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提了,那地方太凶了。”我连忙把我在卫校看到的东西告诉了李明耀。
“这么说是个大凶之地?”李明耀也是紧紧皱眉,不知道在想啥。
“行了老李,我先回学校用功读书了,我现在可是旷课,你先忙。”我说完就要走,来玩笑呢?我屁好处没有,我才懒得去对付呢。
至于说历练,那也是得先从弱的开始对付吧,比如什么孤魂野鬼的,能把一个风水阵都影响的鬼怪,那是简单的玩意吗?
我还没走两步就被李明耀拉住了,李明耀抓着我的手就说:“带我去看看。”
说完李明耀也不管我答应没,跑进里屋换上了一身黄色道袍,还背着一个印着太极图的黄色挎包,他刚出来,李明耀瞬间就变得苍白,哇的一声,吐了一大口乌黑色的血出来,他脸色很难看。
以前我爸上班的时候我经常去医院玩,这种脸色我在医院看到过很多,都是那些将死之人才会有这样的脸色。
这种脸色不仅仅是白,还有一种失去生机的样子。
“你怎么了?”我皱起眉头,下意识的关心道:“不然你去医院看一下,你不放心的话,我去那卫校守着就是。”
看着李明耀这摸样,我哪好意思一个人走,虽然和这家伙接触才几天,但也算得上是朋友了。
“你是在关心我吗?呵,我没事。”李明耀头发很乱,他头发挺长的,都搭在肩膀上了,他嘴里含着血,歪着脑袋,奇怪的冲我冷笑了一下,然后用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都不收拾脚下的血,大步的走了出去。
这李明耀头发长,但也不是大街上那些非主流,他说他从小从茅山长大,茅山上的一些习俗还保存着,比如他们从小在茅山长大的弟子都是留长发。
这李明耀其实也挺帅的,留着长发,冷冰冰的样子也蛮有型的,但是我还是感觉他笑着挺好看的。
我去,想啥呢。
我连忙跟了上去,上了出租车。
很快就到了卫校门口,门卫认识我,也就没拦我俩,我俩一进去,我就看到一大堆的老娘们在往那后山跑,不过后山下面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我就郁闷了,现在这些老娘们一个个就这些喜欢看尸体么?都不怕吗?
第二十四章 ‘弑母凶煞’
我和李明耀跑到山脚,我去,全是妹子的海洋啊,看得我头晕眼花的,而李明耀则是根本的无视了这些妹子,妹子们看到我俩进来也是尖叫了起来。
原本我以为是因为我太帅了,让她们的花痴病犯了,结果她们的确是花痴病犯了,但不是因为我,而是哪位李明耀。
一个个偷看着李明耀,还在小声的说悄悄话讨论。
恨得我一阵牙痒痒。
老李根本就懒得理那群犯花痴的女的,粗鲁的推开人群,然后就要上山,突然学校外面不知道为什么,又开进来十几辆警车,那群警察下来全部往山上冲。
就在这时,山上竟然传出乌鸦的叫声,密密麻麻的乌鸦竟然飞离了这座山。
“乌鸦报丧?”李明耀说完就往上冲,也不管警戒线了,我也跟在他身后往上跑。
这虽然是个小山坡,但也是个山啊,李明耀往上面跑跟百米冲刺一样,他刚才还在吐血啊,现在就跟刘翔附身一样。
我和李明耀跑到我之前发现女尸的地方,那里已经有了六十多个警察,一个个如临大敌的围成一个圈,好像中间有什么东西。
“让开,我看看!”李明耀大喊了一声。
突然那个黄队就喊:“闲杂人等怎么进来的?给我赶出去。”
“我们是中山佛像馆的,别动粗。”我现在知道中山佛像馆这个招牌好用,连忙大喊了一声,原本挽袖子准备冲上来赶人的警察,一听,也都站住了,没有再冲上来。
我和李明耀推开这些人,走进了人群,这刘校长竟然也在里面呢,跪在地上正一个劲的吐呢,看他的模样吐得还挺嗨的,估计隔夜饭都快吐出来了。
这家伙之前不是就吐了很多了么?一具尸体罢了,难道吐到现在?我这么想着然后往里面一看。
嘶!
我看着这里面的东西,倒吸了一口冷气。
人群中间有一个五米直径的大坑,大概有一米深,这里面竟然全是婴儿的尸体,甚至是骨头,看样子,这些婴儿的岁数都是刚生下来的。
这些警察一个个情绪看起来也不太好,我也是,我看着这些婴儿的尸体,他们才刚生下来,竟然就这么死了。
如果说一个两个还好,这数量最起码也超过上百个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没有人说话,都死死的看着那深坑之中的上百婴儿。
足足沉默了一分钟,那黄队才开口了:“所有人封锁消息,今天在场的人全部封口,如果透露这里的一丁点信息,立马开除,进法庭!”
这件事情如果捅出去,那可真不是一般的大事,平时连个老奶奶过马路摔倒讹个人都能上新闻头条的,突然这学校出现上百具刚出生的婴儿死尸,这种消息,在新闻界乌鸦与是核武器级别的东西。
“是!”
所有警察大声的吼道。
这件事他们也知道轻重,如果说出去了之后,对自己只能是祸事。
那个黄队走到我和李明耀旁边,淡笑了下说:“两位先生,刚才的事情不好意思,是我的手下不懂规矩,不过相信两位都是深明大义之人,不会和我计较这些小事,这件事情两位大师看要怎么处理呢?”
李明耀指了指黄队后面的那些警察:“让他们走远点。”
黄队挥了挥手,那些警察连忙退到十米以外。
“黄队长对这件事情有什么见解吗?”李明耀没有先说什么,反而是先向着黄队长询问。
黄队长想了想说:“这应该是卫校的学生干的。”
“这个我倒是知道一点。”原本趴在地上吐的刘校长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犹豫着说:“其实吧,现在的很多学生都不洁身自好,认为自己找个男朋友就真的是依靠了,到最后怀孕了,男的根本就不搭理她。”
“甚至有男的堕胎钱都不给,这些女的最后只有借钱堕胎,甚至有的借不够钱,就穿厚点的衣服,一个人来到后山生下来孩子之后,直接就在这山上埋了。”
我惊奇的问:“还有这样的事情?”
毕竟这个卫校不过属于职高,大多数的就是十六七岁的女孩,比我还小一点。
想我到十八岁了还是个处男,人家孩子都生了,想着是有点不敢相信。
这刘校长点了点头:“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虽然有些不可思议,感觉新闻上偶尔播的也是极少数的例子,但是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少,眼前这个深坑就是最好的例子。”
“嗯。”李明耀叹了口气,摇摇头说:“暂且先不说这种事情的多少,这件事情可能严重了,我怕里面有‘弑母凶煞’。”
我们都看着李明耀,想等着他的下文。
“人间做善人,到了阴曹地府就会投人道,而在人间做恶人,便先在十八层地狱受苦难,受完苦难之后投畜牲道,经历九次畜牲道轮回,才方能重回人道。”
“可如果是这个恶魂进入婴儿的身体之后,父母堕胎,那事情就大条了。”
“在地狱受了无数苦难,还做了九次畜牲,最后好不容易投到人胎,结果却因为母亲的堕胎,造就了它的所有苦难,九次畜牲之道的努力荡然无存,积攒这股怨气,就会变成一种名为‘弑母凶煞’的恶鬼。”
李明耀解释完了之后,我连忙问:“这种鬼厉害吗?”
“你认为呢?”李明耀苦笑了一下。
我说:“听名字感觉是蛮屌的,不过厉不厉害就不知道了。”
“在以前有过一位精通阴阳的高人做过一个恶鬼排行榜,名为百鬼榜,搜集了天下所有厉鬼,恶鬼,奇鬼,这弑母凶煞在其中排二十名。”
我皱起眉头,虽然看起来二十名不高,但是如果真按照李明耀说的,这是按照全中国所有的鬼怪来拍的一个名次,那么二十已经是极其高的一个位置了。
李明耀说完就给黄队说:“你们收队吧,然后用警方的力量严查哪些女生堕过胎,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逼问出来,让她们自己来领回自己的骨肉回去安葬,甚至让警察跟着她们一起回去安葬。”
“本来小孩灵性就大,不管是谁刚生下来,甚至是还没生下来就死了,都会有满腔的怒意,回去之后找人选个好点的墓地下葬,前一个月每天中午午时要死婴的父母亲自到坟前上香,磕三个响头,如果他们不同意,就让你们警察逼着他们去做。”
第二十五章 繁华的城市
“对了,之前那个女尸的初步尸检出来了。”突然黄队想到了什么就说道:“那女孩是吃了大量安眠药,属于自杀,而且死前已经怀孕了五到六个月了。”
“身份呢?”李明耀问。
“女子名叫李红玲,今年十七岁。”黄队这刚说呢,突然一边的刘校长就想到了什么说:“李红玲?她没回老家?”
“怎么?你认识。”我问道。
“这小姑娘家里条件挺苦的,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刘校长说:“我还记得那天下着雨,我们学校接到了个贫困山区来的孩子。”
……
湖南的某镇附近的贫困山区,那山里的人顶着烈日干着农活,被太阳晒得黑黑的,裤脚也总有洗不去的黑泥。
他们是邻居,男孩的叫张青齐,女孩叫李红玲,两家人是邻居。
从小两个孩子都异常聪明,村子里的人在村长的号召下给两人捐钱,送到了成都这个大城市内读书。
两人也很争气,读书成绩异常优秀,连老师也总算赞不绝口。
但因为两人穷,总算被学校的人看不起,每次两人都会躲到学校的角落互相倾诉自己的痛苦,久而久之,两人也是有了懵懵懂懂的感情。
但是两人都没有说出来,反而是约定好好读书,以后一起考个好大学。
李红玲很爱雪,她认为雪是世界上最纯净的颜色,干净,不像城市里的复杂,就连这些学生每天都要攀比,炫富,在她看来,能住得起楼房,能在城市里面生活,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不敢奢求太多,也不能奢求太多。
李红玲很喜欢玫瑰花,课本上的玫瑰花她能看出神好几分钟。
张青齐就告诉她:“等我以后挣钱了一定给你买一大束玫瑰花送给你。”
这个时候李红玲总是会害羞的低着头,然后微微点头。
到了初三毕业时候,两人原本考上了成都一所不错的高中,结果却因为他们班一个同学的叔叔是教委局的人,抢了一个名额,结果李红玲没能进入这个高中,而是被分到了这个卫校。
当时本来村子的收入就不是很高,还要支付两人的学费,于是张青齐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去做了一个别人眼中很丢人,但在他眼中却是高工资的职业:乞丐。
他每天就在卫校的门口跪着乞讨,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路过嘲讽笑话他,但李红玲一下课就跑到学校门口陪他聊天,总会让他在乞讨的过程中不会那么无趣。
他在这个时候总会把自己的脏衣服稍微弄得整洁一点,想让自己在李红玲的同学面前有面子一些,可是换来的是却是嘲笑,和那些同学对李红玲的嘲讽。
虽然这样,但张青齐和李红玲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张青齐其实也知道乞丐这个职业是具有一定诈骗意义的,甚至所有人鄙视这个职业,但是没人想过,谁又想去做乞丐呢?
张青齐可以去外面打工,但是他放心不下李红玲一个人在学校,而且他年纪太小,出去打工工资远远不如乞丐来的钱快,他要给李红玲挣学费,还要存钱,以后等李红玲读大学出来了,俩人回镇上买一套房子,结婚。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虽然生活中虽会满是嘲讽,但是却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波折。
但是一天,一个一直瞧不起李红玲的一个女同学说要带李红玲出去玩,李红玲并没多想,就想着出去见见世面,就跟着出去了。
结果这个女同学带着张红玲进了一个按摩院。
按摩院的老板告诉李红玲说,只要卖掉第一次,就能换来三千元。
李红玲当时就要走,结果被这按摩院的老板拿着一条沾着迷药的布条捂住了鼻子。
“这么说是个大凶之地?”李明耀也是紧紧皱眉,不知道在想啥。
“行了老李,我先回学校用功读书了,我现在可是旷课,你先忙。”我说完就要走,来玩笑呢?我屁好处没有,我才懒得去对付呢。
至于说历练,那也是得先从弱的开始对付吧,比如什么孤魂野鬼的,能把一个风水阵都影响的鬼怪,那是简单的玩意吗?
我还没走两步就被李明耀拉住了,李明耀抓着我的手就说:“带我去看看。”
说完李明耀也不管我答应没,跑进里屋换上了一身黄色道袍,还背着一个印着太极图的黄色挎包,他刚出来,李明耀瞬间就变得苍白,哇的一声,吐了一大口乌黑色的血出来,他脸色很难看。
以前我爸上班的时候我经常去医院玩,这种脸色我在医院看到过很多,都是那些将死之人才会有这样的脸色。
这种脸色不仅仅是白,还有一种失去生机的样子。
“你怎么了?”我皱起眉头,下意识的关心道:“不然你去医院看一下,你不放心的话,我去那卫校守着就是。”
看着李明耀这摸样,我哪好意思一个人走,虽然和这家伙接触才几天,但也算得上是朋友了。
“你是在关心我吗?呵,我没事。”李明耀头发很乱,他头发挺长的,都搭在肩膀上了,他嘴里含着血,歪着脑袋,奇怪的冲我冷笑了一下,然后用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都不收拾脚下的血,大步的走了出去。
这李明耀头发长,但也不是大街上那些非主流,他说他从小从茅山长大,茅山上的一些习俗还保存着,比如他们从小在茅山长大的弟子都是留长发。
这李明耀其实也挺帅的,留着长发,冷冰冰的样子也蛮有型的,但是我还是感觉他笑着挺好看的。
我去,想啥呢。
我连忙跟了上去,上了出租车。
很快就到了卫校门口,门卫认识我,也就没拦我俩,我俩一进去,我就看到一大堆的老娘们在往那后山跑,不过后山下面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我就郁闷了,现在这些老娘们一个个就这些喜欢看尸体么?都不怕吗?
第二十四章 ‘弑母凶煞’
我和李明耀跑到山脚,我去,全是妹子的海洋啊,看得我头晕眼花的,而李明耀则是根本的无视了这些妹子,妹子们看到我俩进来也是尖叫了起来。
原本我以为是因为我太帅了,让她们的花痴病犯了,结果她们的确是花痴病犯了,但不是因为我,而是哪位李明耀。
一个个偷看着李明耀,还在小声的说悄悄话讨论。
恨得我一阵牙痒痒。
老李根本就懒得理那群犯花痴的女的,粗鲁的推开人群,然后就要上山,突然学校外面不知道为什么,又开进来十几辆警车,那群警察下来全部往山上冲。
就在这时,山上竟然传出乌鸦的叫声,密密麻麻的乌鸦竟然飞离了这座山。
“乌鸦报丧?”李明耀说完就往上冲,也不管警戒线了,我也跟在他身后往上跑。
这虽然是个小山坡,但也是个山啊,李明耀往上面跑跟百米冲刺一样,他刚才还在吐血啊,现在就跟刘翔附身一样。
我和李明耀跑到我之前发现女尸的地方,那里已经有了六十多个警察,一个个如临大敌的围成一个圈,好像中间有什么东西。
“让开,我看看!”李明耀大喊了一声。
突然那个黄队就喊:“闲杂人等怎么进来的?给我赶出去。”
“我们是中山佛像馆的,别动粗。”我现在知道中山佛像馆这个招牌好用,连忙大喊了一声,原本挽袖子准备冲上来赶人的警察,一听,也都站住了,没有再冲上来。
我和李明耀推开这些人,走进了人群,这刘校长竟然也在里面呢,跪在地上正一个劲的吐呢,看他的模样吐得还挺嗨的,估计隔夜饭都快吐出来了。
这家伙之前不是就吐了很多了么?一具尸体罢了,难道吐到现在?我这么想着然后往里面一看。
嘶!
我看着这里面的东西,倒吸了一口冷气。
人群中间有一个五米直径的大坑,大概有一米深,这里面竟然全是婴儿的尸体,甚至是骨头,看样子,这些婴儿的岁数都是刚生下来的。
这些警察一个个情绪看起来也不太好,我也是,我看着这些婴儿的尸体,他们才刚生下来,竟然就这么死了。
如果说一个两个还好,这数量最起码也超过上百个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没有人说话,都死死的看着那深坑之中的上百婴儿。
足足沉默了一分钟,那黄队才开口了:“所有人封锁消息,今天在场的人全部封口,如果透露这里的一丁点信息,立马开除,进法庭!”
这件事情如果捅出去,那可真不是一般的大事,平时连个老奶奶过马路摔倒讹个人都能上新闻头条的,突然这学校出现上百具刚出生的婴儿死尸,这种消息,在新闻界乌鸦与是核武器级别的东西。
“是!”
所有警察大声的吼道。
这件事他们也知道轻重,如果说出去了之后,对自己只能是祸事。
那个黄队走到我和李明耀旁边,淡笑了下说:“两位先生,刚才的事情不好意思,是我的手下不懂规矩,不过相信两位都是深明大义之人,不会和我计较这些小事,这件事情两位大师看要怎么处理呢?”
李明耀指了指黄队后面的那些警察:“让他们走远点。”
黄队挥了挥手,那些警察连忙退到十米以外。
“黄队长对这件事情有什么见解吗?”李明耀没有先说什么,反而是先向着黄队长询问。
黄队长想了想说:“这应该是卫校的学生干的。”
“这个我倒是知道一点。”原本趴在地上吐的刘校长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犹豫着说:“其实吧,现在的很多学生都不洁身自好,认为自己找个男朋友就真的是依靠了,到最后怀孕了,男的根本就不搭理她。”
“甚至有男的堕胎钱都不给,这些女的最后只有借钱堕胎,甚至有的借不够钱,就穿厚点的衣服,一个人来到后山生下来孩子之后,直接就在这山上埋了。”
我惊奇的问:“还有这样的事情?”
毕竟这个卫校不过属于职高,大多数的就是十六七岁的女孩,比我还小一点。
想我到十八岁了还是个处男,人家孩子都生了,想着是有点不敢相信。
这刘校长点了点头:“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虽然有些不可思议,感觉新闻上偶尔播的也是极少数的例子,但是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少,眼前这个深坑就是最好的例子。”
“嗯。”李明耀叹了口气,摇摇头说:“暂且先不说这种事情的多少,这件事情可能严重了,我怕里面有‘弑母凶煞’。”
我们都看着李明耀,想等着他的下文。
“人间做善人,到了阴曹地府就会投人道,而在人间做恶人,便先在十八层地狱受苦难,受完苦难之后投畜牲道,经历九次畜牲道轮回,才方能重回人道。”
“可如果是这个恶魂进入婴儿的身体之后,父母堕胎,那事情就大条了。”
“在地狱受了无数苦难,还做了九次畜牲,最后好不容易投到人胎,结果却因为母亲的堕胎,造就了它的所有苦难,九次畜牲之道的努力荡然无存,积攒这股怨气,就会变成一种名为‘弑母凶煞’的恶鬼。”
李明耀解释完了之后,我连忙问:“这种鬼厉害吗?”
“你认为呢?”李明耀苦笑了一下。
我说:“听名字感觉是蛮屌的,不过厉不厉害就不知道了。”
“在以前有过一位精通阴阳的高人做过一个恶鬼排行榜,名为百鬼榜,搜集了天下所有厉鬼,恶鬼,奇鬼,这弑母凶煞在其中排二十名。”
我皱起眉头,虽然看起来二十名不高,但是如果真按照李明耀说的,这是按照全中国所有的鬼怪来拍的一个名次,那么二十已经是极其高的一个位置了。
李明耀说完就给黄队说:“你们收队吧,然后用警方的力量严查哪些女生堕过胎,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逼问出来,让她们自己来领回自己的骨肉回去安葬,甚至让警察跟着她们一起回去安葬。”
“本来小孩灵性就大,不管是谁刚生下来,甚至是还没生下来就死了,都会有满腔的怒意,回去之后找人选个好点的墓地下葬,前一个月每天中午午时要死婴的父母亲自到坟前上香,磕三个响头,如果他们不同意,就让你们警察逼着他们去做。”
第二十五章 繁华的城市
“对了,之前那个女尸的初步尸检出来了。”突然黄队想到了什么就说道:“那女孩是吃了大量安眠药,属于自杀,而且死前已经怀孕了五到六个月了。”
“身份呢?”李明耀问。
“女子名叫李红玲,今年十七岁。”黄队这刚说呢,突然一边的刘校长就想到了什么说:“李红玲?她没回老家?”
“怎么?你认识。”我问道。
“这小姑娘家里条件挺苦的,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刘校长说:“我还记得那天下着雨,我们学校接到了个贫困山区来的孩子。”
……
湖南的某镇附近的贫困山区,那山里的人顶着烈日干着农活,被太阳晒得黑黑的,裤脚也总有洗不去的黑泥。
他们是邻居,男孩的叫张青齐,女孩叫李红玲,两家人是邻居。
从小两个孩子都异常聪明,村子里的人在村长的号召下给两人捐钱,送到了成都这个大城市内读书。
两人也很争气,读书成绩异常优秀,连老师也总算赞不绝口。
但因为两人穷,总算被学校的人看不起,每次两人都会躲到学校的角落互相倾诉自己的痛苦,久而久之,两人也是有了懵懵懂懂的感情。
但是两人都没有说出来,反而是约定好好读书,以后一起考个好大学。
李红玲很爱雪,她认为雪是世界上最纯净的颜色,干净,不像城市里的复杂,就连这些学生每天都要攀比,炫富,在她看来,能住得起楼房,能在城市里面生活,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不敢奢求太多,也不能奢求太多。
李红玲很喜欢玫瑰花,课本上的玫瑰花她能看出神好几分钟。
张青齐就告诉她:“等我以后挣钱了一定给你买一大束玫瑰花送给你。”
这个时候李红玲总是会害羞的低着头,然后微微点头。
到了初三毕业时候,两人原本考上了成都一所不错的高中,结果却因为他们班一个同学的叔叔是教委局的人,抢了一个名额,结果李红玲没能进入这个高中,而是被分到了这个卫校。
当时本来村子的收入就不是很高,还要支付两人的学费,于是张青齐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去做了一个别人眼中很丢人,但在他眼中却是高工资的职业:乞丐。
他每天就在卫校的门口跪着乞讨,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路过嘲讽笑话他,但李红玲一下课就跑到学校门口陪他聊天,总会让他在乞讨的过程中不会那么无趣。
他在这个时候总会把自己的脏衣服稍微弄得整洁一点,想让自己在李红玲的同学面前有面子一些,可是换来的是却是嘲笑,和那些同学对李红玲的嘲讽。
虽然这样,但张青齐和李红玲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张青齐其实也知道乞丐这个职业是具有一定诈骗意义的,甚至所有人鄙视这个职业,但是没人想过,谁又想去做乞丐呢?
张青齐可以去外面打工,但是他放心不下李红玲一个人在学校,而且他年纪太小,出去打工工资远远不如乞丐来的钱快,他要给李红玲挣学费,还要存钱,以后等李红玲读大学出来了,俩人回镇上买一套房子,结婚。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虽然生活中虽会满是嘲讽,但是却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波折。
但是一天,一个一直瞧不起李红玲的一个女同学说要带李红玲出去玩,李红玲并没多想,就想着出去见见世面,就跟着出去了。
结果这个女同学带着张红玲进了一个按摩院。
按摩院的老板告诉李红玲说,只要卖掉第一次,就能换来三千元。
李红玲当时就要走,结果被这按摩院的老板拿着一条沾着迷药的布条捂住了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