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_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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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姑娘,还觉得不行,要是给自己说个二婚啥的,都不说了,大家都是二婚,谁也不嫌弃谁。
但汤玲还是个年轻姑娘呢,人家哪能看得上自己?
可偏偏汤玲就看上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汤玲早就知道自己亲爹亲妈容不下他,她家里又是个烂名声,敢上门的,要么就是瘸子,要么就是瞎眼的,她可不愿意。
蔡兴家她也知道,爹妈早就死了,就剩他一个人,以前娶了个傻子,生了个女儿,现在就是父女俩相依为命。就是年纪大了点,但这样的人好拿捏啊。至于那个女儿,她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丫头片子一个,稍微长大点嫁出去就行。
所以她就在家里又哭又闹的要嫁给蔡兴,蔡兴知道汤玲非要嫁给他的时候,还惊了好几天,然后又感动得不行。
这可是个黄花大闺女,还比自己小那么多,虽然样貌一般般,但身体好,是个能生养的。非要嫁给这么一个老鳏夫,还说就看上了自己,非自己不嫁,你说这蔡兴能不感动吗?
汤家又不要彩礼,这么好的事哪里找啊,后来这俩人就结了婚。
这俩人也算是老夫少妻,老蔡因为感念汤玲这么年轻就跟着自己,心里很是过意不去,所以对汤玲很是忍让。一开始呢,俩人没孩子,老蔡把蔡小燕当成是自己唯一的骨血,还很护着蔡小燕。
比如汤玲进门第二天就让蔡小燕拿着她换下的衣服去河里洗,那时候是12月份,冷得刺骨,河水都冻住了,蔡小燕那会才几岁大,豆丁大的小人儿,还没衣服高呢,咋洗?
老蔡就自己拿着衣服去洗,不让蔡小燕干。
后来一次两次的,老蔡都护着,汤玲就越发的讨厌蔡小燕了,她原本以为自己嫁到这边,老蔡应该要把她宠着的,没想到还是越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
但是她也知道,这小丫头片子是老蔡唯一的孩子,老蔡又不是傻的,没准还指望着蔡小燕给送终呢。她想想自己的身体,好得很,还怕生不出孩子来?老蔡是没有儿子,等有了儿子,这丫头片子就不稀奇了,到时候怎么用这个小丫头片子,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她这想法也确实没错,等她怀了孕之后,这老蔡确实就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了,连带着蔡小燕也开始干活。汤玲肚子也争气,第一胎就是个男孩,把老蔡啊,高兴坏了。这汤玲再让蔡小燕怎么去洗尿片啥的,一句话也不说了。
他都有儿子了,还指望女儿去给他养老送终吗?
这也就算了,汤玲第二个,第三个都是儿子。老蔡到了这把年纪,做梦都没想到汤玲这么能生,还个个都是儿子。
队里现在谁不羡慕他儿子多啊,都说他老蔡这是祖坟上冒青烟了,才能在这把年纪又生三个儿子出来。
当然了,这汤玲生了这么多儿子,在老蔡这的地位自然是无限拔高了,说什么是什么,半点反驳都没有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可想而知蔡小燕的生活有多苦了。丁点大的人开始带孩子,汤玲在旁边磕着瓜子,手里拿着扫把,哪里不满意就随手一抽,看着蔡小燕瑟缩着躲着的样子,别提多高兴了。
汤玲其实没想这么早就把蔡小燕嫁出去的,这么好的一个保姆,要是就这么给出去,那才可惜呢。到时候洗衣做饭这么活就得自己来啊,累死个人了。
但是这老周家开出的条件确实好,一百块钱的礼金,还给一块手表,加起来也得三四百了。蔡小燕这16岁的人了,还像个12岁的孩子似的。怎么着也不像是能生养的,汤玲也知道是因为她不给蔡小燕吃喝的原因。但现在再说这个,也晚了。
等蔡小燕真的长大了,这身子骨也不一定能长开,到时候谁家敢娶这姑娘啊?还不如现在就出手,把她嫁过去,让周家养两年,孩子嘛,长得快,吃好喝好就能长好了,反正老周家不缺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惹,嘻嘻嘻嘻,下午六点见啦
第117章
汤玲这主意打算得啪啪作响, 在她看来, 老周家那个爱打人的神经病儿子,压根就不是问题, 她打了蔡小燕这么多年,不也没见她出事?
所以啊,这蔡小燕只要嫁过去,熬一熬, 生出个孩子,甭管是儿子女儿了,那老周家就得谢谢她了。
老周家又有钱,等俩老的一死, 剩下的不就都是蔡小燕和孩子的。到那时候,蔡小燕还能不管她这些自己带大的弟弟们?也就是说,那钱就相当于是他们老蔡家的了。
可蔡兴觉得不妥,蔡小燕怎么说也是他亲闺女,虽然这些年她被汤玲各种作践他也没怎么管过。但好歹是亲闺女不是?他人又是个老实的,绝对为了那些钱就把闺女嫁过去, 那跟卖闺女有什么区别?
所以,蔡兴犹犹豫豫的,不想答应。
汤玲跟了蔡兴这么多年,还能不知道他什么心思,就是不敢,胆小,屁大点的胆子但是又好面子, 只要你稍微一逼,他保准就答应了。
至于蔡兴和蔡小燕之间有没有感情,汤玲都要笑出来了,蔡兴要是真喜欢这蔡小燕,还能任由她这么作践。就是纯粹怕队里人说他卖闺女而已。
她把剩下的瓜子往兜里一塞,然后装模作样的开始抹眼泪,“你还不乐意了,我这是为啥啊?我不都是为了你们老蔡家,我还能是为了我自己不成?这彩礼到时候不都是给孩子用的,我还能拿半点?你现在这么闷头作脑的样子,好像多委屈蔡小燕似的。可你想想就她那身子骨,还能嫁给谁啊?咱们家穷,养不起那么多人,她嫁到老周家,还能吃个饱饭呢,不比在咱们家舒服多了?”
老蔡低着头,粗糙的大手扣在一起,没说话。心里却在想着,要不是你这个婆娘三天两头的不给饭吃,小燕也不至于长成这样。不过也说得对,小燕以后想嫁个好人家是不可能的,这老周家倒也是个好去处。
汤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暗暗观察蔡兴,见他表情松动,就知道有门了。嘴角一勾,有些鄙夷,还以为自己要多逼一会呢,没想到这才第一遭就忍不住了。
“哎呀,你也别这样,我知道你是为小燕好,你是她亲爸,还能害了她不成?我之前都听说了,这老周家的儿子,就是发病的时候爱打人,平时都好着呢,跟正常人似的。”汤玲这说的自然没两句真的,这打人要是普通的打,老周家至于花这么高的彩礼找一个姑娘嫁过去吗?之前老周家这儿子,可是差点把他亲妹妹给打死了,听说是流了一院子的血。都传遍十里八乡了。
“那倒是,我是她亲爸,不会害了她的,本来就这条件,能找个这样的就不错了。”蔡兴点点头,就把这事给答应了。
汤玲眉开眼笑的,“对对对,就是,咱们可不会害了她,到了老周家啊,这丫头可要享福了。咱们这做父母的,可还在吃苦呢。”
她心里琢磨,为了避免被人抢了,她明天就跑一趟第二大队,到这个老周家去说说,然后赶紧把这个丫头给嫁出去,省得老周家后悔。
这俩人的主意,谁都没有发现。
很快,这时间就到了六月底,王思婉也放假了,原本是打算去S城的,但是不出意外的话,今年高考完,明年就可以一直呆在S城了,不急于一时;当务之急的话,还是留在家里认真复习,不然到时候没考上那可就尴尬了。
这天她从镇上回来,邵娟那边给她卖东西卖得非常好,几乎一个月就得给寄一次货,再加上徐月娥这边也越做越大,越来越多的人找了过来,王思婉现在做玉容膏啥的,一个人快做不出来。她在想要不要停一停,因为这些确实比较耽误她的时间,甚至还把复习的时间给挪用出来了。所以还不如停一停,等明年上了大学,时间就充足了。
但这些都是老客户,基本是有稳定的需求的,贸然一停,好感肯定会降低。王思婉是不认为有那些产品能超过她这产品的使用感,就算明年重新再卖还是会有一堆人买账;但这个好感降低,就比较难挽回了。
王思婉就是希望建立第一批忠实客户,等以后国家彻底开放,她准备也正式投入运营的时候,这批忠实客户会一直跟着他们,成为他们的第一批买家。
王思婉想着要不要暂时不生产了,回家的时候就撞到了一个人,王思婉也是没注意到,赶紧伸手将人扶起来,“不好意思啊,婶子,您没摔到吧?”王思婉赶紧道歉。
那婶子原本被撞到脸色不好的,一看王思婉眼睛就亮了,这小姑娘长这么好看,怎么以前都没听说过啊,“没事没事。”这婶子拉着王思婉的手不放,一边暗暗惊叹,这手又软又滑,是个好命的,谁家养出来的啊?
王思婉抽了两下,没用劲抽还抽不出来。
“小姑娘你多大了?有没有许人家?婶子手里有好几个家里条件好的,那什么公安局的局长儿子知道不?刚当兵回来,长得一表人才,个子又高家里又有钱,你觉得怎么样啊?”这婶子笑眯眯的,之前不好的脸色收了起来,看起来格外的喜庆。
她说的这个局长儿子,是她手里条件最好的了,为了给他找对象,她十里八乡都翻遍了,愣是没找到符合要求的,眼看着局长夫人都不乐意,不准备要她找了,这哪行啊?给别人介绍对象,能拿个顶多十来块钱,但是给局长儿子做媒,那得五十都不止,所以啊,她就算是跑断腿,也得把这生意做成了。
今天来这还是老周家的人让她过来跑一趟,看看这蔡家的女儿怎么样。
其实她没看太上,这小丫头没胸没屁股的,一身的骨头,哪里是能嫁人?但这当妈当爸的铁了心要把女儿嫁出去。正好老周家的儿子也是个神经病,谁也别挑谁了。她决定到老周家好好夸一夸这蔡家的姑娘,这生意成了,她又是一笔进账,至于以后过得怎么样,那可跟她这个中间人没关系了。
王思婉了然,这应该就是这个地方的媒婆吧?她把手抽回来,淡淡一笑,“不好意思,我已经嫁人了,孩子都六岁多了。”
那婶子一愣,再仔细打量了王思婉一眼,着重在她的胸臀上看了看,才讪讪一笑,“看走眼了看走眼了。”
她在心里可惜,皮相这么好的女人,怎么就嫁到了这第六大队,要是在她手里,保证能嫁到镇上做官太太。
她摇了摇头,还是觉得可惜。
王思婉无意与她纠缠,错开身准备走人的,就见旁边蔡家的门突然打开了,汤玲从里面跑出来,看到王思婉的时候还瞪了她一眼,然后急急忙忙的拉着这位婶子进了屋,“余婶,你跟我进来,我还有点东西没给你,到时候就请你多帮忙说两句好话啦。”她脸上笑得可谄媚了,把余婶拉进去之后,就嘭一下把门关上了。
王思婉收回视线,往前走了两步,然后脚步一停,狐疑的回头看向蔡家那扇紧闭的大门。
不对啊,这蔡家谁要结婚?她那三个儿子还都是毛头小子呢,也就只有蔡小燕。
但蔡小燕也小啊,才十六岁,这年头很少有把这么小的女儿嫁出去的,怎么着也得到十八岁吧?但想想汤玲平时的作风,要是看腻了蔡小燕,把她嫁出去换点礼金也很正常。
但是,在这个家里呆着,其实还不如嫁出去呢。只是蔡小燕那身板,太过小了些。
也不对,没准是自己想多了,汤玲犯浑,她爸总不可能跟着犯浑,怎么着也是亲爸啊。
没准汤玲和这个余婶有什么关系,不一定非得是给蔡小燕说亲的。
王思婉摇摇头,她是同情蔡小燕没错,但却没法插手去管她。
王思婉忽略掉心中那一点不安,不再去想这么事了。
蔡小燕在山上采了很多的野果子,高高兴兴的用叶子包了很多回来。她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的,为了填饱肚子,习惯往山上跑,采点香菇做个汤,有野果子就吃野果子,运气好还能碰到野鸡蛋野鸭蛋,不求吃饱了,只要不饿就行。虽然大部分时间她都是饿着肚子的。
只是最近半年,她觉得自己碰到了好人。那个看起来很可怕的男人,以前给过她一个鸡蛋,她一直记得。这个男人娶的老婆,也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最好心的女人。会悄悄的给她吃饭、吃饼。味道都特别好,每次吃的时候,她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感谢她。
她不知道怎么报答,就只能抗点柴火,摘点野果子还给她。
这天她照例把一包野果子放在那个后门,然后打开那个小篮子,里面有一碗的饺子,她没吃过这个,家里以前也做过,但是她没吃过,她只能喝饺子汤,是吃不到饺子的。
饺子还是温热的,她端起来,蹲在墙角把这些吃完,然后又把碗筷拿到河边洗干净,装进篮子里。仔细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就回了家。
不敢走大门,她怕那个女人的还在家,只敢悄悄的进门,然后跑进厨房,她没有住的地方,就是在厨房灶台下面有一床脏兮兮的被子。其实她觉得这里挺好的,虽然夏天有点热,但是冬天晚上睡在这,灶膛里还有点点火,把门关上的话,这里可暖和了。
她坐在灶台后面,打开剩下的那一包野果子,肚子饱了之后,再吃点这个野果子,就让她很开心了。
外面传来汤玲的声音,吓得她赶紧把野果子藏在被子下面,要是被她发现的话,这些肯定就进不了她的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惹,嘻嘻嘻嘻嘻,晚上九点见啦
第118章
她赶紧把在嘴边的果子嚼了咽下去, 她上山之前, 家里来了个怪里怪气的婶子,一直盯着她看, 看得她浑身不自在了,趁汤玲没注意,她就赶紧跑了。
现在听汤玲说话,似乎那个婶子孩子。
“余婶, 我跟你说,刚刚那个女人,你可不能碰,她啊是资本家, 家里被打倒过的,要不是嫁给了一个贫农,现在肯定在我们大队做苦力呢。”汤玲压着声音对余婶说道:“而且这女人心高气傲的,哪怕是没结婚,你要给她找对象,她也不一定能看上。”
余婶瞥了她一眼, 嘿嘿一笑,“我是做媒的,又不是断人姻缘的,既然结婚了,那我肯定不会给她介绍啥的,我还怕她男人来打我呢。”
汤玲抿唇,从口袋里拿了一块钱出来, 塞到余婶手里,“我就是给您提个醒,省得您被她的皮相给骗了。对了,余婶,这一块钱就是孝敬您的,您就帮我在周家美言几句,我们家小燕啊,就是骨架小,等在周家再养几年,肯定能给周家生个大胖孙子的。”
她原本是不想出这一块钱的,不然也不会后面又追出来把人给拉回去,但她又觉得这周家开出的财力条件特别好,万一余婶因为她没孝敬就不说好话呢?她也清楚蔡小燕那身子骨,像个孩子似的,别说生孩子了,能不能怀上都是问题。
老周家为什么给儿子找媳妇儿?不就是想留个后嘛,儿子已经指望不上了,老周家两口子年纪又不算很大,还能把孙子养出来,到时候孙子长大了,也能给他们养老送终,还能把儿子照顾着。
所以在老周那,其实主要就是看找来的女人能不能生养了。
所以汤玲越想越不安,还是决定把余婶找回去,塞钱好办事。虽然这一块钱出得她肉疼,但想想那一百块彩礼和手表,加起来都有四五百了,这一块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余婶把那一块钱收了,望着汤玲眼里的殷切,心里暗暗的看不起。
要不怎么说后妈不好呢?这汤玲就是典型的不好的后妈了。
一个小丫头片子,长到十六岁,能吃多少东西啊?偏偏就能把那个小丫头养得那么瘦。现在这些大队,谁家不是把孩子留到18岁往上走才结婚的。这才十六岁呢,就迫不及待的往外嫁,还生怕嫁不出去一般,要塞钱给她。老周家要是好去处,还能轮到蔡家,早就被人抢了。但到现在,那些再穷再苦女儿再多的人家,也没去老周家。
不就是因为这些人都知道,自己女儿要是嫁进去了,有没有命活着出来都不知道嘛。
汤玲什么打算?不就是想要那些礼金嘛。
后妈心狠,连带着亲爸也心狠,明知道老周家是个火坑,还把女儿往里面推。
就连她这个做媒的,都觉得挺造孽的。
而靠着门边的蔡小燕,早就惊呆了,她不傻,汤玲说的那些话,她都知道什么意思,但是她才十六岁,怎么汤玲就要把她嫁了呢?以前不是还说过,要留着她,一直给家里干活嘛。
“汤玲,这事你真的和你男人说好了?我可再跟你提醒一遍,老周家的儿子,脑子有问题,一发病就爱动手打人。之前还差点把他妹妹给打死了,这可真不是好去处哈。”余婶想想不放心,临走前再跟汤玲提醒一遍。万一这是汤玲自作主张怎么办?老蔡才是这姑娘亲爸,他得肯才行。
汤玲连连点头,“你放心吧,这事是我和老蔡商量了的,不然我也不敢做主啊。老蔡答应了的,您就帮我们在老周家说好话就行了。”
余婶叹了口气,“行吧,收了你的钱,我肯定得说好话的,你就放心吧。”
而现在蔡小燕已经无法思考了,她爸不仅同意把她嫁出去,还是嫁给一个脑子有问题,爱打人的人?”
她的把细细的手腕伸到嘴里,死死的咬着,她不能哭出声,她得跑,跑得远远的。
……
这天晚上下了工之后,王思婉一家人吃完了饭,照例在书房复习,许安出了一套数学卷子给王思婉做,100分钟的时间,王思婉咬着笔头做下去,觉得也不算特别难。做完后就把卷子给许安改,许安对上她亮晶晶期待的眼睛,笑了笑,一个个的勾过去。
一百分的试卷,王思婉得了九十分。而刚开始复习的时候,王思婉在数学上顶多也就是考了20分,也就是说,这短短的半年时间,王思婉就把这些数学知识全部学进去了。
当真是聪明,许安在心里赞叹道。
但是看着王思婉有点小得意的样子,故意说道:“我记得梦里有这个数据的,好像全国有570多万人参加考试,但是真正录取的只有不到三十万人而已。”
王思婉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多人啊?”
书里倒是没准确说这个数字,只是描述了余学清和杨静是恢复高考后的消息传来时是如何的刻苦复习,最后考入学校的。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时候能进大学的,都是全国最有实力的学生,要真想考上大学,还得更努力才行。”
王思婉认同的点头,“那肯定的,人那么多,比我厉害的肯定也有很多,我都已经提前一年复习了,要是考不进去,我自己都觉得丢人。”
许安摸摸了她的脑袋,“也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考不进去明年再考,也不是非得今年进去。”他这个甜枣给的很及时,虽然他是想自家小仙女能考进大学,但也没必要有太大的压力。
八月底的时候,知青点的谭晓敲开了王思婉的大门,开门的是许逸,他睁着眼睛看着谭晓,“请问姐姐您找谁?”
谭晓见是许逸,不由得开心的眯起了眼睛,她知道这是王思婉的儿子,是大队最可爱的小孩子,她队里看到过好多次。
“我来你妈妈,王思婉。”她语气轻柔的说道。
许逸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松开手,“我妈妈在看书,你跟我来吧。”他招了招手,小大人似的在前面领路。
谭晓跨进大门,绕过屏风之后,就感觉精神一震,本来被晒得有些混沌的脑子都清楚了许多。
她不由自主的打量起这处院子,越看越喜欢,石屏风左侧的空地上种了一颗樱桃树,看着不粗壮,但是上面的枝丫叶子长得格外的茂盛,像一片乌压压的云似的。下面堆了很多灰色陶罐,陶罐里很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走在石板小路上,两边则是自留地,种了些瓜果蔬菜,就好像把菜园和花园融合到一起了一般。
走过小路,就能看到天井,天井右侧也种了一棵树,谭晓根据上面的果子猜到这是颗石榴树。而在两侧房子的回廊上,每个房间前面,都摆了一个灰色陶罐,上面也种了花花草草。
院子中间有鸡鸭在跑来跳去的,却没有一般人家养鸡鸭那样到处鸡屎鸭粪的脏乱,地面上干干净净的。还有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伏在堂屋前面的屋檐下。而王思婉则坐在黑狗旁边的一处摇椅上,穿着白衫黑裤,怡然自得的拿着一本书在看,纤细的手腕露出来,就像一副美人图一般。
谭晓不由得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误入了一处秘境一般。
她对整个第六大队的观感都不好,觉得这个地方在压榨着她,也没有人喜欢她。除了王思婉,这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女人,其实她一方面羡慕王思婉,觉得她在这过得很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跟王思婉说,她想要找个贫农嫁了。
但其实她又觉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这么嫁给一个贫农。虽然是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庇护,没有吃到苦头。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个许安算是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就算现在他们以前受过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却还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队,就是第六大队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为之前被王思婉劝下,没有一时冲动随便找个贫农。现在她爸妈都恢复了工作,也给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车票,她马上就可以回城了,这辈子都不用再回到这个鬼地方。
她这次来,主要是来感谢王思婉的,在她那么冲动的时候,让她清醒了过来。而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炫耀的心思,毕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却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又未尝没有一丝羡慕。
她很快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头,又能回城了,爸妈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给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体面。
以后她就是吃公粮的人了,生活在大城市里,多少知青得羡慕她的生活啊,自从知道她家平反之后,知青点里那些人可都不敢为难她了。
所以她为什么要羡慕王思婉,王思婉就算过得再好,也是在农村里,当个普通的小学老师而已,压根就没什么值得她羡慕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明天中午12点,准时见啦
第119章
王思婉和谭晓不熟, 见到她过来还有点疑惑, 她俩可没什么交情,顶多就是说过两句话而已。
“思婉姐。”谭晓见她放下书看过来, 忙带着笑脸迎上去。
王思婉站起来,她问道:“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许逸把人领进来后,就跟王思婉挥挥手,“妈妈, 我去外面玩啦。剩下的作业晚上再做。”
谭晓这才看到王思婉的躺椅旁边,还有一个小桌子小凳子,小桌子上还摊着一个作业本和一本书一支笔。
王思婉在他偷笑的脸上扫了下,这小子做了一下午作业, 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王思婉一直盯着,他才不能写一下午作业呢。
现在见有人来了,肯定顾不上他,这才说要出去玩。
王思婉没好气的拿着书挥了挥,“快去快去, 晚边记得回来吃饭啊。”
许逸更开心了,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弯月,他兴高采烈的往门外跑,一蹦一跳的,嘴里还高声说道:“放心吧,玩一会就回来,我晚上要吃小炒肉, 妈你给我做啊。”
王思婉虽然嫌弃,但眼里却全是笑意,眼看着人消失在石屏风那了,才转过眼睛看向谭晓,“让你见笑了,孩子还小,都不好管了。”
谭晓尴尬的笑了笑,“没有没有,许逸很可爱。”
这会天上没有太阳,石榴树下有一张小茶桌和两把椅子,她下了屋檐台阶,轻巧的走到茶桌边上。
谭晓不由自主的去看向她身上穿的衣服,白色宽松的上衣,小圆领,袖子半长。裤子也比较肥大,下摆收紧,到小腿肚子,露出一小节小腿。衣服的材料她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都很清凉的样子,风一吹衣服就像水波纹一样,她又觉得熟悉,像丝绸,因为以前她妈有一条丝绸做的围巾,跟这个很像。但她觉得应该不是丝绸,她妈说过,丝绸很贵,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布料,普通布票都买不到丝绸,王思婉是有个有钱的神圣,但也不代表她能把这么珍贵的布料做成这么两件普通的衣服穿。
她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凉拖鞋,这个款式她没见过,是透明的材料,有一点点后跟。白皙小脚的脚穿着这双凉拖鞋,越发的精致可人了。
就这么看起来不修边幅的一身装扮,穿在她身上却非常的好看。谭晓想了想,好像她穿什么都好看,同样是黑色棉袄,穿她身上就是比别人更水灵一些。
王思婉招呼着谭晓坐下,“来,谭晓,我这有凉茶,喝口凉茶去去暑气。”
谭晓也回了神,笑了笑走过去,“谢谢思婉姐啊。”
王思婉示意她坐下,手里拿着一个浅口粗陶茶壶,将里面浅红色的凉茶倒进一个粗陶茶碗里,然后递给她。
她倒水的时候,谭晓又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看她素手纤纤执着茶壶,倒茶的样子非常的好看,她觉得更好的形容词,应该是优雅。
她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茶碗,茶碗其实比较粗糙,不是那种以前她见过的细腻白瓷做的,但黑色粗陶茶碗里,装着浅红色的凉茶,却好看得像一副精细描出来的画一般。
再见王思婉自己也倒了杯茶,然后端到唇边小口小口的喝着,玉娆美人肤白面,娇润小口淡色樱。
谭晓突然觉得自己挺索然无味的,她想要炫耀的心思,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
王思婉是不能回去了,但是她懂生活,有一位疼她的男人,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第六大队又很宁静。她一厢情愿的认为王思婉回不去就是可惜,但没准王思婉很享受这种生活呢?或许,她压根就不羡慕自己能回去呢?
想到了这些,她也没了炫耀的心思,把水杯放下来后,对王思婉说道:“思婉姐,我要谢谢你之前跟我说的那番话,让我控制住了冲动,没有做出让我后悔的决定。还有,我爸妈都平反了,他们也都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我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就走,思婉姐,以后你要是去京城,记得来找我。”
王思婉知道像这些受到迫害的人,后面都会陆陆续续的平反,所以她也放下茶杯,看着谭晓恭喜道:“那真的是太好了,回去也好,在京城好好发展。”
她没应下以后去找她的话,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能去找谭晓的。谭晓还小,所有的情绪都表露在脸上,她没说出口,她也能从她犹豫失落和欲言又止各种面部表情中看出来,她对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感官。
无非就是她能回去,而自己却回不去了。带着隐隐的兴奋想看看她知道这个消息后,她失落后悔的表情而已。
王思婉看过书,这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进程,她几乎都知道。但她不在乎啊,她喜欢许安,跟他在一起之后就不后悔。而且在这么多年的相处中,她也越发的爱着这个男人。
至于回城,或许现在队里不止谭晓想看自己笑话,恐怕有不少人都会觉得,自己一定会后悔嫁给许安。
可那只是他们一厢情愿认为的而已,他们不知道未来。只是回城而已,对她而言太过简单了,参加高考是一条路子,就算不参加高考,过几年各种政策下来,所有的知青都能回城了,什么通行证还有开证明都成为过去的时候,你想去哪都不会有人管你。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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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姑娘,还觉得不行,要是给自己说个二婚啥的,都不说了,大家都是二婚,谁也不嫌弃谁。
但汤玲还是个年轻姑娘呢,人家哪能看得上自己?
可偏偏汤玲就看上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汤玲早就知道自己亲爹亲妈容不下他,她家里又是个烂名声,敢上门的,要么就是瘸子,要么就是瞎眼的,她可不愿意。
蔡兴家她也知道,爹妈早就死了,就剩他一个人,以前娶了个傻子,生了个女儿,现在就是父女俩相依为命。就是年纪大了点,但这样的人好拿捏啊。至于那个女儿,她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丫头片子一个,稍微长大点嫁出去就行。
所以她就在家里又哭又闹的要嫁给蔡兴,蔡兴知道汤玲非要嫁给他的时候,还惊了好几天,然后又感动得不行。
这可是个黄花大闺女,还比自己小那么多,虽然样貌一般般,但身体好,是个能生养的。非要嫁给这么一个老鳏夫,还说就看上了自己,非自己不嫁,你说这蔡兴能不感动吗?
汤家又不要彩礼,这么好的事哪里找啊,后来这俩人就结了婚。
这俩人也算是老夫少妻,老蔡因为感念汤玲这么年轻就跟着自己,心里很是过意不去,所以对汤玲很是忍让。一开始呢,俩人没孩子,老蔡把蔡小燕当成是自己唯一的骨血,还很护着蔡小燕。
比如汤玲进门第二天就让蔡小燕拿着她换下的衣服去河里洗,那时候是12月份,冷得刺骨,河水都冻住了,蔡小燕那会才几岁大,豆丁大的小人儿,还没衣服高呢,咋洗?
老蔡就自己拿着衣服去洗,不让蔡小燕干。
后来一次两次的,老蔡都护着,汤玲就越发的讨厌蔡小燕了,她原本以为自己嫁到这边,老蔡应该要把她宠着的,没想到还是越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
但是她也知道,这小丫头片子是老蔡唯一的孩子,老蔡又不是傻的,没准还指望着蔡小燕给送终呢。她想想自己的身体,好得很,还怕生不出孩子来?老蔡是没有儿子,等有了儿子,这丫头片子就不稀奇了,到时候怎么用这个小丫头片子,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她这想法也确实没错,等她怀了孕之后,这老蔡确实就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了,连带着蔡小燕也开始干活。汤玲肚子也争气,第一胎就是个男孩,把老蔡啊,高兴坏了。这汤玲再让蔡小燕怎么去洗尿片啥的,一句话也不说了。
他都有儿子了,还指望女儿去给他养老送终吗?
这也就算了,汤玲第二个,第三个都是儿子。老蔡到了这把年纪,做梦都没想到汤玲这么能生,还个个都是儿子。
队里现在谁不羡慕他儿子多啊,都说他老蔡这是祖坟上冒青烟了,才能在这把年纪又生三个儿子出来。
当然了,这汤玲生了这么多儿子,在老蔡这的地位自然是无限拔高了,说什么是什么,半点反驳都没有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可想而知蔡小燕的生活有多苦了。丁点大的人开始带孩子,汤玲在旁边磕着瓜子,手里拿着扫把,哪里不满意就随手一抽,看着蔡小燕瑟缩着躲着的样子,别提多高兴了。
汤玲其实没想这么早就把蔡小燕嫁出去的,这么好的一个保姆,要是就这么给出去,那才可惜呢。到时候洗衣做饭这么活就得自己来啊,累死个人了。
但是这老周家开出的条件确实好,一百块钱的礼金,还给一块手表,加起来也得三四百了。蔡小燕这16岁的人了,还像个12岁的孩子似的。怎么着也不像是能生养的,汤玲也知道是因为她不给蔡小燕吃喝的原因。但现在再说这个,也晚了。
等蔡小燕真的长大了,这身子骨也不一定能长开,到时候谁家敢娶这姑娘啊?还不如现在就出手,把她嫁过去,让周家养两年,孩子嘛,长得快,吃好喝好就能长好了,反正老周家不缺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惹,嘻嘻嘻嘻,下午六点见啦
第117章
汤玲这主意打算得啪啪作响, 在她看来, 老周家那个爱打人的神经病儿子,压根就不是问题, 她打了蔡小燕这么多年,不也没见她出事?
所以啊,这蔡小燕只要嫁过去,熬一熬, 生出个孩子,甭管是儿子女儿了,那老周家就得谢谢她了。
老周家又有钱,等俩老的一死, 剩下的不就都是蔡小燕和孩子的。到那时候,蔡小燕还能不管她这些自己带大的弟弟们?也就是说,那钱就相当于是他们老蔡家的了。
可蔡兴觉得不妥,蔡小燕怎么说也是他亲闺女,虽然这些年她被汤玲各种作践他也没怎么管过。但好歹是亲闺女不是?他人又是个老实的,绝对为了那些钱就把闺女嫁过去, 那跟卖闺女有什么区别?
所以,蔡兴犹犹豫豫的,不想答应。
汤玲跟了蔡兴这么多年,还能不知道他什么心思,就是不敢,胆小,屁大点的胆子但是又好面子, 只要你稍微一逼,他保准就答应了。
至于蔡兴和蔡小燕之间有没有感情,汤玲都要笑出来了,蔡兴要是真喜欢这蔡小燕,还能任由她这么作践。就是纯粹怕队里人说他卖闺女而已。
她把剩下的瓜子往兜里一塞,然后装模作样的开始抹眼泪,“你还不乐意了,我这是为啥啊?我不都是为了你们老蔡家,我还能是为了我自己不成?这彩礼到时候不都是给孩子用的,我还能拿半点?你现在这么闷头作脑的样子,好像多委屈蔡小燕似的。可你想想就她那身子骨,还能嫁给谁啊?咱们家穷,养不起那么多人,她嫁到老周家,还能吃个饱饭呢,不比在咱们家舒服多了?”
老蔡低着头,粗糙的大手扣在一起,没说话。心里却在想着,要不是你这个婆娘三天两头的不给饭吃,小燕也不至于长成这样。不过也说得对,小燕以后想嫁个好人家是不可能的,这老周家倒也是个好去处。
汤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暗暗观察蔡兴,见他表情松动,就知道有门了。嘴角一勾,有些鄙夷,还以为自己要多逼一会呢,没想到这才第一遭就忍不住了。
“哎呀,你也别这样,我知道你是为小燕好,你是她亲爸,还能害了她不成?我之前都听说了,这老周家的儿子,就是发病的时候爱打人,平时都好着呢,跟正常人似的。”汤玲这说的自然没两句真的,这打人要是普通的打,老周家至于花这么高的彩礼找一个姑娘嫁过去吗?之前老周家这儿子,可是差点把他亲妹妹给打死了,听说是流了一院子的血。都传遍十里八乡了。
“那倒是,我是她亲爸,不会害了她的,本来就这条件,能找个这样的就不错了。”蔡兴点点头,就把这事给答应了。
汤玲眉开眼笑的,“对对对,就是,咱们可不会害了她,到了老周家啊,这丫头可要享福了。咱们这做父母的,可还在吃苦呢。”
她心里琢磨,为了避免被人抢了,她明天就跑一趟第二大队,到这个老周家去说说,然后赶紧把这个丫头给嫁出去,省得老周家后悔。
这俩人的主意,谁都没有发现。
很快,这时间就到了六月底,王思婉也放假了,原本是打算去S城的,但是不出意外的话,今年高考完,明年就可以一直呆在S城了,不急于一时;当务之急的话,还是留在家里认真复习,不然到时候没考上那可就尴尬了。
这天她从镇上回来,邵娟那边给她卖东西卖得非常好,几乎一个月就得给寄一次货,再加上徐月娥这边也越做越大,越来越多的人找了过来,王思婉现在做玉容膏啥的,一个人快做不出来。她在想要不要停一停,因为这些确实比较耽误她的时间,甚至还把复习的时间给挪用出来了。所以还不如停一停,等明年上了大学,时间就充足了。
但这些都是老客户,基本是有稳定的需求的,贸然一停,好感肯定会降低。王思婉是不认为有那些产品能超过她这产品的使用感,就算明年重新再卖还是会有一堆人买账;但这个好感降低,就比较难挽回了。
王思婉就是希望建立第一批忠实客户,等以后国家彻底开放,她准备也正式投入运营的时候,这批忠实客户会一直跟着他们,成为他们的第一批买家。
王思婉想着要不要暂时不生产了,回家的时候就撞到了一个人,王思婉也是没注意到,赶紧伸手将人扶起来,“不好意思啊,婶子,您没摔到吧?”王思婉赶紧道歉。
那婶子原本被撞到脸色不好的,一看王思婉眼睛就亮了,这小姑娘长这么好看,怎么以前都没听说过啊,“没事没事。”这婶子拉着王思婉的手不放,一边暗暗惊叹,这手又软又滑,是个好命的,谁家养出来的啊?
王思婉抽了两下,没用劲抽还抽不出来。
“小姑娘你多大了?有没有许人家?婶子手里有好几个家里条件好的,那什么公安局的局长儿子知道不?刚当兵回来,长得一表人才,个子又高家里又有钱,你觉得怎么样啊?”这婶子笑眯眯的,之前不好的脸色收了起来,看起来格外的喜庆。
她说的这个局长儿子,是她手里条件最好的了,为了给他找对象,她十里八乡都翻遍了,愣是没找到符合要求的,眼看着局长夫人都不乐意,不准备要她找了,这哪行啊?给别人介绍对象,能拿个顶多十来块钱,但是给局长儿子做媒,那得五十都不止,所以啊,她就算是跑断腿,也得把这生意做成了。
今天来这还是老周家的人让她过来跑一趟,看看这蔡家的女儿怎么样。
其实她没看太上,这小丫头没胸没屁股的,一身的骨头,哪里是能嫁人?但这当妈当爸的铁了心要把女儿嫁出去。正好老周家的儿子也是个神经病,谁也别挑谁了。她决定到老周家好好夸一夸这蔡家的姑娘,这生意成了,她又是一笔进账,至于以后过得怎么样,那可跟她这个中间人没关系了。
王思婉了然,这应该就是这个地方的媒婆吧?她把手抽回来,淡淡一笑,“不好意思,我已经嫁人了,孩子都六岁多了。”
那婶子一愣,再仔细打量了王思婉一眼,着重在她的胸臀上看了看,才讪讪一笑,“看走眼了看走眼了。”
她在心里可惜,皮相这么好的女人,怎么就嫁到了这第六大队,要是在她手里,保证能嫁到镇上做官太太。
她摇了摇头,还是觉得可惜。
王思婉无意与她纠缠,错开身准备走人的,就见旁边蔡家的门突然打开了,汤玲从里面跑出来,看到王思婉的时候还瞪了她一眼,然后急急忙忙的拉着这位婶子进了屋,“余婶,你跟我进来,我还有点东西没给你,到时候就请你多帮忙说两句好话啦。”她脸上笑得可谄媚了,把余婶拉进去之后,就嘭一下把门关上了。
王思婉收回视线,往前走了两步,然后脚步一停,狐疑的回头看向蔡家那扇紧闭的大门。
不对啊,这蔡家谁要结婚?她那三个儿子还都是毛头小子呢,也就只有蔡小燕。
但蔡小燕也小啊,才十六岁,这年头很少有把这么小的女儿嫁出去的,怎么着也得到十八岁吧?但想想汤玲平时的作风,要是看腻了蔡小燕,把她嫁出去换点礼金也很正常。
但是,在这个家里呆着,其实还不如嫁出去呢。只是蔡小燕那身板,太过小了些。
也不对,没准是自己想多了,汤玲犯浑,她爸总不可能跟着犯浑,怎么着也是亲爸啊。
没准汤玲和这个余婶有什么关系,不一定非得是给蔡小燕说亲的。
王思婉摇摇头,她是同情蔡小燕没错,但却没法插手去管她。
王思婉忽略掉心中那一点不安,不再去想这么事了。
蔡小燕在山上采了很多的野果子,高高兴兴的用叶子包了很多回来。她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的,为了填饱肚子,习惯往山上跑,采点香菇做个汤,有野果子就吃野果子,运气好还能碰到野鸡蛋野鸭蛋,不求吃饱了,只要不饿就行。虽然大部分时间她都是饿着肚子的。
只是最近半年,她觉得自己碰到了好人。那个看起来很可怕的男人,以前给过她一个鸡蛋,她一直记得。这个男人娶的老婆,也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最好心的女人。会悄悄的给她吃饭、吃饼。味道都特别好,每次吃的时候,她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感谢她。
她不知道怎么报答,就只能抗点柴火,摘点野果子还给她。
这天她照例把一包野果子放在那个后门,然后打开那个小篮子,里面有一碗的饺子,她没吃过这个,家里以前也做过,但是她没吃过,她只能喝饺子汤,是吃不到饺子的。
饺子还是温热的,她端起来,蹲在墙角把这些吃完,然后又把碗筷拿到河边洗干净,装进篮子里。仔细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就回了家。
不敢走大门,她怕那个女人的还在家,只敢悄悄的进门,然后跑进厨房,她没有住的地方,就是在厨房灶台下面有一床脏兮兮的被子。其实她觉得这里挺好的,虽然夏天有点热,但是冬天晚上睡在这,灶膛里还有点点火,把门关上的话,这里可暖和了。
她坐在灶台后面,打开剩下的那一包野果子,肚子饱了之后,再吃点这个野果子,就让她很开心了。
外面传来汤玲的声音,吓得她赶紧把野果子藏在被子下面,要是被她发现的话,这些肯定就进不了她的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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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她赶紧把在嘴边的果子嚼了咽下去, 她上山之前, 家里来了个怪里怪气的婶子,一直盯着她看, 看得她浑身不自在了,趁汤玲没注意,她就赶紧跑了。
现在听汤玲说话,似乎那个婶子孩子。
“余婶, 我跟你说,刚刚那个女人,你可不能碰,她啊是资本家, 家里被打倒过的,要不是嫁给了一个贫农,现在肯定在我们大队做苦力呢。”汤玲压着声音对余婶说道:“而且这女人心高气傲的,哪怕是没结婚,你要给她找对象,她也不一定能看上。”
余婶瞥了她一眼, 嘿嘿一笑,“我是做媒的,又不是断人姻缘的,既然结婚了,那我肯定不会给她介绍啥的,我还怕她男人来打我呢。”
汤玲抿唇,从口袋里拿了一块钱出来, 塞到余婶手里,“我就是给您提个醒,省得您被她的皮相给骗了。对了,余婶,这一块钱就是孝敬您的,您就帮我在周家美言几句,我们家小燕啊,就是骨架小,等在周家再养几年,肯定能给周家生个大胖孙子的。”
她原本是不想出这一块钱的,不然也不会后面又追出来把人给拉回去,但她又觉得这周家开出的财力条件特别好,万一余婶因为她没孝敬就不说好话呢?她也清楚蔡小燕那身子骨,像个孩子似的,别说生孩子了,能不能怀上都是问题。
老周家为什么给儿子找媳妇儿?不就是想留个后嘛,儿子已经指望不上了,老周家两口子年纪又不算很大,还能把孙子养出来,到时候孙子长大了,也能给他们养老送终,还能把儿子照顾着。
所以在老周那,其实主要就是看找来的女人能不能生养了。
所以汤玲越想越不安,还是决定把余婶找回去,塞钱好办事。虽然这一块钱出得她肉疼,但想想那一百块彩礼和手表,加起来都有四五百了,这一块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余婶把那一块钱收了,望着汤玲眼里的殷切,心里暗暗的看不起。
要不怎么说后妈不好呢?这汤玲就是典型的不好的后妈了。
一个小丫头片子,长到十六岁,能吃多少东西啊?偏偏就能把那个小丫头养得那么瘦。现在这些大队,谁家不是把孩子留到18岁往上走才结婚的。这才十六岁呢,就迫不及待的往外嫁,还生怕嫁不出去一般,要塞钱给她。老周家要是好去处,还能轮到蔡家,早就被人抢了。但到现在,那些再穷再苦女儿再多的人家,也没去老周家。
不就是因为这些人都知道,自己女儿要是嫁进去了,有没有命活着出来都不知道嘛。
汤玲什么打算?不就是想要那些礼金嘛。
后妈心狠,连带着亲爸也心狠,明知道老周家是个火坑,还把女儿往里面推。
就连她这个做媒的,都觉得挺造孽的。
而靠着门边的蔡小燕,早就惊呆了,她不傻,汤玲说的那些话,她都知道什么意思,但是她才十六岁,怎么汤玲就要把她嫁了呢?以前不是还说过,要留着她,一直给家里干活嘛。
“汤玲,这事你真的和你男人说好了?我可再跟你提醒一遍,老周家的儿子,脑子有问题,一发病就爱动手打人。之前还差点把他妹妹给打死了,这可真不是好去处哈。”余婶想想不放心,临走前再跟汤玲提醒一遍。万一这是汤玲自作主张怎么办?老蔡才是这姑娘亲爸,他得肯才行。
汤玲连连点头,“你放心吧,这事是我和老蔡商量了的,不然我也不敢做主啊。老蔡答应了的,您就帮我们在老周家说好话就行了。”
余婶叹了口气,“行吧,收了你的钱,我肯定得说好话的,你就放心吧。”
而现在蔡小燕已经无法思考了,她爸不仅同意把她嫁出去,还是嫁给一个脑子有问题,爱打人的人?”
她的把细细的手腕伸到嘴里,死死的咬着,她不能哭出声,她得跑,跑得远远的。
……
这天晚上下了工之后,王思婉一家人吃完了饭,照例在书房复习,许安出了一套数学卷子给王思婉做,100分钟的时间,王思婉咬着笔头做下去,觉得也不算特别难。做完后就把卷子给许安改,许安对上她亮晶晶期待的眼睛,笑了笑,一个个的勾过去。
一百分的试卷,王思婉得了九十分。而刚开始复习的时候,王思婉在数学上顶多也就是考了20分,也就是说,这短短的半年时间,王思婉就把这些数学知识全部学进去了。
当真是聪明,许安在心里赞叹道。
但是看着王思婉有点小得意的样子,故意说道:“我记得梦里有这个数据的,好像全国有570多万人参加考试,但是真正录取的只有不到三十万人而已。”
王思婉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多人啊?”
书里倒是没准确说这个数字,只是描述了余学清和杨静是恢复高考后的消息传来时是如何的刻苦复习,最后考入学校的。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时候能进大学的,都是全国最有实力的学生,要真想考上大学,还得更努力才行。”
王思婉认同的点头,“那肯定的,人那么多,比我厉害的肯定也有很多,我都已经提前一年复习了,要是考不进去,我自己都觉得丢人。”
许安摸摸了她的脑袋,“也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考不进去明年再考,也不是非得今年进去。”他这个甜枣给的很及时,虽然他是想自家小仙女能考进大学,但也没必要有太大的压力。
八月底的时候,知青点的谭晓敲开了王思婉的大门,开门的是许逸,他睁着眼睛看着谭晓,“请问姐姐您找谁?”
谭晓见是许逸,不由得开心的眯起了眼睛,她知道这是王思婉的儿子,是大队最可爱的小孩子,她队里看到过好多次。
“我来你妈妈,王思婉。”她语气轻柔的说道。
许逸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松开手,“我妈妈在看书,你跟我来吧。”他招了招手,小大人似的在前面领路。
谭晓跨进大门,绕过屏风之后,就感觉精神一震,本来被晒得有些混沌的脑子都清楚了许多。
她不由自主的打量起这处院子,越看越喜欢,石屏风左侧的空地上种了一颗樱桃树,看着不粗壮,但是上面的枝丫叶子长得格外的茂盛,像一片乌压压的云似的。下面堆了很多灰色陶罐,陶罐里很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走在石板小路上,两边则是自留地,种了些瓜果蔬菜,就好像把菜园和花园融合到一起了一般。
走过小路,就能看到天井,天井右侧也种了一棵树,谭晓根据上面的果子猜到这是颗石榴树。而在两侧房子的回廊上,每个房间前面,都摆了一个灰色陶罐,上面也种了花花草草。
院子中间有鸡鸭在跑来跳去的,却没有一般人家养鸡鸭那样到处鸡屎鸭粪的脏乱,地面上干干净净的。还有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伏在堂屋前面的屋檐下。而王思婉则坐在黑狗旁边的一处摇椅上,穿着白衫黑裤,怡然自得的拿着一本书在看,纤细的手腕露出来,就像一副美人图一般。
谭晓不由得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误入了一处秘境一般。
她对整个第六大队的观感都不好,觉得这个地方在压榨着她,也没有人喜欢她。除了王思婉,这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女人,其实她一方面羡慕王思婉,觉得她在这过得很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跟王思婉说,她想要找个贫农嫁了。
但其实她又觉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这么嫁给一个贫农。虽然是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庇护,没有吃到苦头。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个许安算是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就算现在他们以前受过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却还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队,就是第六大队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为之前被王思婉劝下,没有一时冲动随便找个贫农。现在她爸妈都恢复了工作,也给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车票,她马上就可以回城了,这辈子都不用再回到这个鬼地方。
她这次来,主要是来感谢王思婉的,在她那么冲动的时候,让她清醒了过来。而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炫耀的心思,毕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却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又未尝没有一丝羡慕。
她很快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头,又能回城了,爸妈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给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体面。
以后她就是吃公粮的人了,生活在大城市里,多少知青得羡慕她的生活啊,自从知道她家平反之后,知青点里那些人可都不敢为难她了。
所以她为什么要羡慕王思婉,王思婉就算过得再好,也是在农村里,当个普通的小学老师而已,压根就没什么值得她羡慕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明天中午12点,准时见啦
第119章
王思婉和谭晓不熟, 见到她过来还有点疑惑, 她俩可没什么交情,顶多就是说过两句话而已。
“思婉姐。”谭晓见她放下书看过来, 忙带着笑脸迎上去。
王思婉站起来,她问道:“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许逸把人领进来后,就跟王思婉挥挥手,“妈妈, 我去外面玩啦。剩下的作业晚上再做。”
谭晓这才看到王思婉的躺椅旁边,还有一个小桌子小凳子,小桌子上还摊着一个作业本和一本书一支笔。
王思婉在他偷笑的脸上扫了下,这小子做了一下午作业, 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王思婉一直盯着,他才不能写一下午作业呢。
现在见有人来了,肯定顾不上他,这才说要出去玩。
王思婉没好气的拿着书挥了挥,“快去快去, 晚边记得回来吃饭啊。”
许逸更开心了,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弯月,他兴高采烈的往门外跑,一蹦一跳的,嘴里还高声说道:“放心吧,玩一会就回来,我晚上要吃小炒肉, 妈你给我做啊。”
王思婉虽然嫌弃,但眼里却全是笑意,眼看着人消失在石屏风那了,才转过眼睛看向谭晓,“让你见笑了,孩子还小,都不好管了。”
谭晓尴尬的笑了笑,“没有没有,许逸很可爱。”
这会天上没有太阳,石榴树下有一张小茶桌和两把椅子,她下了屋檐台阶,轻巧的走到茶桌边上。
谭晓不由自主的去看向她身上穿的衣服,白色宽松的上衣,小圆领,袖子半长。裤子也比较肥大,下摆收紧,到小腿肚子,露出一小节小腿。衣服的材料她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都很清凉的样子,风一吹衣服就像水波纹一样,她又觉得熟悉,像丝绸,因为以前她妈有一条丝绸做的围巾,跟这个很像。但她觉得应该不是丝绸,她妈说过,丝绸很贵,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布料,普通布票都买不到丝绸,王思婉是有个有钱的神圣,但也不代表她能把这么珍贵的布料做成这么两件普通的衣服穿。
她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凉拖鞋,这个款式她没见过,是透明的材料,有一点点后跟。白皙小脚的脚穿着这双凉拖鞋,越发的精致可人了。
就这么看起来不修边幅的一身装扮,穿在她身上却非常的好看。谭晓想了想,好像她穿什么都好看,同样是黑色棉袄,穿她身上就是比别人更水灵一些。
王思婉招呼着谭晓坐下,“来,谭晓,我这有凉茶,喝口凉茶去去暑气。”
谭晓也回了神,笑了笑走过去,“谢谢思婉姐啊。”
王思婉示意她坐下,手里拿着一个浅口粗陶茶壶,将里面浅红色的凉茶倒进一个粗陶茶碗里,然后递给她。
她倒水的时候,谭晓又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看她素手纤纤执着茶壶,倒茶的样子非常的好看,她觉得更好的形容词,应该是优雅。
她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茶碗,茶碗其实比较粗糙,不是那种以前她见过的细腻白瓷做的,但黑色粗陶茶碗里,装着浅红色的凉茶,却好看得像一副精细描出来的画一般。
再见王思婉自己也倒了杯茶,然后端到唇边小口小口的喝着,玉娆美人肤白面,娇润小口淡色樱。
谭晓突然觉得自己挺索然无味的,她想要炫耀的心思,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
王思婉是不能回去了,但是她懂生活,有一位疼她的男人,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第六大队又很宁静。她一厢情愿的认为王思婉回不去就是可惜,但没准王思婉很享受这种生活呢?或许,她压根就不羡慕自己能回去呢?
想到了这些,她也没了炫耀的心思,把水杯放下来后,对王思婉说道:“思婉姐,我要谢谢你之前跟我说的那番话,让我控制住了冲动,没有做出让我后悔的决定。还有,我爸妈都平反了,他们也都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我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就走,思婉姐,以后你要是去京城,记得来找我。”
王思婉知道像这些受到迫害的人,后面都会陆陆续续的平反,所以她也放下茶杯,看着谭晓恭喜道:“那真的是太好了,回去也好,在京城好好发展。”
她没应下以后去找她的话,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能去找谭晓的。谭晓还小,所有的情绪都表露在脸上,她没说出口,她也能从她犹豫失落和欲言又止各种面部表情中看出来,她对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感官。
无非就是她能回去,而自己却回不去了。带着隐隐的兴奋想看看她知道这个消息后,她失落后悔的表情而已。
王思婉看过书,这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进程,她几乎都知道。但她不在乎啊,她喜欢许安,跟他在一起之后就不后悔。而且在这么多年的相处中,她也越发的爱着这个男人。
至于回城,或许现在队里不止谭晓想看自己笑话,恐怕有不少人都会觉得,自己一定会后悔嫁给许安。
可那只是他们一厢情愿认为的而已,他们不知道未来。只是回城而已,对她而言太过简单了,参加高考是一条路子,就算不参加高考,过几年各种政策下来,所有的知青都能回城了,什么通行证还有开证明都成为过去的时候,你想去哪都不会有人管你。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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