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嗳。”
    陈荷塘忍不住高兴起来,连带着话也比平日多了几分。
    他搓手,甚至连那凶凶的表情,都跟着可爱了几分。
    “你打听到了,到时候过来告诉我。”
    “算了,你不如直接搬过来住?我听说了,知青点那边幺蛾子也多的。”
    当然,是他这个人话少,候东来每次在他这里絮絮叨叨。
    反正,他也不会说出去。
    絮絮叨叨久了,陈荷塘自然而然就比别人知道得多了。
    这话一说,他自己又给否决了。
    “不行,现在这房子太老了,而且屋子不够,你等等,等我几天我把这屋子修一下,我在加两个新炕来,到时候你和你妈一人一个。”
    他这屋子可是用来迎接妹妹回家,还有接外甥女回来的。
    自然是要好好弄一点。
    不然多委屈她们啊。
    沈美云想了下,“不用做的。”
    “就现在挺好。”
    她看了这屋子有些年头了,却极为坚固,陈荷塘当年既然出过那种事情,他自然在屋子上面上心的。
    陈荷塘,“你不管,我来做。”
    “等我做好了,你就搬过来。”
    他外甥女过来住,他自然要好好弄。
    他在这里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没白等不是吗?
    沈美云犟不过他,便没在劝说了,只能说,“我先回去和候知青以及老支书商量下,看下我什么时候能搬出来。”
    一般来说,知青们都是住在知青点的。
    很少有搬出来的,就像是候东来说的,搬出来的知青有两种。
    第一种是嫁人的,第二种是娶亲,后者的娶亲还不是普通的娶,更严格意义来说。
    是做人女婿,还是上门女婿。
    所以才能搬出去知青点。
    沈美云这样的,显然不符合前者,更不符合后者。
    所以,想搬出来更不容易,更别说前进大队还有一个排外的说法。
    那就更不简单了。
    陈荷塘拧眉,“要不要我去和老支书说?”
    他虽然单独住在山上,但是到底也是前进大队的人。
    沈美云摇头,“先不用,我先去活动下,如果行不通,在来找你。”
    说到这,她倒是想起来了正事,“舅舅,我来找你的时候,是打着来买肉的理由。”
    “你看你这里还有没,不拘着什么,我都买一些,好拿回去避人耳目。”
    这话一说。
    陈荷塘一拧眉,粗声粗气地说道,“买什么买?我去给你拿。”
    说完,转头进去,提了两只野鸡,还有一只鸽子。
    显然他还是分人的,之前卖给乔丽华的那野鸡,是一只野公鸡。
    但是拿给沈美云的,却是一只母鸡,甚至还能下蛋的那种。
    “这一只你拿回去好好养着,每天捡一个鸡蛋是有的。”说完,他又拿出了另外一只,“这一只很久不下蛋了,你拿回去炖汤喝。”
    说完,他似乎想起来一件事。
    “你敢杀鸡吗?”
    “算了,我直接给你收拾好,你等等。”
    谁说陈荷塘话不多了,他只是对外人话不多,对于自己这个刚认亲回来的外甥女。
    他是极为上心的,甚至刚这一会说的话,比他以前一个月都多。
    沈美云想了下,她确实不敢杀鸡,便点了点头,“那成,舅舅,你帮我把鸡给收拾了,剩下的我带回去。”
    不过,她跟着上去,发现后院没鸡了。
    这年头,养鸡也是定量的,不能超过一个数额,不然那是割资本主义尾巴。
    所以,其实陈荷塘这里,一共就才四只野鸡。
    一只卖给了乔丽华,还有两只给了自己。
    剩下的一只公鸡,则是被看在了鸡圈里面,转眼之间,它的同伴就要下锅。
    可怜。
    沈美云轻叹了一句,“看你怪孤独的,不如把你也下锅吧。”
    公鸡,“……”
    打了一个鸣,转身离开了。
    沈美云没看多久,她去找了陈荷塘,陈荷塘在收拾野鸡,活生生的野鸡,到了他手里。
    直接咔嚓一声,鸡脖子便被拧断了,吓得旁边的公鸡,一个劲地打鸣。
    连带着翅膀也跟着扑腾了起来。
    陈荷塘看了一眼,那野鸡顿时安静了下去,躲在了角落。
    沈美云看得惊奇,“这野鸡能听懂?”
    陈荷塘想了下,“偶尔能。”
    其实,动物也是有灵性的,会看人脸色行事。
    尤其是,他还当着大公鸡的面,杀害它的老婆们。
    想来,它也会识时务的吧?
    沈美云听到这,啧啧称奇,她回头看了一眼那大公鸡,果然看到公鸡乖巧的不行,窝在那不断地打鸣。
    仿佛在说它还有用一样。
    沈美云笑了,“这大公鸡真聪明。”
    “不过舅舅,你把野鸡都给我带走了,你这边吃什么?”
    其实,她拿野鸡回去,大概率是走个过场。
    不然,她住在知青点,凭空变出来鸡肉来,那还不是有大问题啊?
    陈荷塘头都没抬,“我在去下套。”
    他是个猎户,还是个老猎户,他这辈子对大山是最熟悉的。
    下雪的野鸡是最好抓的,笨得很,头天下套第二天就能抓到。
    当然,这得是有经验的老猎户才行,反正换一个人来,绝对是没有陈荷塘这个本事的。
    沈美云,“成,那我就不和您客气了。”
    等下次过来,她提点别的东西,反正亲戚之间往来,本来就是你来我往,这样才能长久地维持下去。
    陈荷塘就喜欢沈美云这样,干脆利落,没有半分犹豫。
    他反而觉得这个孩子大方。
    很快,他就把那野鸡收拾好了,拔了鸡毛,去了内脏。
    基本上收拾干净后,这才递给了沈美云。
    “我里面还有晒干的蘑菇,在给你抓一把?”
    说完这话,他似乎不等沈美云回答,就直接进屋,提了一兜出来。应该说那点蘑菇,是他全部的存货了。
    陈荷塘是个猎户,他一个人过日子,称不上好,但是也绝对不算是坏。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得知沈美云是妹妹的孩子后。
    他几乎是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好东西,全部都攒着一次拿给沈美云才好。
    他等着妹妹,或者说等着亲人太久了。
    久到他都快失望的时候,亲人出现了。
    对于陈荷塘来说,这是久逢甘霖,所以他要将自己的一腔热血,以及所有他认为珍贵的东西。
    全部都送给对方。
    这是长辈对晚辈的疼爱。
    沈美云也是知道这一点的,原先,她还想着如果找到舅舅了,如果对方过得不好,她用这泡泡里面的东西,帮对方过得好一点的。
    结果却没想到,她还没帮舅舅呢。
    舅舅就已经开始帮她了。
    她叹了口气,只抓了一把蘑菇过来,约莫着十多个,见陈荷塘皱眉。
    她这才解释,“舅舅,蘑菇我要一把就够,要不了这么多。”
    泡泡里面她存得有干货,只是拿出来需要一个由头。
    所以,这样来看,她越发迫切地想要搬出来,因为搬出来之后,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陈荷塘见她是真不要,于是便收了起来。
    他说得极为坦然,“那我留着给你妈,你妈小时候就最爱吃蘑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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