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有些发暗,床头的电子钟显示现在是六点三十分,但到底是早上还是晚上,我却有点分不清。
    窗外雾蒙蒙的,复古的路灯散发着点点昏暗又有些惨白的光,让缭绕的雾气显得更加阴冷,就像阿兹卡班的摄魂怪正在附近游荡,伺机吞噬他们看中的猎物。
    灰白。
    冰冷,生硬,淡漠。
    从上方的天花板到身侧的墙壁,从身上的被子到身下的床单,从窗内的房间到窗外的世界,都是这种毫无生机的灰白,让我从灵魂深处感到冰冷,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头顶的监控仪发出了单调的嗡鸣,我抬手动了动胸前黏贴着的几根线,嗡鸣声戛然而止。刚才的动作让几根线的接触出了点小故障,现在好了。
    对不起,最近我的身体出了点小问题,不得不住进了医院,还被用上了生命监控仪这种东西,24小时不停的静脉注射让我大部分时间都昏昏沉沉的,时间的流逝于我来说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
    没关系,不用担心,我想,这副身体不可能比现在更糟糕了,我还能在电脑上打字,给各位讲讲故事就还不错。
    窗台上的黄色郁金香是这个房间里唯一的色彩,在温室效应的催化下,它开得正旺,花香弥漫了整间病房,让人心旷神怡,浓郁的生命力散播着,和侵蚀着病房的清冷抗争着。
    若它败了,我的生命也就到此为止了吧
    。
    这让我有点像欧·亨利笔下的琼西,一个将自己的生命和一片即将坠落的树叶联系在一起的可怜女人。
    金发碧眼,身材高挑的女护士和壮硕的男医生推开房门,急匆匆走到我身边,仔细检查了一下,长出了口气,嘱咐了几句什么,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们说的是荷兰语,大意是状态不错,注意保持。
    慢慢等死,这是他们没说出的话。
    “简,不要悲观,我们的实验室研发了一款新的药物,完成动物实验后,我会申请优先给你试用。”大夫威廉看出了我的沮丧,宽慰道。
    我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谁知道我还能不能熬到那个时候呢?
    忘了说,我现在不在律所,不在s市,甚至不在国内。
    我在荷兰,南荷兰省,距离阿姆斯特丹不足四十公里的一个小镇上。
    小镇叫利瑟,这里是有世界上最大的郁金香花园,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春天,有……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等到这个春天的到来,这还真有点让人扫兴。
    我原本以为,自己的这次荷兰之行还能像往年一样,痛快畅饮,通宵畅聊,乘兴而来,尽兴而去,万没想到,在我准备启程回国的那个夜里,却突然病倒,住进了医院。
    我想,大概是老罗和静丫头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够多,才把我留下来的吧。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我总还是要回去处理这两个家伙留下的烂摊
    子的。我想的很好,用不了几天,等我的身体稳定了,就能回到国内继续工作。
    至于恢复,那是个太奢侈的愿望,我不敢去想。
    可那两个家伙啊,原来,他们不止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够多,而是,想让我留下来一直陪着他们,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急什么呢?明明,最多再过一年,我就可以和他们永远在一起了。
    “简大哥,你感觉怎么样?”熟悉的声音传来,我转过头,就看到林菲正站在门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含笑看着我。
    在确定短期内我不可能回到国内后,林菲就把律所丢给了原来的行政小王、现在的王律师,在第一时间飞了过来,顺便还带来了我最后仅存的黄色郁金香,病房窗台上摆着的那些就是。
    “去看过你罗大哥了?”我问。
    “你怎么知道?”林菲一脸的惊讶。
    “这有什么难的?”我微微一笑,“你身上都是水汽,光是从雾里走出来,不可能沾上这么多水吧?你脚上有泥,衣服上还有树叶,所以你刚刚肯定是去钻树林了。从这到你罗大哥那,刚好要经过一片树林,树林里只有一条土路。而且从你来这边后,每天早上过去看看他们,不都成了风雨不误的例行公事了吗?”
    所以,现在是早上,我终于锚定了一个时间坐标。
    “简大哥,你啊,还真是闲的没事干了。”林菲白了我一眼,从肩膀上摘下树叶,
    丢进垃圾桶,“早餐想吃什么?皮蛋瘦肉粥?”
    “行啊,口重一点。”我点了点头,又问,“你罗大哥那些郁金香怎么样了?”
    “你可让我省点心吧。”林菲无奈地摇了摇头,“大夫都说了,你不能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也不能吃含盐太高的食物。”
    她从床下拿出电饭煲,把食材放了进去,拢了拢刘海儿,“罗大哥那些郁金香好着呢,你就别操心了,我看,它们活得比你都好。”
    “那肯定的呗。”我看了一眼窗外,浓雾正慢慢散去,大概再有一个半月,就又到了郁金香盛开的时候。
    那时节,老罗和张静的家才是最美的时刻,郁郁葱葱的郁金香铺天盖地,从远处看过去,连他们的房子都掩映在花丛中,仿佛就是由鲜花织就的一般。
    那个时候,三个人躺在一起,就像躺在郁金香的海洋中一样,被花香包裹,被清风抚摸,只是不知道,我还有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嗨,简。”一声呼唤叫回了我的注意力,我转过头,就见这间双人病房的另一名住客正一脸热切地看着我。
    和我一样,他也已经病入膏肓,死亡随时可能降临到他的头上。他不过40来岁,可病痛折磨得他骨瘦如柴,曾经迷人的海蓝色眼睛如今黯淡无光。
    他最近不太开心,总是抱怨我们的相遇太晚了。
    “简,能拜托这位美丽的小姐多做一份吗?”他的喉头滚动了一下,
    渴盼地看着林菲,“你们东方人都是魔法师,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你们的东西那么好吃?我真是觉得我这三十几年算是白活了。上帝这个时候让我结识你们,一定是想让我品尝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食物,让我的人生更加完整。”
    林菲听不懂他的话,听了我的翻译后,林菲撇了撇嘴,“要是让他知道麻辣烫、涮火锅这些东西,他肯定会抱怨他的上帝对他太不公平了。”
    她又添了一些食材进锅里,走出了房间。
    病房里当然不能做饭,她只能借用医院的厨房,对这个来自东方的女孩儿,医院里的人都很照顾。
    40分钟后,林菲端着香喷喷的粥回到了病房,我的病友,那个平日里瘫痪在床的荷兰男人,这时候却像痊愈了一下,蹦下床,自己拿起碗,盛了一大碗,不顾滚烫的温度,呼噜呼噜地喝了起来,不时吐出舌头,逗的林菲强忍着才没有笑出来。
    “实在太好吃了。”他却浑不在意,甚至还狡黠地眨了眨眼睛,“简,我要是能熬过这一回不死,一定要娶一个中国姑娘。不,我要去你们中国生活,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
    我把他的话翻译给了林菲,林菲不敢置信地看着我这个病友,“为了一顿吃的就把自己卖了,你的信仰也太不虔诚了。”
    “她说什么?”
    病友茫然地看着我,听了我的翻译,却连连摆手,“这和信仰无
    关,简,我猜,我们的上帝一定没有到过你们东方,如果他品尝过这样的美食,怎么可能不告诉我们呢?上帝可是最仁慈的,绝不会允许这种残忍的事情发生。”
    他一脸的严肃,只是一个饱嗝彻底破坏了他神圣的形象。
    林菲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连带着喂我粥的手一抖,一勺粥撒到了我的胸前。
    病友看着我,一脸的痛心疾首,“实在是太浪费了。”
    可惜他的心痛没有坚持多久就被医生带走去检查了,房间里只剩下了我和林菲。
    林菲小心地擦拭着我的前胸,突然说,“对了,简大哥,有读者问你,罗大哥和静姐后来怎么了,他们猜到罗大哥和静姐不在了,就是不太确定是不是在雪山出了事故。要不要告诉他们真相?”
    “告诉他们,等我写完最后这一本,他们就知道了。”
    我也只能再写这一本了吧,甚至就连这最后一本我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写完。想到这些,那碗林菲全心全意做出来的粥,一下子也黯然失色了许多。
    我无声地叹了口气,又笑了,静丫头和老罗那两个家伙,哪那么容易死?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两个满肚子坏水的人,怎么会那么轻易就死在雪山上呢?
    第001章 山村霞光
    只要有可能,人人都会成为暴君,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的本性。
    ——笛福
    1
    2013年4月15日,晴,微冷。
    阳光很明媚,料峭春寒中传来丝丝暖意,提醒着人们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天终于即将远去。
    挨过了这个难熬冬天的小流浪猫们聚集在一处,蜷缩在墙角,揣着小手,微闭着眼睛,慵懒地晒着太阳,并不在意下一顿饭怎么解决——毕竟有爱心的人很多,总会有人给它们搭建一个温暖的窝,一盆足够填饱肚子的猫粮,一碗干净清澈的水。
    它们总是过得很无忧无虑,实在挨不下去的时候还可以找个看着顺眼的人,在他的面前撒娇打滚,总有人会怜悯地带走它们,给它们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不像凡人,每天都要为明天担忧、操劳,总想着完成一件事就可以停下奔波的脚步,可直到走进棺材,才算真的驻足,再也不走。
    对于许多人来说,2013年4月15日这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有那些爱美的女孩子们等不及夏日的来临,早早换上了裙装,在瑟瑟冷风中演绎着美丽“冻”人,给刚刚泛绿的街道增加了一缕别样的风景,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对于我和老罗的杰明律师事务所来说,这一天也只是一个平常捎带着些不太普通的日子,涉嫌在除夕夜杀害动车组乘务员李娜的犯罪嫌疑人黄德军终于在我们的努力
    下被无罪释放了。
    这样的时刻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心里依然还会泛起一点涟漪,感叹我们几个月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但早已不像初时那样激动得难以自抑,只有新进律所的几个小伙子兴奋得要聚餐庆祝。
    尽管在这个案子里他们连搭把手都做不到,不过,年轻人的兴奋总是来得莫名其妙,他们需要的也只是一个聚餐的借口,不是吗?
    对于我来说,这一天却是一个天塌地陷的日子,一个眼耳鼻口心统统被拿走,世间仅存一具行尸走肉的日子。
    老罗和静丫头失踪了。
    在我们成功找到了何雯杀害李娜的证据,为农民工黄德军洗刷了冤屈之后,老罗和静丫头并没有和我一起返回s市。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发生在老罗身上的事实在太多了,几乎是在一夜之间,他就从天堂跌落进了地狱。
    苦苦挣扎,默默承担,他几乎以一己之力抗下了所有的重压,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眼看偌大一个罗家,最后树倒猢狲散。
    我很难想象,那段日子,老罗一个人是怎么做到把所有的一切都憋在心里,不言不语,硬生生扛过来的,终于在何雯被捕的那一刻,他喷吐出了胸中的那口浊气,浴火重生。
    静丫头了解他,知道他需要一次放肆的纵情发泄,需要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尽管律所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但我依然同意让他
    们走进了雪山。
    但我忘记了,倒下了就是倒下了,老罗所有的坚持仅仅是因为不甘,他很早就已经说过,他离开是最好的选择,他留下,只会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但我忽略了,他一心想要证明给别人看的,别人也许并不在意,他们看到的只有他的垮掉,只有他的后台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从此他不再是那个人上人,而是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蝼蚁。
    尽管他从未承认自己是依靠着家族势力才走到了今天。
    就连原本已经默认了静丫头和老罗婚事的张家,也再次发来了看似恳求却措辞严厉的信函,为了张静的未来,为了静丫头的幸福,老罗和我必须永远离开。
    所以,当我看到匿名快递送来的那两双鞋的时候,我知道,这两个家伙,终于还是走上了那条极端的路。
    他们终于还是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仿佛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仿佛过往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想。
    那你们为何还要寄回这样的东西?让我在回忆中痛苦一生吗?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我的父亲一句遗言都没有留下就阖然辞世的时候。他早早起床洗漱,换上新衣,做好饭,靠坐在床边,安静地闭上了眼睛,只有微张的嘴倾诉着对这个世界的留恋,只有手里没来得及穿上的袜子打破了他最后的体面。
    我像一具木偶,在叔伯的指挥下机械地操持着他的后事,看
    着一张张陌生的脸在父亲的灵前走过,强打笑脸,安慰着那些来安慰我的人,告诉他们我没事,告诉他们逝者已逝,生者仍需活下去。
    当他入土为安的那一刻,我猛然意识到,我全然不记得父亲的长相,只有看到他的照片时才会恍然大悟,哦,原来,那个生我养我,无数次被我送进医院,在病危通知书上签下名字的人竟然是长这样的。
    现在,这种感觉又回来了,明明老罗和静丫头的照片就放在案头,可我看着他们的脸,却觉得如此模糊,那般陌生。
    他们是谁?他们缘何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他们何时出现,又在何时离开?我们曾一起做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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