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低调,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低调
虎妞娇躯一颤,双目早被泪水侵染。她父母自外出打工后,就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她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几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她孤身一人努力的活着,一直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所以才更清楚“家”这个字含义和
重量。她本来以为在这里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局外人,她心里是自卑的,打心里没有想过和他们拥有同样高度的平等地位。然而没想到的是,王小强却始终将她当做家人一般看待,这番推心置腹之言,确实让她
相当感动。
她再眼眶红红,再度哽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王小强明白她的感受,温言宽慰道,“本来现在和你说这些还是太早了一点,这里对你而言,毕竟是一个陌生环境,融入我们还需要时间。但我不想你今后你融入我们,也自觉低人一头,如果你在这里活得
不快活,我就没必要留你下来,做人嘛,最重要的是开心。”
虎妞擦干眼泪,轻轻点头,“大叔,我明白了,谢谢您……”
王小强也十分欣慰,“以后不要再说谢了,哪有一家人谢来谢去的?那多见外。”
虎妞转忧为喜,乖巧道,“那我把桌子收拾收拾,等会再和姐姐们一起去买新衣服,既然我有自己薪酬,应该我自己出钱买才对。”
王小强点头,虎妞解开心结,虽然不能彻底放下报恩的执念,不过心中已没有以前那样压抑。收拾好桌子上的碗筷,到厨房清洗。
白胜雪昨天和才王小强认识,不过今天就成了夫妻,说是“闪婚”毫不为过。她尚且不知道虎妞的事,但听叶淑仙与章小美一说,不由叹道,“确实是个不容易的孩子,一定要帮她一把。”叶淑仙看着虎妞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目中充满怜惜,她偏过脑袋,轻轻靠在王小强手臂上,轻声道,“师父,她说的程老师,一定是个很好的老师,要不咱们悄悄把他接过来,给虎妞一个意外惊喜,你觉得
怎样?”
王小强眼睛一亮,“你这鬼丫头,点子就是多,虎妞一定会被吓一跳吧?”
白胜雪道,“虎妞的家乡在极为偏远的山村,慈善晚会今晚就要开始,把人接过来恐怕不容易吧?”
王小强神采飞扬的在她脸上一吻,笑道,“所以我觉得谈恋爱,一定要有个过程才好,像我们这般直接开花结果,不是不可以,但总缺乏一些了解,你相公我,可不止喝酒厉害的。”
能喝下三百杯“醉仙人”那当然不是凡夫俗子,不过要在一天之内从几百公里之外的小山村将一个山村教室接到燕京城来,听起来怎样都有一点让人难以置信。
章小美握住白胜雪的手,笑道,“白姐姐,强哥可是会飞的,你就放心好啦。”
“会飞?”白胜雪秀眉微微一挑,这世上是哪有会飞的普通人?难道王小强也是自己族群的一员?可是,他身上并没有那种的气息啊?
啊,是了,凡尘有所谓的“修士”,虽然运用力量的方式不同,不过最终殊途同归,强横之人一样可以有飞天遁地的本事,强郎应该是个修士吧?
不过,一想到“他们”,白胜雪面上迅速掠过一丝愁容。
自己偷偷跑到所谓的“凡尘”,还与一个人类结合,他们应该很震怒吧?
哼!就算他们震怒又如何?
自己的人生就该自己主宰,否则就算再活万年,到头来也只不过是空活一场罢了。
如今自己已找到真爱,若是他们敢对王小强不利,白胜雪就是拼了命,也要把他们所谓的“仙宫”闹个天翻地覆。
收回念头,白胜雪笑道,“王郎真的会飞?”
王小强无比得瑟道,“那是当然。”笑眯眯的看着白胜雪,“不要带你体验体验非一般的感觉?”
白胜雪暗想,我自己也会飞,还体验什么?轻晃螓首,轻笑道,“王郎早去早回,我在家里为你酿酒。”
王小强点头,“那我就走咯。”
章小美急忙拉住他,“亲亲一下再走。”嘟起红唇凑过来。叶淑仙快速伸过脑袋,半路截胡,章小美气得大骂“小野妞不要脸!”叶淑仙朝她吐了吐可爱的舌头,笑着跑开。王小强无奈之下,重新吻了吻章小美,见白胜雪亦是满脸期待,同样在她唇上一啄,这才把
大葫芦往空一丢,自己从窗户跳出,骑了上去,大叫道,“我去也!”
“嗖”的一声,葫芦化作一道红光,瞬间消失在晴朗碧空之中,比那超音速飞机还要迅速。
章小美与叶淑仙倒是见怪不怪,按理说白胜雪在“仙宫”生活,这种东西也见得不少,可是她却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因为她看到王小强葫芦,似乎是仙宫记载中所有法宝葫芦的祖葫芦,话句话说,仙宫里大大小小的葫芦,都是祖葫芦繁衍的后代!
要知道,仙宫里随便一个葫芦落到凡间,便可成为至宝,而自己这相公倒好,直接手握祖葫芦,怎能让她不惊讶?
虽然不知道王小强的祖葫芦是怎么来的,不过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王小强,财不外露,低调行事,否则极有可能招来怀璧之祸。
不过她哪知道,王小强在地球都是横着走,就算是“仙宫”最强者“圣仙王”至此,王小强也能让他跪着叫爸爸。
王小强不想低调,有高调的资本,为什么低调?
而且,在他看来,所有的低调,那都是没有绝对实力的弱逼。
更何况,就算他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啊,因为他处在某种高度,再怎么低也是最高,这让他怎么能低调?
就比如说,这父紫金葫芦,就算是在仙宫人眼里,也是稀世珍宝,顶级神器,可是在王小强眼内,依然屁都不算一个。
像王小强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所以,低调是不可能低调了,人又那么帅,钱又那么多,实力又那么强,这辈子都不可能低调了。
重量。她本来以为在这里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局外人,她心里是自卑的,打心里没有想过和他们拥有同样高度的平等地位。然而没想到的是,王小强却始终将她当做家人一般看待,这番推心置腹之言,确实让她
相当感动。
她再眼眶红红,再度哽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王小强明白她的感受,温言宽慰道,“本来现在和你说这些还是太早了一点,这里对你而言,毕竟是一个陌生环境,融入我们还需要时间。但我不想你今后你融入我们,也自觉低人一头,如果你在这里活得
不快活,我就没必要留你下来,做人嘛,最重要的是开心。”
虎妞擦干眼泪,轻轻点头,“大叔,我明白了,谢谢您……”
王小强也十分欣慰,“以后不要再说谢了,哪有一家人谢来谢去的?那多见外。”
虎妞转忧为喜,乖巧道,“那我把桌子收拾收拾,等会再和姐姐们一起去买新衣服,既然我有自己薪酬,应该我自己出钱买才对。”
王小强点头,虎妞解开心结,虽然不能彻底放下报恩的执念,不过心中已没有以前那样压抑。收拾好桌子上的碗筷,到厨房清洗。
白胜雪昨天和才王小强认识,不过今天就成了夫妻,说是“闪婚”毫不为过。她尚且不知道虎妞的事,但听叶淑仙与章小美一说,不由叹道,“确实是个不容易的孩子,一定要帮她一把。”叶淑仙看着虎妞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目中充满怜惜,她偏过脑袋,轻轻靠在王小强手臂上,轻声道,“师父,她说的程老师,一定是个很好的老师,要不咱们悄悄把他接过来,给虎妞一个意外惊喜,你觉得
怎样?”
王小强眼睛一亮,“你这鬼丫头,点子就是多,虎妞一定会被吓一跳吧?”
白胜雪道,“虎妞的家乡在极为偏远的山村,慈善晚会今晚就要开始,把人接过来恐怕不容易吧?”
王小强神采飞扬的在她脸上一吻,笑道,“所以我觉得谈恋爱,一定要有个过程才好,像我们这般直接开花结果,不是不可以,但总缺乏一些了解,你相公我,可不止喝酒厉害的。”
能喝下三百杯“醉仙人”那当然不是凡夫俗子,不过要在一天之内从几百公里之外的小山村将一个山村教室接到燕京城来,听起来怎样都有一点让人难以置信。
章小美握住白胜雪的手,笑道,“白姐姐,强哥可是会飞的,你就放心好啦。”
“会飞?”白胜雪秀眉微微一挑,这世上是哪有会飞的普通人?难道王小强也是自己族群的一员?可是,他身上并没有那种的气息啊?
啊,是了,凡尘有所谓的“修士”,虽然运用力量的方式不同,不过最终殊途同归,强横之人一样可以有飞天遁地的本事,强郎应该是个修士吧?
不过,一想到“他们”,白胜雪面上迅速掠过一丝愁容。
自己偷偷跑到所谓的“凡尘”,还与一个人类结合,他们应该很震怒吧?
哼!就算他们震怒又如何?
自己的人生就该自己主宰,否则就算再活万年,到头来也只不过是空活一场罢了。
如今自己已找到真爱,若是他们敢对王小强不利,白胜雪就是拼了命,也要把他们所谓的“仙宫”闹个天翻地覆。
收回念头,白胜雪笑道,“王郎真的会飞?”
王小强无比得瑟道,“那是当然。”笑眯眯的看着白胜雪,“不要带你体验体验非一般的感觉?”
白胜雪暗想,我自己也会飞,还体验什么?轻晃螓首,轻笑道,“王郎早去早回,我在家里为你酿酒。”
王小强点头,“那我就走咯。”
章小美急忙拉住他,“亲亲一下再走。”嘟起红唇凑过来。叶淑仙快速伸过脑袋,半路截胡,章小美气得大骂“小野妞不要脸!”叶淑仙朝她吐了吐可爱的舌头,笑着跑开。王小强无奈之下,重新吻了吻章小美,见白胜雪亦是满脸期待,同样在她唇上一啄,这才把
大葫芦往空一丢,自己从窗户跳出,骑了上去,大叫道,“我去也!”
“嗖”的一声,葫芦化作一道红光,瞬间消失在晴朗碧空之中,比那超音速飞机还要迅速。
章小美与叶淑仙倒是见怪不怪,按理说白胜雪在“仙宫”生活,这种东西也见得不少,可是她却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因为她看到王小强葫芦,似乎是仙宫记载中所有法宝葫芦的祖葫芦,话句话说,仙宫里大大小小的葫芦,都是祖葫芦繁衍的后代!
要知道,仙宫里随便一个葫芦落到凡间,便可成为至宝,而自己这相公倒好,直接手握祖葫芦,怎能让她不惊讶?
虽然不知道王小强的祖葫芦是怎么来的,不过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王小强,财不外露,低调行事,否则极有可能招来怀璧之祸。
不过她哪知道,王小强在地球都是横着走,就算是“仙宫”最强者“圣仙王”至此,王小强也能让他跪着叫爸爸。
王小强不想低调,有高调的资本,为什么低调?
而且,在他看来,所有的低调,那都是没有绝对实力的弱逼。
更何况,就算他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啊,因为他处在某种高度,再怎么低也是最高,这让他怎么能低调?
就比如说,这父紫金葫芦,就算是在仙宫人眼里,也是稀世珍宝,顶级神器,可是在王小强眼内,依然屁都不算一个。
像王小强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所以,低调是不可能低调了,人又那么帅,钱又那么多,实力又那么强,这辈子都不可能低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