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即便每次都眼红连喻抄家,他也是没得一点办法。
    下了朝之后,张思中走在连喻的左侧,礼部尚书顾树言在右侧,但是明显没有张思中沉得住气,一面吭哧了一声嗓子里的浓痰,一面不咸不淡的道。
    “澜卿这次又是好差事啊,连府里估计又要填上几件值钱的物件了吧。说起来那个荆州织造也是个冤屈的,老虎下了命令让蚂蚁去搬砖,最后受罪的还是蚂蚁。”
    说完这里,他从鼻子里哼哼两声。
    “连大人银子是没少赚,但是也落不下什么好名声喽。.....你才这么年轻...”
    “哦。”连喻点点头“那也比老了钱跟名声都落不下的好,我就喜欢银子。”
    而后伸手一指顾树言的扳指。
    “这东西我前些天看见铺子里的账房也戴了一只,您老要是没银子买新的,等我抄完家以后送你个新的。”
    在朝为官的,没几个人手上是干净的。能坐上二品大员的更是遑论良心,无非贪多贪少罢了。连喻不觉得这些个官儿混账,因为如此说来,自己也是十分混账的。大堰朝上梁不正,顶梁柱就是歪的,再要跟这个世道过不去,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连家贪着,也救济着,所谓制衡,也只能如此了。
    放在平日里,他其实是不愿意跟这些个老匹夫一般见识的。因为觉得没格调,兼之他们长得丑,秃子笑话没毛的。然而他近些天的心情一直不好,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不怎么中听,虽然他平日里讲的话也没有好听到哪里去。
    顾树言被他一句话堵的十分没脸,那嘴里的话就跟卡在喉咙里头了似的,待要摆出些长者的姿态教训后生,二人又同是朝中正二品,你教训他什么?瞪着眼睛看着张思中,他就想说,怎么,这地界真格没谁能治得住这二世祖了,官道上就闪出一道袅袅婷婷的人影。
    佳人长得挺水灵,柳眉杏眼,淡扫蛾眉,只是脸颊红扑扑的,像是跑来的,又像是被气的,就那么在道中间站着。
    连喻显然也看见了,整个人都楞了一下。
    “阿桃。”
    而后上下左右的打量。
    “你带刀来的?”
    被换做阿桃的女子正眼也没看他,转身就往官道旁走。嘴里是咬牙切齿,几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给我滚过来!”
    连喻觉得方婉之是真的要剁了他,但是心情莫名很欢喜。她让他过来,他就真的乖乖的走过去了,眼珠子就盯在她脸上,像是一不留神就能把人看丢了似的,步伐甚至有些轻快。
    再说方大姑娘这边,那火气已经徜徉到脑袋顶了。
    她确实是个爱撒泼作死的人,但是向来讲究分寸,不会乱作。这次她是真的被连喻给气到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一句痛快话也不曾给过她。
    这次的乌龙连喻解释的很清楚,她不怪他,但是她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心安的理由。
    她幼时丧母,又是在那样一个爹的身边长大,其实是极端没有安全感的。连喻太过随性,方婉之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会惶恐。两人相好这么长时间,该腻歪的腻歪了个全,不该腻歪的也只差擦枪走火那一步,他却连一句,我欢喜你也没说过。
    方大姑娘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翻遍了府里所有的话本子也没找出一个像连喻这种德性的男主。上次的信她确实怒了,怒的不光是他的避而不见,而是信里信外还是一句能让她安心的话也没有。
    皮皮昨天跑过来说连喻偷亲过她,而且那时候脑子还弄不清楚是不是喜欢她,就觉得亏欠了她,这才买了那支贵死人的簪子。
    这话立时就让方婉之想到了从雁南回来的路上,连喻将坑来的银子全部拿给她让她收着,突然觉得很害怕。害怕这个东西是觉得占了她的便宜,随手拿银子打发她。
    每个人都会有患得患失的时候,方婉之亦然。没人能够知道,当她的爹亲口告诉她,连喻给你安排了三品太常寺少卿卢文淼的那一刻,那种几乎挖了整颗心出去的疼痛。
    瞪着面前那张秋风寄月的脸,方婉之恨不得在自己脸上甩上两巴掌。
    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么个东西?!
    方婉之心思百转,脸上的颜色自然不会好看。连喻看着,刚想张口,就瞧见她瞪着自己问了句。
    “俸禄发了吗?”
    连喻就很蒙的点了点头。
    “...发了。”
    “什么时候发的?”
    “...昨儿...晌午。”
    然后方婉之就不说话了,抱着胳膊在那儿等着,看见连喻还在那里发傻,不由挑眉道。
    “怎么,你不想给我吗?你不是每次占了我的便宜都要打发我一下吗?今日怎地不打发了?”
    连喻几乎立时将腰间的荷包解下来递给她,一句嘴也没敢顶。心里恨死皮皮了,恨不得弄死他。原先对方婉之的那点小不服,现下也没了气焰,等了一会儿,方婉之却没接,他就伸着手等着,老老实实的对她道。
    “俸禄也没几个钱,你要买东西,账房里有的是,都是你的。”
    方大姑娘就笑了。
    “我的?我又凭什么花你的银子?连喻,我今日就问你一句,你可曾对我有过一丝半点的情意?逛窑子逗粉头也不是你这个做派?我方婉之便是普普通通人家的姑娘,也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闺女,如今我连脸都不要了,只问你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清早的朝阳此时已经落了一地,披洒在小小的方婉之身上就像是镀了层金边,让她看上去像个威风凌凌的女将军。
    连喻就那样看着,一眨不眨的看着。像是要将这副画面永远刻在之后的岁月里。他想,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张率真至极的脸。
    方婉之也看着他,心思却跟他的不同,因为没有得到回应,让她觉得几乎心死。
    她退了两步,眼珠里布满泪花。她想马上转身离去,最终气不过,抬手拧上连喻的耳朵。
    却在这时,听到他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说。
    “方婉之,我娶你。”
    早就想了,从来没有过犹豫,也没有过动摇。就想娶她,只娶她。
    只是他习惯了安排好一切,并没有想到中途出现这样的意外。所以“对不起,是我不好,让你伤心了。”
    ☆、第五十八章 平生不会害相思
    连喻说。
    “我娶你。”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他说的那么认真。
    方婉之承认,在过往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想从他嘴里面听到几个字。或许是我欢喜你,或许是我爱你,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说,我娶你。
    这是比之我爱你更重的一份承诺,一辈子的承诺。情商笨拙如他,到今日方婉之才明白,连喻不是不给,而是要给,就给了他的一辈子,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家。
    世间甜言蜜语那样多,他一句都不会说,但是他对她说,我娶你。
    用那样诚恳的表情。
    方婉之傻了,甚至都不会撒泼了,张了张嘴巴,她大概是想说些什么的,只是话还没开口,眼眶就已经婆娑。
    她等这一句话真的等了很久了,那么久,久到她甚至以为他不会说了。
    方婉之看着他,深深的看着,看到最后使劲一拧他的耳朵,厉声怒道:“早不说!想急死谁啊?还有,你这算是求婚吗?哪有人这样跟人求婚的?”
    眼泪顺着她的眼眶滑下,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一时也分不清是在哭还是在笑了。
    方婉之气死了,气死了自己不是一个懂得娇羞温驯的姑娘。因为她也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来回应,就是觉得心里暖乎死了,只能傻乎乎的咧着嘴角将自己哭成一团糟。
    连喻由着她哭,由着她拧耳朵,最后长臂一伸紧紧将她拥入怀里。吻着她的发顶,他想说,不哭,我不太会说话。想了一想,又觉得矫情。
    就对她好吧,好一辈子,下辈子她愿意跟我,我还继续对她好,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躺在一个棺材里。想着想着就笑了,觉得这是十分甜蜜的事情,决定回去就找个道士做个法,将方婉之的后几辈子都定下来,管他有用没用。
    方婉之窝在他的怀里感受到某人的闷笑,也跟着想笑,又忍不住张牙舞爪的嗔道:“你是在得意吗?我还没有答应你!”
    连喻低头直接吻上她的唇,唇齿纠缠间溢出一声叹息。
    “愿不愿意都是我的。”
    他爱这个姑娘,从什么时候开始爱的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一切对他来讲都是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珍贵到,他愿意倾其所有去换她的笑颜。
    连喻爱银子,爱了二十七年,如今他却愿意将最爱的东西全部交给最爱的人。
    摸了摸方婉之的脑袋,他道。
    “阿桃,银子多好,好到我长久的爱了那么长时间。可是我爱赚银子,却又觉得它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情味,我想,我大概是缺一个花它的人。如今我倾囊相授,都送给你,连同我自己,都给你。”
    方婉之抬头看着他的眉眼,心中似有千言要诉,只可惜还未待她感动完,就看见连喻挑着眉头加了一句。
    “你以后要少凶我一点,上次你送给我的菜刀…”
    连喻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方婉之狠狠剜了一眼。
    朝中一干重臣歪着脖子翘脚看着,有些离的近的,甚至看见了二世祖被那女子拎了耳朵。然而拎了耳朵,还是甘之如饴。
    那一日的秋晨熙色,许多人都见证了这对神神叨叨的小夫妻不算浪漫的爱情。那样的画面,其实没有半分美感可言,但就是有一种扎扎实实的幸福。像是在最精致的青花白瓷碗里盛满了大米饭,太过寻常,却是一辈子都离不了的东西。
    连喻跟方婉之和好,关系再次恢复到过往的腻歪,或者说,比过往还要腻歪。
    皮皮因为去了刘恒山,所以无法知道那一场架后,这两个东西粘糊成什么样子。不过看不见也好,看不见清净。作为一个万年没有脱单的小爷们,亲眼见证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的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尤其这眷属的还是连喻跟方婉之。
    而这其中,最受直接侵害的,大概就是窝在茅屋里撒欢似的连吃了好几顿肥肉的王守财了。
    它的概念里,当然是不懂什么吵架和好的,唯一的喵生追求就是吃。吃饱了睡,睡醒了再由连喻抱到院子里晒太阳。
    然而前几日连喻心情不好,它还特意在他脚边歪着脑袋撒了回娇。奈何身子太胖脑袋太重,让盯着菜刀发怔的连喻以为脚面上掉了块石头,它就只能将自己团成一团,一路滚到了院外,仰着肚皮感叹喵生。
    再到后来,连屋都不肯进了,因为再滚回去实在费力气,单是用两只前爪搂住食盆等着投喂。东西确实是没少吃,但不知怎么,又有点索然无味,因为没有方婉之的唠叨,没有她拴着绳子拖着它往外头走,莫名觉得很寂寞。
    方婉之跟连喻手牵着手走进院子的时候,王守财正歪着脑袋百无聊赖的嚼着一块肥肉。那肉真肥,五花三层的,王守财几乎是没怎么嚼,随便舔舔就往嘴里吞。
    方大姑娘看见了,脸色就是一凌,瞪着眼珠子走过去,发现它又胖了,兜头盖脸将连喻和王守财都骂了一通。然后愤愤都走到后厨不肯再给它吃。
    小院里还种着一小片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嫩生生的。王守财依旧窝在长驻的树下,连喻照旧歪在旁边黄花梨的刻花小塌上,视线统一的看向在厨房忙碌的那个凶巴巴的身影。
    小厨房的窗户还开着,清冷的灶台因为女主人的回归而再次腾起真真青烟。连喻看见方婉之围着围裙弹出半个身子问他。
    “午膳吃什么你等下用不用去衙门?”
    挽着流云鬓的发角还挂着点翠的流苏簪子,在阳光下一晃一晃的,俏生生的好看。
    连喻拄着下巴看着,觉得柴米油盐这种东西天天都会吃,但是站在灶台边上的人回来了,那滋味就是与以往的不同。
    他说:“今日不去衙门,我病了,等下支吾人走一趟就行了。”而后将王守财放到小塌上,明显感觉木头发出一声闷声声的哀嚎。
    “菜色不拘什么,随便你做。”
    方婉之瞅着连喻浑身上下都懒洋洋的,不由问了句。
    “什么病?”
    连喻没吭声,抱着王守财转了个身,嘴里似在哼哼什么小曲,大致是: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哼哼出来之后,又觉得特别的矫情,就又不哼哼了,背对着方婉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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