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喜欢他。因为他是我的救世主。
    她曾经这样归结过他的存在。因为,如果这个学校于她而言是个暗无天日的深洞的话,那么瞿岚的存在就是盏微弱的灯。
    “不许再和他有任何瓜葛!放弃他!对他死心!”察觉了她孤注一掷的目光,宾雪敏也是紧紧盯住她腕上的手链。顷刻森冷凌厉的眼神更加彻骨了三分。气急败坏地用力一扯将手链扯断,随即弃之无物地抛了出去。两只珐琅小蝴蝶抖动了几下翅膀,在空中划出一道白银的弧线,随即淹没在堆满各式器具的仓库中。看着微弱的亮光在空中消失无寻,虽然身上的每一寸皮肉都疼的刺骨,但一丝冷笑还是不由自主地爬上嘴角。
    ——虽然这盏灯很微弱,只有五瓦的亮光,却是我全部的救赎。
    此刻她方才发现。
    见她不悲反喜宾雪敏更加恼羞成怒,威胁道:“这次你再敢说个‘不’字!我保证,你接下来的痛苦一定胜过现在十倍,百倍!”
    而这次海心照旧还是那三个字:“不可能!”如果和之前的回答有什么区别的话,只是多了一声嗤鼻的笑罢了。在嘴角升起的一刻她已经彻底打消了明哲保身的念头。瞿岚说价值是取决于内心的分量。那么纵然千刀万剐,她也不会交换他。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天平上的两端。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和他放在同一个天平上。
    ——所以一点皮肉之苦算的了什么?
    此刻她方才看清自己的心。
    看清时,宾雪敏手中燃燃灼烧的烟蒂已经深深埋进了她瘦弱的手臂。随着一阵白烟升起白皙的皮肤来不及燃烧已经变成了焦土。看不见火焰的星星之火通过息息相关的神经,下一刻已经在心脏上势成燎原。在疼的撕心裂肺的同时,心却从未比此刻更加敞亮。
    “我喜欢他!”
    ——我一直都在自欺欺人。但终究还是不能视而不见。因为你的颜色不仅是五彩斑斓的,更是炙热,是浓烈的。就像下午放学的钟声响起时,我恍然抬头映入眼帘的夕阳一样,炙烈得哪怕一整个天空都不够你灼烧,不足以成为衬托你的背景。察觉时,我已经无法再欺骗我自己。
    “我喜欢你!”
    ——不是因为你是我的救世主,而是因为,
    “我喜欢你!”
    ——我知道你是我黑白的世界里唯一五彩斑斓的存在,我知道你与众不同,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爱你。不知道,一个人因为另一个人而感到救赎,整个世界都为之点亮,只可能因为这一个原因。我爱你。
    烟蒂燃烧成灰化出的几缕虚无缥缈的青烟,她怔怔地望着,像是在望着某个并不存在的人。一遍遍的我喜欢你,因为皮焦肉烂的痛楚,轻而又轻。周围的人时而恫吓时而摩拳擦掌,混迹其中,以至她不知道是否有人听见,又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有听见,这只不过是她的心在对她说。
    ——我喜欢你!
    “你们去找个哑铃过来!越重越好!”
    当焦烂的皮肉化出的最后一丝青烟在空中荡去无痕,耳畔再次传来宾雪敏的声音,比之前听到的任何一次,都更加森冷凌厉。
    “要哑铃干什么?”
    “我改变主意了!既然皮肉之苦对她不起作用,那我就让她尝尝骨断筋舍的滋味。把她的两条手臂卸了我看她还能不能继续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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