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把小米撒尽。
    就在这个时候,落叶城的城门前站着两个人。
    『有恶贼程大雷,出身青牛山蛤蟆岭蛤蟆寨,绰号蛤蟆大王,方口阔面,颌下黑须,此贼杀人如麻,十恶不赦,有将其缉拿归案的,赏金百五十两』
    还未进城,程大雷先在城门口看到悬赏自己的榜文。
    “咦,我的赏金涨了。”程大雷面有得色。
    “这上面画得也不像啊,这怎么抓得到人。”徐神机非常遗憾。
    “走着,进城!”程大雷牵着马,有些意气风发。
    事实上,二人还没走进城门,就被守门的卫兵拦住了。
    “喂,干嘛的,我怎么看你长得像悬赏的恶匪!”
    在帝国还强盛时,平民是不可随意迁徙的。路引、公验、牌谍等都算是身份证明,想要进城是需要这些东西的。
    那么在皇权没落的今天,什么才是什么证明呢?
    程大雷随手一把铜钱塞到卫兵掌心,指了指墙上的通缉令:“有很像吗?”
    卫兵掂了掂铜钱,约莫有几十枚,悄悄揣到怀里,表面上却依旧板着一张脸。
    “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从那儿来的?”
    “在下……”程大雷心中一动,笑道:“在下姓欧名巴,青牛山下人氏。”
    “欧巴?”卫兵皱了皱眉头:“倒是个古怪的姓氏。”
    紧跟着他又指了指徐神机:“那他呢,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欧耶,是我本家叔叔。”程大雷揽住徐神机肩膀:“我们是到城里访友,还望大人行个方便。”
    “好啦,进去吧,你们既然是从青牛山来的,就该知道青牛山山贼作乱,到晚上可不太平。”
    程大雷哈哈笑笑,和徐神机一起走进落叶城。这是他踏足这个世界后,进入的第一个城市,相比之下,蛤蟆岭只能算是穷山沟。
    他是边走边看,观察着落叶城的环境,不得不说,城市绿化做得还是相当不错的,几百年的大树随处可见。
    城里的商业环境也比程大雷预想得好上很多,街道两旁有不少商铺,也有不少走街串巷的小贩:卖花郎,胭脂摊,菜贩,担柴的,送水的……。
    偶尔有一二人骑马从长街呼啸而过,换来行人艳羡的目光。
    这种目光程大雷太熟悉了,前世如果有跑车从街上过,大家也是这么个目光。如此看来,虚荣心这东西,倒是古今都一样。
    程大雷虽然也牵着一匹马,但这马太瘦,卖相不好,所以也就没有小妹妹向他抛媚眼。
    走在街上,与行人擦肩而过,其实看他们身上的衣服,大概就能判断出他们的身份。
    穿麻衣的,不用问就是奴隶之类的贱民,能穿棉衣的就证明家境还不错,要是能穿上绸缎,不用问富n代无疑。这里n大于等于2……
    那么,就不能是人家白手起家,做到人上人,成为富一代么?
    在这个时代,阶级层次是很难打破的,子承父业者居多,当官的祖祖辈辈就当官,经商的祖祖辈辈经商。那些惊才绝艳,你能一步一步爬到高出的人杰不是没有,只是极其稀少而已。
    程大雷还算不错,穿着棉衣牵着马,身后还跟着一老奴样的人。这幅打扮不说大富大贵吧,最起码家里条件也不错……。
    中午,二人在一家叫做四海楼的客栈落脚。
    “小二,来半斤白酒,两斤牛肉。”程大雷刚坐下就扯了一嗓子,自己也过过大侠的瘾。
    “老板,咱们这儿没有牛肉,还有……酒小店有,但什么是白酒?”
    “……”程大雷。
    “还是我来吧。”徐神机清了清嗓子:“向给我们安排一间上房,我们的马在外面拴着,拉到后院好草好料喂着。吃得嘛,来两壶黄酒,半斤羊肉,半斤猪肉,再给抓条鱼熬汤,要快些。”
    “得嘞,您稍等着。”
    程大雷听得一愣一愣,原来点菜还有这么多门道。首先牛在古代是很重要的劳动力,很长一段时期,杀牛都是犯法的。而白酒的历史是从元朝才开始,虽然这个时代的历史线有些混乱,但程大雷至少能判断出来是在唐以前,所以白酒还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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