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想通过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让李时自己认识到他不属于这个阶层,他就应该混在民工堆里,他的言行举止、浑身上下,都历历分明地显示出跟上层社会的格格不入。
只要他认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混不来上层社会,那时夏芙蓉就可以开口劝他把老板叫回来,然后再替老板许给他一点钱,就他这个水平,也许拿出十万八万的现金就能把他砸晕,轻而易举地打发了。
想到这里夏芙蓉又开始怀念老板了,她很崇拜老板,老板才华横溢,内涵极深,最重要的是,老板身上有着神一样的神秘,就像一个深有千尺的大海,夏芙蓉只能看到他表面的波涛,对于大海深处的漩涡和景象,那不是她的想象能够到达的地方。
在认识老板之前,夏芙蓉的字典里是没有“偶像”二字的,要是非得让她找出一个偶像来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因为她很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心理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时她不过二十二岁。
就凭她的学识和能力,能有个让她崇拜乃至成为偶像的人真的很难。
夏芙蓉长到二十八岁,老板是迄今为止唯一让她服气和崇拜的人,当然,崇拜老板是因为他像大海一样深不可测,而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长相,当今社会亿万富翁遍地皆是,就夏芙蓉这样的素质和外貌,亿万富翁还不是俯拾即是。
另外老板的长相方面,那就更不敢恭维了,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李时丝毫没有压力地面对侍应生,用眼神瞟一瞟夏芙蓉:“夏助理,照我的口味给我点一份。”然后扭头对侍应生介绍说:“这是我的助理。”李时早看出夏芙蓉的小九九来了,不过想让自己出丑,不就是吃个西餐,简直太侮辱民工了!岂不知自己和梵露去西餐厅吃饭,那时自己刚刚开始转运,就已经相当自信,何况当了现在!
夏芙蓉明显看出侍应生一头黑线了,也许在侍应生看来,这位高贵的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捡到一个落魄的小老乡,领他来开开洋荤,想不到小老乡竟然胡乱发起疯话来。
夏芙蓉赶紧点菜,她知道如果让这货继续表演的话,很快自己就会变得灰头土脸,也许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这生瓜蛋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早习惯了别人的白眼,出再大的丑人家也皮了,可是夏芙蓉知道自己丢不起那人啊。
点了菜,夏芙蓉笔直优雅地坐着,漫不经心地问李时:“在工地上你们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李时捏着下巴,手指头像弹琴似的敲打着:“唔,这个嘛不平均的,那些钢筋工、木工啥的一个月能挣一万多。”
“你呢,能挣多少?”
“呵呵,”李时笑道,“我是杂工,按天算,一天一百,不干没钱,今天耽搁一天,一百块钱没了。”
夏芙蓉小口喝着牛尾清汤,毫不掩饰自己鄙视的表情:“要是这顿饭你来请的话,半个月的工资没了,”说着指着那瓶红酒,“以前的老板带我来吃饭,绝对不会点这种低档的红酒,你几个月的工资,不够我们老板吃饭时一瓶红酒钱。”
说完了,夏芙蓉脸上露出恶意的笑容,她很希望自己的话能够打击到生瓜蛋子的自尊心。
想不到李时竟然面不改色,有样学样地模仿着夏芙蓉的样子喝着汤,轻描淡写地笑笑:“可现在不同了,我不但像你原来的老板那样挣钱,比他略微强一点的是我在工地上还有一份兼职,也就是说,我一个月能比他多挣两千来块钱。”
夏芙蓉喝进去的清汤差点吐出来,这货脸皮够厚的,比原来的老板挣钱多,你当得起原道的老板吗?
轻轻地切下牛排,啜一口红酒,夏芙蓉轻轻地说:“你看到刚才侍应生的表情了吗,你以为他相信你是我的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你这个老板跟助理有点不搭?”
“嗯,”李时真诚地点点头,“我觉出来了,像我水平这么高又有实干精神的老板带着一个花瓶助理,确实有点不搭,可是没办法,我需要你这个老员工的帮助,要是夏姐的忠诚度再高一点的话,我也不会干过河拆桥的事儿。”
夏芙蓉真想一口血吐他脸上,人常说脸皮比墙还厚,这货的脸皮比地墙都厚。
“既然老板觉得我就是个花瓶,依我看就凭老板现在的实力,也没有闲钱弄个花瓶摆着,那我现在主动请求辞职好了,吃完饭回去你把我的工资算算,我收拾东西走人。”夏芙蓉有点沉不住气了。
李时依然慢悠悠地说:“辞职可以,你写份报告给我,如果理由充分我不会强留你的,至于工资,你下月五号来领上个月的,这个月的工资十月份结算,这个你应该懂得,你原来的老板一直压着你一个月零五天的工资,不是没有原因,可能就怕有突然跳槽一类的突发事件吧。”
穷小子毕竟是穷小子,夏芙蓉心说,在穷小子看来,一个月的工资就能拴住夏芙蓉使她不舍得离开。
其实夏芙蓉不会把十万二十万的放在眼里,还有那百万年薪的职位她也可以不在乎,像她这个素质的人才,找个百万年薪的工作不是很难,甚至她完全有绰绰有余的能力自己开一家心理诊所,一年挣个百八十万也不成问题。
她之所以不走,说到底就想替老板化解这场闹剧,让事务所恢复正常。
不过夏芙蓉也暗暗点头,看来这货还算有心,不过扫了一眼工资发放记录,她原来的工资发放情况就记在心里了。
李时看着夏芙蓉脸上掩饰不住的失望神色,知道她让自己出丑的计划落空,心里暗暗好笑,这位夏姐看起来相当精明干练的人,想不到在自己面前屡屡失算,看来师父说得对,人还是低调一点好,这样做人的成本低,令对手防不胜防。
一顿饭吃完了,夏芙蓉的如意算盘完全落空,这货不但没有出丑,而且看起来吃得很满足,很惬意,那种得意洋洋的表情越发浓厚。
怪不得人家说“人不要脸则天下无敌”,今天夏芙蓉算是见识了天下无敌的威力。
看来,想让老板回来,夏芙蓉只有最后一搏了。
打定了主意夏芙蓉心说:“别怪我心狠,我也知道民工不容易,但上层社会真的不是你这种小民工能混得了的。”
【作者题外话】:11章全丢完了,等存点稿,过几天又爆发。你们……看着打赏……
第221章黑典当行
俩人从餐厅出来,李时终是不放心表叔,他给表叔打电话,想问问工地上的黑社会是怎么回事。
电话一通,“喂!”接电话的居然是个女声,李时一愣,心说没打错啊,可是第二句话他就听出这是大表嫂叶茜的声音。
“哦,是小时啊,你换号了?”
惭愧惭愧,李时心说嫂子第一句就听出是自己来了,而自己还得第二声才听出是嫂子来,亏得自己还整天在心里把大表嫂当亲嫂子对待。
仅仅是打电话听到嫂子的声音,李时就像见到嫂子一样心里暖暖的:“嫂子,我表叔呢?我想问他个事。”
电话那头的嫂子犹豫了一下,然后反问李时道:“今上午你在工地吗,工地上是怎么回事?”
“来了一群黑社会把那些小包工头打了,他们说是表叔找来的人。”李时说道。
“他们胡说,”嫂子的声音突然变得有点黯哑,“到底谁找的黑社会,你表叔能找黑社会的话还能让人打成这样!”
啊,李时大吃一惊,表叔被人打了!
本来跟夏芙蓉吃完饭,准备回事务所讨论讨论继续营业的问题,可是一听表叔被人打了,而且嫂子说打得不轻,现在还在医院昏迷不醒呢,李时就顾不得去事务所了,让夏芙蓉打车回去,自己开着三轮飞速奔到市人民医院里来了。
等到李时赶到医院,表叔已经从急救室转到病房了,拍了片子,做了ct,虽然从外表看被打得很严重,脑袋肿得像个烂猪头,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没处好肉了,好在没伤到内脏和大脑,应该没有大碍。
李时并没有急着说什么,只是暗暗攥紧了拳头,心头就像有一团烈焰在燃烧一样,自己一直把表叔当做自己的父亲,现在父亲被人打成这样,李时感觉自己的愤怒已经无法遏止了。只是病房里还有好多人,自己不便插嘴,只好站在旁边捺住性子,听听别人怎么说,到底是谁把表叔打成这样的?
只是表叔醒过来就一直沉默不语,不管别人怎么问,他只是直瞪瞪地看着天花板,死活不说到底怎么回事,更不说是谁打的他。
公司的保管和会计围在病床前问得急了,惹得表叔发火,把人家都赶走了,病床前只剩下表婶和表嫂两个人。
李时自恃表叔对自己最好,让表婶和表嫂先出去,自己来问表叔。
只要他认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混不来上层社会,那时夏芙蓉就可以开口劝他把老板叫回来,然后再替老板许给他一点钱,就他这个水平,也许拿出十万八万的现金就能把他砸晕,轻而易举地打发了。
想到这里夏芙蓉又开始怀念老板了,她很崇拜老板,老板才华横溢,内涵极深,最重要的是,老板身上有着神一样的神秘,就像一个深有千尺的大海,夏芙蓉只能看到他表面的波涛,对于大海深处的漩涡和景象,那不是她的想象能够到达的地方。
在认识老板之前,夏芙蓉的字典里是没有“偶像”二字的,要是非得让她找出一个偶像来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因为她很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心理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时她不过二十二岁。
就凭她的学识和能力,能有个让她崇拜乃至成为偶像的人真的很难。
夏芙蓉长到二十八岁,老板是迄今为止唯一让她服气和崇拜的人,当然,崇拜老板是因为他像大海一样深不可测,而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长相,当今社会亿万富翁遍地皆是,就夏芙蓉这样的素质和外貌,亿万富翁还不是俯拾即是。
另外老板的长相方面,那就更不敢恭维了,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李时丝毫没有压力地面对侍应生,用眼神瞟一瞟夏芙蓉:“夏助理,照我的口味给我点一份。”然后扭头对侍应生介绍说:“这是我的助理。”李时早看出夏芙蓉的小九九来了,不过想让自己出丑,不就是吃个西餐,简直太侮辱民工了!岂不知自己和梵露去西餐厅吃饭,那时自己刚刚开始转运,就已经相当自信,何况当了现在!
夏芙蓉明显看出侍应生一头黑线了,也许在侍应生看来,这位高贵的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捡到一个落魄的小老乡,领他来开开洋荤,想不到小老乡竟然胡乱发起疯话来。
夏芙蓉赶紧点菜,她知道如果让这货继续表演的话,很快自己就会变得灰头土脸,也许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这生瓜蛋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早习惯了别人的白眼,出再大的丑人家也皮了,可是夏芙蓉知道自己丢不起那人啊。
点了菜,夏芙蓉笔直优雅地坐着,漫不经心地问李时:“在工地上你们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李时捏着下巴,手指头像弹琴似的敲打着:“唔,这个嘛不平均的,那些钢筋工、木工啥的一个月能挣一万多。”
“你呢,能挣多少?”
“呵呵,”李时笑道,“我是杂工,按天算,一天一百,不干没钱,今天耽搁一天,一百块钱没了。”
夏芙蓉小口喝着牛尾清汤,毫不掩饰自己鄙视的表情:“要是这顿饭你来请的话,半个月的工资没了,”说着指着那瓶红酒,“以前的老板带我来吃饭,绝对不会点这种低档的红酒,你几个月的工资,不够我们老板吃饭时一瓶红酒钱。”
说完了,夏芙蓉脸上露出恶意的笑容,她很希望自己的话能够打击到生瓜蛋子的自尊心。
想不到李时竟然面不改色,有样学样地模仿着夏芙蓉的样子喝着汤,轻描淡写地笑笑:“可现在不同了,我不但像你原来的老板那样挣钱,比他略微强一点的是我在工地上还有一份兼职,也就是说,我一个月能比他多挣两千来块钱。”
夏芙蓉喝进去的清汤差点吐出来,这货脸皮够厚的,比原来的老板挣钱多,你当得起原道的老板吗?
轻轻地切下牛排,啜一口红酒,夏芙蓉轻轻地说:“你看到刚才侍应生的表情了吗,你以为他相信你是我的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你这个老板跟助理有点不搭?”
“嗯,”李时真诚地点点头,“我觉出来了,像我水平这么高又有实干精神的老板带着一个花瓶助理,确实有点不搭,可是没办法,我需要你这个老员工的帮助,要是夏姐的忠诚度再高一点的话,我也不会干过河拆桥的事儿。”
夏芙蓉真想一口血吐他脸上,人常说脸皮比墙还厚,这货的脸皮比地墙都厚。
“既然老板觉得我就是个花瓶,依我看就凭老板现在的实力,也没有闲钱弄个花瓶摆着,那我现在主动请求辞职好了,吃完饭回去你把我的工资算算,我收拾东西走人。”夏芙蓉有点沉不住气了。
李时依然慢悠悠地说:“辞职可以,你写份报告给我,如果理由充分我不会强留你的,至于工资,你下月五号来领上个月的,这个月的工资十月份结算,这个你应该懂得,你原来的老板一直压着你一个月零五天的工资,不是没有原因,可能就怕有突然跳槽一类的突发事件吧。”
穷小子毕竟是穷小子,夏芙蓉心说,在穷小子看来,一个月的工资就能拴住夏芙蓉使她不舍得离开。
其实夏芙蓉不会把十万二十万的放在眼里,还有那百万年薪的职位她也可以不在乎,像她这个素质的人才,找个百万年薪的工作不是很难,甚至她完全有绰绰有余的能力自己开一家心理诊所,一年挣个百八十万也不成问题。
她之所以不走,说到底就想替老板化解这场闹剧,让事务所恢复正常。
不过夏芙蓉也暗暗点头,看来这货还算有心,不过扫了一眼工资发放记录,她原来的工资发放情况就记在心里了。
李时看着夏芙蓉脸上掩饰不住的失望神色,知道她让自己出丑的计划落空,心里暗暗好笑,这位夏姐看起来相当精明干练的人,想不到在自己面前屡屡失算,看来师父说得对,人还是低调一点好,这样做人的成本低,令对手防不胜防。
一顿饭吃完了,夏芙蓉的如意算盘完全落空,这货不但没有出丑,而且看起来吃得很满足,很惬意,那种得意洋洋的表情越发浓厚。
怪不得人家说“人不要脸则天下无敌”,今天夏芙蓉算是见识了天下无敌的威力。
看来,想让老板回来,夏芙蓉只有最后一搏了。
打定了主意夏芙蓉心说:“别怪我心狠,我也知道民工不容易,但上层社会真的不是你这种小民工能混得了的。”
【作者题外话】:11章全丢完了,等存点稿,过几天又爆发。你们……看着打赏……
第221章黑典当行
俩人从餐厅出来,李时终是不放心表叔,他给表叔打电话,想问问工地上的黑社会是怎么回事。
电话一通,“喂!”接电话的居然是个女声,李时一愣,心说没打错啊,可是第二句话他就听出这是大表嫂叶茜的声音。
“哦,是小时啊,你换号了?”
惭愧惭愧,李时心说嫂子第一句就听出是自己来了,而自己还得第二声才听出是嫂子来,亏得自己还整天在心里把大表嫂当亲嫂子对待。
仅仅是打电话听到嫂子的声音,李时就像见到嫂子一样心里暖暖的:“嫂子,我表叔呢?我想问他个事。”
电话那头的嫂子犹豫了一下,然后反问李时道:“今上午你在工地吗,工地上是怎么回事?”
“来了一群黑社会把那些小包工头打了,他们说是表叔找来的人。”李时说道。
“他们胡说,”嫂子的声音突然变得有点黯哑,“到底谁找的黑社会,你表叔能找黑社会的话还能让人打成这样!”
啊,李时大吃一惊,表叔被人打了!
本来跟夏芙蓉吃完饭,准备回事务所讨论讨论继续营业的问题,可是一听表叔被人打了,而且嫂子说打得不轻,现在还在医院昏迷不醒呢,李时就顾不得去事务所了,让夏芙蓉打车回去,自己开着三轮飞速奔到市人民医院里来了。
等到李时赶到医院,表叔已经从急救室转到病房了,拍了片子,做了ct,虽然从外表看被打得很严重,脑袋肿得像个烂猪头,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没处好肉了,好在没伤到内脏和大脑,应该没有大碍。
李时并没有急着说什么,只是暗暗攥紧了拳头,心头就像有一团烈焰在燃烧一样,自己一直把表叔当做自己的父亲,现在父亲被人打成这样,李时感觉自己的愤怒已经无法遏止了。只是病房里还有好多人,自己不便插嘴,只好站在旁边捺住性子,听听别人怎么说,到底是谁把表叔打成这样的?
只是表叔醒过来就一直沉默不语,不管别人怎么问,他只是直瞪瞪地看着天花板,死活不说到底怎么回事,更不说是谁打的他。
公司的保管和会计围在病床前问得急了,惹得表叔发火,把人家都赶走了,病床前只剩下表婶和表嫂两个人。
李时自恃表叔对自己最好,让表婶和表嫂先出去,自己来问表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