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 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 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 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 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 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 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 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 断了一手, 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 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 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 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 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 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 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 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 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 断了一手, 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 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