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什么?”
    鹦哥“嘎”了一声,不满的叫起屈来:“主人,人家没有手!”
    采薇斜了它一眼,嗤道:“我看你昨晚抓饺子抓得挺顺溜,今儿就用爪子给我种,种不完,就别肖想我的吃食!”
    “吱吱吱——”
    长眉幸灾乐祸的笑起来,笑得眉毛直抖,鹦哥恨恨的瞪了他一眼,只得耷拉着膀子,灰溜溜的去种地了。
    哎!谁让它无法抵挡美食的诱惑!
    在空间里溜达了一圈,采薇又意外的在竹屋里发现了一个带温泉的房间,温泉很小,仅有两米见方,雾气腾腾,周围用五颜六色的鹅卵石砌成。距温泉不远,便是一柔软的床榻。
    她大喜过望,来这个世界几天了,她还一次澡都没洗过。这里天气苦寒无比,温度至少有零下三十几度,自家的破屋子又四面漏风,慢说是洗澡,就是洗脸,洗着洗着时,水盆里的水有时都会结成冰,更何况是洗澡了!
    这里的人,在冬天时,整个冬天不洗澡的,就算是洗,也只是拿条温热的湿毛巾擦擦身子而已。
    想到自己的这具身子已经几个月没洗澡了,她的浑身都痒了起来,迅速的脱下衣衫,跳进温泉。
    “呃——”
    好舒服,她享受的哼了一声。
    感到自己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被温暖的泉水浸润滋养着,说不出的得劲儿!
    “主人,这灵泉的泉水很神的,在这里泡澡,不仅可以调养气血,还可以改善身体素质,对身子大有好处啊!”鹦哥喋喋不休。
    “闭嘴,不许用你的意念来偷看我!”
    采薇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确定鹦哥不再现场后,随即狠狠的发了话。
    虽然那厮只是一只鸟儿,但被一只会说人话,懂人事儿的鸟看光光,她总觉得别扭!
    “哈哈哈,主人,别害羞,虽然您的身材现在不怎么样,但还是有很大的可塑空间的,别自悲!”鹦哥一面耕种,一面和主人友好的交流着。
    “鹦哥,你知道我的早餐准备做什么吗?”采薇磨牙。
    “什么?”听到吃,鹦哥的眼神瞬间熠熠生辉。
    “呵呵,百鸟宴!”低沉的女音诡异惊悚。
    鹦哥哆嗦了一下,赶紧屏蔽了意念,默默的滚去耕种去了。
    采薇洗了一会儿,因为惦记着家里的早饭,又怕娘忽然叫她,只得依依不舍的从温泉里出来,穿上衣服,一闪身,又回到自家的厨房里。
    ☆、第二十六章 面子问题
    早饭她昨晚就想好了,蒸上一锅松松软软的米饭,切一盘儿水晶冻,配上蒜泥和酱油;用兔骨架熬一锅香浓的骨汤,孩子们正在长身体,什么都没有骨汤进补;再做一盘儿肉丝炒实蛋,但今天的实蛋会比昨天的更好吃,因为今天多了一味儿重要的调料——孜然!
    做饭时,她特意多做了一些,带出了四只神兽的一份儿,饭好后,她先把神兽的一份儿送进空间,这才端着饭菜,进屋去招呼娘和孩子们!
    “娘,开饭了!”
    她把晶莹剔透的水晶冻和卖相极好的肉丝实蛋摆在了炕桌上。
    “长姐,这是什么呀?真香啊!”
    武儿被饭菜的香味儿勾醒,从被窝探出毛茸茸的小脑袋,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盯着桌子。
    采薇摸了摸他鸡雏似的小脑袋,温柔的介绍说:“这是水晶冻,肉皮熬制的,蘸着酱油蒜末吃,很香哦!还有这个,叫肉丝凤凰蛋,酒楼里可是买八十文一盘儿的,武儿要不要起来尝尝?”
    “要要要!”武儿鸡啄米似的点着头,顾不得贪恋被窝里的热乎气儿,一咕噜爬了起来,急急忙忙的穿衣服。
    文儿也起来了,不同于武儿的慌手慌脚,他有条不紊的穿着衣服,一双明亮的大眼探究的看着桌上的菜,“姐,这些菜你是怎么想到的!”
    采薇咳了一声,眼睛看向别处,说:“这是姐是在镇上听人说起的,就试着做了做,没想到会这么好吃!”
    不是她不善说谎,而是面对文儿那双清澈的眸子,她觉得,在这个干净的心灵面前,即便是善意的谎言,也是一种难赎的罪过。
    “哦,是这样啊!”
    听了采薇的解释,一家人不疑有他,很快的洗漱完毕,围坐在了桌前。
    “嗯,果然好吃!”
    娘亲杜氏尝了一口,交口称赞道。
    娘动筷儿了,孩子们也纷纷举箸,吃了起来。
    “太好吃了!”
    “我还从没吃过这般好吃的东西呢!”
    一家子热热闹闹的吃着、喝着,吃的热火朝天,汗流浃背,饭桌上,只能到孩子们的咀嚼声,喝汤声和偶尔的几句赞扬声。
    顷刻间,一盘水晶冻和一盘儿肉丝凤凰蛋见了底儿,采薇端起盘子,想再切一块儿水晶冻上来,给孩子们下饭。
    杜氏叫住她,说道:“白米饭家里很少吃到,即便是没有菜,干吃饭也一样吃得香甜,何况还有汤!剩下的水晶冻留着吧,一会儿分成两份儿,一块儿给你周婶子,另一块儿给你穆三叔家送去吧。”
    杜氏口中的穆三叔,正是和穆仲卿一起出去贩卖山货的本家,和穆仲卿一样,穆老三从六月份离家到现在,也还音讯全无,家里只剩下穆三婶带着一个十五岁的女儿采莲过活。
    杜氏为人善良,知道穆三婶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活艰难,又一向和周婶子亲厚,所以宁可自家少吃些,也要给她们送去尝尝。
    采薇认同娘的做法,“嗯”了一声,坐下来接着吃饭。
    饭桌上,尽管没了主菜,孩子们依然吃得津津有味儿,他们大口大口的吃着白米饭,时不时的“哧溜”喝上一口奶白的骨汤,一顿饭吃完时,饭桌上竟然没剩下一粒米、一口菜、一滴汤!
    饭毕,杜氏亲自将水晶冻一分为二,一块儿交给武儿,让他送到周婶子家去,另一块儿交给了文儿,命他给穆三叔家送去。
    两个孩子走后,采薇没等娘开口,就猜到了娘的心思,她一把拎起家里的水桶,说:“娘,缸里没水了,我去打水。”
    说完,一道烟的跑了。
    杜氏摇摇头,无奈的说:“这丫头,怎么忽然厌恶起针线了!”
    采薇装作没听见娘的话,拎着水桶直奔村中的老井而去。
    当然,她不是真的去打水,空间里的溪水甘甜清澈,不知比村里老井的水好喝多少倍,而且空间里的东西都沾有灵气,说不定那溪水还有什么美容治病的功效,她才不会舍近求远去老井那儿打什么水!往井那边走,不过是做个样子,糊弄糊弄娘而已。
    走了一会儿,路过一户人家的柴禾垛时,她停下来,四处张望了一下,见附近无人,便迅速躲进柴垛里,轻喝一声:“进!”
    话音刚落,人已经进了空间。
    空间里静悄悄的,几只神兽不知躲到哪里休息了,采薇也没叫它们,只自己一人拿了把剪刀,来到异香四溢的小院儿。
    小院儿里静悄悄的,院里的花开得正盛,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好不热闹。但也有一些开败了的花,在枝头上摇摇欲坠,采薇在花丛中穿梭着,将那些开败了的花剪了下来,装进一个小袋子里。
    娘和弟弟妹妹们的脸色都是蜡黄蜡黄的,调养了几天也没什么效果,这让采薇看得很是心塞。有心拿养颜果去给他们,又怕吓到他们,自己也委实编造不出这果子的来历,也只好想些别的法子,来改善一家人的肤色。
    院子里的花都是世上难寻的异宝,把些干枯的花拿来泡水喝,或者泡在洗脸水中洗脸,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功效吧!她自己的“面子”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急于改善一家人的容貌。
    她很希望娘恢复到从前的倾国倾城,也希望菲儿能变成一个水嫩嫩小萝莉,更希望两个小弟弟能变成白白胖胖的小正太,如果没有空间,她可能会慢慢的有计划的调理他们的身子,耐心的等他们恢复容颜。
    但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她一下变得没有耐心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一家子高颜值的梦想。
    院子里的花儿很多,开败了的也不少,采薇采了满满的一小袋,才满意的停下来,这些干花的来历她已经想好了,就说是昨天在镇上买的,反正娘也不会轻易去镇上,就算是去了,她也不知道哪家买的,这个借口说得过去。
    采完花,她又把这些花拿去给老乌龟看,唯恐当中有什么不好的,反倒弄巧成拙。老乌龟慢条斯理的查看了一遍后,告诉她,这些花没有任何问题,其中有些是养生的,还有一两种,是美容的圣品。
    采薇这才放下心来,把花系好,藏进怀里,又到溪边打了满满一桶水,念一声:“出!”回到了先前的柴禾垛边儿。
    拎着满满的水桶回到家,采薇把灵溪水倒进了水缸里,又烧了一壶热水,把几朵养颜的干花泡在水里,端给了杜氏和菲儿。
    “娘,菲儿,喝点水!”
    杜氏看了看碗里渐渐绽开的花儿,奇怪的问:“这是什么?”
    采薇面不改色的说:“是我昨天在镇上买的干花,掌柜的说可以当茶喝,又可以泡来洗脸,既好喝又能美容养颜,很实用的。”
    菲儿端起碗,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娘,你快尝尝,这水好喝得紧呢!”
    杜氏端起碗,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惊道:“果然好喝得很!很贵吧?”
    采薇笑道:“不贵,因为是新东西,没人愿意买,掌柜的很便宜卖给我的,一大包,只花了三文钱。”
    “竟有这等好事儿!”
    杜氏庆幸不已,她喝了一碗,仍有些意犹未尽,便又伸出碗来,让采薇给她续上,菲儿也把碗里的水喝尽了,嚷着还要。
    采薇把她们的碗有续上灵溪的水,心中很是愉快,她估摸着,娘和菲儿应该很快就能变得美美的了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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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白狐裘
    家里的水缸很大,需要打六七桶水才能打满,采薇给娘安排完花茶的事儿,又拿起水桶,出去打水。
    一出门,正好碰到从外面回来的武儿,小家伙低着头,嘟着嘴儿,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哎呀,我们武儿怎么了?”采薇蹲了下来,笑眯眯的捧起武儿瘦瘦的小脸端详着。
    “长姐……”武儿撅着小嘴巴,嘟囔说:“你说,九斤哥哥为什么不听大人的话呢?”
    “九斤怎么了?”
    武儿闷声说:“九斤哥哥他一早偷偷的上山打猎了,如今山上野猪多,万一碰上了可怎么好,周婶子在家里都着急了。”
    “什么?”
    采薇的心一沉,大声问:“那周叔呢?有没有找人去帮忙找九斤?”
    武儿摇摇头:“周叔昨天回周家屯了喝喜酒去了,晚上就宿在哪儿,到现在也还没回来。”
    采薇捏着眉心,感到头疼的厉害。
    这一根筋的傻小子,一定是为了她的赡养堂跑去打猎了,他也不想想,如今大雪封山,野猪遍地,他以为野猪是那么好应付的吗?
    就算是她,从小在长白山的深山里接受训练,经常接触野猪,但在对付野猪时,也要小心翼翼,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在猎野猪时,要通过野猪的脚印,先观察你所捕猎的对象是一只单独生活的,还是几只在一起群体生活的,如果是后者,那你最好放弃自己的计划,因为野猪不但团结,而且非常厉害,它们不仅有坚硬的獠牙,还有一张刀枪不入的硬皮,尤其是被惹火时,那疯狂的报复,绝对超乎人类的想象。野猪属杂食动物,什么都吃,粮食,野草、果实、虫子,当然,也吃人,在这大雪封山的季节,如果一群饥饿的野猪群遇到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安慰了武儿几句,打发他回屋去了,自己则借口去打水,快步离开,走过那个柴禾垛时,她把水桶丢进空间,自己轻身一人,向山上跑去,心中不断祈祷着,但愿那傻小子不要碰到野猪群才好。
    可是,就算是他碰不到野猪,野猪也会找到他的,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2米的积雪之下的一粒核桃,所以,就算那傻小子站在逆风的位置,野猪也可以准确无误的找到他。
    现在,采薇只能期望,找到他的,是一只单独生活的野猪,这样他遇险的几率会小一些,虽然野猪大多是群居生活的,4——10只为一群,但也有单独生活的,采薇前几天猎到的那只,就是单独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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