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宜摆弄着手心的荷包,想着方才父亲说的话,又想起那日将荷包交给程岚时那人的态度,心酸抿唇。
冯家冯宜,大家闺秀。
冯宜赌气的将那荷包扔进黑暗中,她素日端着姿态,这会儿在双重打击下,才露出些年少女儿家的神态。
其实十四五的姑娘本该如此。
冯宜没见过那辽丰的曹使君,但人口相传,想必也是个手持双花板斧,一跺脚地动山摇的彪形壮汉,她这细胳膊腿,全当豆芽菜。
但生在冯家,生在这司马府,再加上父亲这么多年的严苛教习,不就是想把她培养成最大的筹码,以换取仕途的顺利吗。
冯宜忍不住再次落泪,自己还不如冯宣那个弟弟,明明习书不精习武不能,却还是得父亲所有的疼爱,只因冯宣是男子。
生为女子,便这般悲哀,永远都不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但更悲哀的是,她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愿。
冯宜太落寞了,转身准备回屋,葵儿却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她跑的太厉害了,气喘的吓人,但脸上却全是激动和恐慌。
冯宜心乱:“你跑什么,沈鹿动你了?”
葵儿摇头又点头,看的那人疑惑,但凭着好教养,只等她喘完。
葵儿这才将手里的东西举起来说:“姑娘,您快看这个!”
冯宜接过,那是葛使君下的海捕文书,葵儿撕的急,上半张都不见了,只剩下半张,画着一个分不出男女的邋遢十四岁小孩儿。
“你给我看这个做什么?”冯宜问。
葵儿站她旁边,指着那小孩儿,连连跺脚:“姑娘,您看这上面画的人像不像沈鹿,别看旁的,就看那对眼睛,像不像!”
冯宜方才还一头雾水,但经葵儿这么一提醒,这画上的人竟然还真的越看越像沈鹿,甚至最后,一眼就觉得那是沈鹿。
一个人的五官可以随着年岁改变,但神态和眼神却不会,尤其这画像还是今年新画的,那对炯炯有神,似乎是将漫天星河揉碎了掺进去的眸子,可不是沈鹿吗。
冯宜突然紧张,心怦怦直跳,她生于富贵仕宦人家,从小锦衣玉食诸芳环伺,哪里接触过这些腌臜的事情。
她转头看向院墙,回忆着方才沈鹿在上的样子,难不成那个丫头真的是葛使君捉拿在案的窃贼?
葵儿见冯宜犹豫,急的如热锅蚂蚁:“姑娘,这沈鹿肯定是这海捕文书上的人,您想想,她那浑身卸不掉的市井流氓气,还有她来回翻墙的样子,有这般功夫,肯定错不了。”
冯宜迟疑,毕竟也不能根据一幅不太像的画,就说沈鹿是贼。
但俗话说宁可杀错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若沈鹿真的是贼,她冯宜的好名声便能再进一步,若不是,也好让心石落地。
如果沈鹿真是那品行不端的盗贼,冯宜是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人陪伴在程岚身边的,都说近墨者黑,程岚性子又软弱,迟早会被那个贱婢给教坏的。
或许程岚拒绝自己,就是因为沈鹿挑唆,看那人心机活络,又多年混迹市井,想要攀龙附凤,就要死命挑拨离间才能达到目的。
想到这里,冯宜的心情稍微回转些,叫葵儿收好那画像:“这样吧,明日一早你去趟官府,但别说你是谁,找人告诉沈捕头,就说海捕文书上的贼有眉目了,是程岚的添香红袖,沈鹿。”
葵儿连连点头:“奴记住了。”
冯宜扶了下左耳的玉坠,深吸了口气,知道想要顺利的走到程岚身边去,就必须要清君侧。
…
…
走在回程的长街上,沈鹿摆弄着衣袖的花样,有些漫不经心,从前和师父闯荡江湖那么多年,也没穿过这么好的料子,总是用些麻布随便缝了,能蔽体保暖就可以。
只是少女肌肤柔嫩,穿着麻布总磨得不舒服,沈鹿唏嘘,心说这还只是二等婢子的衣服,瞧青黛那些一等婢子的料子,还要更好些。
“还是托生的好啊。”
沈鹿由衷的感慨,她在国公府住了大半年,说是婢子,但因是程岚的添床,地位还要高些。
她看尽了雕栏玉砌,吃遍了山珍海味,穿满了绫罗绸缎,一双手也因着不用上房遁地,养的是白白净净。
和师父每日食不果腹,如老鼠般四窜的时候,沈鹿的指甲里总是藏满了泥垢,夏日还好,冬日要生冻疮,没钱买药,任由那伤口流血化脓最后片片掉皮,疼的生不如死。
但就算这样,沈鹿也要和师父分头出去偷,就像师父说的,一日踏入贼盗门,一世都是门中人,金盆洗手也是不可能的。
沈鹿逐渐停下了脚步,国公府高耸的外墙下,背着月光,她瘦小的身影十分的伶仃,回头看了看。
‘你配不上他’
‘配不配得上,不是你冯宜说的算的,能不能嫁给程岚,是我沈鹿自己的本事。’
和冯宜的对话还回荡在脑海,沈鹿当时是争一时意气,但冷静下来又无奈垂眸,冯宜说得对,她怎能配得上程岚啊。
人家是国公府长房的嫡长子啊,自己却只是一个人见人打还不敢白日出门的小女贼而已,这辈子最大的成就,也就是和师父联手,偷了葛使君的青玉猪雕。
就算如愿以偿做了程岚的添香红袖又如何,日后最好,也只是那人的床伴而已,仍是半个婢子,不值得什么钱。
沈鹿转头看着那外墙,真的好高好黑好冷,压迫感扑面而来,浑身被冷风打透,她也只是习惯的打了个哆嗦。
像程岐程姝冯宜那般,还真是会投胎,一下生就不愁吃穿,还能住在这么好的府宅里,无数人伺候着,只安心享福就够了。
罢了,沈鹿很会收拾自己的心,这半年多的好日子到头了,她也该去武山和师父汇合了,只是有些舍不得程岚。
半年多的朝夕相处,虽情不深,但终归是放心不下熟悉的人,除去养大自己的师父,还没人对自己那么温柔,那么好。
也是受了太多苦,稍微给点儿温暖,就视若珍宝。
沈鹿低头,拢紧了衣服,转头进了东院角门。
冯家冯宜,大家闺秀。
冯宜赌气的将那荷包扔进黑暗中,她素日端着姿态,这会儿在双重打击下,才露出些年少女儿家的神态。
其实十四五的姑娘本该如此。
冯宜没见过那辽丰的曹使君,但人口相传,想必也是个手持双花板斧,一跺脚地动山摇的彪形壮汉,她这细胳膊腿,全当豆芽菜。
但生在冯家,生在这司马府,再加上父亲这么多年的严苛教习,不就是想把她培养成最大的筹码,以换取仕途的顺利吗。
冯宜忍不住再次落泪,自己还不如冯宣那个弟弟,明明习书不精习武不能,却还是得父亲所有的疼爱,只因冯宣是男子。
生为女子,便这般悲哀,永远都不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但更悲哀的是,她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愿。
冯宜太落寞了,转身准备回屋,葵儿却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她跑的太厉害了,气喘的吓人,但脸上却全是激动和恐慌。
冯宜心乱:“你跑什么,沈鹿动你了?”
葵儿摇头又点头,看的那人疑惑,但凭着好教养,只等她喘完。
葵儿这才将手里的东西举起来说:“姑娘,您快看这个!”
冯宜接过,那是葛使君下的海捕文书,葵儿撕的急,上半张都不见了,只剩下半张,画着一个分不出男女的邋遢十四岁小孩儿。
“你给我看这个做什么?”冯宜问。
葵儿站她旁边,指着那小孩儿,连连跺脚:“姑娘,您看这上面画的人像不像沈鹿,别看旁的,就看那对眼睛,像不像!”
冯宜方才还一头雾水,但经葵儿这么一提醒,这画上的人竟然还真的越看越像沈鹿,甚至最后,一眼就觉得那是沈鹿。
一个人的五官可以随着年岁改变,但神态和眼神却不会,尤其这画像还是今年新画的,那对炯炯有神,似乎是将漫天星河揉碎了掺进去的眸子,可不是沈鹿吗。
冯宜突然紧张,心怦怦直跳,她生于富贵仕宦人家,从小锦衣玉食诸芳环伺,哪里接触过这些腌臜的事情。
她转头看向院墙,回忆着方才沈鹿在上的样子,难不成那个丫头真的是葛使君捉拿在案的窃贼?
葵儿见冯宜犹豫,急的如热锅蚂蚁:“姑娘,这沈鹿肯定是这海捕文书上的人,您想想,她那浑身卸不掉的市井流氓气,还有她来回翻墙的样子,有这般功夫,肯定错不了。”
冯宜迟疑,毕竟也不能根据一幅不太像的画,就说沈鹿是贼。
但俗话说宁可杀错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若沈鹿真的是贼,她冯宜的好名声便能再进一步,若不是,也好让心石落地。
如果沈鹿真是那品行不端的盗贼,冯宜是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人陪伴在程岚身边的,都说近墨者黑,程岚性子又软弱,迟早会被那个贱婢给教坏的。
或许程岚拒绝自己,就是因为沈鹿挑唆,看那人心机活络,又多年混迹市井,想要攀龙附凤,就要死命挑拨离间才能达到目的。
想到这里,冯宜的心情稍微回转些,叫葵儿收好那画像:“这样吧,明日一早你去趟官府,但别说你是谁,找人告诉沈捕头,就说海捕文书上的贼有眉目了,是程岚的添香红袖,沈鹿。”
葵儿连连点头:“奴记住了。”
冯宜扶了下左耳的玉坠,深吸了口气,知道想要顺利的走到程岚身边去,就必须要清君侧。
…
…
走在回程的长街上,沈鹿摆弄着衣袖的花样,有些漫不经心,从前和师父闯荡江湖那么多年,也没穿过这么好的料子,总是用些麻布随便缝了,能蔽体保暖就可以。
只是少女肌肤柔嫩,穿着麻布总磨得不舒服,沈鹿唏嘘,心说这还只是二等婢子的衣服,瞧青黛那些一等婢子的料子,还要更好些。
“还是托生的好啊。”
沈鹿由衷的感慨,她在国公府住了大半年,说是婢子,但因是程岚的添床,地位还要高些。
她看尽了雕栏玉砌,吃遍了山珍海味,穿满了绫罗绸缎,一双手也因着不用上房遁地,养的是白白净净。
和师父每日食不果腹,如老鼠般四窜的时候,沈鹿的指甲里总是藏满了泥垢,夏日还好,冬日要生冻疮,没钱买药,任由那伤口流血化脓最后片片掉皮,疼的生不如死。
但就算这样,沈鹿也要和师父分头出去偷,就像师父说的,一日踏入贼盗门,一世都是门中人,金盆洗手也是不可能的。
沈鹿逐渐停下了脚步,国公府高耸的外墙下,背着月光,她瘦小的身影十分的伶仃,回头看了看。
‘你配不上他’
‘配不配得上,不是你冯宜说的算的,能不能嫁给程岚,是我沈鹿自己的本事。’
和冯宜的对话还回荡在脑海,沈鹿当时是争一时意气,但冷静下来又无奈垂眸,冯宜说得对,她怎能配得上程岚啊。
人家是国公府长房的嫡长子啊,自己却只是一个人见人打还不敢白日出门的小女贼而已,这辈子最大的成就,也就是和师父联手,偷了葛使君的青玉猪雕。
就算如愿以偿做了程岚的添香红袖又如何,日后最好,也只是那人的床伴而已,仍是半个婢子,不值得什么钱。
沈鹿转头看着那外墙,真的好高好黑好冷,压迫感扑面而来,浑身被冷风打透,她也只是习惯的打了个哆嗦。
像程岐程姝冯宜那般,还真是会投胎,一下生就不愁吃穿,还能住在这么好的府宅里,无数人伺候着,只安心享福就够了。
罢了,沈鹿很会收拾自己的心,这半年多的好日子到头了,她也该去武山和师父汇合了,只是有些舍不得程岚。
半年多的朝夕相处,虽情不深,但终归是放心不下熟悉的人,除去养大自己的师父,还没人对自己那么温柔,那么好。
也是受了太多苦,稍微给点儿温暖,就视若珍宝。
沈鹿低头,拢紧了衣服,转头进了东院角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