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洛扬无声地笑了,“那么,付珃和南烟——”
“大家族和京城望门一样,恨不得筑起铜墙铁壁,隐瞒家族内部的丑恶。不急,到了再说。”
**
抵达风溪的路过于漫长艰辛,谁都不能否认。
但是长时间的行走,亦是一个净化心魂的过程。
天地间的灾难、屏障让人畏惧、生恨,但是天地间的辽阔、迤逦则让人心胸拓宽、沉迷期间。
长时间行走的一行人,几乎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自身的变化,连呼吸都变得愈发洁净。
俞仲尧是获益最实际的一个,长期不能安稳入睡的情形逐步得到改善。他知道,这固然来自于每日体力的消耗、手边琐事的减少,最重要的是,洛扬的陪伴。
她让他心海平静,时常满心愉悦——人通常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才能睡得安稳。
孟滟堂则是感触最深的一个,看似清瘦了几分,实则变得强健,意志、体力都日益变强。他很不愿意承认,但是,越往前走,他越是享受这一段路程。
权势带来的争斗,像是一个让人发狂的嗜好,你置身期间的时候,无从自拔。而在远离的岁月里,尤其是每日感受着山河秀美的时刻,回想当初,便会为自己不值。最好的光景里,甚至不曾有一日真正放下一切,全情投入地享受生之欢愉。
那把龙椅就那么好?以往为何会那么想要得到?——如今他时常这样问自己。而在以前最常问自己的是:那个无能的小家伙爱哭鬼,他凭什么坐上龙椅?
简西禾不离手的是一本苦行僧写下的游记,他借过来,每日研读。并不能就此皈依佛门,但是很多想法发生改变,心魂得到平静、释怀。
所有人在路上就以为不虚此行,没想到的是,目的地更让人惊喜——
风溪被崇山峻岭环绕,地理位置可以说可恨之极,因为进出都要费尽周折。但是也可以说得天独厚,这里亦是四季分明,胜在湖泊河流清溪遍布,又有历代风雅之士精心营造,景致无双。
他们要在这里生活到明年夏季,因为回去也要掐算好经过西藏雪山那段路程的时间。
俞仲尧在趋近风溪之际,便将大周一切事情放下,不再命手下禀明,即使想了解并非难事,也不再有那份闲情——不论消息是好是坏,都无意义,不想再干涉,他有生涯中另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云荞没有俞仲尧那份胸襟,也不想有,她惦记着章兰婷。幸好这不是难事,高进可以让她如愿,大事小情的——通常都是他和阿行禀明俞仲尧,他们筛选之后再告知俞仲尧,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他们心里装的杂七杂八的事情比俞仲尧还多。眼下俞仲尧要做世外人,他们也会追随,可对于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获悉不在话下。
章兰婷的事,比沈云荞想象得更戏剧化:
成亲当日,宋志江自一早就喝得酩酊大醉,揭开新娘红盖头的时候,当众给了章兰婷一记耳光。
沈云荞听得眼角一跳,“这个……武安侯世子果然是……”她想了一下,才勉强找出较为合适的措辞,“果然是特立独行、不顾颜面。嗯,也的确是不用顾忌脸面了,早就没脸了。”沉了片刻,才问道,“武安侯夫妇作何反应?”
“他们?当做不知情,兴许是把这看做给儿媳妇的下马威了。”高进的神色有点儿复杂,“随后的章兰婷的日子可想而知,没有三朝回门,只有每一日给婆婆立规矩、被夫君拳打脚踢,能活,死不了,仅此而已。”
沈云荞研读着他的神色,“你这个样子,是同情她,还是——怎么个意思?”
“不。我只是在奇怪,怎么会有那么一个禽兽一般的表亲。”高进这样说着的时候,流露出嫌恶的神色。
沈云荞稍稍释怀,“还以为你在同情章兰婷。”
高进挑眉,他同情章兰婷?怎么可能呢?
“最好是别滥用同情心。”沈云荞神色淡漠,“洛扬被顺昌伯冷落甚至嫌弃,她也有一份功劳。是,你作为旁观者,可以说顺昌伯不值得洛扬在意,但是你要明白,父母是每个人从年少时就要尊敬的人,谁如果从小就看穿父母是善是恶才真是奇了。嗯,扯远了,还是说章兰婷。没有她作恶在先,现在受这些苦的就是洛扬,凭什么?章兰婷是在自食其果,原本顺昌伯府与武安侯府是不会有任何牵扯的,是她为着一份私心陷害洛扬的,这也是她选择的路。她要是不想嫁,都不用自尽,只需要一把剪刀断了长发,便能与这尘世绝缘,她肯么?她不肯。她到现在活得狼狈不堪,兴许心里在想的是自己很了不起——为了父母手足遍体鳞伤,那可真是孝女典范啊。”
高进听得她这一番话,啼笑皆非,抬手拍打着她额头,“为什么你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总是以为我心智还不如你呢?我要是有那么多同情,早已死了无数次。我对那门亲事的厌恶,来自于我与宋府的牵扯——那是我一个洗不清甩不掉的污点。”
“话可不是这么说。”沈云荞反驳,“洛扬是顺昌伯的女儿,但她与顺昌伯是两回事。”
“我知道,就像你与沈家不可相提并论一样。”高进目光和煦,“但是,你心里还是在意的,我没说错吧?”
沈云荞这才释然一笑,“明白了。”
最先进入风溪的,是俞仲尧、章洛扬、高进和她四个人。他们面临着一些选择:或是做风溪忽然冒出来的大富之家,或是做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商贾,或是做平民百姓。
沈云荞对做平头百姓兴趣最浓,那天绕着手臂对其余三个人说道:“只有做最不起眼的百姓,才能以最快的时间了解一个地方。”
章洛扬立时道:“那我跟你一起。”语毕看了俞仲尧一眼,补充道,“我一定要和云荞一起的。”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打击她们:“了解这个地方,不劳你们费心。首要目的是找人,其次才是如何消磨余下的光阴。”他看向沈云荞,“等该找到的人找到了,你可以易容成任何一种人,就算你想沿街乞讨,也不会有人阻拦。”
沈云荞抓了抓额头,章洛扬挠了挠脸。
俞仲尧这才道:“三进的宅子,住得下。”
沈云荞瞥了一眼高进,一脸不得不认命的表情。唉,就要跟这厮假扮夫妻了,而且人家还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叫个什么事儿?末了,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问俞仲尧:“三爷,洛扬的容貌,要不要我帮她改一下?”
“不用。明日再说。”
“……?”这位爷的心思,谁能猜得出?
“走。”俞仲尧对其余三人偏一偏头,率先前行。
沈云荞吸了吸鼻子。她一直以为要掩人耳目,结果却是完全可以大爷一般进入风溪。
那一刻,她以是大周人为荣,因为大周有俞仲尧——不论到了什么鬼地方,人家照样儿不改本色。
☆、第50章
有人沉默地走在前面带路,自外围走向风溪居民集中之处,步调并不快,四个人得以打量沿途所见一切。
正是秋末冬初时节,路上不乏苍松翠柏,花树的娇艳之色点缀期间,点点飞花在萧瑟秋风中辗转,落于湖面、河水、溪流间,花树宛若临水照花的美人,平添几分哀婉。
蜿蜒曲折的路上,不乏凉亭、茶寮,相对于如今大周的建筑来说,古意盎然。
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到了风溪最繁华的所在,街头行人络绎不绝,街道曲折,这大抵是因为无人细致规划布局的关系。房屋与所见过的凉亭茶寮相同,样式古老——这样的屋舍,他们只在古画中见过。
“我怎么感觉像是回到了几百年前似的?”沈云荞与章洛扬嘀咕。
章洛扬就笑,“我也是这感觉。”
“但愿饭菜别跟屋舍一样。”沈云荞关心的永远都是最现实的问题,说着话,开始打量视野中居民的穿戴。还好。
男子穿宽大或修身的袍子、短褐、道袍、深衣等等常见的衣物——反正千百年来男子的衣物也就这几种,估摸着到何处都一样。
女子的衣物则是以穿曲裾深衣为主,倒是也有上衫下裙这么穿的,就所见的这些人来讲,是极少数——沈云荞看了好一阵子,只发现两个女子这样穿戴。
章洛扬也在留心打量着行人,发现人们的衣物以单色、素净为主,很少有人在衣服上绣花草或是吉祥寓意的纹样。
不过这些也无所谓,过来又不是为了吃喝穿戴。
再细看衣物的料子,锦、绸、缎、纱、粗布都有。
他们四个都是一身粗布深衣,这一点来讲,并不显眼。但是,还是引起了不少行人、商贩的瞩目。
沈云荞和章洛扬都发现了这一点,看看走在前面的两个男人,不由相视一笑。
都是样貌出众的男子,又是位极人臣之辈,便是一袭粗布玄色衣,那份气度、雍容亦是无从遮掩,走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
他们大抵是经历了太多次这种情形,被人盯着看惯了,完全不以为意。
经过一家菜馆的时候,沈云荞对章洛扬道:“改日我们来下馆子?”
章洛扬爽快点头,“好啊。”
高进在前面听了,不由失笑。
走到这条街居中的位置,带路的人走到大门前站定,躬身相请。
四个人信步走了进去。
虽然样式看起来是二三百年前的,布局倒是相差无几:外院、内宅、小花园,东西有跨院。
经过外院,到了内宅。内宅有六个小院儿,分成三排,俱是东西两所院落。
俞仲尧与章洛扬住在东侧,高进与沈云荞住在西侧。
章洛扬走进院子,打量一番,见是自己极为熟悉的四合院,只是没见几个下人——具体来说,是走这一路也没见到多少。
门窗、陈设包括寝室的大床,都没雕刻花纹,在她看来,是返璞归真了。
俞仲尧也是一路打量着,在厅堂站定,看着北面靠墙的茶几、座椅,笑了笑,又抚了一下章洛扬的后颈,“将就些,到哪一家大抵也是这样。”
“很好了。”章洛扬是最容易知足的性情,笑道,“总比路途上住过的地方要好上百倍。”
“这倒是。”
到达栖身之处第一件事,便是好生洗漱一番。
院子里几名面目憨厚朴实、寡言少语的仆妇得了吩咐之后,打来热水,将簇新的木桶分别放在东梢间和西梢间。两人都没让人近身服侍的习惯,只让她们在门外守着。
身形浸在氤氲着水汽的木桶之中,章洛扬满足地叹息一声。在路上,连洗澡都是奢侈,实在受不了了,她和沈云荞、连翘、落翘索性就轮班在溪水、河流边上值班,用冷水潦草地清洗一番。
男人们自然也是如此。
到明年回程中就会好一些了,起码启程时还是夏季,天气比较暖和,不会被冷水激得瑟瑟发抖。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看到仆妇早已备好的女子衣饰,她逐样穿戴起来,让人帮自己将长发绞得七八分干,随意绾了个圆髻。
“好美啊。”帮她绾发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啧啧叹息。
章洛扬笑了笑,打量着铜镜中的自己。多亏了云荞,事先备好了滋养皮肤的脂粉,在行程中每日洗完脸涂上,才使得肌肤经过这一路风雨也未被影响到分毫。
女孩子做这些总是比较磨蹭,到章洛扬进到寝室的时候,俞仲尧已经在床上闭目养神了。
他只穿着一袭纯白中衣,半倚着床头。
章洛扬笑盈盈走过去,探手要捏他鼻梁的时候,手被他捉住。
他并未睁开眼,便将她带到怀里,“睡一会儿。”
“……”章洛扬纠结了片刻,想着对于他来说,睡个好觉或许比饱餐一顿更难得,由此才没再僵持,乖顺地依偎在他身边。
俞仲尧闻着她发丝的香气、清浅的体香,深深呼吸一下,转手扯过被子盖住彼此,啄了啄她的唇,手臂穿过她颈间,拥着她沉沉入眠。
**
沈云荞与高进洗漱之后,首要之事不是休息,而是吃饭。
沈云荞每到饿了的时候,最想吃的就是饺子、肉类,因而沐浴之前就吩咐一个十多岁的小丫鬟:“让厨房给我做几十个饺子、一道红烧肉。”
小丫鬟满脸茫然地看着她。
“嗯……”她沮丧地托住腮,尽量耐心细致地告诉小丫鬟自己所说的饺子、红烧肉是什么样的、怎么做的。
小丫鬟先是一喜,“您说的饺子,就是馄饨吧?”
“也行也行。”沈云荞这分外清楚地意识到,风溪与大周真的是两个世界了。
对于红烧肉,小丫鬟则问道:“东坡肉行不行?红烧肉……没怎么听说过呢。”
沈云荞隐隐感觉到,那饺子的味道估计好不到哪儿去,因为清楚馄饨是饺子的曾用名,并且做法看起来就不能好吃。但是东坡肉又叫她心生喜悦——那可是名菜,在这里应该不是很难吃到的样子。
要不是太累,就自己亲自动手做饺子或是让洛扬帮忙了,但今日情形特殊,不好较真儿,末了又补充一句,“原来准备了什么,也一并给我送过来。”
“大家族和京城望门一样,恨不得筑起铜墙铁壁,隐瞒家族内部的丑恶。不急,到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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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风溪的路过于漫长艰辛,谁都不能否认。
但是长时间的行走,亦是一个净化心魂的过程。
天地间的灾难、屏障让人畏惧、生恨,但是天地间的辽阔、迤逦则让人心胸拓宽、沉迷期间。
长时间行走的一行人,几乎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自身的变化,连呼吸都变得愈发洁净。
俞仲尧是获益最实际的一个,长期不能安稳入睡的情形逐步得到改善。他知道,这固然来自于每日体力的消耗、手边琐事的减少,最重要的是,洛扬的陪伴。
她让他心海平静,时常满心愉悦——人通常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才能睡得安稳。
孟滟堂则是感触最深的一个,看似清瘦了几分,实则变得强健,意志、体力都日益变强。他很不愿意承认,但是,越往前走,他越是享受这一段路程。
权势带来的争斗,像是一个让人发狂的嗜好,你置身期间的时候,无从自拔。而在远离的岁月里,尤其是每日感受着山河秀美的时刻,回想当初,便会为自己不值。最好的光景里,甚至不曾有一日真正放下一切,全情投入地享受生之欢愉。
那把龙椅就那么好?以往为何会那么想要得到?——如今他时常这样问自己。而在以前最常问自己的是:那个无能的小家伙爱哭鬼,他凭什么坐上龙椅?
简西禾不离手的是一本苦行僧写下的游记,他借过来,每日研读。并不能就此皈依佛门,但是很多想法发生改变,心魂得到平静、释怀。
所有人在路上就以为不虚此行,没想到的是,目的地更让人惊喜——
风溪被崇山峻岭环绕,地理位置可以说可恨之极,因为进出都要费尽周折。但是也可以说得天独厚,这里亦是四季分明,胜在湖泊河流清溪遍布,又有历代风雅之士精心营造,景致无双。
他们要在这里生活到明年夏季,因为回去也要掐算好经过西藏雪山那段路程的时间。
俞仲尧在趋近风溪之际,便将大周一切事情放下,不再命手下禀明,即使想了解并非难事,也不再有那份闲情——不论消息是好是坏,都无意义,不想再干涉,他有生涯中另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云荞没有俞仲尧那份胸襟,也不想有,她惦记着章兰婷。幸好这不是难事,高进可以让她如愿,大事小情的——通常都是他和阿行禀明俞仲尧,他们筛选之后再告知俞仲尧,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他们心里装的杂七杂八的事情比俞仲尧还多。眼下俞仲尧要做世外人,他们也会追随,可对于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获悉不在话下。
章兰婷的事,比沈云荞想象得更戏剧化:
成亲当日,宋志江自一早就喝得酩酊大醉,揭开新娘红盖头的时候,当众给了章兰婷一记耳光。
沈云荞听得眼角一跳,“这个……武安侯世子果然是……”她想了一下,才勉强找出较为合适的措辞,“果然是特立独行、不顾颜面。嗯,也的确是不用顾忌脸面了,早就没脸了。”沉了片刻,才问道,“武安侯夫妇作何反应?”
“他们?当做不知情,兴许是把这看做给儿媳妇的下马威了。”高进的神色有点儿复杂,“随后的章兰婷的日子可想而知,没有三朝回门,只有每一日给婆婆立规矩、被夫君拳打脚踢,能活,死不了,仅此而已。”
沈云荞研读着他的神色,“你这个样子,是同情她,还是——怎么个意思?”
“不。我只是在奇怪,怎么会有那么一个禽兽一般的表亲。”高进这样说着的时候,流露出嫌恶的神色。
沈云荞稍稍释怀,“还以为你在同情章兰婷。”
高进挑眉,他同情章兰婷?怎么可能呢?
“最好是别滥用同情心。”沈云荞神色淡漠,“洛扬被顺昌伯冷落甚至嫌弃,她也有一份功劳。是,你作为旁观者,可以说顺昌伯不值得洛扬在意,但是你要明白,父母是每个人从年少时就要尊敬的人,谁如果从小就看穿父母是善是恶才真是奇了。嗯,扯远了,还是说章兰婷。没有她作恶在先,现在受这些苦的就是洛扬,凭什么?章兰婷是在自食其果,原本顺昌伯府与武安侯府是不会有任何牵扯的,是她为着一份私心陷害洛扬的,这也是她选择的路。她要是不想嫁,都不用自尽,只需要一把剪刀断了长发,便能与这尘世绝缘,她肯么?她不肯。她到现在活得狼狈不堪,兴许心里在想的是自己很了不起——为了父母手足遍体鳞伤,那可真是孝女典范啊。”
高进听得她这一番话,啼笑皆非,抬手拍打着她额头,“为什么你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总是以为我心智还不如你呢?我要是有那么多同情,早已死了无数次。我对那门亲事的厌恶,来自于我与宋府的牵扯——那是我一个洗不清甩不掉的污点。”
“话可不是这么说。”沈云荞反驳,“洛扬是顺昌伯的女儿,但她与顺昌伯是两回事。”
“我知道,就像你与沈家不可相提并论一样。”高进目光和煦,“但是,你心里还是在意的,我没说错吧?”
沈云荞这才释然一笑,“明白了。”
最先进入风溪的,是俞仲尧、章洛扬、高进和她四个人。他们面临着一些选择:或是做风溪忽然冒出来的大富之家,或是做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商贾,或是做平民百姓。
沈云荞对做平头百姓兴趣最浓,那天绕着手臂对其余三个人说道:“只有做最不起眼的百姓,才能以最快的时间了解一个地方。”
章洛扬立时道:“那我跟你一起。”语毕看了俞仲尧一眼,补充道,“我一定要和云荞一起的。”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打击她们:“了解这个地方,不劳你们费心。首要目的是找人,其次才是如何消磨余下的光阴。”他看向沈云荞,“等该找到的人找到了,你可以易容成任何一种人,就算你想沿街乞讨,也不会有人阻拦。”
沈云荞抓了抓额头,章洛扬挠了挠脸。
俞仲尧这才道:“三进的宅子,住得下。”
沈云荞瞥了一眼高进,一脸不得不认命的表情。唉,就要跟这厮假扮夫妻了,而且人家还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叫个什么事儿?末了,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问俞仲尧:“三爷,洛扬的容貌,要不要我帮她改一下?”
“不用。明日再说。”
“……?”这位爷的心思,谁能猜得出?
“走。”俞仲尧对其余三人偏一偏头,率先前行。
沈云荞吸了吸鼻子。她一直以为要掩人耳目,结果却是完全可以大爷一般进入风溪。
那一刻,她以是大周人为荣,因为大周有俞仲尧——不论到了什么鬼地方,人家照样儿不改本色。
☆、第50章
有人沉默地走在前面带路,自外围走向风溪居民集中之处,步调并不快,四个人得以打量沿途所见一切。
正是秋末冬初时节,路上不乏苍松翠柏,花树的娇艳之色点缀期间,点点飞花在萧瑟秋风中辗转,落于湖面、河水、溪流间,花树宛若临水照花的美人,平添几分哀婉。
蜿蜒曲折的路上,不乏凉亭、茶寮,相对于如今大周的建筑来说,古意盎然。
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到了风溪最繁华的所在,街头行人络绎不绝,街道曲折,这大抵是因为无人细致规划布局的关系。房屋与所见过的凉亭茶寮相同,样式古老——这样的屋舍,他们只在古画中见过。
“我怎么感觉像是回到了几百年前似的?”沈云荞与章洛扬嘀咕。
章洛扬就笑,“我也是这感觉。”
“但愿饭菜别跟屋舍一样。”沈云荞关心的永远都是最现实的问题,说着话,开始打量视野中居民的穿戴。还好。
男子穿宽大或修身的袍子、短褐、道袍、深衣等等常见的衣物——反正千百年来男子的衣物也就这几种,估摸着到何处都一样。
女子的衣物则是以穿曲裾深衣为主,倒是也有上衫下裙这么穿的,就所见的这些人来讲,是极少数——沈云荞看了好一阵子,只发现两个女子这样穿戴。
章洛扬也在留心打量着行人,发现人们的衣物以单色、素净为主,很少有人在衣服上绣花草或是吉祥寓意的纹样。
不过这些也无所谓,过来又不是为了吃喝穿戴。
再细看衣物的料子,锦、绸、缎、纱、粗布都有。
他们四个都是一身粗布深衣,这一点来讲,并不显眼。但是,还是引起了不少行人、商贩的瞩目。
沈云荞和章洛扬都发现了这一点,看看走在前面的两个男人,不由相视一笑。
都是样貌出众的男子,又是位极人臣之辈,便是一袭粗布玄色衣,那份气度、雍容亦是无从遮掩,走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
他们大抵是经历了太多次这种情形,被人盯着看惯了,完全不以为意。
经过一家菜馆的时候,沈云荞对章洛扬道:“改日我们来下馆子?”
章洛扬爽快点头,“好啊。”
高进在前面听了,不由失笑。
走到这条街居中的位置,带路的人走到大门前站定,躬身相请。
四个人信步走了进去。
虽然样式看起来是二三百年前的,布局倒是相差无几:外院、内宅、小花园,东西有跨院。
经过外院,到了内宅。内宅有六个小院儿,分成三排,俱是东西两所院落。
俞仲尧与章洛扬住在东侧,高进与沈云荞住在西侧。
章洛扬走进院子,打量一番,见是自己极为熟悉的四合院,只是没见几个下人——具体来说,是走这一路也没见到多少。
门窗、陈设包括寝室的大床,都没雕刻花纹,在她看来,是返璞归真了。
俞仲尧也是一路打量着,在厅堂站定,看着北面靠墙的茶几、座椅,笑了笑,又抚了一下章洛扬的后颈,“将就些,到哪一家大抵也是这样。”
“很好了。”章洛扬是最容易知足的性情,笑道,“总比路途上住过的地方要好上百倍。”
“这倒是。”
到达栖身之处第一件事,便是好生洗漱一番。
院子里几名面目憨厚朴实、寡言少语的仆妇得了吩咐之后,打来热水,将簇新的木桶分别放在东梢间和西梢间。两人都没让人近身服侍的习惯,只让她们在门外守着。
身形浸在氤氲着水汽的木桶之中,章洛扬满足地叹息一声。在路上,连洗澡都是奢侈,实在受不了了,她和沈云荞、连翘、落翘索性就轮班在溪水、河流边上值班,用冷水潦草地清洗一番。
男人们自然也是如此。
到明年回程中就会好一些了,起码启程时还是夏季,天气比较暖和,不会被冷水激得瑟瑟发抖。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看到仆妇早已备好的女子衣饰,她逐样穿戴起来,让人帮自己将长发绞得七八分干,随意绾了个圆髻。
“好美啊。”帮她绾发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啧啧叹息。
章洛扬笑了笑,打量着铜镜中的自己。多亏了云荞,事先备好了滋养皮肤的脂粉,在行程中每日洗完脸涂上,才使得肌肤经过这一路风雨也未被影响到分毫。
女孩子做这些总是比较磨蹭,到章洛扬进到寝室的时候,俞仲尧已经在床上闭目养神了。
他只穿着一袭纯白中衣,半倚着床头。
章洛扬笑盈盈走过去,探手要捏他鼻梁的时候,手被他捉住。
他并未睁开眼,便将她带到怀里,“睡一会儿。”
“……”章洛扬纠结了片刻,想着对于他来说,睡个好觉或许比饱餐一顿更难得,由此才没再僵持,乖顺地依偎在他身边。
俞仲尧闻着她发丝的香气、清浅的体香,深深呼吸一下,转手扯过被子盖住彼此,啄了啄她的唇,手臂穿过她颈间,拥着她沉沉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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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荞与高进洗漱之后,首要之事不是休息,而是吃饭。
沈云荞每到饿了的时候,最想吃的就是饺子、肉类,因而沐浴之前就吩咐一个十多岁的小丫鬟:“让厨房给我做几十个饺子、一道红烧肉。”
小丫鬟满脸茫然地看着她。
“嗯……”她沮丧地托住腮,尽量耐心细致地告诉小丫鬟自己所说的饺子、红烧肉是什么样的、怎么做的。
小丫鬟先是一喜,“您说的饺子,就是馄饨吧?”
“也行也行。”沈云荞这分外清楚地意识到,风溪与大周真的是两个世界了。
对于红烧肉,小丫鬟则问道:“东坡肉行不行?红烧肉……没怎么听说过呢。”
沈云荞隐隐感觉到,那饺子的味道估计好不到哪儿去,因为清楚馄饨是饺子的曾用名,并且做法看起来就不能好吃。但是东坡肉又叫她心生喜悦——那可是名菜,在这里应该不是很难吃到的样子。
要不是太累,就自己亲自动手做饺子或是让洛扬帮忙了,但今日情形特殊,不好较真儿,末了又补充一句,“原来准备了什么,也一并给我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