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孤鸿突然觉得想笑,他看着唐鬼那一脸兴奋的表情,起初还以为他是碰上什么老友至交,没想到他口中所谓的“熟悉”,竟然是打断人家一条腿的关系。
齐孤鸿不免在想,如果自己碰到以前打断自己一条腿的熟人,在这样的久别重逢中,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行了,”唐鬼转过头来,对着掌柜的大手一挥道:“你别急了,既然是他,这钱就不用给了。”
“怎么?”齐孤鸿望着唐鬼,“他当真会给你这面子?”
“当然要给,就算不给我,”唐鬼一边说着,已经抽出了腰间的两把圆月弯刀,“也得给我这两把刀!”
徐鼠本名叫徐薯,因为他老子是卖红薯的,他从七岁开始帮老子走街串巷卖红薯,在八岁那年眼睁睁看着老爹因为卖给土匪的红薯缺斤少两,被土匪活活打死在街头,从那天开始,徐鼠就立下了要当土匪的志愿。
既然当土匪可以想打死谁就打死谁,那么,当土匪可比卖红薯威风多了。
徐鼠的三观就和他的眼神儿一样,歪得厉害,他进了土匪山寨之后,从个小喽啰开始混,后来傍上老当家的压寨夫人,然后又和压寨夫人一起毒死了老当家,就这么曲曲折折地当上了山大王。
他时常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光,想起当初卖红薯的时候经常被坐商瞧不起,所以,徐鼠当上山大王后,立下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下山打劫,不能劫卖红薯的,除了卖红薯的,所有坐商都要劫,以此为少年时的自己出一口恶气。
此时,徐鼠坐在马上,望着四散而去的山匪向一间间商铺走去。
每月二十五,是徐鼠下山的日子,这一天,镇子上的商铺都会关门打烊,他们在门板上抠了一个洞,仅容一只拳头进出,山匪们就这样挨家挨户地走到商铺门口,等着商贩攥着一把沉甸甸的血汗钱从那个门板中递出来。
曾有个商贩将手从洞里伸出去的时候,被山匪发现送上来的银元数目不够,为此被山匪将伸出来的手沿着洞口一刀砍断。
这些事情在徐鼠看来,简直是他坐上第一把交椅后的丰功伟绩,简直该被纂入土匪史册,就是因为他的心狠手辣,才会让镇上的百姓对其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徐鼠觉得,自己这土匪头子做的漂亮,尤其是看到几十个山匪走向商铺,捧着沉甸甸的银钱回来时,徐鼠会莫名有种被万人仰望的满足感。
小店里,掌柜的听过唐鬼那话后,将信将疑地望着唐鬼,此时唐鬼正坐在一张桌子上,一只独臂紧了紧腰带,他顿了顿,随后将一只手伸向齐孤鸿。
“干嘛?”
唐鬼理直气壮地努努嘴指着自己的手腕,“帮我紧紧腕带,不然等会儿打起来不方便。”
“打?你都这样了还憋着跟人家去打?”齐孤鸿话里有些埋怨,但尽管嘴上这样说,却还是伸出手帮唐鬼将腕带重新绑紧了,齐孤鸿不劝唐鬼,他也知道自己劝不了他,齐孤鸿只是隐约觉得自己跟着唐鬼算是摊上事儿了明明都成了独臂大侠,还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惦记着替别人打抱不平。
正当齐孤鸿帮唐鬼绑着腕带时,门外的脚步声已经近了,急促的敲门声自门外响起,透着暴躁,那声音好像敲在掌柜的心头,令他不免惊了一下,浑身哆嗦一阵,瞪大了眼睛惶恐不安地望向门口,又看了看唐鬼,这便看到唐鬼对着他一摆手,随后一手撑着桌子,人已经从桌上跳了下来。
山匪等得有些不耐烦,若是往常,掌柜的该早就在门口等候着才是,心中暗骂着,就不能给这帮鳖孙好脸色,一个个都是懒驴,欠鞭打,想到这里又不耐烦地在门板上重重砸了两下。
不等山匪接连敲几下,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门口,山匪注意到这人穿着的是一身粗布短打装扮,衣襟在身前缅着,不是掌柜的那身长衫打扮,不过山匪并未在意,见这人杵在门口不动,便有些不耐烦道:“愣着干嘛?赶紧麻利儿的,老子没那么多闲工夫伺候你!”
“大爷,”门里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阴阳怪气的,“小的昨个儿不小心伤到了胳膊,伸不出去,还请您老人家辛苦辛苦,伸伸手进来拿银元呐?”
“没用的废物!”山匪骂了一声,一边嘀嘀咕咕地不耐烦的骂着,一边将手伸进门内。
山匪的手从洞里伸进来,在唐鬼面前摊开了手,唐鬼打量着这只手,食指和虎口上长着茧子,能看出这人平时多用弓箭。
以前,唐鬼的山寨里也有弓箭手,好的弓箭手只凭一人,一把弓,站在哨楼上能直取敌人大将首级,唐鬼呆呆地打量着山匪的食指,在齐孤鸿还不明白他要干什么的时候,就看唐鬼已经鬼使神差地伸出手,一把攥住了山匪的食指迅速地狠扭了一下。
霎时间,咆哮的惨叫声在门外响起,山匪不停挣扎,唐鬼却死活仍是没松开他的手,任由那山匪一边惨叫,一边在门外用力踹着门板。
整条街上都充斥着山匪的惨叫声,齐孤鸿二话不说冲到窗边,由窗板的缝隙向外看去,就看到街头所有山匪的视线全部聚集在了他们所在的这间商铺门口。
呵呵。
齐孤鸿已经懒得觉得害怕了,反正自从跟着唐鬼开始,齐孤鸿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早就觉得不管和唐鬼在一起遇到什么事情都不稀奇。
只是,此时唐鬼好像个孩子一样,一脸恶趣味地笑着,山匪挣扎得越厉害,他脸上的笑意便越浓,齐孤鸿懒得理会他,拿起了桌上的一把步枪。
齐孤鸿手中的这一把,是一九二四年式毛瑟步枪,枪管长度六百毫米,全枪长度较传统长步枪略短,因此较为便携,尤其是在山地战和街巷战之类特殊环境中,较短的枪身使得这把一九二四年式在很多细节上都有着更为出色的表现。
这,不是齐孤鸿在战场上用的那一把。
当时齐孤鸿和唐鬼准备离开木屋时,齐孤鸿检查了小木屋里的情况,然后,对方好像早就料定齐孤鸿会这么做似的,将枪支就放在齐孤鸿的那张床下。
除了这把一九二四年式毛瑟外,对方还给齐孤鸿的枕头下面留了一把枪牌撸子,一只装满了子弹的小袋子捧在手里沉甸甸。
唐鬼看到齐孤鸿的枪之后,连忙在自己的床上翻找,床单被子都掀开了扔在地上,整张床板上上下下却空无一物。
“哎?”唐鬼忍不住骂了一声道:“什么意思?干嘛不给我?”
齐孤鸿看到唐鬼那表情好像吃醋的小孩子,不过转念一想,对方似乎是知道唐鬼善用兵器,而齐孤鸿也勉强只能用枪防身,尽管开枪的动作都不慎熟练。
由此可见,此人对他们的了解,远比齐孤鸿想象中更多。
也不知道这算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齐孤鸿不免在想,如果自己碰到以前打断自己一条腿的熟人,在这样的久别重逢中,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行了,”唐鬼转过头来,对着掌柜的大手一挥道:“你别急了,既然是他,这钱就不用给了。”
“怎么?”齐孤鸿望着唐鬼,“他当真会给你这面子?”
“当然要给,就算不给我,”唐鬼一边说着,已经抽出了腰间的两把圆月弯刀,“也得给我这两把刀!”
徐鼠本名叫徐薯,因为他老子是卖红薯的,他从七岁开始帮老子走街串巷卖红薯,在八岁那年眼睁睁看着老爹因为卖给土匪的红薯缺斤少两,被土匪活活打死在街头,从那天开始,徐鼠就立下了要当土匪的志愿。
既然当土匪可以想打死谁就打死谁,那么,当土匪可比卖红薯威风多了。
徐鼠的三观就和他的眼神儿一样,歪得厉害,他进了土匪山寨之后,从个小喽啰开始混,后来傍上老当家的压寨夫人,然后又和压寨夫人一起毒死了老当家,就这么曲曲折折地当上了山大王。
他时常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光,想起当初卖红薯的时候经常被坐商瞧不起,所以,徐鼠当上山大王后,立下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下山打劫,不能劫卖红薯的,除了卖红薯的,所有坐商都要劫,以此为少年时的自己出一口恶气。
此时,徐鼠坐在马上,望着四散而去的山匪向一间间商铺走去。
每月二十五,是徐鼠下山的日子,这一天,镇子上的商铺都会关门打烊,他们在门板上抠了一个洞,仅容一只拳头进出,山匪们就这样挨家挨户地走到商铺门口,等着商贩攥着一把沉甸甸的血汗钱从那个门板中递出来。
曾有个商贩将手从洞里伸出去的时候,被山匪发现送上来的银元数目不够,为此被山匪将伸出来的手沿着洞口一刀砍断。
这些事情在徐鼠看来,简直是他坐上第一把交椅后的丰功伟绩,简直该被纂入土匪史册,就是因为他的心狠手辣,才会让镇上的百姓对其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徐鼠觉得,自己这土匪头子做的漂亮,尤其是看到几十个山匪走向商铺,捧着沉甸甸的银钱回来时,徐鼠会莫名有种被万人仰望的满足感。
小店里,掌柜的听过唐鬼那话后,将信将疑地望着唐鬼,此时唐鬼正坐在一张桌子上,一只独臂紧了紧腰带,他顿了顿,随后将一只手伸向齐孤鸿。
“干嘛?”
唐鬼理直气壮地努努嘴指着自己的手腕,“帮我紧紧腕带,不然等会儿打起来不方便。”
“打?你都这样了还憋着跟人家去打?”齐孤鸿话里有些埋怨,但尽管嘴上这样说,却还是伸出手帮唐鬼将腕带重新绑紧了,齐孤鸿不劝唐鬼,他也知道自己劝不了他,齐孤鸿只是隐约觉得自己跟着唐鬼算是摊上事儿了明明都成了独臂大侠,还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惦记着替别人打抱不平。
正当齐孤鸿帮唐鬼绑着腕带时,门外的脚步声已经近了,急促的敲门声自门外响起,透着暴躁,那声音好像敲在掌柜的心头,令他不免惊了一下,浑身哆嗦一阵,瞪大了眼睛惶恐不安地望向门口,又看了看唐鬼,这便看到唐鬼对着他一摆手,随后一手撑着桌子,人已经从桌上跳了下来。
山匪等得有些不耐烦,若是往常,掌柜的该早就在门口等候着才是,心中暗骂着,就不能给这帮鳖孙好脸色,一个个都是懒驴,欠鞭打,想到这里又不耐烦地在门板上重重砸了两下。
不等山匪接连敲几下,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门口,山匪注意到这人穿着的是一身粗布短打装扮,衣襟在身前缅着,不是掌柜的那身长衫打扮,不过山匪并未在意,见这人杵在门口不动,便有些不耐烦道:“愣着干嘛?赶紧麻利儿的,老子没那么多闲工夫伺候你!”
“大爷,”门里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阴阳怪气的,“小的昨个儿不小心伤到了胳膊,伸不出去,还请您老人家辛苦辛苦,伸伸手进来拿银元呐?”
“没用的废物!”山匪骂了一声,一边嘀嘀咕咕地不耐烦的骂着,一边将手伸进门内。
山匪的手从洞里伸进来,在唐鬼面前摊开了手,唐鬼打量着这只手,食指和虎口上长着茧子,能看出这人平时多用弓箭。
以前,唐鬼的山寨里也有弓箭手,好的弓箭手只凭一人,一把弓,站在哨楼上能直取敌人大将首级,唐鬼呆呆地打量着山匪的食指,在齐孤鸿还不明白他要干什么的时候,就看唐鬼已经鬼使神差地伸出手,一把攥住了山匪的食指迅速地狠扭了一下。
霎时间,咆哮的惨叫声在门外响起,山匪不停挣扎,唐鬼却死活仍是没松开他的手,任由那山匪一边惨叫,一边在门外用力踹着门板。
整条街上都充斥着山匪的惨叫声,齐孤鸿二话不说冲到窗边,由窗板的缝隙向外看去,就看到街头所有山匪的视线全部聚集在了他们所在的这间商铺门口。
呵呵。
齐孤鸿已经懒得觉得害怕了,反正自从跟着唐鬼开始,齐孤鸿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早就觉得不管和唐鬼在一起遇到什么事情都不稀奇。
只是,此时唐鬼好像个孩子一样,一脸恶趣味地笑着,山匪挣扎得越厉害,他脸上的笑意便越浓,齐孤鸿懒得理会他,拿起了桌上的一把步枪。
齐孤鸿手中的这一把,是一九二四年式毛瑟步枪,枪管长度六百毫米,全枪长度较传统长步枪略短,因此较为便携,尤其是在山地战和街巷战之类特殊环境中,较短的枪身使得这把一九二四年式在很多细节上都有着更为出色的表现。
这,不是齐孤鸿在战场上用的那一把。
当时齐孤鸿和唐鬼准备离开木屋时,齐孤鸿检查了小木屋里的情况,然后,对方好像早就料定齐孤鸿会这么做似的,将枪支就放在齐孤鸿的那张床下。
除了这把一九二四年式毛瑟外,对方还给齐孤鸿的枕头下面留了一把枪牌撸子,一只装满了子弹的小袋子捧在手里沉甸甸。
唐鬼看到齐孤鸿的枪之后,连忙在自己的床上翻找,床单被子都掀开了扔在地上,整张床板上上下下却空无一物。
“哎?”唐鬼忍不住骂了一声道:“什么意思?干嘛不给我?”
齐孤鸿看到唐鬼那表情好像吃醋的小孩子,不过转念一想,对方似乎是知道唐鬼善用兵器,而齐孤鸿也勉强只能用枪防身,尽管开枪的动作都不慎熟练。
由此可见,此人对他们的了解,远比齐孤鸿想象中更多。
也不知道这算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