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日常想揍老板。
    侯彦霖下了沙发,提着饭菜放到了电脑桌上。
    饭和菜是分开用两个环保饭盒装着的,他揭开两个饭盒的盖子,满意地吹了个口哨,然后坐下来撕开一次性筷子就开吃。
    高扬站在后面看了一眼,很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位从小吃惯山珍海味的二少爷竟然吃这种颜值下线的料理能吃得那么开心。
    明明昨天他和侯总去某知名大酒店吃应酬时还对菜品各种挑剔,一如既往的难伺候!
    正当他在心底默默吐槽的时候,侯彦霖似是有所感知一般,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你也想吃吗?”
    高扬忙道:“不不不,您吃,您吃。”
    侯彦霖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作为一个善待下属的boss,我决定与你共同分享。”
    高扬:“……”
    于是,他不得不回去拿了自己的筷子过来,硬着头皮在那一盒红的黄的白的里面夹了个白的,放进嘴中——
    竟然是荔枝!
    白白的荔枝肉内塞着混了胡萝卜丝的猪肉馅,一口咬下荔枝的甜汁与鲜美的肉汁完美融合在一起,其中还夹杂着缕缕似有若无的柠檬的清香,汇成一股涓涓细流,在唇舌间潺潺流淌,直注入人的心田,冲去多日劳累的疲惫,使人感到神清气爽!
    即使已经吞咽下肚,唇齿间依然萦绕弥漫着那股清新的味道,就像是盛夏梦境的余温。
    实在是太好吃了!
    只恨自己刚才吃得太快,没有更加仔细地体会!
    高扬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家少爷会如此热衷于这些黑暗料理了。
    他毫不吝啬地赞美道:“慕小姐简直是有神来之手啊!”
    侯彦霖道:“那当然,毕竟是我师父。”
    高扬盯着饭盒里的柠汁荔枝肉,咽了下口水:“少爷,那……”
    侯彦霖将饭盒移到自己另一只手旁边,离高扬远了点,他微笑道:“好了,我已经与你分享完了。”
    “……”你这不叫分享,叫打赏。
    高扬暗暗握拳,以后帮侯彦霖去capriccio打包时也帮自己多买一份!
    吃了一会儿,侯彦霖道:“咦,这一份菜的胡萝卜怎么比平时多那么多?”
    高扬回答道:“慕小姐说,多吃胡萝卜对夜盲好。”
    “噗。”侯彦霖笑了,看得出心情大好,“然后呢?她还说了什么?有没有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我想得不得了?”
    高扬无语地看了自家老板一眼:“慕小姐说,让你去医院检查眼睛的时候顺便看看自恋有没有得治。”
    侯彦霖幽幽道:“可是如果不自恋,我就忍不住相思。”
    高扬:“……”
    “唉,我怎么这么有才华,随口出来就是句名台词。”侯彦霖认真地提议道,“高扬,我真的觉得你可以准备一个小本子记我的语录,然后送到编剧部或广告部,造福人民。”
    高扬:“……”
    慕小姐说得对,自恋是病,得治。
    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件事情,他开口道:“对了,少爷,慕小姐报名了一个厨艺比赛,已经获得预选资格了,正赛在十月初举行。”
    “十月啊,”侯彦霖想了想,“看来要加快工作进度了……梁熙那边继续盯着,可以放任她斗方叙,但一旦有什么过激的行为要立即阻止。”
    高扬这段时间一直跟在他身边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对情形还是很了解的,他不解道:“方叙对巢先生做出这种事情,梁小姐必恨之入骨,整垮方叙对娱派也是重大打击,可少爷为什么总是担心梁小姐报复方叙?”
    侯彦霖放下筷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担心的,是她将来会后悔。”
    不出意外,慕锦歌顺利地通过了预选赛。
    为了庆祝,再加上郑明和大熊快开学离职了,所以宋瑛在周三这天请大家去熟人开的火锅店里吃火锅。
    来的人除了capriccio固定搭配四人一猫外,还有同样快要返校离开的蒋艺红,以及两位新招的全职员工小贾和小丙。
    桌上气氛正好,每个人都喝了点酒,蒋艺红好奇地问慕锦歌:“锦歌姐,像你长得这么漂亮,气质又好,肯定有不少男生追吧?”
    此话一出,数道八卦的目光都集中到慕锦歌的身上。
    慕锦歌如实道:“只有一个。”
    郑明问:“上次来找事的那个江轩?”
    “嗯。”
    蒋艺红对此事有所耳闻:“他是怎么追的你啊?”
    慕锦歌想了想,道:“那时候我母亲病逝,我很难过,他每天都会来给我讲一个笑话。”
    “然后呢?”
    “没了。”
    “???”蒋艺红一脸难以置信,“锦歌姐,你未免也太好追了吧!”
    慕锦歌淡定道:“我也觉得,他笑话还没我讲的好。”
    众人:“……”
    新员工小贾主动做起了话题转移者,问道:“我听说小明和小红是青梅竹马,那你们是怎么意识到喜欢彼此的啊?”
    郑明脸一红,有些结巴:“这、这么遥远的事情,我哪记得啊!”
    蒋艺红倒是落落大方,笑道:“他不记得,但我记得。当时要趣味运动会了,他参加了双人绑腿跑项目,放学后因为要练习所以不能和我一起回家。因为这件事,本来我就有些惆怅了,没想到有一次去看他练习,发现绑在他身旁的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生,他还一直在那里跟人家说说笑笑。”
    郑明尴尬道:“你太厉害了吧,我都记不得那时站在我旁边的是谁了。”
    “有些东西男生不会在意,但女生会记得很清楚。”蒋艺红回忆道,“因为我喜欢吃甜食,所以每天放学都会去学校外面的蛋糕店买一份小布丁吃。自他去练习以后,我那段时间每天都是一个人回家,还是习惯性地去买甜品,但就是觉得连平时喜欢的小布丁都突然变得不好吃起来,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大概是喜欢他的。”
    众人一阵起哄。
    但慕锦歌听到这话,夹菜的手一顿。
    宋瑛闻言,也回想起自己的恋爱往事,赞同道:“说起来,我也有过类似的体验,那时我和我老公还没结婚,我和闺蜜出门旅游,虽然玩得还算开心,但总觉得提不上精神,吃东西也不是很有胃口,连家里人给我带的一些自制的果干都吃不出什么味道。”
    蒋艺红道:“果然,只有宋阿姨懂我,我跟小明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竟然说可能是那家蛋糕店换了糕点师。”
    “嗯,女人的感情会更细腻一点吧,我以前就老嫌我老公不懂浪漫。”
    “唉,宋阿姨,许叔已经很好,还会时不时给你做点好吃的给点惊喜,我旁边这位才是不懂浪漫,生日竟然给我网购了一箱咪咪和星球杯……”
    两人越谈越远,而慕锦歌的思绪却久久地停在了这几句话上。
    她想起了自己买的那包糖。
    那个人来之前,她觉得那袋糖味道平平,算不上好吃,只是因为身体需要糖分,所以既然买都买了一大袋,便索性将就地每天在厨师服的衣兜里放几颗。
    那个人来之后没几天,口袋里的糖就好像变得美味起来,只是开始她以为是自己适应了这个口感,所以不是很在意。
    然而那个人走之后,那些糖又恢复回从前黏黏腻腻的口感,甚至感觉比原来更难吃了,逼得她丢掉了剩下的水果糖,重新买了一袋薄荷糖。
    按照蒋艺红和宋瑛总结出来的规律——
    她,难道喜欢上了那个二傻子?!
    慕锦歌手一抖,差点把筷子掉到桌上。
    “喵?”
    烧酒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第一次发现慕锦歌脸上淡然的神色出现了几丝裂痕。
    第26章 热狗
    夜深了。
    十月的b市顺应季节更替进入秋天,天气逐渐转凉,虽然月初几天白天的气温还是会不认输般地飙至二十七八度,但昼夜温差大,到了夜里盛夏的蝉鸣便都化作吹黄梧桐的秋风,吹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覆盖了喧嚣,留下满城的凉意与静谧。
    此时已是凌晨,天空漆黑一片,因为空气质量不好,所以也看不到星星。
    距离capriccio打烊已经三个小时了,但厨房的灯却依然亮着。
    “哆哆哆哆哆——”
    听到从厨房传来的细微紧密的切菜声,烧酒睁开了眼,打了个呵欠,从柜台后的小窝里跳了下来。
    它走到厨房门口,望向慕锦歌,困兮兮地开口:“靖哥哥,你怎么又这么晚还不睡?”
    只见慕锦歌站在厨台前,睡衣外面只加了件方格衬衫当做外套,直顺的长发绑成一束搭在背上。她低着头,浓密的睫羽在眼下投下一片淡影,嘴唇紧抿,精致秀丽的侧脸看不出丝毫表情,无波无澜。
    但她握着刀的手却动作极快,一眨眼就将胡萝卜切成了细丝,刀法精湛娴熟,切出的每一条胡萝卜丝都有相同的厚度,同一条胡萝卜丝也是厚度均匀。
    她将切好的胡萝卜丝放入盘中,一边低声道:“吵到了你的话,就进里间睡吧。”
    烧酒舔了舔毛让自己清醒点,说道:“没事,其实作为一个系统,我本来是不用睡觉的,都怪这具猫的身体,把我都给惯懒了。”
    慕锦歌淡淡道:“自己懒,不要怪身体。”
    烧酒不服气道:“我才不懒!我是世界上最勤快的系统!不信你……啊哈……咳,哼我刚刚才没有打哈欠呢!”
    慕锦歌终于侧头瞥了它一眼:“快去睡觉,不然会变得更蠢的。”
    烧酒:“……”你那嫌弃的目光是怎么回事!
    它在厨房门口蹲坐了一会儿,见慕锦歌好像还没睡觉的打算,于是又开口道:“靖哥哥,明天你不是要去大赛现场确认场地吗?”
    慕锦歌应道:“嗯。”
    烧酒道:“那个地方离这边挺远的,你这么晚睡,早上能起来吗?”
    慕锦歌道:“我又不是你。”
    “……”烧酒炸毛道,“我才没有每天睡懒觉呢!只是为了装猫装得更像一点,所以才表现出一副懒洋洋睡不醒的样子而已!要是你真这么想,你可就被本喵大王高超的演技给骗了!”
    “哦。”
    烧酒站了起来:“哼,不管你了,我进里屋去了。”
    门口的扁脸猫走了后,慕锦歌仍在厨房反复练习基本功。
    说实话,新手大赛什么的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对那间位于繁华街区的店面也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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