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忽然一阵嘈杂,果儿带着普普回来,看见李长风喜道:“长风哥哥,今晚一起吃饭吧。”
    李长风点点头。
    亨珠扛着包东西笑嘻嘻地跟着进来,看见他,一张脸顿时晴转多云。阿奴在这,亨珠不敢发脾气,甩手走了。
    果儿朝他的背影皱皱鼻子:“别理他,整天疑神疑鬼的。”
    她不认识陆秀秀,也不知道其中纠葛,以为只是阿奴的客人,笑吟吟地对她和陆尘翼说:“你们也留下来吧,亨珠说做烤羊肉。”
    见她一副主人的姿态,陆秀秀想起在码头上,这黑美人看见李长风时,那满脸的喜悦怎么看都有猫腻,她打翻了醋瓶子,当下冷着脸不吭声。
    陆尘翼还没搞懂堂妹到底怎么回事,加上阿奴冷眼相加,心里懊恼,不能走也不想跟别人打招呼。
    场面一下子僵住了,果儿敏感的发现不对,看了看阿奴。阿奴抱起普普就走:“别管他们,我饿了。”
    屋里被留下的三个人沉默了好一阵,李长风正想开口,外面却传来一阵羊羔的惨叫。是亨珠在杀羊。没多久,阿奴端着一碗血进来:“大师兄,你们用羊血写信吧。”
    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弥漫开来,陆秀秀一阵恶心,又俯身干呕。李长风连忙叫道:“把血拿开。”阿奴方想起有个孕妇,忙忙地又端了出去。
    陆尘翼脸色大变,他房里的侍妾怀孕了也是这样。
    院子外面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羊,亨珠和果儿边拿着青稞面合着羊血做血肠。边听阿奴说李长风的事。
    听说李长风已经有了妻子,亨珠瞄了瞄果儿,见妻子含笑看着他,喜得他心花朵朵开,放开嗓子唱起歌来:
    春三月若不播种,
    秋三月难收六谷;
    冬三月若不喂牛,
    春三月难挤牛奶;
    骏马若不常饲养,
    临战逢敌难驰骋。
    虽饿不食烂糠,
    乃是白唇野马本性;
    虽渴不饮沟水,
    乃是凶猛野牛本性;
    虽苦不抛眼泪,
    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亨珠的嗓子高亢嘹亮,屋里的陆家兄妹虽然听不懂唱词,却被那豪迈的歌声吸引。
    见堂妹已有身孕,事情不可挽回。既然李长风说阿奴可以安抚好刘仲,陆尘翼沉默半晌道:“我本就不赞成你嫁那梁王,可惜叔叔和南阳王不听。我这趟要去高邮叔叔那里,你们的事,我去跟他说,不过只怕以后没了前程,你可甘心?”他问的是李长风。
    李长风原本心心念念挣一场富贵,衣锦返乡,但是他做下这样的事,对此后果早有心里准备。他与阿奴等人相处久了,面上看着中规中矩,内里早被感染上了那种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性情。转头看见秀秀眼巴巴地看着他,心里一热,想她一个千金小姐为了自己不顾一切,这样的可心人哪里去找。难道堂堂男儿还不如一个女子么?他被那歌声激得豪气顿生,握紧秀秀的手,斩钉截铁的回答:“男子汉大丈夫,哪里不能安身立命,你放心,我会带着秀秀回西川老家。”
    陆秀秀求仁得仁,一颗心总算安定下来,顿时泪如泉涌。
    晚上月明如昼,他们边吃着烤羊肉,果儿和亨珠边教阿蕾的苗族侍从侍女跳着锅庄,引得客店里的左邻右舍都来围观。
    见他们热情奔放边跳边唱,陆尘翼低声问堂妹:“以后你就过这样的日子,可想好了。”
    秀秀失笑:“长风他不是吐蕃人,五哥,我在西川住过几年。不过是再回去就是。倒是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在码头上,这个五堂哥就盯着阿奴不放。
    陆尘翼心里矛盾,他不是那种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美人谁不爱,一开始不过是为色所迷,想多看几眼罢了,渐渐地只要看见她的身影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烈焰焚身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可是只要那白衣少女眉心微微一戚,他的心就又疼又酸,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
    对于相思之苦,秀秀算是过来人。她那时明知道跟李长风没有结果,但是一听说他带兵追着溃逃的反贼过高邮,还是趁乱拿了一件家丁的衣服,涂黑了脸,朝着他旗帜的方向跑去,她现在仍然记得李长风在乱军之中看见她时,那种不敢置信表情。此刻想起那一幕她觉得心甜如蜜,只愿岁月静好,天下人如她一样幸福。连带看阿奴也顺眼了几分。
    她最后决定还是帮自己堂哥一把,当下就把阿奴的婚姻状况告诉了陆尘翼。陆尘翼狂喜:“你是说,她的丈夫出家了?”
    “对,吐蕃人喜欢出家。所以你要是喜欢她可得趁早。她是仲哥哥的师妹。”陆秀秀顿了一下,她对此人可毫无歉意,可是心中仍然有些怅然,“你知道的,他们感情极好,还有他的义兄。长风说阿奴身份尊贵,他们自幼把她当宝贝似的供着。据说她是族长,按他们族里的规矩是一夫一妻。”自个堂哥不算风流,屋里也就两房侍妾,是打小服侍他的,外面可能还有一两位红粉知己。虽然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是这一条对于阿奴行不通。
    陆尘翼灰了大半的心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自己世家子弟,前途无量,兼年少英俊,红粉场中无往不利,对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应该可以手到擒来。
    李长风写好了给陆炎和刘仲的信,没用阿奴的馊主意写血书,陆秀秀一闻见血腥味就作呕。
    他把信拿出来,陆尘翼与阿奴都伸手去接,李长风怔了一下,最后把信交到阿奴手里。她朝陆尘翼挑衅的扬扬眉走了。
    李长风狡猾一笑:“少将军,阿奴小性,要是我把信给你,她非跟我翻脸不可。”
    难道就不怕我翻脸么?陆尘翼郁闷,想来这李长风吃定了自己不会跟阿奴计较。
    他赶时间,当晚就出发了。因为往后的航程要通过两军交战之地,阿奴和赵惜装成了陆尘翼的亲兵,阿错和果儿等人则直接往钱塘而去。范文澜唯恐阿奴有失,以刘畅下了死命令为由,带着二十名大兵死缠烂打也上了陆尘翼的兵船。
    一路上将军大人想献殷勤都被赵惜挡着,一直到扬州,他连个面也没见着。
    此时传来消息,刘仲和陆炎的主力已经攻下扬州,到此为止,张甾的最后防线已经崩溃,路上陆尘翼还撞见了小股反贼溃退的水军,趁机捡了个便宜。
    据说扬州城打了五天,战况激烈。阿奴等人上岸时,淮左名都扬州城已经变成一个破败肮脏,尸横遍地的城池,刚刚下了两天雨,天气炎热,尸体很快散发出一股恶臭。到处是疲惫的士兵和百姓在清理街道,掩埋尸体。
    他们忍着那股恶臭找到蜀冈上的牙城,刘仲就住在扬州的州衙里。陆尘翼也跟着一起前来报到。
    跟着引路的小兵,阿奴刚刚走进州衙后面的郡圃,就听见鼾声一片,走廊下,亭子里,花堂内,大树底,只要可以遮住一线阳光的地方都躺满了衣衫褴褛的士兵,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阿奴忍住掩鼻的冲动,眼角直抽搐,那味道比隔夜的垃圾还过分。陆尘翼递过一方白手帕,阿奴摇摇头,此君衣冠楚楚,一路上都用白手帕掩鼻,人人侧目。
    小兵走到芍药堂前就停下来:“王爷他们就在里面,估计还没醒,大家都几天没睡了。”
    他想去通报,阿奴不想吵刘仲,摇头制止。那小兵原是梁王侍卫,认识阿奴,知道这姑娘跟自家王爷关系匪浅,也就不多说。
    芍药堂里因为人少,味道比外面好一点,十二等人也这样摊手摊脚大喇喇的席地而睡。阿奴见院子里尚有几朵晚开的芍药,芳香四溢,干脆摘了放在他们的鼻子前面。
    刘仲的房门大开,他一身泥水脏兮兮地躺在卧榻上,打着小鼾,因为个子太大,卧榻容不下,两脚垂在地上。
    阿奴看了好笑:“傻子,这样睡不难受么?还不如躺地上呢。”
    这人身上的味道一样臭,阿奴拿起花深深地嗅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在他脸旁。和赵惜一起帮他收拾散落一地的甲胄。
    陆尘翼在外面看得满心不是滋味,跟自己堂妹一样直冒酸水。
    刘仲是被十二的惨叫声惊醒的,他一个激灵,伸手就去摸刀,却摸了个空,吓得满头大汗猛的坐起来,却见一个穿着杏红纱衣的女郎急急往外跑去,那是他买给阿奴的夏衫。
    随后他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然后是阿奴特有的那种毫无诚意地道歉:“十二哥哥,我不知道里面有蜜蜂。”
    外面惊醒的沈家护卫们忽略那位鼻子被盯了个大包的倒霉鬼,纷纷跟她打招呼,听见他们爽朗的笑声,刘仲也微笑起来,还以为她要迟几天,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眼前一片黑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一抬头,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将军站在眼前高声道:“游击将军陆尘翼前来报到。”
    陆家的?现在只要一听见姓陆的,刘仲就头疼。他听陆炎说过这人会来,据说此人是陆星海的嫡子,陆家少家主,该不会是来算账的吧。
    看见陆尘翼眼底隐隐的敌意,他摆摆手:“不用行礼了,我现在一身狼狈,陆中郎将应该在城墙上,你去找他报到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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