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浑身是血,叫出来的声音又凄惨尖利,半个皇宫的人听见了,俱觉得心中悚然。那婆子恐她再惹出是非,干脆拿破布堵住她的嘴。把她扔到宫门外几百米远的臭水沟里就不管了。
    大雨纷纷扬扬地落下来,何幽楠趴在泥水里,高烧中的她急切地喝了几口地面的脏水。一个满身脓疮的流浪汉惊喜地跑过来,先是夺去她身上的所有首饰,又拉起她的头发看脸,当即看得失魂落魄。
    何幽楠几乎咬碎一口银牙,眼睛里喷出怒火:“滚!”
    流浪汉吓了一跳,心有不甘地离开了。
    何幽楠托着两条残腿,冒雨爬到了医馆。那大夫还算个慈善之人,又见她面目白净,像是个富家太太,就收留了她。几天之后,何幽楠两腿绑着厚厚的绷带,已经可以坐在床上吃粥了。
    大夫的太太坐在她床边宽慰了几句,又叹道:“这位夫人已经怀了两个月身孕了,竟还有人下此毒手,真是禽兽不如。”
    何幽楠一怔,惊讶道:“我怀孕了。”
    太太笑道:“你还蒙在鼓里呢,放心,你身上的伤虽然严重,却没伤到胎儿,可见是个福大命大的孩子。”
    何幽楠不语,转过脸看着窗外的大雨。洛阳城正是多雨的时候,浇得人心都凉飕飕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嫂子第二次隐退,过段时间还要东山再起……然后被虐成渣,嗯,也是个经历坎坷的女人。
    ☆、南行记
    记忆力的减退给灵犀带来不少麻烦。两人在逃亡的过程中,蓝贝贝固执而任性,闹出许多笑话,他又不肯认错,总是把错误推给灵犀。灵犀拖着病弱的身子,每每被他气得半死。
    这天两人又错过投宿的时辰,只好在荒郊野外露宿。乌鸦提前搭建了一座茅草屋给他俩。然而蓝贝贝依旧嘟嘟囔囔的:“都怪你,前面那个镇子就能住,干嘛要多走几步路?”
    灵犀坐在干净的稻草上,用袖子掩着嘴巴咳嗽,争辩道:“是你说要走的。”
    “是你!”
    “当时我说我累了,你说:这个镇子太破。 我们可以找个大城市的客栈住。”灵犀摊手:“然后我们住在茅草屋里了。”
    她把两人的对话都复述得很清楚,因为虽然她大脑受损,但毕竟很聪慧,短时记忆能力很不错。蓝贝贝无言以对,最后只好蛮不讲理地说:“你记错了,你脑子有问题。”他指着灵犀的额头问:“大前天我们早上吃的什么?”
    灵犀别转过脸。于是蓝贝贝哈哈大笑:“你看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还要跟我争。”在这次争吵中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于是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去外面散了一会儿步,就带回来了一包椒盐鸡。
    鸡肉被剁成块,肉质鲜嫩还带着热气。两人尽释前嫌,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蓝贝贝把干净的稻草归拢起来,脱掉外衣铺上去,然后两人才抱在一起入睡。
    蓝贝贝的身上干净而清香,真难为他风尘仆仆中还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灵犀闭上眼睛,拼命地要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回忆一遍。周围的环境陌生复杂,蓝贝贝待她冷近忽热。她想找个依靠,以证明自己长久地活在这个世上。
    第二天两人又走了几里地,总算来到一座小城。灵犀直接走进一家书店,眼睛直勾勾地往柜台上瞄。蓝贝贝又困又累,脸上的妆容早就花掉了,像一个浪迹江湖的风尘女子,他在灵犀后面抱怨道:“你要买书?真有雅兴啊,也不看看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找个客栈休息好不好,我身上都臭了。”
    店里的的伙计眼馋似的盯着他瞧,又敷衍着对灵犀说:“姑娘想要点什么?”
    灵犀伸开手指比划:“麻烦你,我要十张三尺见方的宣纸。”她举起柜台上的一本黄历书:“裁剪成这么大小的本子,用钉子装订一下,多谢。”
    店里的伙计拿出剪刀锤子,叮叮当当的工作,不一会儿就递给她一本厚厚的本子。灵犀又挑选了便携式的笔墨,带着哈欠连天的蓝贝贝出门。
    蓝贝贝在客栈里睡得昏天黑地,醒来时看见灵犀坐在灯光下写字,他揉着眼睛走过去一看,灵犀写的是端庄的蝇头小楷,这种字写起来很需要功夫。蓝贝贝撅着屁股趴在本子上辨认,挠头道:“这写的是什么呀?”他只能努力辨认出“椰城、煎饼、客栈”几个字。
    灵犀把本子一合,歪着脑袋,纤细的手指夹着毛笔,她微笑着说:“我把记忆里所有的东西都写下来,以后就算忘记了,翻开这个也能想起来。”顿了顿又扬起下巴:“这样你就不能拿我记忆差来欺负我了。”
    蓝贝贝见她肌肤雪白,双目漆黑深邃,是少有的好气色好容貌,他呆了一下,才说:“我没有欺负你,我那是……喜欢你。”
    灵犀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把东西收拾起来,回自己房间睡了。
    他们一路往南走,又缺乏出行经验,常常遭遇迷路、劫匪、被调戏、被敲诈银两这种事情。因为有乌鸦等影卫的保护,他们倒也安然无恙。而顾庭树的军队依照正常人的逃亡思维去寻找,自然是找不到他们俩的。
    这一天两人行走在荒野之中,烈日当空,蓝贝贝野狗似的弯腰吐舌头,他看了一眼灵犀,灵犀的身体处于健康期,于是他就毫无顾忌地抱怨了:“今天早上是不是你吵着要出门的!?”
    灵犀扫了他一眼:“不是。”把记事本掏出来翻给他看:“是我们两个共同决定的。”她想了想,又翻开前几页,念到:“七月十四日,蓝贝贝把我的戒指弄丢了,他说要给我找回来。”
    灵犀追上他,把手一摊:“戒指呢?”
    蓝贝贝装聋作哑:“你在说什么呀,我完全听不懂。”又捂着脑袋:“哎呀,我也失忆了。”灵犀抓起一把石子他扔过去,蓝贝贝撒腿就跑,且跑且回击,两人追追赶赶,都出了一身热汗。于是坐在一棵榕树下休息。
    灵犀也学着他的样子吐舌头,抱怨道:“好渴,要是有卖水的就好啦。”蓝贝贝点头道:“是啊,最好是酸梅汁,加冰块的那种。”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就见远远的地平线,有一个农汉挑着水桶,摇着蒲扇,一路吆喝着走来,走得近前,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哥,两个桶沉甸甸的,蓝贝贝上前询问,果然是卖酸梅汁的。
    灵犀奇道:“你不去村里贩卖,来这荒山野岭做什么?”
    小哥拱手答道:“俺是河西村的,先做好的梅汁,打算进城换些钱。你们要买就买,不买别耽误俺行路。”
    蓝贝贝掀开桶盖,里面乌紫透亮的汁水上还飘荡着冰块,他从担子上取了水瓢,先舀了一大瓢递给灵犀,笑道:“你管他做什么,横竖这汁水看起来不错。”
    灵犀摸了一下,摆手说:“我不能吃凉的,你自己喝吧。”
    蓝贝贝扫了一眼小哥,那小哥无奈,硬着头皮说:“我这另外一桶酸梅汁是加热的,姑娘尽可饮用。”一面说着,手掌运力,拍在桶壁上,冰块融化,水温升高,他解开桶盖时,水面上升腾起白白的热气。
    “姑娘请。”小哥把水瓢递给她。
    灵犀若有所思地盯着他。小哥坦然地回视。
    蓝贝贝不乐意了:“喂喂喂你们两个……”
    灵犀不搭理他们,转身翻开记事本唰唰唰地看,念道:“六月初四,在山路遇劫匪,得一侠士相救,此人七尺有余,体格偏瘦,似曾相识。六月二十日蓝蠢货把钱袋丢了,被一少年捡到并归还……幸好这一段我还记得,一个人能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声音,但体型和身高是变不了了。”
    蓝贝贝抗议道:“等等,你怎么称呼我的?”
    灵犀一把将他拉到身后,她后退几步与少年对峙,神色凶狠地说:“你一直在跟踪我们,你有什么目的!”把钱袋扔给他:“只有这个了,拿去。”
    少年接住钱袋,有些茫然地看着蓝贝贝。灵犀主意到他的视线,立刻警告道:“你不要打他的主意,他虽然漂亮,可他……他是男人。”抬手一拳头打在蓝贝贝的胸上:“你看,他是男的。你要是不信,他还可以脱衣服给你看。”她转过脸看蓝贝贝:“把衣服脱……你这是什么表情?”
    蓝贝贝眉毛扭得快要飞起来了,他叹了口气,勾了勾手指头:“乌鸦,过来见过灵犀。”
    乌鸦两手抱拳,是个江湖人的架势:“灵犀姑娘。”他从担子上拿起雪白的汗衫穿上。虽然他要装扮成一个农汉,但是在年轻姑娘面前光着上半身还是很不自在。
    当着这么一个能干的仆人面,蓝贝贝深情地对她说:“我其实是一个城主,一个非常跟非常有钱的男人。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没用。”他拉着灵犀的手:“我要让你知道,你选择跟我私奔是明智的。”
    灵犀翻开记事本的第一页,很不给面子地说:“我是跟大哥吵架才离家出走的。”她把记事本收起来,看了一眼两人,抬起手说:“既然是主仆,以后也不必遮遮掩掩的,大家结伴同行。”她在皇宫里被顾庭树惯出了脾气,当下就拿出主子的派头,指着乌鸦说:“去前面探路,若是有城镇,雇一顶轿子来接我。”她看了一眼蓝贝贝:“两顶。”
    乌鸦答应了一声,抬手擦擦汗,施展轻功,宛如燕子似的掠过草丛,很快消失在远处。
    灵犀继续喝水,抽空问道:“你叫他乌鸦,是真名吗?他看起来很年轻,身上功夫倒是很俊。”蓝贝贝不答应她,她就转过脸,发现他神色很古怪。
    “他是刚入世的少侠,因为欠了我的人情才暂时受我差遣。人家跟山庄里的大小姐订过亲,前途无量。你不必打听了。”
    灵犀呆了一下,掩着嘴嗤嗤笑起来:“这叫什么话,也亏你说得出口。”
    蓝贝贝急赤白脸地争辩道:“你闲的没事打听人家小伙子的身世做什么,你一个姑娘家,哼。”
    灵犀敛起了笑容,正色道:“我爱打听谁是我的事情,咱们俩是朋友,可也得分个亲疏。”
    蓝贝贝当即急了,心想我千里迢迢去洛阳找你,又九死一生地把你带出来,你就给我“朋友”二字,他也知道灵犀记忆差,两人的感情无法往深处培养。他只是很奇怪顾庭树是怎么把她降服得服服帖帖。
    乌鸦没有找来轿子,只领来了两匹马,马还是黄瘦的劣马,因为前面的村子实在很穷。而他自己只好坐一匹没有鞍的骡子。
    灵犀蹙起秀美的眉毛:“你这折扣打得也太过了吧。”蓝贝贝好脾气地解劝:“算啦算啦,这已经很为难他了。”
    跟灵犀比起来,蓝贝贝这个主子还算是好伺候的。
    乌鸦扶着灵犀的手腕上马,三人慢吞吞地在荒野里行走。乌鸦是一个很沉默的人,这种沉默更多是因为他涉世未深的腼腆。他略慢于两个主人的马,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个的背影。
    蓝贝贝手里拿着马鞭,在跛脚的瘦马背上,他正努力地用狗尾巴草编一只小狗,然后举着这个毛茸茸的玩具往灵犀的脸上凑:“汪汪汪。”
    灵犀有时候嫌弃蓝贝贝没正形,但更多的时候很愿意跟他凑在一起玩儿。前面的村镇果然落魄的不像样子。矮趴趴的几间土房子是地主的财产,三人花费十两银子,才得以住进一间柴房。
    乌鸦是百宝箱,总是能变出各种生活用品,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如此荒僻的村落,他只端来了粗糙的饼子。三人胡乱吃了饭,乌鸦出去一趟,端进来一盆散发草药气味的热水。
    蓝贝贝坐在稻草上拍手:“太好了,我正需要喝点汤润润嗓子。”
    乌鸦很不好意思地说:“这是洗脚水。”
    蓝贝贝有点失望,但还是很乐观地:“好吧,端来给我烫烫脚……”然后他眼睁睁地看着那盆热水送到了灵犀的脚边。
    灵犀正低头梳头发,见此情景也有点不好意思:“不,不用了,你伺候他,我不是你的主人。”
    乌鸦低着头,很艰难地克服害羞情绪:“您用这些草药泡脚,身上的疼痛就减轻了。”
    灵犀愣了一下,沉着脸不说话,蓝贝贝大怒道:“你乱说什么,出去。”
    乌鸦并无意窥探别人隐私,但是刚巧他谙熟医理,白天随便搭了灵犀的手腕,就知道她患有隐疾。他支支吾吾的解释了一遍,又亡羊补牢地说:“您身上的病很多,但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他看见灵犀神色冷淡,就没有再说下去。
    灵犀洗脚的时候,这两个男人都出去了。因为女子的脚是非常隐秘的部位,除了她的丈夫别人都不能看见。灵犀虽然行走江湖,对这个还是很避讳。
    然后三人躺在破旧的柴房里睡觉,星星的光透过房顶的破洞漏下来。灵犀匆匆在记事本上写了几笔,然后朝蓝贝贝身边拱了拱:“贝贝姐,你睡了吗?”
    蓝贝贝哼了一声:“别往我身边凑,热死了。”
    灵犀扯过他的一只袖子盖在脸上,在洁净芳香的气味中入睡了。
    ☆、蛟龙图案
    乌鸦的师父是用毒高手,既然懂用毒,自然懂得用药,灵犀身上的病在乌鸦手里也不算很难医治。他私底下抓了几味温补的药给灵犀吃,吃完之后身体果然好转了。灵犀喜不自胜,又追问他能不能医治失忆之症。
    乌鸦很腼腆地说:“那个其实也不难,只要疏散大脑里的淤血,记忆自然就恢复了。”
    灵犀欢喜起来,还要说什么,蓝贝贝咚咚咚地站在外面敲门,不耐烦地说:“饭都凉啦,你们两个有什么可聊的,说来我听听。”
    灵犀高高兴兴地下楼吃饭。乌鸦也朝他笑了一下,跟在灵犀的身后。
    客栈大堂里准备了几样清淡的小菜,白米粥里切进去几片红萝卜片,炒青菜炒豆芽装了两盘子,中间还放了一碟白切牛肉,肉片上淋了辣椒汁。
    乌鸦先给灵犀盛粥,然后端起茶壶洗了两人的碗碟,这才坐下来吃饭。两人吃得很文雅,只有轻微的碗碟碰撞声音。
    蓝贝贝宛如公主似的,单手搭着楼梯扶手,一步一步走下来。目光沉沉地扫过大堂里的众人,最后朝乌鸦递了一个眼色。
    乌鸦一愣,筷子里夹着肉片放进嘴里,他茫然地端起碗喝粥,想了想,又继续吃起来。
    蓝贝贝的暗示完全不起作用,只好用明示了:“乌鸦,陪我出去走走。”
    乌鸦还没吃饱,很委屈地哦了一声,把手里的馒头塞进嘴里,跟随他的脚步出去了。
    南方小镇的阳光很刺眼,两个人走走停停,蓝贝贝举目四望,像要找个隐秘的地方做点见不得人的事情,最后他俩停在一个卖米粉的小巷子里,两个长腿的男人坐在低矮的凳子上,蓝贝贝沉下脸,声音很严肃:“你最近越来越没规矩了。”
    乌鸦本来就不是下人,他的地位类似于被雇佣的保镖。听了主人的训斥,他一点愧色都没有,反而很茫然地睁圆了眼睛,希望他能把话说得明白一点。
    蓝贝贝板起脸:“你早上跟灵犀说什么了?”
    乌鸦很老实地说:“我是不介意复述一遍的,但您当时已经听见了,所以,您到底要说什么。”
    蓝贝贝瞪着他,最好直截了当地说:“我是你的主子,她不是。你没必要讨好她。”
    乌鸦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您不想让我为她治病吗?”
    这就是蓝贝贝的本意,但是经乌鸦讲出来,他还是有些羞恼,最后涨红了脸,大声说:“是的!不要给她治病,她现在这个样子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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