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喻不会说漂亮话哄他吗?当然也会,但是他交给方婉之来处理,无非是想让连程远知道方丫头的人品德行如何。连程远一路的怨气早消的差不多了,此时也不想再倚老卖老的折腾两个小的,拍一拍自己的大腿对方婉之说道。
“晚上吃米饭吧,炒几个小菜,就在这儿吃了。”
方大姑娘自然欢欢喜喜的应下。一面往后厨里面张罗,一面吩咐连喻买菜。
正张罗到一半,看见连喻随手又趁机偷偷喂了块肥肉给王守财吃,当下就恼了。
“谁让你喂它的?!”
还嫌王守财不够肥啊?
连喻赶紧将剩下的肉又放回去了。
他就喜欢大肥猫。
诺大的小院里,一排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卧在地上,被个秋风吹的东倒西歪。
连程远靠在太师椅上盘着手里的文玩,还哼哼出一首不着调的京腔唱曲。
他在想,自己有多久没过过这样的日子了,真是难得的舒心。
而且他就没见过连喻那兔崽子听过谁的话,他挺愿意看方婉之收拾他。
☆、第六十三章 大婚【三更】
连喻大婚了。
这是整个四九城里都没见到过的排场。
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连轿顶都缀着金丝走线的连枝花纹。连喻是文官,又是大堰唯一一位异姓王的嫡孙,圣上特赐婚礼以侯爵制,迎亲的队伍自连府出发,撒了遍地的喜糖红包。
老百姓都翘着脚在路边看着,心里都在纳罕,都说连尚书抠的往自己身上打补丁,原来全用来攒老婆本了。就今日这通排场,非皇亲可与之媲美。
方正心里欢喜疯了,想他一个京城根里普普通通的粮商,哪里见过这样大的排场。他以为这通面子会让他十分的开怀,但是当方婉之盖着盖头从闺阁里出来的时候,心中又是从未有过的怅然。
他二十年没疼宠过这个闺女,如今她要出嫁了,红鞋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说不出来的不是滋味。
卢二娘陪在方婉之的身边,陪着她迈过一层一层的台阶。方正急走了两步,迟疑了许久攥住方婉之的手。他想,他应该是要说些道理给她听的。诸如从今往后要恪尽妇道,出嫁从夫,不能再由着过去的脾气。再如,绣工不好要多多改进,没得让人笑话了去。但是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旁的父亲在送女出嫁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总之他沉默了许久也只说了一句。
“受欺负了,就回家。...父亲不好,但是...”
后面的话方正再也说不出来了,泪水滑落在他依旧泛着油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他老了,老到在见到女儿出嫁的这一刻,内心已经无关了金钱权势的种种,只是单纯的想要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安康。
交握的手掌之间,有泪珠坠落,方婉之在哭。她其实很想告诉方正,她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但是泣不成声。
卢翠花的手里还抱着方婉之亲娘的排位,她泪眼婆娑的告诉她。
“老姐姐,闺女出嫁了,咱们一起给送送她吧。”
上轿之前,方婉之拜了亲娘排位,而后对着方正和卢翠花郑重行了一个跪礼。
这是她在世间唯二的两个亲人了,今日他们送她出嫁。可能女儿真的要到披上嫁衣的那一瞬才会知道,曾应无数次想要逃离的那个家,也是如斯温暖。
京城有踢轿门的风俗,是在给新进门的媳妇立规矩,寓意新娘嫁过来之后要百依百顺。连喻听了以后觉得十分荒谬,直接命喜娘将轿门打开,将方婉之抱了出来。
彼时,方大姑娘还在喜帕下哭的一塌糊涂,连喻拉着方婉之的手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在她的手心故意唉声叹气的道
“哭什么,嫁过来也是你欺负我。”
方婉之又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屋内嘈杂的贺喜之声不觉于耳,一根红绸之间,牵系的是彼此终生相伴的那个人。
喜服的下摆很长,让方婉之一度担心自己会摔倒。然而此时心底却是完全的踏实,她什么都不怕了,因为知道即便摔倒了,也有连喻扶着她。
赞礼官三唱扣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三拜夫妻,和顺荣长。
坐在大红的床帐之中,方婉之听到喜娘说了一溜的吉祥话。她一个字儿也没听清,只知道窝在盖头底下傻笑。
盖头被掀开的那一刻,方婉之还呲着小牙嗤嗤的笑,捡了多少银子似的,一点也不娇羞。
连喻端详着她,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
“方婉之,你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方婉之就说。
“现在你退不回去了,今后还不一定谁是傻子呢。”
喜娘大概从未见过这么喜庆的一对新人,年纪虽大了,但是十分懂得识人眼色,伺候了合卺酒道过了漂亮话就带着人出去了。
可叹连喻也不能在屋里多呆,外头还有一众的宾客在等着他呢。
皮皮敲着门口的窗户气急败坏的说。
“您要不去深山老林里结婚去,这会子外头的人都嚷嚷着找你呢。”
连阁老此生对于应酬一事从来都不陌生,然而今日真的万分的不想去。
最后还是方大姑娘瞪了眼珠才算不清不愿的出了门。
待到连喻回来的时候,方婉之已经换上了绯色的常服,红烛之下,美人嫣然一笑,何等风情。
连喻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模样和神态都有些懒,明明只是微醺,却无端的觉得自己醉了。
方婉之说。
“倚在门口做什么?”
连喻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人拢在了怀中。大红的吉服上染着浓浓的酒香,连喻垂头嗅着方婉之的长发,嗓音是不同以往的暗哑。
“好像,...是要做点什么。”
耳边的热气堪堪划过方婉之的耳际,几乎烫伤了她。手掌之下紧攥的帕子被她揉做一团,是从未有过的紧张。
细密的亲吻自耳畔轻柔的抚过,先是额头,再到鼻尖,再到柔软的唇瓣,精致的锁骨。连喻似乎是要用嘴唇勾勒出她所有的轮廓。
红烛帐暖,衣衫尽落,两具身躯紧紧相拥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叹息都淹没在口唇之间,陌生的颤栗,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只能遵循着最原始的律动,飘荡沉浮。
这一夜,很长。
方大姑娘就这么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岁高龄的姑娘,那样风光的一场婚礼,那样俊秀的夫君,不知艳羡了大堰多少女人。
许多人都猜测,方婉之大概是个极其懂得为妇之道的女人,至少也是朵吴侬软语的解语花。
虽然成亲之后的方婉之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汉子。
初为人妇的几天,连少夫人就接到了不少朝中家眷发来的请柬。作为一个商贾出身却坐上尚书夫人位置的女人,实在让人好奇的紧。
另一层意思来说,朝廷想要跟连喻互相走动的官员何在少数,连喻是个请不动的,若是能请动她的夫人,也算是走动了一些关系。
开始的时候,她们一直觉得连少夫人定然是不太好请的,然而方婉之却是每宴必到,每席必吃。笑容自进门开始及至上车走人,永远和善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要打包。
所有的剩菜剩饭,全部打包带走。谁要是动了问连府借银子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吃饭之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最近手头总是没银子,打个马吊都不敢输的太多。....都觉着我们京里的铺子赚银子,实际上赔的都在内里,唉,在外难言苦啊,都是表面上看着风光的,到底也是个尚书不是?”
几个朝臣夫人听了之后,再想要开口也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请她吃饭了。
因为这些人也都看出来了,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连少夫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配在连尚书身边,那就是一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但是人家这瞎话便是说了你也没本事反驳,连吃带喝的从你家出来,你还是得卑躬屈膝的给人送出来。
坊间对连少夫人的传言一直没什么好话,市侩,世俗,不通情理。
方婉之一概不理。
因为面对那些只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除了银子,根本堵不住他们的嘴。
都说新婚燕尔最是黏糊的时候,连喻跟方婉之也如寻常夫妻一样过的亲香。只是该打嘴仗的时候也打,该闹别扭的时候也闹别扭,连喻身上的臭毛病挺多,方婉之理解这多少是承袭了方老爷子的性子,但是成日懒洋洋的德行就实在不知道随了谁了。
下了衙门就爱在屋里歪着,有的时候抱着猫歪着,多走一步都懒怠动弹。方婉之说他他就顶嘴,打嘴仗从来没输过,睡了几次书房之后老实多了。
要说他们家老爷子性子不好归不好,也没见有这么‘好的口才’啊。
方婉之还为此困扰了很久,直到在第二年的初夏,她见到了看错请柬日期跑来参加‘喜宴’的绕纤尘才有了领悟。
那是一日艳阳高照的午后,挺不错的天气,挺不错的好运气。打了马吊回来的方婉之赢了不少银子,正一面塞着小荷包一面往府里走。
连府的院子里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桃花树,花开的正好,桃花树下却不知何时窝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不大的小男孩,看身量也就八,九岁的光景,模样生的很漂亮,圆圆的眼睛,睫毛特别的长,正盘腿坐在树下摆弄自己的东西。
方婉之往近瞧了瞧,是十七八个木头做的小玩偶,全部都在地面上稳稳的站着,不时随着男孩手指的动作翻两下跟头。
方婉之不知道男孩儿是谁,但是认识男孩手中的丝线。因为见到连喻用过。
这么小的孩子会用傀儡术,她没有吭声,暗暗猜想对方的身份。
小男孩儿早就听到了她靠近,也没抬头,依旧玩着手里的东西,张口问道。
“连喻什么时候下衙?”
声音清脆稚嫩,却不怎么有礼貌。
方婉之觉得很新鲜,不由靠近了两步。
“还有几个时辰才回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儿,找连喻做什么?”
她看见男孩在听到小孩两个字的时候明显蹙了眉。只是没有发火,挑着眉头问她。
“不是说要成亲吗?我来吃喜宴的。你又是谁?他什么时候家里住过女人了?”
方婉之看着那孩子。
“我们去年就成亲了。.....你不会是,看错了日子吧?”
男孩闻言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请柬,眼神好像还不太好,眯缝着眼睛将纸张拿的挺远,模样神态竟然透出些老态龙钟。
他说。
“哦,看错了。”
“晚上吃米饭吧,炒几个小菜,就在这儿吃了。”
方大姑娘自然欢欢喜喜的应下。一面往后厨里面张罗,一面吩咐连喻买菜。
正张罗到一半,看见连喻随手又趁机偷偷喂了块肥肉给王守财吃,当下就恼了。
“谁让你喂它的?!”
还嫌王守财不够肥啊?
连喻赶紧将剩下的肉又放回去了。
他就喜欢大肥猫。
诺大的小院里,一排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卧在地上,被个秋风吹的东倒西歪。
连程远靠在太师椅上盘着手里的文玩,还哼哼出一首不着调的京腔唱曲。
他在想,自己有多久没过过这样的日子了,真是难得的舒心。
而且他就没见过连喻那兔崽子听过谁的话,他挺愿意看方婉之收拾他。
☆、第六十三章 大婚【三更】
连喻大婚了。
这是整个四九城里都没见到过的排场。
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连轿顶都缀着金丝走线的连枝花纹。连喻是文官,又是大堰唯一一位异姓王的嫡孙,圣上特赐婚礼以侯爵制,迎亲的队伍自连府出发,撒了遍地的喜糖红包。
老百姓都翘着脚在路边看着,心里都在纳罕,都说连尚书抠的往自己身上打补丁,原来全用来攒老婆本了。就今日这通排场,非皇亲可与之媲美。
方正心里欢喜疯了,想他一个京城根里普普通通的粮商,哪里见过这样大的排场。他以为这通面子会让他十分的开怀,但是当方婉之盖着盖头从闺阁里出来的时候,心中又是从未有过的怅然。
他二十年没疼宠过这个闺女,如今她要出嫁了,红鞋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说不出来的不是滋味。
卢二娘陪在方婉之的身边,陪着她迈过一层一层的台阶。方正急走了两步,迟疑了许久攥住方婉之的手。他想,他应该是要说些道理给她听的。诸如从今往后要恪尽妇道,出嫁从夫,不能再由着过去的脾气。再如,绣工不好要多多改进,没得让人笑话了去。但是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旁的父亲在送女出嫁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总之他沉默了许久也只说了一句。
“受欺负了,就回家。...父亲不好,但是...”
后面的话方正再也说不出来了,泪水滑落在他依旧泛着油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他老了,老到在见到女儿出嫁的这一刻,内心已经无关了金钱权势的种种,只是单纯的想要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安康。
交握的手掌之间,有泪珠坠落,方婉之在哭。她其实很想告诉方正,她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但是泣不成声。
卢翠花的手里还抱着方婉之亲娘的排位,她泪眼婆娑的告诉她。
“老姐姐,闺女出嫁了,咱们一起给送送她吧。”
上轿之前,方婉之拜了亲娘排位,而后对着方正和卢翠花郑重行了一个跪礼。
这是她在世间唯二的两个亲人了,今日他们送她出嫁。可能女儿真的要到披上嫁衣的那一瞬才会知道,曾应无数次想要逃离的那个家,也是如斯温暖。
京城有踢轿门的风俗,是在给新进门的媳妇立规矩,寓意新娘嫁过来之后要百依百顺。连喻听了以后觉得十分荒谬,直接命喜娘将轿门打开,将方婉之抱了出来。
彼时,方大姑娘还在喜帕下哭的一塌糊涂,连喻拉着方婉之的手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在她的手心故意唉声叹气的道
“哭什么,嫁过来也是你欺负我。”
方婉之又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屋内嘈杂的贺喜之声不觉于耳,一根红绸之间,牵系的是彼此终生相伴的那个人。
喜服的下摆很长,让方婉之一度担心自己会摔倒。然而此时心底却是完全的踏实,她什么都不怕了,因为知道即便摔倒了,也有连喻扶着她。
赞礼官三唱扣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三拜夫妻,和顺荣长。
坐在大红的床帐之中,方婉之听到喜娘说了一溜的吉祥话。她一个字儿也没听清,只知道窝在盖头底下傻笑。
盖头被掀开的那一刻,方婉之还呲着小牙嗤嗤的笑,捡了多少银子似的,一点也不娇羞。
连喻端详着她,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
“方婉之,你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方婉之就说。
“现在你退不回去了,今后还不一定谁是傻子呢。”
喜娘大概从未见过这么喜庆的一对新人,年纪虽大了,但是十分懂得识人眼色,伺候了合卺酒道过了漂亮话就带着人出去了。
可叹连喻也不能在屋里多呆,外头还有一众的宾客在等着他呢。
皮皮敲着门口的窗户气急败坏的说。
“您要不去深山老林里结婚去,这会子外头的人都嚷嚷着找你呢。”
连阁老此生对于应酬一事从来都不陌生,然而今日真的万分的不想去。
最后还是方大姑娘瞪了眼珠才算不清不愿的出了门。
待到连喻回来的时候,方婉之已经换上了绯色的常服,红烛之下,美人嫣然一笑,何等风情。
连喻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模样和神态都有些懒,明明只是微醺,却无端的觉得自己醉了。
方婉之说。
“倚在门口做什么?”
连喻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人拢在了怀中。大红的吉服上染着浓浓的酒香,连喻垂头嗅着方婉之的长发,嗓音是不同以往的暗哑。
“好像,...是要做点什么。”
耳边的热气堪堪划过方婉之的耳际,几乎烫伤了她。手掌之下紧攥的帕子被她揉做一团,是从未有过的紧张。
细密的亲吻自耳畔轻柔的抚过,先是额头,再到鼻尖,再到柔软的唇瓣,精致的锁骨。连喻似乎是要用嘴唇勾勒出她所有的轮廓。
红烛帐暖,衣衫尽落,两具身躯紧紧相拥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叹息都淹没在口唇之间,陌生的颤栗,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只能遵循着最原始的律动,飘荡沉浮。
这一夜,很长。
方大姑娘就这么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岁高龄的姑娘,那样风光的一场婚礼,那样俊秀的夫君,不知艳羡了大堰多少女人。
许多人都猜测,方婉之大概是个极其懂得为妇之道的女人,至少也是朵吴侬软语的解语花。
虽然成亲之后的方婉之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汉子。
初为人妇的几天,连少夫人就接到了不少朝中家眷发来的请柬。作为一个商贾出身却坐上尚书夫人位置的女人,实在让人好奇的紧。
另一层意思来说,朝廷想要跟连喻互相走动的官员何在少数,连喻是个请不动的,若是能请动她的夫人,也算是走动了一些关系。
开始的时候,她们一直觉得连少夫人定然是不太好请的,然而方婉之却是每宴必到,每席必吃。笑容自进门开始及至上车走人,永远和善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要打包。
所有的剩菜剩饭,全部打包带走。谁要是动了问连府借银子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吃饭之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最近手头总是没银子,打个马吊都不敢输的太多。....都觉着我们京里的铺子赚银子,实际上赔的都在内里,唉,在外难言苦啊,都是表面上看着风光的,到底也是个尚书不是?”
几个朝臣夫人听了之后,再想要开口也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请她吃饭了。
因为这些人也都看出来了,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连少夫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配在连尚书身边,那就是一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但是人家这瞎话便是说了你也没本事反驳,连吃带喝的从你家出来,你还是得卑躬屈膝的给人送出来。
坊间对连少夫人的传言一直没什么好话,市侩,世俗,不通情理。
方婉之一概不理。
因为面对那些只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除了银子,根本堵不住他们的嘴。
都说新婚燕尔最是黏糊的时候,连喻跟方婉之也如寻常夫妻一样过的亲香。只是该打嘴仗的时候也打,该闹别扭的时候也闹别扭,连喻身上的臭毛病挺多,方婉之理解这多少是承袭了方老爷子的性子,但是成日懒洋洋的德行就实在不知道随了谁了。
下了衙门就爱在屋里歪着,有的时候抱着猫歪着,多走一步都懒怠动弹。方婉之说他他就顶嘴,打嘴仗从来没输过,睡了几次书房之后老实多了。
要说他们家老爷子性子不好归不好,也没见有这么‘好的口才’啊。
方婉之还为此困扰了很久,直到在第二年的初夏,她见到了看错请柬日期跑来参加‘喜宴’的绕纤尘才有了领悟。
那是一日艳阳高照的午后,挺不错的天气,挺不错的好运气。打了马吊回来的方婉之赢了不少银子,正一面塞着小荷包一面往府里走。
连府的院子里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桃花树,花开的正好,桃花树下却不知何时窝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不大的小男孩,看身量也就八,九岁的光景,模样生的很漂亮,圆圆的眼睛,睫毛特别的长,正盘腿坐在树下摆弄自己的东西。
方婉之往近瞧了瞧,是十七八个木头做的小玩偶,全部都在地面上稳稳的站着,不时随着男孩手指的动作翻两下跟头。
方婉之不知道男孩儿是谁,但是认识男孩手中的丝线。因为见到连喻用过。
这么小的孩子会用傀儡术,她没有吭声,暗暗猜想对方的身份。
小男孩儿早就听到了她靠近,也没抬头,依旧玩着手里的东西,张口问道。
“连喻什么时候下衙?”
声音清脆稚嫩,却不怎么有礼貌。
方婉之觉得很新鲜,不由靠近了两步。
“还有几个时辰才回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儿,找连喻做什么?”
她看见男孩在听到小孩两个字的时候明显蹙了眉。只是没有发火,挑着眉头问她。
“不是说要成亲吗?我来吃喜宴的。你又是谁?他什么时候家里住过女人了?”
方婉之看着那孩子。
“我们去年就成亲了。.....你不会是,看错了日子吧?”
男孩闻言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请柬,眼神好像还不太好,眯缝着眼睛将纸张拿的挺远,模样神态竟然透出些老态龙钟。
他说。
“哦,看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