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陆成决定养苍鹰,就想养好。
    跟窦掌柜商量好了用玄凤鹦鹉换那只瘦弱的苍鹰后,陆成暂且忘了凝香带来的烦恼,跟着窦掌柜去了后院养鹰的地方。
    先前那四只苍鹰已经放回鹰舍了,一只只威风凛凛,四处走动,从头到脚有两尺来高,翅膀展开就根两把大扇子似的,扑扇起来嗖嗖的响。与这四只威武的相比,墙角卧着的那只灰毛苍鹰简直就像家养的母鸡,身子瞧着顶多一尺来高,深褐色的羽翅远远比兄弟们的纤细,弯钩似的鸟喙更是逊色不少。
    只有那双犀利的眼睛,冷厉地扫过来,宣告着它苍鹰的身份。
    “真决定养了?”窦掌柜笑着问道。
    陆成点点头,敬重地道:“我对养鹰一窍不通,还请您多多提点。”
    窦掌柜颔首,他对自己养的这些鸟都有感情,不是说卖出去了赚了钱旁的就不管了,当然希望它们在新主人家里也活得健健康康的,因此就站在鹰舍前,事无巨细地讲给陆成听,客人来了他先去招待客人,完事了回来继续讲。
    陆成专心致志地听,有不明白的地方就问,一直到日上三竿,才提着窦掌柜送他的鸟架走了。其实他买的这只苍鹰还小,装在鸟笼里拎回家更方便,无奈苍鹰气性大,坚决不肯进笼,那只能陆成辛苦些,而其貌不扬的苍鹰就跟二大爷似的,蹲在鸟架上,双眼警惕地盯着过往路人。
    陆成先回了许家。
    他三叔去棋社了,随母姓的堂弟在府学读书,只有三婶许氏与八岁的堂妹陆樱在家。
    娘俩第一次看到苍鹰,对于没见过另外四只苍鹰的她们来说,眼前这只已经十分吓人。
    “灵儿呢?”继承了父母容貌优点的陆樱躲在母亲身后,用那双陆家孩子都有的桃花眼困惑地望着大堂兄,“大哥不是给灵儿看病去了吗?”
    灵儿就是那只玄凤鹦鹉的名字,陆成先前没觉得那名字有什么问题,现在就觉得确实不适合给阿南养了。心虚面对堂妹,陆成尴尬地同婶母解释道:“三婶,我过去时正好有人买苍鹰……怕被人买走了,我急着换了过来,没能事先跟您商量……”
    说到底那鹦鹉是堂妹送给阿南的,他必须交代一下。
    许氏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沉稳懂事的大侄子,没等陆成说完就笑道:“大郎换的好,是我我也换,咱们阿南将来肯定会有大出息,就该养老鹰才配他。”
    “一点都不好,这鸟凶巴巴的,啄了阿南怎么办?”陆樱既舍不得自己的鹦鹉,又嫌弃这只苍鹰太凶,气呼呼瞪着大堂兄,“说什么给阿南玩,肯定是大哥想要养老鹰了!”
    陆成摸摸堂妹脑袋,赔笑道:“阿樱别急,等将来大哥挣钱了,重新给你买只鹦鹉,买只比灵儿还漂亮的。你也不用担心阿南,大哥绝不会让苍鹰啄到他。”他将阿南当亲生儿子看,怎么会让儿子受伤?该注意的都跟窦掌柜打听清楚了。
    陆樱还是不高兴,嘟着嘴跑了,不想再看到他。
    陆成无奈。
    许氏瞅瞅苍鹰,好奇道:“那你准备怎么喂它?听说都得喂肉吧?”
    陆成嗯了声,笑道:“村里鸟多耗子多,不愁没吃的喂它,训熟了就让它自己出去抓东西吃。”
    “那你看着点,别让它把人家的鸡抓了。”许氏不放心地嘱咐道,“听说老鹰最爱扑鸡吃。”
    陆成笑着应下。
    许氏留他用午饭,陆成心急回去,将鸟架放到驴车上就走了。
    直到驴车驶出城门,他才放纵自己去想凝香。
    此时的凝香正坐在酒楼雅间里,低着脑袋看手里的菜单,裴景寒让她点,她点了两样,都被他否定了,非要点贵点的。
    没办法,凝香点了一道松鼠桂鱼,一道蜜汁排骨。
    伙计领了菜单离去,雅间里就只剩他们主仆二人。
    感觉到对面男人不加掩饰的目光,凝香紧张地手心出了汗。
    “肩膀有些酸,凝香帮我捏捏。”欣赏够了小丫鬟泛红的脸蛋,裴景寒低声道。
    凝香不由抓紧了袖口。
    这招裴景寒上辈子用过,叫她过去捶背,然而她一到跟前,裴景寒就会将她扯到腿上抱着欺负。
    男人的力气太大,一旦被他抱住,凝香根本不用指望逃出来。
    该怎么不得罪他又不让自己吃亏?
    慢吞吞站了起来,凝香故意离桌子远些再朝他走去,眼睛盯着他的椅子腿。
    裴景寒看了好笑,视线随着她动,“让你捏个肩膀,怎么跟逼你上法场似的?我又不会吃了你。”难道他的眼神太明显,她看出他想动手动脚了?
    凝香抬眼看他,目光掠过他腰间坠着的香囊,想到昨日素月拒绝过来是因为嫌弃鸟粪味儿,她攥攥袖口,在距离男人三步时停下,瞅瞅自己的手,低着脑袋道:“不是,是,我在百鸟居时手碰到鸟笼,不知沾了什么,一直有点黏黏的,怕脏了世子的衣服。”
    裴景寒立即看向她手。
    鸟笼上能沾到什么?
    该不会是……
    虽然不敢相信,向来喜洁的裴景寒还是皱了皱眉,瞥到桌上的茶碗,又笑了,起身离座,提起茶壶走到一盆梅树盆栽前,朝她笑道:“过来,我给你倒水。”
    凝香顿时心生懊恼!
    她怎么忘了屋里有茶水?
    但现在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凝香硬着头皮走过去,稍稍将袖子往上提提,伸手等着接水。
    那双手纤细小巧,十根指头跟葱白似的,想象自己马上就能将这双美手捧在手心里恣意把玩,裴景寒突然有些口渴,再不耽误,手里茶壶一斜,温热的茶水就倒了下去。
    凝香心急如焚,一直搓着自己的手,恨不得一直这样洗下去。
    裴景寒则没有那么好的耐心,觉得洗的差不多了,他直接放回茶壶,见她还站在盆栽前,裴景寒一边摸出自己的帕子一边走了过去,递给她道:“擦擦吧。”
    凝香抿唇,垂眸道:“还是用我的吧。”
    说着就要抽自己的帕子。
    裴景寒却一把抬起她手腕,霸道地将自己的帕子覆上去,盯着她惊慌的杏眼道:“我帮你擦。”
    他凤眼幽幽,像盯着已经到了嘴边的猎物,凝香不敢看,两手一起扯着他的帕子道:“不……”
    裴景寒不管她,自顾自地忙活起来,一手攥着她手腕,一手仔细地擦她手,手指缝隙也认真地擦拭,擦完了往回收时,故意用帕子裹着她手指,擦着她慢慢往外抽。
    凝香脸不受控制的红了。
    她不懂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这样做时毫无感觉,换成裴景寒,就会有种陌生的痒。
    她咬着唇低头忍受,裴景寒目光早就落到了她脸上,看着她脸颊越来越红,他忽然不想再等,攥住她还湿漉漉的手,俯身就凑了过去。
    凝香受惊,立即就要往后躲。
    奈何后面就是厚实的墙壁,裴景寒趁她往一侧旁移之前倏地压了上去,身体紧紧抵着她玲珑有致的身子,一手固定她双手,一手定住了她下巴,俊脸几乎要贴上她,“为何要躲?”
    带着茶香的温热呼吸拂在脸上,凝香紧张地胸口起伏,对着他胸口求:“世子,菜要来了……”
    裴景寒失笑,修长的食指轻轻摩挲她发热的细腻脸庞,低头与她面对面,凝视她因为惊慌越发水润潋滟的杏眼,喃喃道:“凝香就是我最想吃的菜,早在我第一次在夫人那边看到你时,就盼着这一天了。”
    说完慢慢地逼近,凤眼欣赏她羞极欲躲的眼睛。
    凝香不想给他亲,使劲儿所有力气推他。
    没推动,但成功错开了两人的距离,晃得下巴也挣脱了他手的钳制。
    可惜下一瞬又被男人拽了回去,心知躲不过去,凝香抬起头,哭着求他,“世子,我求……”
    裴景寒知道她会抗拒,出于姑娘的羞涩,也打算不顾她的羞涩先尝个够,女人都这样,没发生前特别怕,想办法躲闪,真尝到滋味儿便慢慢放开了。
    但裴景寒没料到她会哭。
    动作堪堪顿住,看着她泪水滚落,裴景寒凤眼里欲.望淡去,化成了不解。
    “怎么哭了?”他松开她下巴,皱眉问道,“怕成这样?”
    她喜欢他,再羞涩他都理解,可为什么会因为他的亲近落泪?
    他的离开让凝香绝望里生出了希望,泪眼模糊地看着他,“世子,我是你的丫鬟,只要是分内之事,我都愿意做,可我不想……我不想被人指指点点,说我心大想当姨娘,世子,我……”
    “你怕被人说闲话,”裴景寒声音冷了下来,再次捏住她下巴,“还是不想做我的人?”
    看着他危险的眼睛,凝香如坠冰窟。
    上辈子他也这样问过,她回答后者,他恼羞成怒,直接强亲了她。
    可是不那样说,误会她喜欢他的裴景寒,只怕更会纠缠她吧?
    正左右为难,雅间外面忽然传来长顺的声音,“世子,姑太太来了,夫人请您马上回去。”
    裴景寒继续盯着凝香,好一会儿才扭头,“姑太太?”
    长顺回道:“是,姑太太刚到的,表姑娘也来了。”
    裴景寒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姑娘,姑母远嫁荆州,回来一次不容易,致使他也没见过几次沈家表妹,也不知道当初的小丫头长成什么样了。
    “备车。”
    冷冷看凝香一眼,裴景寒转身朝门口而去。
    凝香长长地松了口气。
    沈悠悠终于来了,至少在沈悠悠离开之前,她与素月都安全了。
    ☆、第38章
    回到侯府,裴景寒让凝香先回冷梅阁,他径自去了老太太的荣安堂。
    这边女眷们正聊得热闹。
    老太太将外孙女沈悠悠叫到跟前,笑眯眯地打量,见十五岁的小姑娘生了双酷似她母亲的鹅蛋脸,一双丹凤眼干净明亮,清纯动人,淡绿色的长裙衬出清隽灵秀的书卷气,温柔又端庄,不由十分喜爱,慈爱地问道:“你娘心里常夸你字写得好,还会作诗写词,快念首给外祖母听听。”
    大户人家的姑娘,品德比美貌重要,外孙女既有美貌又有才情,这才是真正的贵女。
    沈悠悠羞涩一笑,看着杜氏道:“外祖母谬赞了,我只是闲着无事多读了几本书,并没有母亲夸的那么好,听说舅母最善诗词,外祖母就别让我班门弄斧啦。”
    姑太太沈夫人附和道:“就是,她一个小姑娘会什么,我写那些都是哄您开心呢。”
    说话时笑得很是和善,目光扫过杜氏身上素雅却名贵的绸缎,沈夫人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儿。
    现在嫂子穿的,本该都是她的。
    她是真正的侯府贵女,做姑娘时娇生惯养,顺风顺水地长到了嫁人的年纪,又在进京时遇到了身为国公府世子的丈夫,十里红妆出嫁,那是何等的风光。可惜好景不长,女儿出生没多久公爹与丈夫就吃了败仗,公爹战死,丈夫失了一条腿,皇上一怒之下削了沈家的爵位,更是将他们一大家子打发到了荆州,由小叔担任荆州守备。
    离乡背井,丈夫因身体残疾一蹶不振,整天流连寺院听和尚讲经,内宅由二房的弟妹做主,她靠着丰厚的嫁妆才没有看弟妹的脸色,然而十余年下来,既要给丈夫买药,又要拱不成器的长子花天酒地,她的嫁妆越来越少,连给女儿做几身好衣裳都得费些思量。
    杜氏呢,原本只是四品知府的女儿,嫁到她家,立即过上了原本属于她的富贵日子。
    沈夫人越想越觉得不甘心。
    所以她想让女儿嫁给身为侯府世子的侄子,将来女儿衣食无忧,她也可以靠女儿继续享娘家的福。儿子靠不住,女儿是她唯一的指望。
    目光落到亭亭玉立的女儿身上,沈夫人心底涌起浓浓的自豪。
    她这个女儿,出生后就非常懂事,不哭不闹特别好哄,长大了学什么都快,最难得的是她自己想学。二房的几个姑娘,弟妹想方设法逼着她们学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她的女儿根本不用她催的,还学得样样精通,比京城的名门贵女不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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