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越下越大,呵,真是应景。站晋!江!文!学!城一块爬满青苔的墓碑前,她不得不相信,她的师娘和他的娘亲,是同一个人。
    “我娘和我那个爹私定终生,顶着家人的压力,搬到溪山十年。她等了十年,等来了一场空。如今,还提什么可笑的合葬。”
    “我师父绝对没有辜负师娘!”
    然而,他却不想听:“带着你师父的骨灰,有多远,滚多远!”
    “不是这样的,你听……”
    “滚!”
    “孟若虚,听我说清楚不可以吗!”她几乎是用吼的,急切地想要他听自己解释,“听完了你再决定要不要我滚!”
    他站晋!江!文!学!城雨中,面对着长满青苔的墓碑,虽然伤心,但是到底是个理智的人。沉默半晌,他终于点头。
    夏侯鸢松了一口气,开始把自己知道的慢慢讲给他听。
    师父生前最信任她,对自己的后事也交代得特别清楚。甚至一些过往,也毫不避讳地告诉了她。
    “当年他们二人虽然私定终身,但是孟家嫌师父家境贫寒,不同意这门亲事。所以师父才孤身去往外地,想要闯荡出一番成就。孟家拗不过师娘,答应等师父三年。师父很努力,三年之内,坐上了江流庄的庄主之位。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门小派,但好歹算是门当户对了。可是,孟家的人良心蒙了猪油,告诉师父师娘已经病死了。往后这些年,师父都没有娶妻,辗转得知师娘其实是晋!江!文!学!城他离去第十年才晋!江!文!学!城溪山上孤独离世的。”
    “师父很内疚,他甚至想搬到溪山上来,守着师娘。可是江流庄众多弟子都还小,我如今十九岁,已经是最大的了。当时的师父,如何放心把江流庄交给一群孩子。”
    孟若虚沉默许久,不知听进去了没有。雨一直下,她十分狼狈,捧着师父的骨灰罐子,静静站晋!江!文!学!城一旁等着他的点头。
    这件事真的不能怪师父。
    仿佛过来一千年,他终于长长叹了一口气。
    “他前脚走了,孟家后脚就逼我娘出嫁。所以,她躲到溪山,和孟家老死不相往来。谁知道,呵,孟家竟会对外宣称她已经死了。”
    “……”
    “娘生下我,抚养我,一生心酸孤苦,直到病亡。”
    夏侯鸢看着他湿润的眼睛,自己也模糊了双眼。两个人的一生,因为旁人造成的误会而悲剧收场。
    他顿下来,开始晋!江!文!学!城坟墓一旁挖土。夏侯鸢懂他的意思,亦放下罐子,动起手来。雨还晋!江!文!学!城下,她弄得浑身脏兮兮的,像一只落水的花猫。
    “其实,不论我愿不愿意,他始终都要葬晋!江!文!学!城这儿的。因为,娘亲她到死都还念着他。”他的声音非常沉,“只是出于儿子,厌恶曾经伤害我娘的人。”
    “师父不是有意的。”
    “我知道。”
    两人不再说话,沉默着埋好骨灰。
    夏侯鸢不知道师父叫什么名字,从她记事以来,只知道因为师父脾气很怪,别人都叫他古疯子。
    “他叫古岸。”孟若虚说着,接过她手里的刀,晋!江!文!学!城青石板的墓碑上,一笔一划地刻上这个名字。
    两人烧了点燃香烛,烧了纸钱,恭恭敬敬磕了几个响头。这天说变就变,事情办妥了,雨竟然也就停了。
    两座坟紧紧挨晋!江!文!学!城一起。生前不能相守,死后常伴彼此,师父师娘晋!江!文!学!城天之灵应该感到欣慰了吧。
    死者长眠,生者也得向前看。
    夏侯鸢跪得久了,站起来的时候腿一麻,直接趴晋!江!文!学!城一滩烂泥上。孟若虚将她拉起来,一扫适才阴霾神色,哈哈大笑起来。
    “脏得像个猴子。”
    “……”
    衣服脏,手脏,脸脏,哪儿都脏。看着孟若虚笑得那么没心没肺,她玩儿心顿起,一双脏手趁其不备抓晋!江!文!学!城他衣服上。
    “臭丫头!”
    “叫你取笑我!”
    “你再弄泥巴上来,衣服你负责给我洗!”
    “我傻呀,脏死你,洗什么洗,哈哈哈……”
    大闹间,两人脏到一块儿去了。孟若虚今天穿的白色衣袍,现下脏得如同滚了染缸一般。夏侯鸢虽然穿了件深色的衣裳,却也好不到哪儿去。
    “啊……”雨虽停了,地上却仍泥泞,她脚下再一次打滑,狠狠地,呃……压晋!江!文!学!城了孟若虚身上,迫得他也摔倒晋!江!文!学!城地。
    “臭……丫头!”
    彼此的脸只相隔几张纸的厚度,连他有几根睫毛,如果她想数,都能数清。夏侯鸢顿时脸红了,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和男子有如此亲密的接触。如果是旁的女子,约莫着单冲这点,也得嫁给对方了吧。
    一想到嫁娶,她的脸更是布满红霞。
    孟若虚也是有些发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踯躅了片刻,终于先说话了:“进屋吧,换件干净衣裳。”
    墓旁是一座破旧的小屋。想来,这就是他们母子晋!江!文!学!城山上的落脚之地。这屋子很简陋,师娘一个女人家能弄搭出这样勉强住人的屋子,已经很难了。很多地方是竹筒造就,中间缝隙很大。夏天还好,若是冬天,那个滋味一定不好受。
    师娘晋!江!文!学!城这种地方守了十年,受尽家人冷眼,吃尽苦头,以为师父会来接她,却不知师父以为她早已过世。这种别离,比阴阳相隔还要令人抱憾。
    这么多年过去,逝者已矣,孟若虚大抵已经淡然了。
    他领着她进了一个房间,擦擦手,从柜子里拿出两件衣服:“我偶尔回来住一阵子,能换的只有这两件,凑合着穿吧。”
    他的衣服很宽大,虽然夏侯鸢个子不矮,但看起来委实有点滑稽。她又待了片刻,看着太阳西下,霞光撒满整片山林。
    再不走,就得赶夜路了。
    “师父的事情办妥了,我也打算下山了,孟大哥是不是打算晋!江!文!学!城这儿住一阵子,就不和我一起下山了?”
    他摇头,淡笑着说:“我不是答应请你喝酒吗,还没喝怎么就走了呢。”
    “呃……我那是开玩笑的,你别当真了。再说,路上也没少吃喝你的。”她的初衷不是喝酒,不过是找个给饭钱的人。
    ☆、第51章 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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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了就先把药换了。”那女子拿起桌旁一个小碗,不再多言,动手扯开她的衣服。
    背上突然传来刺痛,“嘶——”青梧痛呼一声,下意识抓住她的手。
    “不好意思,手重了。”女子笑道,“忘了跟你说了,你的嗓子被烟熏伤,这段时间最好不要说话。至于背上的伤,敷上药就没有大碍了,可惜恐怕得留点疤痕。”
    “我为什么在这里?”青梧哑着嗓子问道。
    “茗香阁大火,掌门把你救了回来——最后回答你一次,再说话不要怪我不理你。”
    青梧很诧异。
    她虽尚不清楚怎么回事,但好歹明白了这条命是江远祯救回来的。作为茗香阁的人,对于江湖中的事她还算知道得比较清楚。
    传闻此人当年为了□□杀害同门师兄妹三人,性情冷血孤僻,又怎么会冒险救她?而将她带会乌山又是什么目的?
    那女子涂完了药,坐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一身杏色衣衫衬得她整个人明丽不少:“真可惜你现在不能说话,我还得继续无聊一阵子。”
    嗓子实在太痛,可青梧也不甘心这么耗着,遂比划了几下。那女子看了一遍就明白过来,出去拿了笔墨纸砚。
    青梧提笔写了几个字递给她。
    “你问我掌门为什么带你回来?”女子见她点头,耸耸肩,“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他接了喜帖去茗香阁,回来就带着你。掌门的事我们怎好过问,等他回来你自己问吧。”
    青梧蹙眉,只好又写了个问题。
    “你想找他?掌门常常行踪不定,去哪里了怎么会告诉我们。”那女子摊了摊手,忽又道,“对了,你叫青梧是吧。我叫织谨,算是乌山唯一的女弟子吧。”
    乌山偏僻,素来女弟子少。可是,若不是那叫善芜的女子被江远祯杀害,她如今又怎称得上唯一。
    青梧很清楚这一点。
    近两年前乌山黎掌门过世,乌山四侠争权。最终,江远祯杀掉善芜、黎非木以及方幸沐三人,成为了新一任的掌门。
    此事一度遭坊间谈论,语言间将乌山描述得阴沉了些。不过乌山属小门小派,隐于山野之间,它门内的事人们茶余饭后说过便忘了。
    甚至,青梧根本不记得是否曾见过它的掌门江远祯。
    纸笔问了一阵,青梧才知道在她高烧昏迷的这段时间里,婚礼已过去四五天。一场熊熊大火过后,昔日江湖两大门派之一的茗香阁如今风采不再。
    现在养父沙奎突然死了,乔连云做了掌门。这个缺了分量的位置,不知他坐得是否舒服,是否满意。
    “鬼侯终于死了!”织谨似乎很激动,竟笑得咬牙切齿,“虽然没能亲手为父母报仇,但好歹恶有恶报——真不知茗香阁为何袒护他,当年若不是师父相救,他连我这样一个婴孩都不放过。”
    又是一个被鬼侯害得家破人亡的人。青梧摇摇头,她也不懂为何茗香阁非要漠视过去的事实,留那魔头一条性命。
    如今他死了便死了,知道真相的沙奎也闭了眼,有些事恐怕永远也找不到真相。
    织谨看她冥思的样子,忽然沉默了,偏头思索一阵才道:“你,很像一个人。不,不是像,而是神似。”
    “谁?”
    “你睡的这张床原来的主人。”
    原来的主人除了善芜还能有谁,话说到这里两人都懂,一个没再问,一个也没再说下去,一时间气氛有些不对。
    织谨说了这话好似有些不自在,扭过头指了指右边一张床,道:“我就睡在你旁边,和你一个屋子。”
    两人用纸笔又说了一会儿,一个写累了,一个口渴了。织谨站起来打开窗户,伸了个懒腰。轻柔的春风吹进来,夹带着一些碎红,轻轻拂过她的脸颊。
    光影斑驳,映在她脸上,好似一幅画。
    “今年花谢得挺早的,好好的桃花都开过了。”她说着,拿下落在头上的碎瓣,扔到窗外去了。
    青梧从床上下来,缓步走到窗前,看着那些裹了尘土的米分红花瓣,终究只是笑了笑。
    是啊,开过了。
    平静下来的茗香阁内,连云终于得空喝了口茶。
    “掌门,老掌门的尸身倒是完好,但是二小姐……就连厢房都烧毁了。这衣冠冢……怕是也难办了。”侍从有些为难。
    连云拿茶碗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是么?如今,她连个小小的物什都没有留下。胸腔深处一阵闷痛顿起,他有些失神。
    “掌门?”
    连云回过神,盯着屋外飘落了一地的米分色花瓣,蹙眉微微扬了扬嘴角:“二小姐最喜欢桃花,我去收些,姑且就算是衣冠冢吧。”
    徐徐走到树下,抬手接住几片桃花,连云眼前浮现起青梧昔日的笑容,无邪明丽,正如那桃花一般。
    他收了几朵,正愁没有地方放,眼前便伸过来一张手绢。
    “用这个吧。”青越不知何时来的,接了一朵轻轻放在手绢上,“去年,她就站在这棵树下,说桃花的颜色不浓不淡,当属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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