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雁游还在犹豫是否要揭穿许世年。之前他没听全许世年与王哥的对话,还不知对方竟倒卖古玩给外国人,犯了自己的大忌。他虽不齿此人为人,但念在对方是英老的亲戚,品行虽是欠佳,对英老倒是真正关心,故而犹豫。
    现在知道了英老的来历,意识到王哥很有可能是为英老收藏的珍品而来,他就绝不能再隐瞒姑息。
    只是,英老心脏不好,该怎么开口,才不至于让老人家气得犯病呢?
    略一思索,雁游便有了主意:“英老,我从师傅那儿听到件故事,印象颇深。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第31章 引蛇出洞
    雁游这么一说,英老果然来了兴趣:“哦?是什么事,快说来听听。”
    “从前有位专门修复古画的师傅,手艺非常高明,尤其擅长鸟类图画的修复。有人说,经他修复的古画,那鸟的眼珠子就跟真的似的,比原本还要漂亮。但那位师傅却不肯把这手艺传给别人,甚至连儿子也不传。因为他觉得,纵然一肚子学问,在别人眼里也只是个匠人,便让儿子念书走仕途,将来才有出息。但他又舍不得手艺真断了传承,便悄悄地写了本心得,藏在妥当处。”
    听到这里,不只英老入神,原本在抛着花生米喂书生的慕容灰不觉也停住了手里的动作,兴致勃勃地猜测道:“后来呢?是不是他的儿子拿到了那本书,学到了手艺?”
    雁游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只继续说道:“与父亲的期许不同,儿子的心思并不在念书上,比较贪玩。某日结识了一名别有用心的损友,天长日久听对方嘀咕,说他父亲连家传手艺都不透露,一定是讨厌他。一开始儿子还反驳,听得多了,不免信以为真,对父亲多有埋怨。见火候已到,那人又献计说,不如把绝活儿偷了出来,也好气一气他父亲。儿子觉得很有道理,到父亲的房里翻了几天,果真把那本心得找到了手,兴冲冲地交给损友,准备看他父亲的好戏。殊不知,那损友的真正目的就在于书,得手之后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过了不久,人们都说某地新出了一位修复高手,水平与这位老师傅不相上下。儿子这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这儿子真是太糊涂了,这么容易就上当!”慕容灰鄙视道:“都是一家人,父亲怎么对他,他最清楚不过。居然听了外人几句谗言就怨恨父亲,这个儿子实在太笨也太不懂事了。”
    闻言,雁游有点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人的想法竟同自己不谋而合。不过,他讲这故事的目的并非批判儿子的所作所为,而是想试探英老的态度,遂问道:“虽说人们往往容易误解亲近之人的好意,但我同慕容灰的看法一样。英老,不知您怎么看?您觉得那位师傅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沉思片刻,英老突然说道:“小雁,你说的恐怕不是故事,而是真有其人吧。”
    “……啊?”雁游一愣:为了掩饰,他已经给主人公编造了别的身份,重重掩饰。都到了这份上,英老还能看出来,莫非真是人老成精么?
    幸好英老并不是那个意思:“宋徽宗画鸟用生漆点睛,故而栩栩如生这个典故,还是你师傅告诉我的。大概,他正是从这位修复古画的师傅一事里听来的。你和小慕容说得没错,这儿子实在是大错特错,辜负了他父亲的一片苦心。不只是违背了孝道让父亲寒心,更还坏了行里的规矩。世世代代的手艺人都知道道不轻传,有些甚至传媳不传女,看似不近人情,实际是为了防止外人从闺女手里把绝活儿学走。这个儿子不可能不知道这规矩,却还把他父亲的一生心血交给外人。若换做我是那父亲,嘿嘿——”
    英老没有说完,但那意味深长的笑容足以说明许多。
    见英老态度坚决,雁游顿感安心。这样一来,他就能放开手脚处理这件事了。最怕英老是不分青红皂白护短的人,那他行事束手束脚不说,还枉做小人。
    他并不打算立马告诉老人家这件事。毕竟英老刚刚才发过病,要是再来一项打击,无异于百上加斤。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料理妥当,待到尘埃落定,再对英老合盘托出。
    思量之际,雁游眸光微动。英老老眼昏花,不曾察觉。一直在留意他的慕容灰却是看得分明,肚里不由暗暗有了计较。
    目的达到,雁游便不再继续纠缠这个话题,而是趁势同英老聊起了别的掌故。慕容灰对古玩一知半解,但却因回国前听爷爷讲了不少九流旧事,知道一些那个时期的秘闻,倒也能搭得上话。英老许久不曾与人聊起旧事,亦是兴致极高。
    三人聊得眉飞色舞,桌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动过,几样下酒的炸果儿全喂进了书生的肚子,撑得它连站都站不稳,懒洋洋趴在了桌上。
    不知不觉,窗外阳光已由正午的热烈转为温柔的夕色。聊了几个小时的天,渐渐从兴奋里缓过劲儿来的英老不可避免地感到了疲惫。撩起袖子看了看手表,他惊道:“都四点了,咱们这顿饭居然吃了五六个钟头。”
    两名小辈尚未接话,一旁食消得差不多的书生听到个四字,顿时来了精神,扑扑翅膀蹦起来唱道:“四更天来夜静静,阿妹软被香软软。不是哥哥不肯留呀~实是你我未成亲~~”
    它唱得婉转动听,颇有几分名家风范,只是这词儿怎么听怎么俗艳。
    雁游原本抬起茶杯刚准备润润喉,乍听到唱词儿,手顿时晃了一晃,再不敢送到嘴边,生怕一不小心喷了满桌。
    见很有点好感的人眼神古怪地看着自己,慕容灰赶紧又捏住了鸟嘴:“我说过了,这是我爷爷养的鸟。他没别的爱好,除了练武就爱听点小曲儿。”
    慕容灰的爷爷,听英老的描述位慷慨大方,不在乎虚名的豪爽老人,没想到私下里居然有这种爱好……难道慕容家的表里不一都是遗传吗?想到这里,雁游一时无言。
    而慕容端的老相识英老,则是镇定得多:“嘿,我就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老小子无耻了大半辈子,怎么快进棺材反倒转了性子,教鹦鹉念什么红楼梦。我看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看的不是书,是曲儿。”
    为了挽回些许形象,慕容灰正殷勤地给雁游倒茶。重获自由的书生听到熟悉的词汇,活泼泼地又唱了起来:“豆蔻花开三月三,一只虫子往里钻~钻了半日——吱!”
    用最后一颗炸腰果成功堵住书生嘴的英老擦擦手上的油,深藏功与名:“别教坏了小雁。”
    “呃……我去买单,买单。”放下茶壶,慕容灰干干一笑,恨恨决定回去一定要拨光书生的呆毛。
    英老家就在学校附近,是幢很雅致的欧式小二层。艳绿夺目的爬山虎长势正好,密密生满了灰白的外墙,看着就觉得凉爽舒心。
    有心让老人多休息一下,两个小辈默契地婉拒了老人挽留喝茶的好意,交待了保姆几句便离开了。
    八月里太阳毒,纵是傍晚时分,马路残留的署气也能轻易穿透胶鞋鞋底,烘得人从掌心到整个身体都毛燥起来。
    雁游琢磨着该在新居建个浴室好洗澡,明天先去找陈博彝接单子赚点钱,再设法——
    一念未已,并肩而行的慕容灰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喂,你打什么主意呢?”
    “嗯?”
    “别遮掩了,刚才我在饭店就看出来了,你说那个故事一定有目的。你究竟想做什么?告诉我,我保证不说出去。”慕容灰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机智了,想同一个人拉近关系,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分享同一个秘密。
    这小子感觉很敏锐啊。雁游再度有些小意外。
    他原本不准备告诉别人自己的打算。但目光在慕容灰显眼异常的装扮上打了个转,想起这人的身份,突然又有些迟疑:自己虽然知道不少门道,但孤掌难鸣。如果能有个帮手,效率一定会高得多。
    看出似乎有门,慕容灰赶紧趁热打铁:“我最近从谢老二交回来的书上长了不少见识,你要是有为难之事,说不定我可以支支招。”
    正是这句话,让雁游下定了决心。再想想这人虽然跳脱,却不失古道热肠,而且长辈还与英老有旧。看来看去,竟再找不出比他更合适的帮手。便提醒道:“这件事牵扯到英老,干系重大。若你愿意帮忙再好不过。但我要你保证不说出去,能做到吗?”
    “当然没问题,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慕容灰眉开眼笑地勾住雁游的肩,刚要说话,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叫了几声。
    他羞恼地摸着肚子,偏偏又无法违背生理意愿:“那个,刚才只顾着聊天了,都没吃东西。我们再找个地方吃晚饭,边吃边谈,怎么样?”
    “行啊,就去东兴楼吧。”
    半个小时之后,坐在东兴楼包厢内,享受着厨师老李的超快上菜服务,慕容灰兴冲冲地挟了一筷抓炒鸡丝,随即失望道:“怎么没那天好吃了——不管这个,小雁,是英爷爷的什么事情?”
    来路上雁游已经理好了说辞,当下便将自己如何发现许世年的异举、以及那个盗墓贼王哥可能目的在于英老珍藏一事,简要地说了一遍。
    “原来许世年就是那个笨蛋儿子——你打算怎么办?”
    “从源头解决这件事,先设法钓出王哥,再让他绝了念头,一了百了。对了,你身手如何,盗墓贼多是成群结队地行动。如果惊动了王哥的同伙,那麻烦可就大了。”雁游最担心这点。
    “对付几个练家子的围攻没问题。不过,也许用智取会更好些?”
    “智取?”
    慕容灰凑到雁游耳边,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最后一脸邀功地看着他:“这些都是我最近学会的,如何?”
    “岂有此理!”
    “……啊?”
    “你怎么能这样做?应该顺着盗墓贼的路数走,引他入彀,这样——这样——才对。”
    “原来如此。”慕容灰虚心地听了半天,心说看不出雁游斯斯文文,胆子却那么大,手段也凌厉。不过,他喜欢!
    雁游自个儿却不觉得这计划有什么。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君子,只要守住本心,非常时期行亦可行非常手段。若用君子之道去对待小人,那才是匪夷所思。
    当下商量既定,两人便分头准备。
    站在东兴楼外道了别走开没几步,慕容灰突然又回头叫住雁游:“小雁,你要小心。”
    华灯初上,映得少年的面孔有种不真实的俊美。
    雁游不由感叹了一下造物主的偏爱,才说道:“你也是。”
    如果说一开始只是想找机会套套近乎,在听说了始末之后,慕容灰心里那份正义感开始熊熊燃烧,觉得哪怕没有雁游,这件事自己也是管定了。他简直迫不及待看到计划成功的那一刻:“放心,我没问题,到时候见。”
    “再见。”
    次日清早,有位草帽压得极低的男子去了古陈斋。同陈老板喝了近一个小时的茶后,他提着几件东西走了出来。左邻右舍无不以为陈教授大清早就做了笔好买卖,开了个好张,均是羡慕不已。
    十一点一过,潘家园人潮渐多。地摊区更是游人如织,虽然达不到挥袖成云的程度,但也是熙熙攘攘,拥挤不堪。
    出摊的摊主基本都是铺张帆布,将货品满满当当摆将上去,再配上热情的招呼,引得买家不时驻足。
    但有个摊子却是另类:它设在最不起眼的角落,白油漆划出的小方格里只孤零零摆了一件东西。摊主坐着小马扎,大半张面孔埋在手臂里,既不主动拉客,有人停下也不介绍。碰上粗枝大叶的人,还以为这是谁买了东西又走累了,正猫着休息。
    但是金子总会发光。潘家园里永远不乏熟悉图鉴,对各类传世珍品了若指掌,满心希望能用最少的钱捡最大漏的买家。不到一个小时,这处另类的小摊前已陆续来过好几拨人,有文质彬彬的中年人,也有不修边幅的老者,形形□□。
    看见摊子上的东西后,他们基本都是同一种反应:皱眉,惊愕,狂喜,仔细打量,半信半疑。
    不管他们做何表情,摊主永远不正眼看他们。若是问一句东西的来历,换来的也只有一句带着京郊味儿的冰冷回答:“家里的。”
    看在东西不错的份上,客人们也不会计较他的爱理不答。但要再问到卖价,客人们却再站不住了:“八千,少一分也不卖。”
    这年头莫说地摊,就连店铺里的东西也鲜少有这个价位的。原本存了捡漏之心的人们都摇头散去,却又不太甘心。往往转了一圈,又绕回来看个不休。有的试图再讲讲价,换来的却只是白眼与沉默。
    这么一位有个性的摊主,这么一件绝似真品的好宝贝,不到两天的功夫,就在潘家园里扬了名。不单顾客,连各店家也纷纷过来凑热闹,愣是把个冷冷清清小拐角围得跟公园似的热闹。
    但无论来多少人,摊主的回答永远一成不变。至多在被问起真假时,多回上一句:“这行当讲究的是买卖自愿,事后无悔。若不愿买,没人强求你。”
    摊主越是这种态度,人们反而越越罢不能。有好几位买家都看好那物件,却苦于价格过高,摊主分文不让,囊中羞涩凑不齐这数儿,却又不甘心与这珍品失之交臂。也不知是谁先传出来的,潘家园里开始有风声,说有人准备合伙凑份子买那件古物,等转手了再平分。
    历来有听说过合伙做生意的,还没听说过合伙买古玩的,这事儿就更加新鲜了。一时间园里传得沸沸扬扬,走到哪儿都能听见人议论。
    第三天时,某家店铺的老板同销货的老相识交易完之后,丢了支烟给对方,乐呵呵地摸着新收进门的东西,说道:“最近园里出现件好东西,却因为要价太高,名气虽然越传越响,却一直没人下手。现在他们都在猜测东西的来历,有说是家里出事拿出来变卖应急的,还有人说是以前的大户人家流出来的。啧啧,我听着这些话怪可笑的,也忒没眼力介了,那老物件上滞涩如此明显,毫无传世光泽,还带着土沁,明显是件刚出土的明器嘛——就同你这些一样。”
    闻言,刚刚数完钱的瘦小男子眼中闪过一抹精光:“老板,慎言。”
    “啊,对对,你看我,一时忘形了。不过那可真是件好宝贝,若不是周转时间太长、我没足够的款子压在上头,还真想收下来,再转手卖到国外去,保准狠赚一笔。”
    打了几年的交道,男子对这位老板的眼光还是颇为信服的,当下感兴趣地问道:“是件什么东西?”
    “蓝釉描金燕耳尊。”老板狠狠吐了口烟圈:“有一件收藏在华夏博物馆里。这件估计是同一个官窑烧出的同款,那颜色那花纹那质地,完全一模一样。却不知为什么当了陪葬品,流传到了现世。我亲眼看过,绝不会有假。要说这人也真够大胆的,别人卖明器都是偷偷摸摸的,他却正大光明地练摊卖高价。听声音很年轻,也不知是哪儿来的愣头青。你有听说过这人么?”
    “没有。”瘦小男子答得简短,脑中却在急速思索。
    蓝釉描金燕耳尊的大名他听说过,那是皇室贵胄才有资格收藏的珍品。能用它当陪葬品的人,非富即贵。那不懂行的愣小子既然侥幸挖到这等好墓,手里指不定还有其他好东西。
    哪怕没有,单是燕耳尊也足够珍贵了。英生手里的藏品他势在必得,但要是还有别的,他也来者不拒。毕竟,那位国外老板给的价钱实在很公道,比国内高多了。唯一的遗憾是,人家只要珍品,不要普通货色。否则,刚刚这堆东西,他又何必贱卖出手。
    潘家园水深,深藏不露者不知有多少。他决定马上过去看看,若真是好东西,势必要赶在别人之前,把那愣小子的东西弄到手!
    ☆、第32章 盗墓贼落
    今天是周日,潘家园游人暴增。大大小小的老板们都喜笑颜开,卯足了劲儿招徕客人,面对翻倍的来客率,心里别提有多美。哪怕有时明知顾客只是闲看,也要卖力介绍,说不准在旁边听热闹的就心动掏钱了呢?
    但某个角落附近的摊主们却是心里不爽。原因无他,这两天在园子里出了大名的那小子还在他们旁边老神在在地坐着。
    今天得了闲,之前想出手又吃不下的客人们又来张望;慕名看热闹的也来掺一脚;不知情的路人见这儿围的人挺多,也好奇地驻足探头探脑……结果就是人把路全堵了,为的却不是买东西,而是围观,并且把其他想买东西的人都堵得挤不进来。干看着人潮却做不了生意,您说说,还有比这更精心的事儿吗!
    几位摊主腹诽着,心烦着。眼见又该是晌午时分,生意最好的时候即将来临,有位大姐再坐不住了。关掉收音机里的单田芳评书,贴着墙根挪到那闭目养神的年轻人面前,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小伙子,你拿东西来不就是为了卖的?既然卖不脱手,就降点儿价呗。哪怕你要了天价呢,卖不出去都是虚的。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只有实实在在落到手里的东西才是真的。”
    年轻人推了推头上遮阳的草帽,露出半张腊黄腊黄的脸:“谢谢您的好意。不过这价格是我家长辈定的,我若敢降价贱卖,只怕连家都回不了。”
    他不爱听这话,一位看了又看的中年人却爱听,连忙附合道:“谁不想多挣点儿钱?但也要看实际情况嘛。年轻人,这位大姐说得没错,你报价太高了,这年头,一年能挣个千把块的人家已经相当殷实了。你张口就是八千,我说句不好听的,这天子脚下,买得起这东西的人不好这口,不会来这儿;会来这儿的,纵然有俩闲钱,也给不上这价。”
    中年男子一边说,一边爱不释手地摸了摸尊身沿口的两只飞燕。感受片刻那细腻微凉的极品瓷器触感,他打量那年轻人表情似乎有点犹豫,连忙又说道:“卖不上价,白放着一分钱也得不到。我是诚心想买,今天连存折都带来了。要不你三千块卖我得了,只要你点头,我马上去银行取钱。”
    听到这报价,年轻人立即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大声说道:“三千?那可不成。我家几件东西里,就属这件最漂亮。你才开三千,简直是对不起它!它若有知,也不愿被贱价买走。”
    这话说得孩子气,围观的人不由哄然一笑。但人群阴影之中,却有一名瘦小男子没有笑,反而身子往前微微一倾:几件东西?这件最漂亮?这么说东西还不止一件!看来自己没判断错,这小子果然是开了处好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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