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坐牢了,不过已经出来了,但是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我想问问有没有相熟的街坊知道他的下落。”
张莲抬头面无表情扫了她一眼:“你跟他很熟么?要打听他的下落。”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在他坐牢前,我们在谈恋爱,我一直在等他出来。”
张莲拿着筷子的手顿了一顿:“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和驰骏搅和在一起。之前我就不说什么,但是他现在是个坐过牢的人,你确定要找到他,和这种人共度一生?”
“我很确定。”
张莲终于抬头看向对面的女儿,语气依旧平静:“初晓,你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摆脱我们这样的生活。如果你要和驰骏在一起,意味着你将回到原点。我知道我这个母亲所说的话,你不会听。但是我还是想说,作为母亲,我希望你能过得更好,我不希望看到你和驰骏在一起。”
叶初晓对上她的眼睛:“我和驰骏在一起,也会过得很好。”
张莲神色颓然,没有再说话,目光平淡地看向窗外,像是听外面的烟花升起。
这一次的春节回家,叶初晓一无所获。
离家回程时,叶初晓在新塘牌坊处,遇到叶建刚。他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笑着和女儿打招呼。
父女两对着心平气和地说了一会话,叶建刚还一再保证自己不再吸毒
离开时,见着父亲苍老削瘦的模样,叶初晓于心不忍,拿出一千块钱塞在他手中。
叶建刚如获至宝,抱着钱离开。
叶初晓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便小心翼翼跟上。
果然在一条巷子里,看到自己父亲再次拿着钱,跟人买毒品。
一阵绝望的无力感涌上来,心灰意冷。
她摸出电话,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的时候,叶初晓就躲在巷子对面,她看到叶建刚被带入警车,像丧家犬一样颓然,也许将面临又一次注定失败的戒毒。
上了飞机,叶初晓脑子里还是刚刚叶建刚被抓的模样,不由得有点烦躁地捂住眼睛,靠在椅背上。
“小姐,一个人吗?”旁边的男乘客同她搭话。
叶初晓懒得理会,但也遵循着成人社会的礼貌,放下手同他点头。只是目光对上那张带着笑意的脸,她一时有点怔住。
“宋家扬?”五年多不见,叶初晓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记忆力。
“叶初晓,没想到这么巧!”宋家扬长大了,不再是叶初晓记忆中十八岁的少年,二十四岁的男人,或许还算不得上成熟,但也足以脱去青涩之气。
他变化其实并不大,依旧一派阳光明朗的英俊模样,这是顺遂人生的特有标志。
叶初晓不可思议地笑着摇摇头:“真的好巧。你去江城?”
“我在江城工作,你也是?”
“嗯。”叶初晓点头,“我毕业后就留在了江城。”
宋家扬抿嘴笑了笑:“当年我出国后,一直等着你上qq联系。可是我给你的那个号码,从来没有显示过登录,我还伤心了好一阵。”
他语气带着点玩笑似的抱怨,叶初晓自然不会在意,她摊手随口道:“不小心弄丢了。”
“好可惜!”宋家扬笑容稍稍收敛,倒真有几分遗憾的模样。
当然遗憾,她说的多轻松。却不知,她丢掉的只是一个号码,却也是那些年他期待过的年华。
他稍稍正了正色,问:“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你呢?”
“我也是。”
到底都是踏入职场的年轻人。两人不似当年那样拘谨,在飞机上云淡风轻谈了一些往事,又聊了各自近况。
不过谁都没有刻意提起,那个暑假似是而非的初恋。
宋家扬如今是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有家庭背景加持,想必是前途无量。
下了飞机,两人同行。宋家扬招了一辆出租车,正准备邀请叶初晓一起返回市区时。却见本来走在她身后的人,脸色忽然变得激动,也不理会他的叫唤,拖着箱子快速跑开。
虽然很短暂,但是叶初晓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那是她自出生便认识的人,驰骏的模样早就刻在自己脑子里,就算是化为灰烬,她都不会忘记。
那张坚毅冷峻的侧脸,那不苟言笑的眼睛,那颀长挺拔的身体。每一丝每一毫都昭示着,刚刚那匆匆一瞥的人是驰骏。
他走在几个身着正装的人中,在叶初晓发现他时,正躬身进入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内。
脑子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先行。叶初晓拖着箱子往那车子追去。
可还离着很远的距离,那车便已经启动,滑入车道,慢慢驶远。
叶初晓跑了好一段,视线模糊,气喘吁吁,眼睁睁看着那车子消失在前方。
而此时坐在车后座的驰骏,已经通过前方的后视镜,看到车后的情形。
他目光平静,一言不发。
旁边的林任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眼后视镜,又转头看了看后面消失不见的女人,笑了笑问:“认识?”
“嗯,认识。”驰骏收回视线,淡淡点头。
“你女人?”
“以前的。”
林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还以为你不近女色。听说你坐牢是跟人抢女人,我之前一直不信,看来是真的。”
驰骏不置可否,勾了勾嘴角,似笑非笑。
林任又拍拍他:“女人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既然你都说是以前的,那就是过去式。想也没意思,还不如往前看。你长得一表人才,还怕没女人扑上来。不说别人,就说我们家芯芯这才认识你一个星期,就整天跟我打听你的事。”
驰骏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任哥,你别取笑我了。我哪里有资格高攀林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写过渡章特么比便秘还痛苦~~啊啊啊啊~~作者已死,有事烧香~~~~
☆、第44章 失态
那匆匆一瞥,让叶初晓几乎百分之百一百确定,驰骏还在江城。可是江城这么大,她要去哪里找他?
当时在机场,她太激动,以至于让没有记下那车牌号,事后真是追悔莫及。
宾利车不算常见,但在这偌大的都市,也并非稀罕物。何况这些豪车车主跟她不是一个世界,她不可能每一辆打听,然后问他们认不认识一个叫做驰骏的年轻人。
总之这一次驰骏的出现,就像一个哑弹一般,让叶初晓的期待,空欢喜一场。
叶初晓几乎每周都会去酒吧找张威,问他驰骏是否联系过他。
张威如今是越看她越烦,总觉得如果不是她,驰骏就不可能连他都不联系。可看到从前清高的女孩,如今这样执着,也不免有些唏嘘,每回到口的恶言恶语,最终都吞了回去,只冷冷给她一个否定的答案。
他不知道的是,叶初晓其实从来就是这样的人,倔强又偏执,并有一种变态的韧性,当她认定一件事,十有八,九会一条黑路走到底。
何况是感情的事。
只要确定驰骏还在这个世界,确定内心对他的爱还存在,她就要继续找他等他。日月变迁,沧海桑田都不能改变这个决定。
于是,时光就在这种看不到终点的寻找和等待中过去了,冬天之后又是春天,年复一年。
叶初晓过完二十五岁的生日。而驰骏依旧杳无信息。
当然,叶初晓的生活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工作更得心应手,薪水更可观,足以让她过得更好。经济条件的好转,让她应对生活也愈加从容,甚至连性格开朗不少,还有了一些还算不错的朋友。
比如宋家扬。
她牢记着驰骏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无论他在不在她身边,她都要好好生活。
因为覃凯的教训,让叶初晓明白,自己曾经也差点变成那样的人,如果不是驰骏恰逢出现,她会不会也同覃凯一样,早就误入歧途?
也许她会一心想傍上有钱人改变命运,或者投机取巧寻找赚钱捷径。
但是她现在早已知道,没有什么是依靠自己最让人妥帖安心。
初秋的一个周五,叶初晓奉命陪德国上司参加一个酒会。
德国上司桑德琳是这家公司中国区代表,也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四十岁出头,离异单身,不近人情。
当然,这也可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间公司,潜规则几乎不存在,一切公正公平,加薪升迁各凭本事。
叶初晓是桑德琳的助理兼翻译,这个任劳任怨的年轻女孩,深得她心,所以大部分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场合,她都会选择带她。
这次的酒会是本市商业协会举办的商务交流会,几家进军本土市场的外企,也被邀请为酒会的座上宾。
桑德琳只会少许中文,而酒会的宾客除了邀请的几家外企做点缀,其余都是本土企业家。并没有专设翻译,叶初晓必须时时刻刻跟在桑德琳身边,像个形影不离的影子一样。
好在前期比较正式的商务交流后,就是相对自由的自助酒会。
此时有意向合作的企业代表来找桑德琳交谈,那代表是年轻人,与桑德琳说的是英语。于是叶初晓终于得以喘了口气。
桑德琳面无表情看了眼她,公式化的语气道:“叶,你有十分钟的自由时间,可以去吃一点东西。”
叶初晓如蒙大赦点头,离她去找吃食物果腹。
宴会厅都是虚与委蛇的商务人士,除了几个在电视报纸常露面的企业家,大部分人堆叶初晓来说,都是陌生的脸孔。
这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群体,带着物欲堆积的浮夸,即使这种场合她跟着桑德琳出席过很多次,她还是有点不适应。
她在自助餐台上拿了一块小蛋糕和饮料,默默走到宴会厅靠窗的角落。
这是酒店的二层,窗户后面是酒店后面的小花园和泳池。
池水在璀璨的夜灯下波光粼粼,不过想必因为此时已秋日,这露天的泳池并没有人光顾。
叶初晓遥遥望着那泛着点点波澜的池水,不知怎的就忽然想起那日在海边,驰骏纵身跃入海水中遨游的场面。
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所以每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甚至包括驰骏在海水中沉浮时的线条和肌肉。
当叶初晓正为着突入而至的回忆而浮现一丝愉快的笑意时,一个身着黑色正装身材颀长的男人,从旁边的小花园走到泳池边上。
他在岸边站定,怔怔望着那池水,而后低头点燃一根烟。
排山倒海,石破天开。
那一刻叶初晓的脑子,忽然像是炸开一般空白,怔忡几秒后,身体已经先行反应过来,丢掉手中还未吃完的食物,匆匆朝安全通道跑去。
她穿着紧身的裙装,脚下踩着八厘米的细高跟,但这并不影响她奔跑的速度。她只觉得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跳跃起来。
在跑出建筑后,她像一支离弦之箭朝那池边身影奔去。只不过,在离着还有两米距离时,又猛地站住。
张莲抬头面无表情扫了她一眼:“你跟他很熟么?要打听他的下落。”
叶初晓沉默了片刻:“在他坐牢前,我们在谈恋爱,我一直在等他出来。”
张莲拿着筷子的手顿了一顿:“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和驰骏搅和在一起。之前我就不说什么,但是他现在是个坐过牢的人,你确定要找到他,和这种人共度一生?”
“我很确定。”
张莲终于抬头看向对面的女儿,语气依旧平静:“初晓,你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摆脱我们这样的生活。如果你要和驰骏在一起,意味着你将回到原点。我知道我这个母亲所说的话,你不会听。但是我还是想说,作为母亲,我希望你能过得更好,我不希望看到你和驰骏在一起。”
叶初晓对上她的眼睛:“我和驰骏在一起,也会过得很好。”
张莲神色颓然,没有再说话,目光平淡地看向窗外,像是听外面的烟花升起。
这一次的春节回家,叶初晓一无所获。
离家回程时,叶初晓在新塘牌坊处,遇到叶建刚。他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笑着和女儿打招呼。
父女两对着心平气和地说了一会话,叶建刚还一再保证自己不再吸毒
离开时,见着父亲苍老削瘦的模样,叶初晓于心不忍,拿出一千块钱塞在他手中。
叶建刚如获至宝,抱着钱离开。
叶初晓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便小心翼翼跟上。
果然在一条巷子里,看到自己父亲再次拿着钱,跟人买毒品。
一阵绝望的无力感涌上来,心灰意冷。
她摸出电话,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的时候,叶初晓就躲在巷子对面,她看到叶建刚被带入警车,像丧家犬一样颓然,也许将面临又一次注定失败的戒毒。
上了飞机,叶初晓脑子里还是刚刚叶建刚被抓的模样,不由得有点烦躁地捂住眼睛,靠在椅背上。
“小姐,一个人吗?”旁边的男乘客同她搭话。
叶初晓懒得理会,但也遵循着成人社会的礼貌,放下手同他点头。只是目光对上那张带着笑意的脸,她一时有点怔住。
“宋家扬?”五年多不见,叶初晓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记忆力。
“叶初晓,没想到这么巧!”宋家扬长大了,不再是叶初晓记忆中十八岁的少年,二十四岁的男人,或许还算不得上成熟,但也足以脱去青涩之气。
他变化其实并不大,依旧一派阳光明朗的英俊模样,这是顺遂人生的特有标志。
叶初晓不可思议地笑着摇摇头:“真的好巧。你去江城?”
“我在江城工作,你也是?”
“嗯。”叶初晓点头,“我毕业后就留在了江城。”
宋家扬抿嘴笑了笑:“当年我出国后,一直等着你上qq联系。可是我给你的那个号码,从来没有显示过登录,我还伤心了好一阵。”
他语气带着点玩笑似的抱怨,叶初晓自然不会在意,她摊手随口道:“不小心弄丢了。”
“好可惜!”宋家扬笑容稍稍收敛,倒真有几分遗憾的模样。
当然遗憾,她说的多轻松。却不知,她丢掉的只是一个号码,却也是那些年他期待过的年华。
他稍稍正了正色,问:“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你呢?”
“我也是。”
到底都是踏入职场的年轻人。两人不似当年那样拘谨,在飞机上云淡风轻谈了一些往事,又聊了各自近况。
不过谁都没有刻意提起,那个暑假似是而非的初恋。
宋家扬如今是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有家庭背景加持,想必是前途无量。
下了飞机,两人同行。宋家扬招了一辆出租车,正准备邀请叶初晓一起返回市区时。却见本来走在她身后的人,脸色忽然变得激动,也不理会他的叫唤,拖着箱子快速跑开。
虽然很短暂,但是叶初晓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那是她自出生便认识的人,驰骏的模样早就刻在自己脑子里,就算是化为灰烬,她都不会忘记。
那张坚毅冷峻的侧脸,那不苟言笑的眼睛,那颀长挺拔的身体。每一丝每一毫都昭示着,刚刚那匆匆一瞥的人是驰骏。
他走在几个身着正装的人中,在叶初晓发现他时,正躬身进入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内。
脑子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先行。叶初晓拖着箱子往那车子追去。
可还离着很远的距离,那车便已经启动,滑入车道,慢慢驶远。
叶初晓跑了好一段,视线模糊,气喘吁吁,眼睁睁看着那车子消失在前方。
而此时坐在车后座的驰骏,已经通过前方的后视镜,看到车后的情形。
他目光平静,一言不发。
旁边的林任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眼后视镜,又转头看了看后面消失不见的女人,笑了笑问:“认识?”
“嗯,认识。”驰骏收回视线,淡淡点头。
“你女人?”
“以前的。”
林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还以为你不近女色。听说你坐牢是跟人抢女人,我之前一直不信,看来是真的。”
驰骏不置可否,勾了勾嘴角,似笑非笑。
林任又拍拍他:“女人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既然你都说是以前的,那就是过去式。想也没意思,还不如往前看。你长得一表人才,还怕没女人扑上来。不说别人,就说我们家芯芯这才认识你一个星期,就整天跟我打听你的事。”
驰骏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任哥,你别取笑我了。我哪里有资格高攀林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写过渡章特么比便秘还痛苦~~啊啊啊啊~~作者已死,有事烧香~~~~
☆、第44章 失态
那匆匆一瞥,让叶初晓几乎百分之百一百确定,驰骏还在江城。可是江城这么大,她要去哪里找他?
当时在机场,她太激动,以至于让没有记下那车牌号,事后真是追悔莫及。
宾利车不算常见,但在这偌大的都市,也并非稀罕物。何况这些豪车车主跟她不是一个世界,她不可能每一辆打听,然后问他们认不认识一个叫做驰骏的年轻人。
总之这一次驰骏的出现,就像一个哑弹一般,让叶初晓的期待,空欢喜一场。
叶初晓几乎每周都会去酒吧找张威,问他驰骏是否联系过他。
张威如今是越看她越烦,总觉得如果不是她,驰骏就不可能连他都不联系。可看到从前清高的女孩,如今这样执着,也不免有些唏嘘,每回到口的恶言恶语,最终都吞了回去,只冷冷给她一个否定的答案。
他不知道的是,叶初晓其实从来就是这样的人,倔强又偏执,并有一种变态的韧性,当她认定一件事,十有八,九会一条黑路走到底。
何况是感情的事。
只要确定驰骏还在这个世界,确定内心对他的爱还存在,她就要继续找他等他。日月变迁,沧海桑田都不能改变这个决定。
于是,时光就在这种看不到终点的寻找和等待中过去了,冬天之后又是春天,年复一年。
叶初晓过完二十五岁的生日。而驰骏依旧杳无信息。
当然,叶初晓的生活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工作更得心应手,薪水更可观,足以让她过得更好。经济条件的好转,让她应对生活也愈加从容,甚至连性格开朗不少,还有了一些还算不错的朋友。
比如宋家扬。
她牢记着驰骏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无论他在不在她身边,她都要好好生活。
因为覃凯的教训,让叶初晓明白,自己曾经也差点变成那样的人,如果不是驰骏恰逢出现,她会不会也同覃凯一样,早就误入歧途?
也许她会一心想傍上有钱人改变命运,或者投机取巧寻找赚钱捷径。
但是她现在早已知道,没有什么是依靠自己最让人妥帖安心。
初秋的一个周五,叶初晓奉命陪德国上司参加一个酒会。
德国上司桑德琳是这家公司中国区代表,也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四十岁出头,离异单身,不近人情。
当然,这也可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间公司,潜规则几乎不存在,一切公正公平,加薪升迁各凭本事。
叶初晓是桑德琳的助理兼翻译,这个任劳任怨的年轻女孩,深得她心,所以大部分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场合,她都会选择带她。
这次的酒会是本市商业协会举办的商务交流会,几家进军本土市场的外企,也被邀请为酒会的座上宾。
桑德琳只会少许中文,而酒会的宾客除了邀请的几家外企做点缀,其余都是本土企业家。并没有专设翻译,叶初晓必须时时刻刻跟在桑德琳身边,像个形影不离的影子一样。
好在前期比较正式的商务交流后,就是相对自由的自助酒会。
此时有意向合作的企业代表来找桑德琳交谈,那代表是年轻人,与桑德琳说的是英语。于是叶初晓终于得以喘了口气。
桑德琳面无表情看了眼她,公式化的语气道:“叶,你有十分钟的自由时间,可以去吃一点东西。”
叶初晓如蒙大赦点头,离她去找吃食物果腹。
宴会厅都是虚与委蛇的商务人士,除了几个在电视报纸常露面的企业家,大部分人堆叶初晓来说,都是陌生的脸孔。
这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群体,带着物欲堆积的浮夸,即使这种场合她跟着桑德琳出席过很多次,她还是有点不适应。
她在自助餐台上拿了一块小蛋糕和饮料,默默走到宴会厅靠窗的角落。
这是酒店的二层,窗户后面是酒店后面的小花园和泳池。
池水在璀璨的夜灯下波光粼粼,不过想必因为此时已秋日,这露天的泳池并没有人光顾。
叶初晓遥遥望着那泛着点点波澜的池水,不知怎的就忽然想起那日在海边,驰骏纵身跃入海水中遨游的场面。
那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所以每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甚至包括驰骏在海水中沉浮时的线条和肌肉。
当叶初晓正为着突入而至的回忆而浮现一丝愉快的笑意时,一个身着黑色正装身材颀长的男人,从旁边的小花园走到泳池边上。
他在岸边站定,怔怔望着那池水,而后低头点燃一根烟。
排山倒海,石破天开。
那一刻叶初晓的脑子,忽然像是炸开一般空白,怔忡几秒后,身体已经先行反应过来,丢掉手中还未吃完的食物,匆匆朝安全通道跑去。
她穿着紧身的裙装,脚下踩着八厘米的细高跟,但这并不影响她奔跑的速度。她只觉得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跳跃起来。
在跑出建筑后,她像一支离弦之箭朝那池边身影奔去。只不过,在离着还有两米距离时,又猛地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