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入流,是一种代称。往边疆派官叫做流外;与之相反,长安的官员,就是流内官了。从外调内,这个过程,就叫入流。
“确有此事。”郑珣毓回答。“可陛下的谕令早就发出去了,李相现在问的意思是?”
“这批入流官员,很快就是咱们的同僚了。”李庭委婉地转圜了一句,“所以我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到长安?”
“这可不一定,要看路程远近。”郑珣毓很客观地指出了这个问题。“而且,不是所有的流内官都能成为咱们的同僚。”
按照大盛律,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参加平素的早朝。李庭贵为尚书仆射,肯定不会和一个从九品的官员扯近乎说是同僚。
“那……”李庭一脸欲言又止。
其实在李庭提到入流官员时,郑珣毓就猜出了对方的真正意图。绕弯子也绕够了,他便直接道:“李相,其实你想问的是两位国子司业吧?不管是钦州还是峯州,这路都是最远的。若是李相想和故人叙旧,怕是得再等等。”
要不是李庭被郑珣毓当面戳穿多次,这时一定能气得跳起来。不过现在,他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和元光耀及顾东隅是故人?呵呵,滑天下之大稽!
☆、6459㊣
至于元光耀和顾东隅,他们当然不知道长安城里变成了什么样、里头的人对他们回去又持什么态度。
事实上,峯州距离长安差不多有四千里路,他们在路上走了超过一个半月,这才堪堪进入关内道。长安位于关内道南部,离南面的山南道约莫六七十里。跨越它们的边界线,也就意味着,快到都城了。
眼看天色渐晚,一行人便投进了旅社。他们都赶路赶了那么长时间,实在没必要在最后一天折磨自己——
没错,就是折磨。这么长的旅途,不管是骑马还是坐车,都能把人累死!
至少元非晚是这样。本来,元光耀安排她坐车,但路上崎岖险阻,马车颠簸得厉害,差点把她骨头都震散架了。后面她实在忍不了,好说歹说,才让元光耀也同意她骑马。
虽然有点磨大腿,但总比颠得晕头昏脑再吐得一塌糊涂要好吧?
元非晚这回深切认识到了左迁岭南的可怕之处。什么瘴气厚虫鼠多都是废话,光路上就够让身体不太好的人呜呼哀哉。怪不得她当年水土不服呢……这么折腾,不死也去半条命!
这么想的人,当然不止元非晚一个。只不过,越临近长安,这种感觉就越微薄。原因别无其他——
长安是个好地方,可比岭南有诱惑力多了!
“再有一天路程,咱们就能到了。”在给元非晚打理湿漉漉的长发时,水碧这么说,不掩欣喜。“明天日落之前,就能进城。”
元非晚盯着客店模糊不清的铜镜里自己的容颜,闻言动都不动。“嗯。”
谷蓝把用过的水盆端出去,此时进来,刚好听到一些话尾,便笑嘻嘻道:“大娘,婢子都迫不及待了呢!”在四五个月前,她刚进元府时,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这么快进京!
一定要说的话,谷蓝大概是她们三个中最适应长途旅行的人。因为干农活出来的身子骨摆在那里,底子是最好的。
听她这么说,倒叫元非晚想起些别的事。“既然明天就要到了,那有些事我今天就该说。”
“仅凭大娘吩咐。”水碧和谷蓝齐声道。
“回了长安,自然是好事。”元非晚道,眼珠转动,盯着镜子里的其他两人,“不过,长安可不比岭南,人多口杂是非多。便是小小一件事,在有心或无心的推波助澜下,也可能有很大的后果。所以,你们皮都给我紧着点。”
“婢子一定谨言慎行,绝不行差踏错。”水碧立刻道。
“婢子知道了,一定不给大娘添麻烦!”这是谷蓝。
听着两句郑重的回答,元非晚满意地点了点头。“具体的规矩,等回到城中府邸时再说。反正你们要记得,阿耶是被夺情起复。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就该比平常的入流官员更小心。”
水碧和谷蓝对视一眼,然后一起点头。
所谓夺情起复,就是皇帝一定要把原本该丁忧在家的官员拉出来干活。这不是没有先例,但百善孝为先,一个做得不好,就会落人口舌。
两个多月前,元府二房起了一场大火。其他人都没事,然而住在独门小院子里的老夫人没能救到。
事实上,等众人发现时,火势已经太大,实在无能为力。以至于最后那火是自己灭的——四周都是石墙,它没能蔓延出去,便直接把院中事物烧了个一干二净。老夫人的遗体也不能幸免,最后就找到了几根比较大的骨头。
这种意外,意外得太彻底,什么有用的线索都被烧光了,以至于官府仵作都闹不清起火原因。反正火势之大,所有人有目共睹,便只能默认灯油倾覆、无意走水,然后老夫人不幸身亡。
原本,作为老夫人的贴身侍婢,水红和水碧对此得负一大半的责任。可是老夫人之前自己亲口撵人去外头住,元府其他人都可以证实,这玩忽职守之罪便不了了之了。
在这件事里,最占便宜的当然是水碧。她前脚刚把东西收走,后脚就起了把能将一切蛛丝马迹都掩盖的大火,实在再走运不过。
而作为对比,她当然知道,这火起得过分快了。
当时元非晚听她把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就有些猜出来了。“你刚出门不久,回头火就成了滔天之势?这意思是,有人放火?”
虽然水碧有些心惊肉跳,还是点头了。“八九不离十。”至于谁放的火嘛……她光是想,就觉得脊背一阵颤抖。
老夫人做下的奇葩事情太多,元非晚一时也不能确定是二房还是三房做的——所以说,树敌太多也是麻烦!“等过几天,自见分晓。”
水碧当时没有明白,但隔了两天就明白了。因为,在大火过后的第三天清晨,元府三房打包收拾完毕,城门一开便出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元光进并没有卖掉他们的宅院,所以嘉宁县百姓都认为,这大概是因为最近元府事情太多,元光进认为宅子风水不好,就先搬走了。
然而元非晚不这么想。三房经济状况捉襟见肘,若是可能,他们一定会先处理掉手中的地契。如果他们没出手,那只暗示了两点可能:其一,没时间找买家;其二,避祸!
不管是前一点还是后一点,三房要离开嘉宁县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试问,有什么事情能让一向宅在屋里、哪儿也不愿去的元光进跑得这么快?只可能是杀身之祸吧?而他们做了什么,才会导致杀身之祸?
“火是他们那边的人放的。”元非晚判断,“但不是三叔,很可能也不是三婶。那么,就剩下……”
“……三娘?”水碧不免觉得惊恐。元非鸢才十二三,能有这么丧心病狂?
但元非晚不这么想。论起丧心病狂的程度,老夫人才是无出其右。如果真是她三妹放了那把火,也只能说明老夫人把三房逼急了——
先是给张婉之下毒,后面八成又闹了什么事。元非鸢年纪小,气急了,便来了个依葫芦画瓢……考虑到实际情况,放火和下毒在老夫人身上确实是差不多的效果。左右烧的是二房的财产,而以二房平时对三房的态度,元非鸢有什么可不忍心的?
反观回来,就算是老夫人自己,也从未想到自己会死在孙女的一把火下吧?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元非晚淡淡地下了个结论。
不能说元非鸢这么做是对的,但若不是老夫人和二房逼人太甚,会造成这种结果?说到底也是自作自受,怪不了别人。
水碧沉默了一下。老夫人死有余辜,没人能反驳。而且抓真凶是官府的事情,也轮不到她们操心。“您这意思是,三娘做了这些事,已经被三房郎君和夫人知道了?”不然为什么三房会举家搬迁?
元非晚点头。正常这个年纪的少女,掩饰不住自己做的事、被父母发现很正常,况且这事又这么大。“死了的已然没有指望,难道他们愿意再赔一个女儿进去?”
合情合理,水碧没话说了。“那房子……”
“迟早会脱手的。”元非晚笑了笑。“为了避免麻烦,就算低价出了,三叔也一定会卖。因为,若想彻底摆脱这档子事,就得隐藏行迹,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们的地方去。”
水碧恍然大悟。若是低价出手,那元光进就有很多种可以把地契脱手的途径,比如随便找家典当行死当……“他们永远不会回来了。”
果不其然,再过一个多月,就有一个外地富商找上门来,说他手里已经有了三房的宅院,但嫌它太小,想买下元光耀手里的地契,把两间打通,重新造一座大宅院。
元光耀本就不打算再回去住,又知道自己不日将调离岭南,也就顺水推舟地卖了。再问富商那份地契的来源,只知道是某个当铺老板转给他的,元光进已然没有了消息。
而在那之前半个月,沉默已久的二房也有了动静。
知道胡县令已经把折子递上去后,黄素就死了找人说情的心。就和元非晚料想的一样,连嘉宁县的人都搞定不了,她更不指望能搞定远在长安的吏部——
元光宗已经毫无指望,还是个大大的后腿!
弄明白这点后,黄素之前那个想离开的念头就愈来愈强烈。于是她找了个日子,提着酒菜纸笔去探监,出来时手上便拿了一封和离书。她与元光宗,从此以后便毫无干系了。
两个孩子自然不能留给元光宗,黄素带着他们去了东南方向的交府宋平县。她手里还有一笔私房,做个小本买卖足够了。宋平比嘉宁更繁华些,挣钱的机会更多些。等两个孩子再大一点,她就带他们往东边迁移,迟早远离嘉宁这片是非之地。
再来说元光宗。
他痛痛快快地同意与黄素和离,自然是有理由的。其一,二房最值钱的东西莫过于宅院,黄素没法把它带走,差不多算净身出户。其二,他还做着美梦,想等两年后出去,取出自己偷到的财宝。左右他现在公职丢了,生活肯定会更加丰富多彩、灯红酒绿——
什么?李惠儿不会让他这么做?
得了吧,两年后,肯定有比李惠儿更年轻更貌美的女人向他投怀送抱,他为什么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抱着这样的心态,元光宗打算硬挺过这两年。但他太天真了——外头没人照拂,牢头和狱卒哪里会给他好脸色看?每天面对着阴暗发霉房间的日子,都让心高气傲的他生不如死。
无法,他只得腆着脸和狱卒打好关系。但他手上没钱,只能让对方拿着自己的手契去变卖家中的物品,换来酒水吃食等物。
可是,这好日子一天都没过成功。因为他心情愤懑,加上牢中伙食太差,久不沾酒,一个没忍住,便喝了个酩酊大醉。
那狱卒见人醉了,便不免说了几句平时心里压着的刻薄话,无非是拔毛凤凰不如鸡之类的。
元光宗却还没醉死,依稀听见了,便气得跳起来。“胡说!你爷爷我有得是钱!”
“得了吧,醉了还不承认呢。”狱卒实在不爱搭理他。
“我才没胡说!”元光宗把一只酒壶摔得惊天动地,“我有很多钱,就在、就在……”他勉强记得这话不能大声说,便叫狱卒:“你过来,我小声说与你听。”
虽然不太相信,但狱卒的好奇心依旧占了上风,便凑了过去。元光宗自得,便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偷东西的过程说了出来。末了,他还得意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别以为爷爷我这就落魄了!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更何况我两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狱卒被他听到的消息惊呆了。他一面觉得对方就是在讹他,另一面却非常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毕竟李老夫人的失窃案数额实在不小;如今当事人死了,变成了死案,但胡县令依旧很是在意……
若是他举报元光宗,帮助县令破案,岂不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狱卒不再有心思和元光宗周旋,急匆匆地出去禀告县令。
可由于那些财宝早就被卢阳明和公孙问之挖走,带队去的胡县令看到一包袱石头时,鼻子都气歪了。然而他毕竟不笨,很快就想到,元光宗那样的人,如果没真的偷鸡摸狗,喝醉了也不可能吹嘘这个!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用了一点点小手段,胡县令便确认,元府失窃案的黑手是元光宗。签字画押,盖章定论,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偷窃本已是重罪,再加上偷的是自家老母的东西,还能算上一条不孝。既属于六赃,又属于十恶。赃物无法找回,不孝又属于不能赎的罪行!
按律,凡已实施窃盗行为而不得财物的,笞五十;已得财物一尺的,杖六十;每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每五匹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按照老夫人之前登记的失窃财物数额,超过五十匹妥妥儿的。可说是要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年苦役的话,岭南这地方已经偏远到没法这么流放了。于是胡县令大笔一挥,杖刑一百,再发配到上游水坝去做五年苦役,等两年牢房蹲完就立刻执行——
这回,天王老子来都救不了元光宗了!
五年苦役暂且不提,一百杖就够呛。元光宗本就没吃过什么苦,杖刑下来,直接去了半条命。
知道这个,再比对三房,谁都得承认,元光进还算有脑子,至少溜得快。不然,若是元非鸢被抓住,判个不睦之罪,再算他一个教导失责,也是全灭的节奏。
这一来二去,元府的二三房立时就破落了。不过大家提起的时候都不觉得有什么可惋惜的,倒是说胡县令英明神武的多些。
又过了大半个月,吏部回复的公文终于送到了嘉宁。除了免除元光宗的县丞之位外,还有一份是元光耀的调令——
闻卿三年克己复礼,传道授业,有教化之功。故擢国子司业,从四品下,即日出发。
这个大消息震动了整个嘉宁县。国子司业是国子监——也就是全国闻名的贵族学校——的副职,上头还有一个从三品的祭酒。但这事重点不在正副,而在于元光耀要被起复了!
“这真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本来就该这样!”
“可元先生还在孝期吧?这消息八成还没到长安!”
“有丁忧就有夺情,事在人为嘛!”
念着元光耀平时的好处,有人自发地牵头组织,给他写了一份百人请愿书,请胡县令代为上交。而胡县令呢,对自己的地界上起复了个京官,也乐见其成——
开玩笑,多个朋友多条路,更何况是长安的;他干啥要给自己添堵?
“确有此事。”郑珣毓回答。“可陛下的谕令早就发出去了,李相现在问的意思是?”
“这批入流官员,很快就是咱们的同僚了。”李庭委婉地转圜了一句,“所以我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到长安?”
“这可不一定,要看路程远近。”郑珣毓很客观地指出了这个问题。“而且,不是所有的流内官都能成为咱们的同僚。”
按照大盛律,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参加平素的早朝。李庭贵为尚书仆射,肯定不会和一个从九品的官员扯近乎说是同僚。
“那……”李庭一脸欲言又止。
其实在李庭提到入流官员时,郑珣毓就猜出了对方的真正意图。绕弯子也绕够了,他便直接道:“李相,其实你想问的是两位国子司业吧?不管是钦州还是峯州,这路都是最远的。若是李相想和故人叙旧,怕是得再等等。”
要不是李庭被郑珣毓当面戳穿多次,这时一定能气得跳起来。不过现在,他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和元光耀及顾东隅是故人?呵呵,滑天下之大稽!
☆、6459㊣
至于元光耀和顾东隅,他们当然不知道长安城里变成了什么样、里头的人对他们回去又持什么态度。
事实上,峯州距离长安差不多有四千里路,他们在路上走了超过一个半月,这才堪堪进入关内道。长安位于关内道南部,离南面的山南道约莫六七十里。跨越它们的边界线,也就意味着,快到都城了。
眼看天色渐晚,一行人便投进了旅社。他们都赶路赶了那么长时间,实在没必要在最后一天折磨自己——
没错,就是折磨。这么长的旅途,不管是骑马还是坐车,都能把人累死!
至少元非晚是这样。本来,元光耀安排她坐车,但路上崎岖险阻,马车颠簸得厉害,差点把她骨头都震散架了。后面她实在忍不了,好说歹说,才让元光耀也同意她骑马。
虽然有点磨大腿,但总比颠得晕头昏脑再吐得一塌糊涂要好吧?
元非晚这回深切认识到了左迁岭南的可怕之处。什么瘴气厚虫鼠多都是废话,光路上就够让身体不太好的人呜呼哀哉。怪不得她当年水土不服呢……这么折腾,不死也去半条命!
这么想的人,当然不止元非晚一个。只不过,越临近长安,这种感觉就越微薄。原因别无其他——
长安是个好地方,可比岭南有诱惑力多了!
“再有一天路程,咱们就能到了。”在给元非晚打理湿漉漉的长发时,水碧这么说,不掩欣喜。“明天日落之前,就能进城。”
元非晚盯着客店模糊不清的铜镜里自己的容颜,闻言动都不动。“嗯。”
谷蓝把用过的水盆端出去,此时进来,刚好听到一些话尾,便笑嘻嘻道:“大娘,婢子都迫不及待了呢!”在四五个月前,她刚进元府时,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这么快进京!
一定要说的话,谷蓝大概是她们三个中最适应长途旅行的人。因为干农活出来的身子骨摆在那里,底子是最好的。
听她这么说,倒叫元非晚想起些别的事。“既然明天就要到了,那有些事我今天就该说。”
“仅凭大娘吩咐。”水碧和谷蓝齐声道。
“回了长安,自然是好事。”元非晚道,眼珠转动,盯着镜子里的其他两人,“不过,长安可不比岭南,人多口杂是非多。便是小小一件事,在有心或无心的推波助澜下,也可能有很大的后果。所以,你们皮都给我紧着点。”
“婢子一定谨言慎行,绝不行差踏错。”水碧立刻道。
“婢子知道了,一定不给大娘添麻烦!”这是谷蓝。
听着两句郑重的回答,元非晚满意地点了点头。“具体的规矩,等回到城中府邸时再说。反正你们要记得,阿耶是被夺情起复。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就该比平常的入流官员更小心。”
水碧和谷蓝对视一眼,然后一起点头。
所谓夺情起复,就是皇帝一定要把原本该丁忧在家的官员拉出来干活。这不是没有先例,但百善孝为先,一个做得不好,就会落人口舌。
两个多月前,元府二房起了一场大火。其他人都没事,然而住在独门小院子里的老夫人没能救到。
事实上,等众人发现时,火势已经太大,实在无能为力。以至于最后那火是自己灭的——四周都是石墙,它没能蔓延出去,便直接把院中事物烧了个一干二净。老夫人的遗体也不能幸免,最后就找到了几根比较大的骨头。
这种意外,意外得太彻底,什么有用的线索都被烧光了,以至于官府仵作都闹不清起火原因。反正火势之大,所有人有目共睹,便只能默认灯油倾覆、无意走水,然后老夫人不幸身亡。
原本,作为老夫人的贴身侍婢,水红和水碧对此得负一大半的责任。可是老夫人之前自己亲口撵人去外头住,元府其他人都可以证实,这玩忽职守之罪便不了了之了。
在这件事里,最占便宜的当然是水碧。她前脚刚把东西收走,后脚就起了把能将一切蛛丝马迹都掩盖的大火,实在再走运不过。
而作为对比,她当然知道,这火起得过分快了。
当时元非晚听她把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就有些猜出来了。“你刚出门不久,回头火就成了滔天之势?这意思是,有人放火?”
虽然水碧有些心惊肉跳,还是点头了。“八九不离十。”至于谁放的火嘛……她光是想,就觉得脊背一阵颤抖。
老夫人做下的奇葩事情太多,元非晚一时也不能确定是二房还是三房做的——所以说,树敌太多也是麻烦!“等过几天,自见分晓。”
水碧当时没有明白,但隔了两天就明白了。因为,在大火过后的第三天清晨,元府三房打包收拾完毕,城门一开便出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元光进并没有卖掉他们的宅院,所以嘉宁县百姓都认为,这大概是因为最近元府事情太多,元光进认为宅子风水不好,就先搬走了。
然而元非晚不这么想。三房经济状况捉襟见肘,若是可能,他们一定会先处理掉手中的地契。如果他们没出手,那只暗示了两点可能:其一,没时间找买家;其二,避祸!
不管是前一点还是后一点,三房要离开嘉宁县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试问,有什么事情能让一向宅在屋里、哪儿也不愿去的元光进跑得这么快?只可能是杀身之祸吧?而他们做了什么,才会导致杀身之祸?
“火是他们那边的人放的。”元非晚判断,“但不是三叔,很可能也不是三婶。那么,就剩下……”
“……三娘?”水碧不免觉得惊恐。元非鸢才十二三,能有这么丧心病狂?
但元非晚不这么想。论起丧心病狂的程度,老夫人才是无出其右。如果真是她三妹放了那把火,也只能说明老夫人把三房逼急了——
先是给张婉之下毒,后面八成又闹了什么事。元非鸢年纪小,气急了,便来了个依葫芦画瓢……考虑到实际情况,放火和下毒在老夫人身上确实是差不多的效果。左右烧的是二房的财产,而以二房平时对三房的态度,元非鸢有什么可不忍心的?
反观回来,就算是老夫人自己,也从未想到自己会死在孙女的一把火下吧?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元非晚淡淡地下了个结论。
不能说元非鸢这么做是对的,但若不是老夫人和二房逼人太甚,会造成这种结果?说到底也是自作自受,怪不了别人。
水碧沉默了一下。老夫人死有余辜,没人能反驳。而且抓真凶是官府的事情,也轮不到她们操心。“您这意思是,三娘做了这些事,已经被三房郎君和夫人知道了?”不然为什么三房会举家搬迁?
元非晚点头。正常这个年纪的少女,掩饰不住自己做的事、被父母发现很正常,况且这事又这么大。“死了的已然没有指望,难道他们愿意再赔一个女儿进去?”
合情合理,水碧没话说了。“那房子……”
“迟早会脱手的。”元非晚笑了笑。“为了避免麻烦,就算低价出了,三叔也一定会卖。因为,若想彻底摆脱这档子事,就得隐藏行迹,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们的地方去。”
水碧恍然大悟。若是低价出手,那元光进就有很多种可以把地契脱手的途径,比如随便找家典当行死当……“他们永远不会回来了。”
果不其然,再过一个多月,就有一个外地富商找上门来,说他手里已经有了三房的宅院,但嫌它太小,想买下元光耀手里的地契,把两间打通,重新造一座大宅院。
元光耀本就不打算再回去住,又知道自己不日将调离岭南,也就顺水推舟地卖了。再问富商那份地契的来源,只知道是某个当铺老板转给他的,元光进已然没有了消息。
而在那之前半个月,沉默已久的二房也有了动静。
知道胡县令已经把折子递上去后,黄素就死了找人说情的心。就和元非晚料想的一样,连嘉宁县的人都搞定不了,她更不指望能搞定远在长安的吏部——
元光宗已经毫无指望,还是个大大的后腿!
弄明白这点后,黄素之前那个想离开的念头就愈来愈强烈。于是她找了个日子,提着酒菜纸笔去探监,出来时手上便拿了一封和离书。她与元光宗,从此以后便毫无干系了。
两个孩子自然不能留给元光宗,黄素带着他们去了东南方向的交府宋平县。她手里还有一笔私房,做个小本买卖足够了。宋平比嘉宁更繁华些,挣钱的机会更多些。等两个孩子再大一点,她就带他们往东边迁移,迟早远离嘉宁这片是非之地。
再来说元光宗。
他痛痛快快地同意与黄素和离,自然是有理由的。其一,二房最值钱的东西莫过于宅院,黄素没法把它带走,差不多算净身出户。其二,他还做着美梦,想等两年后出去,取出自己偷到的财宝。左右他现在公职丢了,生活肯定会更加丰富多彩、灯红酒绿——
什么?李惠儿不会让他这么做?
得了吧,两年后,肯定有比李惠儿更年轻更貌美的女人向他投怀送抱,他为什么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抱着这样的心态,元光宗打算硬挺过这两年。但他太天真了——外头没人照拂,牢头和狱卒哪里会给他好脸色看?每天面对着阴暗发霉房间的日子,都让心高气傲的他生不如死。
无法,他只得腆着脸和狱卒打好关系。但他手上没钱,只能让对方拿着自己的手契去变卖家中的物品,换来酒水吃食等物。
可是,这好日子一天都没过成功。因为他心情愤懑,加上牢中伙食太差,久不沾酒,一个没忍住,便喝了个酩酊大醉。
那狱卒见人醉了,便不免说了几句平时心里压着的刻薄话,无非是拔毛凤凰不如鸡之类的。
元光宗却还没醉死,依稀听见了,便气得跳起来。“胡说!你爷爷我有得是钱!”
“得了吧,醉了还不承认呢。”狱卒实在不爱搭理他。
“我才没胡说!”元光宗把一只酒壶摔得惊天动地,“我有很多钱,就在、就在……”他勉强记得这话不能大声说,便叫狱卒:“你过来,我小声说与你听。”
虽然不太相信,但狱卒的好奇心依旧占了上风,便凑了过去。元光宗自得,便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偷东西的过程说了出来。末了,他还得意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别以为爷爷我这就落魄了!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更何况我两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狱卒被他听到的消息惊呆了。他一面觉得对方就是在讹他,另一面却非常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毕竟李老夫人的失窃案数额实在不小;如今当事人死了,变成了死案,但胡县令依旧很是在意……
若是他举报元光宗,帮助县令破案,岂不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狱卒不再有心思和元光宗周旋,急匆匆地出去禀告县令。
可由于那些财宝早就被卢阳明和公孙问之挖走,带队去的胡县令看到一包袱石头时,鼻子都气歪了。然而他毕竟不笨,很快就想到,元光宗那样的人,如果没真的偷鸡摸狗,喝醉了也不可能吹嘘这个!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用了一点点小手段,胡县令便确认,元府失窃案的黑手是元光宗。签字画押,盖章定论,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偷窃本已是重罪,再加上偷的是自家老母的东西,还能算上一条不孝。既属于六赃,又属于十恶。赃物无法找回,不孝又属于不能赎的罪行!
按律,凡已实施窃盗行为而不得财物的,笞五十;已得财物一尺的,杖六十;每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每五匹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按照老夫人之前登记的失窃财物数额,超过五十匹妥妥儿的。可说是要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年苦役的话,岭南这地方已经偏远到没法这么流放了。于是胡县令大笔一挥,杖刑一百,再发配到上游水坝去做五年苦役,等两年牢房蹲完就立刻执行——
这回,天王老子来都救不了元光宗了!
五年苦役暂且不提,一百杖就够呛。元光宗本就没吃过什么苦,杖刑下来,直接去了半条命。
知道这个,再比对三房,谁都得承认,元光进还算有脑子,至少溜得快。不然,若是元非鸢被抓住,判个不睦之罪,再算他一个教导失责,也是全灭的节奏。
这一来二去,元府的二三房立时就破落了。不过大家提起的时候都不觉得有什么可惋惜的,倒是说胡县令英明神武的多些。
又过了大半个月,吏部回复的公文终于送到了嘉宁。除了免除元光宗的县丞之位外,还有一份是元光耀的调令——
闻卿三年克己复礼,传道授业,有教化之功。故擢国子司业,从四品下,即日出发。
这个大消息震动了整个嘉宁县。国子司业是国子监——也就是全国闻名的贵族学校——的副职,上头还有一个从三品的祭酒。但这事重点不在正副,而在于元光耀要被起复了!
“这真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本来就该这样!”
“可元先生还在孝期吧?这消息八成还没到长安!”
“有丁忧就有夺情,事在人为嘛!”
念着元光耀平时的好处,有人自发地牵头组织,给他写了一份百人请愿书,请胡县令代为上交。而胡县令呢,对自己的地界上起复了个京官,也乐见其成——
开玩笑,多个朋友多条路,更何况是长安的;他干啥要给自己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