“没关系的,我也该回去了。”
    宁婉也道:“早些回去也好,免得你娘担心。”却拿出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只猪腿,还有最好最嫩的猫爪儿菜,还有从自家圆子里新采下来的刀豆、茄子、小葱、香菜等等,“自家的,虽然不值钱,但是很新鲜。”
    卢二少爷犹豫了一下,还是将篮子接了过去,放在身前,骑着马走了。他现在骑马已经很熟练了,不再像第一次偷骑父亲的马时控马还不太好。
    宁婉待他走了之后才想到,其实自己就连这些菜也不应该给他拿的,毕竟未来的瘸子将军骑着马带着一篮子菜,怎么想怎么觉得怪怪的。但是人已经走了,她只有自己悄悄地笑了。又想到了上次半篮子槐花,也不知道那花最后怎么样了,也许他半路上就扔了?。
    扔就扔吧,反正自己的心意已经到了。
    第41章 亲戚
    </script>    卢二少爷走后,爹和余三叔、宁大伯等几个人继续收拾另外的野猪。
    五头野猪只的有三头大野猪,其中最大的一头是公猪,大约有一千斤,另两头是母猪,也都有六七百斤,两头小猪,一头半大四五百斤,至于宁家吃的那头最小的也有上百斤。
    现在去了皮和内脏,总共还有一千多斤的肉,像一座小山似地堆在宁家的院子里。爹娘与宁婉在一起商量了之后,自家留下一百斤肉,除了近几天吃的以外都腌起来,另外给余三叔、宁大伯、郭夏柱、宁大江等帮忙的人每人一二十斤肉不等,又送些心肝下水骨头,再就给三家村每家二斤肉。
    爹娘不管怎么样对三家村的人都是有感情的,宁婉也不反对,毕竟自家要是一毛不拨也不好看,总归还是要在三家村住上许多日子。
    余三叔等人听了宁梁的话个个都十分高兴,直夸宁家大房厚道,又帮忙将野猪肉分好,送到各家,又是一阵忙乱。
    于氏见屋外大家都忙着,便拿了一把高梁米用铁锅炒得微焦,然后泡了滚水,便成了淡淡的黄褐色,给大家送出去。
    原来三家村这边平日买不起茶,便时常用这种法子泡水充做茶水喝。于氏因为村里的人来帮自家做活儿,因此便十分招待,不好只送了白水出来,但泡茶又没有足够的茶叶,炒米泡的茶总归比白水瞧着要好些。
    宁婉早已经忘记家里炒米茶的味了,帮忙送过去之后自己也喝了一碗,焦香微甘的味道十分平和,倒觉得十分可口,因此又盛了一碗,“娘,你也歇歇。”
    娘接了碗,却将宁婉拉到屋子里,喝了两口便悄悄问:“那个卢家少爷,我怎么觉得对你不错呢。虽然是帮过他,但是上次送了那么多东西就够了,怎么又来了,还帮忙打野猪,又将肉都送了我们?”
    “娘,你想什么呢?”宁婉乐不可支,卢二少爷会喜欢自己?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谁也不喜欢,他只喜欢练功!据说他习的是童子功,因此破了身就不能再有进境了,所以他就是纳了妾,又娶了妻,还是保持了很久的童子身,后来因为吴夫人想要孙子,才不得不与妻妾圆了房……
    “卢少爷之所以过来,是因为上一次我卖金饰时被他遇到了,他看我们家日子很艰难,就想帮一把。”看娘待信不信的样子,宁婉就又说:“他很快就去多伦百户所当兵,几年之内都不能回来了。”
    “多伦?”娘听了这个名字,终于将她心里原有的一丝想法消掉了,去了多伦百户所当兵的人,不说九死一生的吧,但是多半没有什么好结果,就连终日在三家村的农妇都知道没有人愿意去多伦当兵,自家女儿还是找一个日子富足的农家人吧。不过她倒埋怨一声吴夫人,“明明那夫人看着也不是很穷的,怎么能舍得让儿子去那个地方?”
    一般都是很穷的人家才送孩子去当兵,而只有最穷的才去多伦,因为安平卫会多给多伦的兵士们每人多一份军饷。娘便以为吴夫人为了那军饷才把儿子送去的呢。
    宁婉也不想给娘解释吴氏为什么要把仅仅十几岁的儿子送去从军,而卢指挥佥事为什么把儿子送到多伦,但见娘已经打消了刚刚那么点意思,就放下心来。她虽然特别敬仰瘸子将军,对眼下的卢二少爷也颇有好感,但是却从来没有生出一点情愫,瘸子将军,他只是用来尊敬和仰慕的人,却不是能陪伴在身边的人。
    他喜欢的只有军营,热爱的只有战争,为了援助虎台县,他毫不犹豫地放弃妻妾,宁婉才不想成为那被放弃了的人呢。
    这时外面的人都散了,爹也回屋睡下,没多久他便再起身用小毛驴驮了一百多斤肉送去虎台县。
    这么多野猪肉家里自然是吃不了的,总要卖出去,早听说野猪肉是比寻常猪肉值钱的,但是而三家村附近并没有人肯花大价钱买,就是马驿镇恐怕也卖不许多,还不如直接送到虎台县。况且家里有小毛驴,运送东西还算方便。
    爹本来自己也要背着几十斤肉一共送去,却被宁婉硬是拦住了,“每天往返就很辛苦了,再背着东西,人怎么能受得了?”
    娘也拦着,爹方将那心思打消了。
    等爹走了,大家又睡了一会儿,起来吃过早饭就开始腌咸猪肉。于氏指导,宁清和宁婉做,先将将野猪肉切成长长的细条,然后用盐、葱、花椒、八角、红糖等放在大盆里腌上一些时候,待入了味再拿出来挂在厨房上面的房梁上晾干。
    此后便不必再管,咸肉是放不坏的。待想吃的时候拿下一条,切成薄片略加些葱姜之类上锅蒸熟就行了,又香又咸,十分下饭。
    家里从没有腌过这么多肉,因此盆碗等物皆不够用,盐和各种调料也没有那么多,因此只能先腌一些,但即便如此,也腌出了许多的肉条,挂在灶间的房梁上,十分地壮观。
    三家村的房屋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三间正屋,中间开门,大门对着既是一个小小的厅堂也是灶间,一般都有两个灶,分别与两边的两间屋子隔墙相连,平日里生火做饭便都在这里。长年烟熏火燎之下,粉过的墙难免熏黑,但却不生虫蚁,咸肉挂在此处十分地妥当,还能在灶火的熏燎之下更加干燥。
    眼下姑夫和大姐夫进了宁家,首先就看到了从梁上垂下的累累肉条,皆齐声惊叹,“做了这么多咸肉!”
    其实这只是一小部分,还有好多肉没来得得做呢。
    爹跟着进来,笑道:“这次平白得了很多野猪肉,自然就多做些。”
    娘见了来人,早笑着迎了出来,“她姑父、她姐夫,赶紧上炕坐!我去泡茶。”
    大姑和大姐嫁的梨树村就在虎台县外不远处,那里一片平原,种麦为主,因此比三家村要富裕一些。而宁家大房的这两位姑奶奶虽然离娘家远,却都与娘家走得好,每年过年时,两家都要给宁家送些白面,而宁家也会回赠豆包等土物。
    爹将姑夫和姐夫叫来就是让他们也都各自拿些野猪肉回去,毕竟家里有这许多野猪肉也是难得的事,自然要送至亲的。当然如果不是家里的肉太多,爹就会给他们送去,但是这么多肉,送到虎台县本就忙不过来,只能让他们自己来取。
    这是昨日家里就商量好的。
    姑父和大姐夫家里虽然富裕些,但其实也不过是比三家村略强点,也都是普通的农户,平日里也不过年节时买些肉吃,现在能白得这许多肉自然急忙来了。虽然夜里才到,但骨肉亲情,自然十分亲近,也不顾劳累,先坐在一处说了半晌的话。
    梨树村与三家村相隔甚远,一年一般只能来往一两次,原本两家都打算等宁清成亲时到三家村的,不想提前来了。大家自然而然地说起宁家做起了山菜生意,又有娘有了身孕等等的事情都是才听到消息,因此皆很高兴,却是埋怨爹先前没有去梨树村。
    姑父与爹同辈,又大爹几岁,因此就直接说:“何必当日就返回呢?怎么不去家里住上一夜,都是一家人,实在太外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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