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下雪了。
    姚伶在一家二手书店挑选明信片,一张米兰大教堂,一张达芬奇画作,画工精致漂亮,极具米兰风情。结账后,她张贴邮票到邮筒投递,地址香港弥敦道,秋萍姑姑接收。
    手机响了,姚伶打开查看,是高中同学发来的ig  story。视频里有一个人往酒杯倒白葡萄酒、阿佩罗橙光和苏打水,戴表的手取棒搅拌,调出橙黄色的酒液,夹柠檬片点缀。她知道那是意大利的spritz。
    高中同学突然发来语音通话,她站在邮筒旁接听。那边是夜晚,这里还是中午,冬令时后,他们两地相差七小时。
    “猜猜他是谁?”小郁兴奋地问。
    姚伶握着手机,另一只手向雪,雪粒在掌心融化,“老同学。”
    “你们都不互关。”
    “没有必要,已经不熟。”
    小郁啧两声,不知他们是真不熟还是假不熟,然后说起今日趣闻,“我今天过了一趟香港,跟客户约好在中环谈生意,谈完我们去喝酒,竟然看见邓仕朗在酒吧当调酒师。”
    “很适合他。”姚伶回道,“中环的酒吧,要流利英文,时髦气质,还得会哄人开心,他以前全占。”
    “果然你最懂嘛,还说不熟。你们当年,一个全家移民去意大利,一个跟着父母从大陆搬香港,就剩我和其他几个玩得好的留在老地方,不过大家现在过得都挺好。”
    姚伶望着这雪,安心地笑,“大家好就行。”
    “其实他现在还在我对面。我客户走了,就剩我自己,酒精上来想给你打电话。”
    姚伶一怔,细声细气要好朋友注意:“少喝点。”
    小郁开心地欢呼,“他正在调血腥玛丽。”
    姚伶想到往事还是皱鼻子,可声音很正常,“最讨厌芹菜和番茄配酒。”
    “对了,你现在是不是有男朋友?”
    “没有,sp就有一个。”
    “哇……我真的不明白做完就搂搂抱抱的,怎么可以还没沉船?”
    姚伶发觉她们两个说话,一个用词坐标在香港,另一个用词不知在哪里,“你哪里学的词,我不懂什么意思。”
    “我男朋友是台北人啊,跟他学的。”小郁醉醺醺地补充,居然有台湾腔:“沉船就是忍不住动心的意思啦,我意思是跟sp亲密久了,随时要动心,张爱玲不是说了嘛,通往女人心的道路是vagina。除了沉船,还有晕船,都差不多。”
    “你在酒吧说这话没有羞耻心。”雪下大,姚伶急忙躲到二手书店下面,听高中同学谈笑风生。
    “拜托,你比我懂得多,什么没见过,还好意思说我。”
    那边突然有声音,是一串好听的英文,“调好了,喝吧。”
    小郁笑得花枝乱颤,在酒吧称赞,“邓仕朗,你做bartender真的很靓仔。”
    邓仕朗两根手指并拢,在太阳穴边一伸,做个帅气的致敬礼,而后趴到吧台,带着笑说:“试一试我的手艺。”
    小郁满怀期待,突然想到好朋友,音乐正好放大,她问:“你要不要跟伶伶说话?”
    姚伶在另一边抚额,“不说。”
    邓仕朗方才顾着调酒,加上酒吧音乐被调大,所以他没有听到她们聊什么,他还是趴着的姿势,凑过去到小郁旁边问:“什么?你在和谁打电话。”
    小郁指着手机,亮屏,上面有备注,是伶伶,邓仕朗一看,明白地点头,要她把手机拿过来,小郁照做,瞪大眼睛看他们通话。
    邓仕朗拿着她发烫的手机,说道:“姚伶。”
    姚伶很久没有听过他的声音,睫毛上是点点雪粒,她轻轻眨一眨,雪地是湿冷的。她回应:“好久不见。”
    邓仕朗爽快地笑:“我们现在也不是在见面。你应该说,好久没有听到我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一般般。”
    “口不对心。”邓仕朗靠在吧台,问道:“你的ig是什么。”
    “你问小郁,找她的关注列表。”
    “晚点问。”
    小郁在那边招手,要回自己的手机,突然朝邓仕朗问道:“你刚刚靠近我,我闻到很熟悉的香味,你好像多年来都是这款香水,宝格丽?”
    “乔瓦尼。”
    姚伶听他们的对话顿住,他还是在用这款香水。
    小郁对姚伶说道:“先挂了伶伶,下次再聊。”
    “好,玩得开心。”姚伶应声。
    小郁挂断后,八卦地问邓仕朗,“DC,你有没有女朋友?”
    “有,港大同学。”
    “谈几年了。”
    “两年。”
    “香港人?”
    “香港人。”
    “你就不怕她突然移民啊。”
    “如果要的话,那也没有办法。她现在的工作已经要她到处飞,刚刚才从巴黎回来。”
    小郁哦一下,以前他和姚伶的事情不提也罢,低头品尝一口血腥玛丽,饶有兴趣地点头,“好喝。”
    邓仕朗笑了笑,拜托小郁告知他姚伶的ig,他打开手机查找,关注以后,还没来得及细看就有客人点酒,他放回口袋,继续调酒。
    回家途中,姚伶忍不住想起她当年闻到的香味,乔瓦尼,后调檀香,她冲着香味记住了他。他们二人当初在学校五楼的走廊碰见,他手上还抱着一只篮球,而她提着水杯去装水,擦肩而过,凭乔瓦尼的香味留住生理上的记忆。
    那时他们高三,他才十九岁就用这样的香水,上学喜欢穿球鞋,手表不是学校风行的卡西欧G-shock,而是在香港朗豪坊购置的为价六千的Tissot,后来她知道他也有一款米白色的G-shock,是他爸爸送的生日礼物。他只会在考试的时候戴一戴这学生气的手表,平常总是佩那只Tissot,但不管是哪款手表,他戴起来都挺好看。
    暖器烘热,姚伶从果篮拿一只水蜜桃出来洗,躺沙发上咬着。手机传来讯息,一个ID叫DCHayden的用户关注了她,她看到名字便知道是邓仕朗。
    他的ig简介很简单,只有他的中文名注音Dang  Si  Long。别人都会添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或者像在Linkedln高调备注自己的大学和职业,而他不写这些,如他本人一样懒散。
    邓仕朗在高中就被称作DC,Si读起来像C,再加上他的姓,大家都叫他DC,后来高中英语课的老师要学生取英文名,他就叫自己Hayden。
    他们高中毕业前一直在大陆读书,她和他不同班,却受同一个英语老师任教,他们隔着两个班都能经常争年级的英语排名。英语老师有时拿着成绩单公布名次,这个月是姚伶第一名,下个月就是邓仕朗第一名,轮流交换。碰上好几次并列第一,英语老师会欣慰地摸着自己的项链发出银铃笑,反正两个都是她的课代表,她的教学很有成效。
    姚伶换了姿势,趴在沙发上,单手拎着咬出一个洞的水蜜桃,另一只手下滑,看邓仕朗的ig主页。她笑,瞥见他和女朋友在维港的合照,再滑下去是调酒的照片。她记得他长得很帅,可他基本不发自拍,主页大多是酒和猫狗。
    姚伶关注他,切换页面,点一首Amy  Winehouse的Back  to  Black,把手机扔了,躺倒在沙发上吃水蜜桃,悠闲地伸两只脚。
    *
    sp,sex  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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