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抹了抹眼泪,回道,“不一样,这不一样的。爹爹的一腔抱负还没有实现,我这个做女儿的再清楚不过,他想在官场上施展施展拳脚,却连这个机会都没有,我瞧在眼里,心中难过。”
    “侄女儿有一事不明,令堂身为一介举人,为何没有机会入朝为官?”
    白氏抿了抿嘴,犹疑着开口,“那些职位都在京外,爹爹既然可以胜任京城里头的官职,为何要去外头?祖母也年迈了,爹爹去外头也人生地不熟的……”
    闻昭淡淡打断她,“三叔母,恕我直言。令堂这样的举人华夏不知凡几,那些个熬出头来的,都是先去京外做了官,从芝麻大小的官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升上来的,从没有一步升天的道理。闻昭本不该非议长辈,可心气儿高本事又不够的人,实在不适合入朝为官,不如安安稳稳地含饴弄孙。照您说的,在家里陪着年迈的老母岂不更好?”
    闻昭这话虽说得在理,却到底直白了些,白氏听得面上血色尽褪,颤抖着松开闻昭的手,讷讷道,“算了,算了,二姑娘不愿帮忙就算了。”
    闻昭见她脆弱地仿佛枝头轻颤的黄叶,一碰就要落下来,也不管她会不会怨上自己,张口便告辞了。她与白氏的关系并不亲近,闻昭也不愿耐下心去安慰她,说完便走了。
    白氏今日的这一出,还有她的刻意亲近都是有着她自己的私心的,因此闻昭心里一丝愧疚也无。
    ☆、第100章 醉翁之意
    由侍女领着,闻昭几个深入了长公主府,还未见到那些衣着光鲜的贵女们,就先被长公主府里的景色给迷了眼。不得不说这府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精心布置过的,小路两旁皆是一丛丛紫堇色的翠菊,偶见一朵蛛丝状的凤毛菊如称雄一般屹立在众翠菊之中,若是被这成片的深深浅浅的紫给迷了眼,往前看却可以看见新鲜又灼眼的堆心菊,如同亮黄的火焰一般在群紫中跳动。
    上回来还是春宴的时候,这里一副草长莺飞的江南光景,现在却是姹紫嫣红的浓秋之色,反差大得像是另建了一处院子似的。
    又进了一道垂花门,闻昭听见了说笑的人声,男女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架势,乍一眼瞧去,羽冠广袖与脂粉罗裙混在一处、不可细分。
    现在时辰未到,诗酒大会还未开始,这已经来了的也是随意找了位置坐着,三五一群地说话。有眼尖的见荣国公府几个来了,与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惹得众人皆是朝这边看来,当然其中以女子居多。长公主主持的宴会向来没有那么多古板的规矩,她们自然要抓住机会好好欣赏了。
    姜闻熠被这些灼灼的目光看得有些脸热,面上越发地没有表情,闻昭找了一处临花的位置,拉着三哥与听兰坐下。
    方坐下不久,就有姑娘前来搭话了,却是与闻昭说的。但闻昭却晓得这些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贵女心里头究竟在想些什么。因为这些姑娘在她面前说话的时候多了许多不必要的动作,譬如撩鬓发、拈手帕、扶发簪等等,笑得更甜了,这眼神里头也尽是情意,仿佛闻昭就是她们前世的情人一般。
    闻昭胳膊上浮了一层疙瘩,嘴上却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他们,偏头一瞧,三哥的眼里已经染上了淡淡的笑意。得,这是在幸灾乐祸呢。
    可这笑容对姑娘们却是莫大的鼓励,当下前来套近乎的更多了,说的话也越发热情亲近。
    这个小圆脸的姑娘笑得正甜,闻昭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这是哪家的姑娘,却听她道,“姜二姑娘可真是可亲,我就说身份高的也不一定都目中无人,也就个别的几个心气儿高得很,理也不理人。”说着还偏头看了一眼不远处一个姑娘。
    闻昭下意识地也跟着偏头瞧过去,却见着了一个水蓝色衣裙的女子,正临花而坐,自然垂下的裙摆仿佛流水一般。从这边只能见到她的侧脸,却已经可以窥得花容了。
    闻昭在京城算是半个老人了,见这姑娘却仍是眼生得很,当下便觉得,这姑娘或许就是那位江韵华了。
    那江韵华仿佛察觉到这边的视线,稍稍转头瞧来,这正脸一露,闻昭便叹道,难怪母亲一眼就相中了她。这清凌凌的美貌,只随意一瞥,便将这些个使出了浑身解数展示自己的贵女们给比成了尘土。
    江韵华看见了闻昭,稍稍停留了一瞬,目光落到姜闻熠身上,却停得更久,但也不过一息的时间便移了开去。
    这个细节自然被闻昭捕捉到了,当下心里头就想,有戏。
    婚姻大事固然由父母操办,但能否两情相悦还是极重要的。说起来秦氏虽相中了江韵华,却因为她的身份而暂时搁下了。两广总督之女要求娶自然不是简单事儿,更为难的却不是这个,江韵华如今是住在兄长江明诚那里,他们的父亲还远在两广地界,议亲总不好越过双亲,因此便只能先搁着。
    宾客来得越发齐了,闻昭身边的听兰却不知去了哪里,正四下里瞧着,便感觉到身边有一人落座,正坐在听兰先前坐的位置上,闻昭正要开口,可偏过头来却见这人不是旁人,而是她的准夫婿。
    今日虽然随意了些,但她们到底还未成婚,这样堂而皇之地坐在一块儿,还是叫她觉得羞。
    陆然却是个不会看脸色的,坐下了就不挪身了,听兰回来之后见位置上有人,不声不响地就坐到姜闻熠身边去了。
    恰巧王崇见了听兰旁边尚有空位,而席间已经有几对儿男女坐在一块儿了,也跟着坐到了听兰的身侧。听兰一件是他,脸色倏地通红,侧了侧身像是这样就瞧不见了似的。
    “别羞,今日那些定了亲的都坐到一块儿了。”听兰自然晓得,却仍是没有转过来瞧他。
    长公主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副光景,她却笑得更开心,“今日诗酒大会上,诸位就不必拘礼了,本宫这里也不待见古板的孩子。”见众人起身行礼,又道,“免了免了,直接开始吧。”
    跟在长公主后头的是她的一双儿女,俱是十岁出头的年纪,还未张开,脸蛋软糯白净,穿得周正又精巧。这小模样实在太讨喜,当下便有人夸起来,长公主笑眯眯地应了,随后便叫两个孩子开个头,为重阳作诗。
    皇家的孩子读书读得比寻常人家还要早,因此这两个小家伙虽然年纪不大,书却读了不少,长公主这么一说,只想了一小会儿便作出诗来,虽然辞藻浮丽,意思也比较空泛,却已算是有文采的了。
    众人又是一番夸赞。长公主拿起诗作,对着两个小家伙简略地评判了一番,指出了不足之处,两人眨巴着大眼,连点头都是点得整齐。
    随后长公主又笑道,“现在该你们这些大孩子露一手了。”说着便唤人呈上托盘来,掀开了红绸,里头是一对玉质通透的如意,长公主续道,“这是彩头之一。”
    众人一听这个“之一”,便更想晓得后头的彩头是何物了,却没再见到其他的托盘了。长公主道,“另一彩头并非实物。今日评出个最佳来,他日成婚时候,本宫亲自前去证婚。”
    这话一出,一双双眼睛却更亮了些。在场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自然不缺这些身外钱财,但长公主亲自前来证婚却不是想得就能得的荣耀,他们的长辈都不曾又哪个公主证婚,他们若是得了这个彩头,定能叫家中长辈也喜笑颜开。
    但是这儿有这么多人,这彩头也不是好得的。有心人仔细一瞧,得,这场上还有两位状元两位探花呢。他们这些平日里就爱逗蛐蛐喝花酒的人可以安心地旁观了。
    自然还是有人不将这些所谓的科举才子放在眼中的,他们是勋贵子弟,本就不用参加科举。虽是走的恩荫的路子,但他们却是从小跟着西席学的,好些还是千金难求的大儒,自然比那些书院里的教书先生要渊博得多。因此不少世家子弟都是有信心与那几个状元啊探花的一较高下的。
    陆然偏头问闻昭,“这彩头你可喜欢?喜欢给你赢过来。”他说得很是轻松。闻昭嗔他一眼,小声回他,“这是长公主给新鸳鸯准备的,我们这样儿的老鸳鸯还是让让路吧。”
    闻昭这话惹得陆然笑起来,“好好好,这还没成亲,就成老鸳鸯了。”闻昭口中的老鸳鸯自然不是老夫老妻的意思,偏偏陆然要这样曲解了调侃她,闻昭脸一红,转过头不理他。陆然悄悄从底下抓过她的手,闻昭甩了甩没甩掉,便收紧了手指捏他,但陆然的手骨节分明的,使了劲捏他反而把自己给捏疼了。
    众人不知闻昭这边的小动作,倒是觉得心中窃喜,那位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的中书令好似无意于争这个彩头似的,这样他们也就少了个劲敌了。可仔细一想,他都这般地位了,自然不需要长公主来锦上添花了,心里一堵,随即又看开了,本就不应与那人比较才是,没有旁的作用,只会叫人想要自挂东南枝。
    姜闻熠本是不愿凑这个热闹的,长公主却好似专盯着他似的,看着他道,“荣国公府是个养人的地方,一个个都生得俊俏不凡,才情也上佳,若是不让大家瞧一瞧姜家的风采,就实属不该了。”
    长公主都说这份上了,姜闻熠便唯有答应了。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长公主命婢女将底下的诗作收上来,墨迹还未干,这些宣纸便一张挨一张地摊在长公主面前,点了头的便留下。
    这一番筛选,便只有五首留了下来,长公主心里已经有了考量,却叫底下没有作诗的也来品鉴一番。
    闻昭对三哥的字迹熟悉得很,一眼便瞧见了他作的,心中暗暗点头。
    “这‘但将酩酊酬佳节,不作登临恨落晖’写得实在妙,今日可不就是么,没了往日的登高,换作赏菊品诗饮酒,却别有一番风味!”说话的是一名男子,既夸了这首诗,又赞了长公主的诗酒大会。
    闻昭的心里头却有些发苦,三哥这句话别的人只能看出一点浅显的意思,她却晓得更多的。娘亲坠崖身亡,她自个儿也摔下去过,内伤就治了数月。想来三哥这辈子最排斥的事情就是登高了罢。先前那次随驾登临,她不过落后了一小截,三哥就紧张地回来寻她,到了山顶也将她看得紧紧的,那时候不明白的事随着真相浮出便越来越明晰。
    “我倒喜欢这句‘不见白衣来送酒,但令□□自开花’。”
    长公主笑道,“这两首正是姜三公子与江公子的诗作,同科的状元与探花今日同台相见,究竟谁更甚一筹?”
    正是品鉴时候,不少人都离了座,闻昭见江韵华从前头回来,从她的座位旁边经过,却顿住脚步附身在她耳边问了句,“我的兄长比之姜三公子如何?”
    闻昭诧异抬眼,江韵华却勾唇一笑,施施然地走了。
    江韵华方才对闻昭说话的时候,眼里却只看着江明诚,没有将眼神分给姜闻熠一丝一毫,叫闻昭怀疑了自己的判断。这江韵华这么关注她三哥的原因难道不是看上三哥了?而是为自己兄长抱不平争高下?
    江明诚在前世确实是状元不假,三哥的学识却未必比他差,殿试一事本就被诸多因素影响,皇上的一念之差便会影响最终的发榜成绩。江韵华若是因为科举名次一事耿耿于怀这么久,那也太小气了些。
    闻昭正想着事情,却被陆然捏了捏手,闻昭惊得一抽,四下看了看,见没人留意这边这才松了口气,瞪他一眼,“做什么?”
    陆然却抿了口酒,回道,“那姑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闻昭听得一愣,偏头等他解答,陆然却没再说了,因为此时恰有一婢女拎着花篮走过来,给两人各发了一只万寿菊。
    闻昭将菊花的花盘托起,嘟囔了句,“好大一朵菊花啊。”陆然眼带笑意地看她。
    “现在每人手中都有菊花一朵,若是中意哪首诗,大可将这花至于诗作之上,最后再清点朵数,决出胜者,如何?”长公主悠悠然发话了,底下的人俱是应好。
    这些人还是不知道到底哪一首是姜闻熠的,哪一首是江明诚的,因此也更为公允。
    闻昭自然是要投三哥的,江韵华也是毫不犹豫地选了江明诚,闻昭看了看江韵华,恰巧对上那姑娘的目光。
    结果出来,三哥的那首以一朵之差胜出,赢得了彩头。闻昭一喜,不自觉又看向了江韵华,却见她的面上的表情有些微妙,并不像是失望不甘的样子。这姑娘到底是什么意思,当真是愁煞了闻昭。
    其实这一朵花的差距实在不算什么,真算起来只能叫二人打成了平手,但彩头却不能分与两人,因此必须决出胜负来。
    长公主笑着宣布了结果,众人又羡又嫉地看着姜闻熠。
    姜闻熠却有些无奈,现在有了这个彩头,估计接下来长公主就要热心地给他牵红线了……现在操心他婚事的又要再添一人了。
    ☆、第101章 之子于归
    不过一夜时间,周遭的景致好似有着默契一般一齐披上了雪白的外装,而现在也只是初冬罢了。河面结了冰,一时半会来不及炸开,赶路却是半点耽搁不得,江明诚与江韵华兄妹两人只好换了陆路,沿着运河方向南下。
    若这马车行得顺畅,他们或许还可以赶上年关,与家中的父母好好吃一顿团年饭。现在还未到休朝的时候,江明诚是请了假提前走的,将京兆府的事务暂时交到了另一名少尹的手里。若是其他人自然会担心惹得上头不高兴,江明诚却半分没有顾虑,因为京兆尹大人对他提早返家一事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另外,京兆尹对他父亲竟是崇拜得很,连带着对他也照顾了几分。
    外头寒风刺骨,江明诚早已将两侧的车帘压得严严实实,马车里头烧了炭火、铺了厚毯,这才惬意了许多。
    同行的江韵华正坐得直直的,两眼盯着烧得通红的银丝碳,出了神。
    江明诚眉头一皱,伸出手来在江韵华眼前晃了晃,“还魂了还魂了。”
    江韵华大梦初醒一般打了个激灵,眼里有些慌张,问他,“啊?什么事?”
    江明诚撇了撇嘴,嫌弃地看她,“魂都被人勾跑了,我的傻妹妹哟。”
    江韵华觉得脸上有些烫,却看不见自己的脸,也不知红了没有,会不会被看出来。此时江明诚从果盘里拿起一个橘子塞到她手里,唤她道,“剥个橘子来。”
    江韵华近乎乖巧地接过来,正要动手却被江明诚夺了过去,他将橘子抛了抛、又接住,睨她,“还说没有被人勾魂,要是以往你会乖乖剥橘子?”江明诚自己剥了起来,笑道,“我这个金疙瘩似的妹妹可不要被橘子水污了手。”
    “只是可惜了。自家养了十多年的漂亮白菜要被拱了去。”
    江明诚将一半的橘子肉放入江韵华的手里,看她,“好,你不说也成。只是不知道是哪一个姑娘明明自己会生酒刺,还不要命地喝了酒。”
    江韵华反驳,“行酒令嘛,自然不可以耍赖。”
    “你若说明了自己喝酒会生酒刺,还有人逼你喝不成?若你输给了另外一人,你可会乖乖喝酒?”江明诚敲了敲江韵华的脑袋,“我就这么个傻妹妹,我还不了解?”
    江韵华的脸烫得快要烧起来,却反驳不了他的话,只好小声嘟囔道,“这回又没有生酒刺……”
    江明诚又敲了敲,眼神有些恨铁不成钢,“侥幸罢了,你还说。我要是回去向爹稍稍提一提,看你怎么跟爹说。自己的身体瞎折腾。”这话一出,江韵华气焰一低,弱弱地看江明诚,“哥……为人要厚道啊……”
    江明诚笑,“得了,你还真当我要告状不成。”江明诚盯着江韵华瞧了一会儿,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道,“那小子当真叫你牵肠挂肚了?可我瞧着,还没我帅气啊。”
    江韵华也眯着眼盯了江明诚一会儿,嘻嘻笑开,“哥,你还年轻呀,怎么眼神都不好使啦?”
    江明诚作势要敲她,佯怒,“好啊,你这丫头,胳膊肘往外拐了!”
    两人在马车里互怼得正开心,马车却渐渐慢了下来,最后竟是停在了路上。驭马仆人在车壁上敲了敲,说话时声音有些焦急,“主子,前头大雪封了山,过不去了!”
    江明诚面色一肃,掀开车帘来,往外头瞧了瞧,此时正是白茫茫的一片,连哪里是山石、哪里是青松都险些分不清了。
    他在雪地里立了一会儿,心思转了一转,随后一声叹,无可奈何吩咐仆人,“罢了,原路返京。”
    “是。”
    江明诚一掀袍就要登上马车,却在抬头的一瞬间瞧见了江韵华眼中的亮色。
    这丫头,真是留不住了!
    江明诚是但真不知道这丫头怎么就说喜欢就喜欢上人了,以前也不是没有遇见各方面都极出色的男子,这丫头半点反应也没有,现在他才晓得,他家的妹妹喜欢起人来和别的姑娘没有半点不同,都是胳膊肘往外拐的!
    先前江韵华与江明诚说过,她本是好奇那个将她兄长压下去的状元郎是谁的,听说他的冠礼在即,便只身前去,好瞧瞧那个人是哪里能赛过她哥哥的。
    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当那个人着好了冠服转过来时,她的心却咚咚咚地跳起来。
    她一直以为自己会喜欢爹爹那样威武的男子,所以对那些世人眼里的俊俏少年都不以为意。那天秋色正好,姜三公子身上的冠服也是最庄重的样式,革带佩绶,规规整整。他的眼里清冷却温和,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又仿佛什么都纳入了眼底。她相信,那时候因为这个眼神而着迷的人,一定不止她一个。当她们的眼神追寻着他时,他的眼神在某处凝了一瞬,温暖又疏淡的笑容倏地漾开,仿佛一朵清冷又炽烈的花朵“哔啵”一声猝不及防地盛放。
    他是因何而笑?因谁而笑?可是有中意的姑娘?一连串的问题落进心湖,叫她们都不得安生。
    江韵华想念她的爹爹,但不知为何,她也想见到他。因此这场封山的大雪半点没有惹恼她。
    西北早已传来捷报,荣国公与镇国大将军于承平十三年十月攻破西戎都城,生擒西戎皇室诸人,因着汗王出逃下落不明,他们并不会立即班师回朝,按荣国公说法,这汗王的项上人头是要被取下来进献给皇上作为新年贺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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