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了,楚王让李然前去担任钟离县公之职,为的便是给自己日后留有余地,倘若以后楚国真出现了动乱,他也能有一处保存楚国核心实力,蓄势反攻的所在。
况且此地比邻中原,作为一个与中原各国之间模棱两可的缓冲地带,楚王自然不放心其他人前去镇守,他唯一信得过,也相信其有这个能力能镇守得住,便只有李然。
他故意提及这个地方对自己很重要,就是希望李然能明白自己这么安排的一番苦心。
而李然在听到楚王这句话的时候,当即也就反应了过来。
他微微思索后,忽的笑着道:
“既如此,大王便更应该让申无宇前去担任此职了。”
此言一出,楚王便当即无语了。
怎么好说歹说你还是不明白呢?
这钟离县尹的位置能是这么简单的事嘛?
“先生到底想说什么?”
楚王脸上的不悦之色一时间更甚。
他清楚李然其实此刻应该已经懂了自己的意思,但李然仍然坚持举荐申无宇,那在他看来,无疑是在故意找事,所以他当然不甚高兴了。
李然见状,朝着楚王又是躬身一礼。
众人见状,顿时一怔。
他们知道,李然又要开始讲故事了。
楚王也是颇为诧异的看着李然,心道这好好的,干嘛又要讲故事呢?
李然讲故事,就等同于洗脑。
恐怖如斯!
楚王差点呼吸都停住了,可他也没办法,只得听之任之。
李然稍微理了理思绪后开始道:
“自古以来,成法以规百姓,造刑以制庶民,刑法之事向来只加身于黎民。”
“然殊不知,天子王侯,公卿权贵如若亦失其德,其后果却是要比庶民百姓为害百倍!”
“譬如古之周厉王,幽王之前车之鉴可谓比比皆是。”
“厉王无道,路人以目,终招民怨。”
“而其后幽王则是更甚,罔顾周礼,违背祖制,最终落得国破身死的结局。”
“可见上至天子诸侯,倘若犯了大错,也都应受到责难,而非只因身位天子诸侯之身份,便能为所欲为的。”
在场众人听罢后,虽是一头雾水,却还是在那里点头称是。
这是什么道理?
之所以都在那点头,那是因为李然这话的确是有道理的。
毕竟,这两个前车之鉴,距今也并不久远,也是他们所耳熟能详。
但为什么会一头雾水呢?
那是因为李然所说的这话,显然是前言不搭后语。周厉王和幽王那档子的事,又跟申无宇有什么关系?
“而楚先君文王之世时,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
“此乃楚史,诸位想必都应该知道吧?”
李然的目光环顾四周,只见得包括楚王在内,皆是默不作声。
他们显然也都知道这都是怎么一回事。
这件事说的是什么呢?
不急,且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两个主角,其中一个便是楚文王。
既然能够在死后获得“文”这个谥号,那其本事一定差不到哪里去,《楚史》的评价便是:强硬如挟雷带电,诡谲如翻云覆雨。
七分雄鸷,三分昏庸,不拘泥且极为跳脱的思维方式,使得他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里,能在楚武王的基础上,先后灭掉了申,邓,息,蔡等数个小国,彻底打通了楚国北进中原的通路。
而楚国也从一个蛮夷之国,真正的走向了国际舞台,楚文王所起到的作用显然是不必再说。
也是在他的时代,楚国一百多年来的“欲观中国之政”的愿望也基本得以实现。
而这个故事的另外一个主角,则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葆申,原申国人,乃楚武王伐申时,从申国带回来的。
他来到楚国以后,楚武王见他满腹经纶,博古通今,就让他去当自己嫡子的老师,也就是后来楚文王的太傅。
但与后世所谓的帝师不同,那时代的太傅其实并不算得正儿八经的正卿,所以葆申虽是楚文王的老师,但他在楚国的地位并没有很高。
在把前面的这些都介绍完了之后,接下来的便是这个故事的重头戏了。
……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两代人,一件事
事情是这样的,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古文):楚文王曾得到了一只宠物狗,又得到一把好弓,还得到了一个美女,于是整日就是逗乐玩狗,游猎江湖并且和美女嬉戏。
申无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后,便对楚文王说: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简单来说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乐,和美女睡觉,整年整年不上朝,应该处以鞭笞之刑。
当一个堂堂国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说应处以鞭笞之刑。用脚趾都能想得出来,这事得闹得多大。
更何况楚文王还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谁能鞭笞得了他?谁又敢这样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别人不敢管的,他管。
别人不敢做的,他做。
别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这,就是葆申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当笞,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导你、辅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对不起你爸。
所以对不住了,我今天必须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见葆申如此坚决,竟也好似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
于是,他主动跪伏于地,葆申也二话不说,束细荆五十,跪着手持荆条,只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说“王起矣”。
事情发展到这里,楚文王虚心受教的形象已经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谏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鲜明。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事实上还并没有。
到了这节骨眼,楚文王却还就不依不饶了,居然还想着要变本加厉。
说来也是,如此敷衍了事又如何能彰显他自己虚怀若谷的态度呢?
于是,这时他居然主动是对葆申言道:
“有笞之名一也!”(文王告诉葆申,要葆申别假打,要打就真打!)
如果这时候换做了其他人,听到楚王说的这些话会是个什么反应?
肯定吓都吓死了。势必都会觉得楚文王说得就是反话。
这能真打?谁又敢真打?以下犯上,这一言不合说不定就是灭满门的大罪啊!
但别人不敢,不代表他葆申不敢。葆申闻言,还真的就用荆条,狠狠的鞭笞了文王一顿!
一代雄主楚文王,便就这样被葆申是用荆条抽了一顿。
而最后的剧本,就很套路了。
葆申一顿抽完,先是自流于渊,请死罪。
而文王则是派人宽慰道:
“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
……
“再然后,文王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楚国,兼国三十九。令楚国广大至于此者,此皆葆申之力也。”
李然前前后后,将葆申的事迹是如数家珍一般的说了一遍,并且将楚国兼并吞灭三十九国的功绩全都算在了葆申头上,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毕竟葆申只是做了他身为老师应该做的事。
但也由此不难看出葆申这个人对楚文王,以及对于整个楚国的影响,也不可谓之不深远。
李然言罢,大营之中一片安静。
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民间轶事,而是实实在在记录在楚史之中的事。所以在场众人,尤其是一众卿大夫们,对此事可谓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楚王熊围在内。
“先君文王雄才伟略,志比天高,知能善任,知过必改,为我楚国立下基业,实乃一代英主也!”
作为文王的子孙,此时的楚王熊围自然要表示自己对他的尊敬。
可他也仅仅是用了“知错必改”四个字来概括李然刚才所说的这一番话。
其中有一个小细节,或者说一个隐藏的事实,他并未选择揭开。
耳听楚王避重就轻,李然当然不肯放过,当即朝着他躬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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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此地比邻中原,作为一个与中原各国之间模棱两可的缓冲地带,楚王自然不放心其他人前去镇守,他唯一信得过,也相信其有这个能力能镇守得住,便只有李然。
他故意提及这个地方对自己很重要,就是希望李然能明白自己这么安排的一番苦心。
而李然在听到楚王这句话的时候,当即也就反应了过来。
他微微思索后,忽的笑着道:
“既如此,大王便更应该让申无宇前去担任此职了。”
此言一出,楚王便当即无语了。
怎么好说歹说你还是不明白呢?
这钟离县尹的位置能是这么简单的事嘛?
“先生到底想说什么?”
楚王脸上的不悦之色一时间更甚。
他清楚李然其实此刻应该已经懂了自己的意思,但李然仍然坚持举荐申无宇,那在他看来,无疑是在故意找事,所以他当然不甚高兴了。
李然见状,朝着楚王又是躬身一礼。
众人见状,顿时一怔。
他们知道,李然又要开始讲故事了。
楚王也是颇为诧异的看着李然,心道这好好的,干嘛又要讲故事呢?
李然讲故事,就等同于洗脑。
恐怖如斯!
楚王差点呼吸都停住了,可他也没办法,只得听之任之。
李然稍微理了理思绪后开始道:
“自古以来,成法以规百姓,造刑以制庶民,刑法之事向来只加身于黎民。”
“然殊不知,天子王侯,公卿权贵如若亦失其德,其后果却是要比庶民百姓为害百倍!”
“譬如古之周厉王,幽王之前车之鉴可谓比比皆是。”
“厉王无道,路人以目,终招民怨。”
“而其后幽王则是更甚,罔顾周礼,违背祖制,最终落得国破身死的结局。”
“可见上至天子诸侯,倘若犯了大错,也都应受到责难,而非只因身位天子诸侯之身份,便能为所欲为的。”
在场众人听罢后,虽是一头雾水,却还是在那里点头称是。
这是什么道理?
之所以都在那点头,那是因为李然这话的确是有道理的。
毕竟,这两个前车之鉴,距今也并不久远,也是他们所耳熟能详。
但为什么会一头雾水呢?
那是因为李然所说的这话,显然是前言不搭后语。周厉王和幽王那档子的事,又跟申无宇有什么关系?
“而楚先君文王之世时,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
“此乃楚史,诸位想必都应该知道吧?”
李然的目光环顾四周,只见得包括楚王在内,皆是默不作声。
他们显然也都知道这都是怎么一回事。
这件事说的是什么呢?
不急,且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两个主角,其中一个便是楚文王。
既然能够在死后获得“文”这个谥号,那其本事一定差不到哪里去,《楚史》的评价便是:强硬如挟雷带电,诡谲如翻云覆雨。
七分雄鸷,三分昏庸,不拘泥且极为跳脱的思维方式,使得他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里,能在楚武王的基础上,先后灭掉了申,邓,息,蔡等数个小国,彻底打通了楚国北进中原的通路。
而楚国也从一个蛮夷之国,真正的走向了国际舞台,楚文王所起到的作用显然是不必再说。
也是在他的时代,楚国一百多年来的“欲观中国之政”的愿望也基本得以实现。
而这个故事的另外一个主角,则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葆申,原申国人,乃楚武王伐申时,从申国带回来的。
他来到楚国以后,楚武王见他满腹经纶,博古通今,就让他去当自己嫡子的老师,也就是后来楚文王的太傅。
但与后世所谓的帝师不同,那时代的太傅其实并不算得正儿八经的正卿,所以葆申虽是楚文王的老师,但他在楚国的地位并没有很高。
在把前面的这些都介绍完了之后,接下来的便是这个故事的重头戏了。
……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两代人,一件事
事情是这样的,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古文):楚文王曾得到了一只宠物狗,又得到一把好弓,还得到了一个美女,于是整日就是逗乐玩狗,游猎江湖并且和美女嬉戏。
申无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后,便对楚文王说: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简单来说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乐,和美女睡觉,整年整年不上朝,应该处以鞭笞之刑。
当一个堂堂国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说应处以鞭笞之刑。用脚趾都能想得出来,这事得闹得多大。
更何况楚文王还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谁能鞭笞得了他?谁又敢这样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别人不敢管的,他管。
别人不敢做的,他做。
别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这,就是葆申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当笞,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导你、辅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对不起你爸。
所以对不住了,我今天必须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见葆申如此坚决,竟也好似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
于是,他主动跪伏于地,葆申也二话不说,束细荆五十,跪着手持荆条,只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说“王起矣”。
事情发展到这里,楚文王虚心受教的形象已经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谏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鲜明。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事实上还并没有。
到了这节骨眼,楚文王却还就不依不饶了,居然还想着要变本加厉。
说来也是,如此敷衍了事又如何能彰显他自己虚怀若谷的态度呢?
于是,这时他居然主动是对葆申言道:
“有笞之名一也!”(文王告诉葆申,要葆申别假打,要打就真打!)
如果这时候换做了其他人,听到楚王说的这些话会是个什么反应?
肯定吓都吓死了。势必都会觉得楚文王说得就是反话。
这能真打?谁又敢真打?以下犯上,这一言不合说不定就是灭满门的大罪啊!
但别人不敢,不代表他葆申不敢。葆申闻言,还真的就用荆条,狠狠的鞭笞了文王一顿!
一代雄主楚文王,便就这样被葆申是用荆条抽了一顿。
而最后的剧本,就很套路了。
葆申一顿抽完,先是自流于渊,请死罪。
而文王则是派人宽慰道:
“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
……
“再然后,文王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楚国,兼国三十九。令楚国广大至于此者,此皆葆申之力也。”
李然前前后后,将葆申的事迹是如数家珍一般的说了一遍,并且将楚国兼并吞灭三十九国的功绩全都算在了葆申头上,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毕竟葆申只是做了他身为老师应该做的事。
但也由此不难看出葆申这个人对楚文王,以及对于整个楚国的影响,也不可谓之不深远。
李然言罢,大营之中一片安静。
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民间轶事,而是实实在在记录在楚史之中的事。所以在场众人,尤其是一众卿大夫们,对此事可谓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楚王熊围在内。
“先君文王雄才伟略,志比天高,知能善任,知过必改,为我楚国立下基业,实乃一代英主也!”
作为文王的子孙,此时的楚王熊围自然要表示自己对他的尊敬。
可他也仅仅是用了“知错必改”四个字来概括李然刚才所说的这一番话。
其中有一个小细节,或者说一个隐藏的事实,他并未选择揭开。
耳听楚王避重就轻,李然当然不肯放过,当即朝着他躬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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