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陆大夫人说生死不管,但还是派人追查去了——万一这小贱婢子真去报官,到时候家里也有准备。
    小厮福顺便上前禀告详情:“一路上眼看着是活不成了,躺在车上一动不动,青雉天天哭,没想到回到许城,竟然好了。”
    那真是可惜了,陆康氏心里说,死了就好了,一了百了。
    “福顺回来的时候,阿七小……”管事本顺口要喊声小姐,看着陆大夫人的脸色,忙机灵地改口,“……小婢子正将捡到的野兔子给村民们换米面。”
    福顺补充一句:“村民倒是对她挺好的,送了碗筷,给板子搭张床,夫人,那个家什么都没有的。”
    那个家当然什么都没有,陆康氏冷笑一声。
    管事挥退小厮,再上前一步低声问:“夫人,许城那草堂破败不堪,要不要燃把火……?”
    第10章 妙公子
    破败的房子里难免着火,两个小婢子蠢弱不堪,自己把自己烧死也不稀奇。
    “杀孽太重。”陆康氏瞪了管事一眼,把手里的佛珠捻了捻。
    婚书已烧了。
    当初陆大老爷和那越老头不过是萍水相逢,知道的人不多,结亲托付的事更无人知道。
    他们陆家在越老头死后把这小婢子接来那是义举。
    那小婢子有什么证据在外宣扬陆家背信弃义?
    荒唐可笑。
    如此荒唐可笑的事,他们陆家先动手除掉这婢子,反而留下把柄,自污了身份。
    她的儿子将来可是要出将入相的,犯不着因为一只小臭虫留下污迹。
    “不管怎么说,也是在我跟前养大的。”陆康氏慢慢说,转动佛珠,“她不知道日子艰难,一时赌气跑出去,待吃了苦就知道我的苦心,到时候自会乖乖回来,我们陆家门庭也不会为难她,所以——”
    说罢看着管事。
    “要让她知晓,世道艰难四个字。”
    管事领悟了,点头应声,又感叹:“夫人最是菩萨心肠。”说罢告退而去。
    陆康氏脸上浮现满意地笑,让那小婢子死了不算什么,将她磋磨够了,跪在自己脚下认罪求饶,能出口气,还能得个好名声。
    让那小婢子知道,人而在世,死不算什么,生死不如才是可怕呢。
    “夫人。”门外有婢女进来,含笑问,“老爷说给三公子的信要送出去了,问夫人还有要捎带的吗?”
    陆康氏立刻放下佛珠,急急唤婢女们“把收拾好的包袱取来。”
    包袱取来了,又翻看,又让添补,更换,屋子里忙乱一团。
    “哥哥也是的,考上了秀才就快点回家来啊,回家来,州郡里也报上去也能当个官。”陆蕊坐在一旁一边吃点心一边嗔怪,“怎么又往京城去考试,多此一举,这一去又要一年才能回来吧。”【注】
    “你懂什么,那怎么叫多此一举?州郡察举的官,跟到京城考入太学,被皇帝赐官能一样吗?”陆康氏说,满脸欣慰,“那样,你哥哥就是天子的学生了。”
    说到这里她不由合手念佛,等儿子成了天子近臣,她陆康氏这辈子就在族谱上浓墨重彩了。
    她的好儿子啊。
    她当然也思念儿子,不知道是不是瘦了?虽然有仆从照顾,哪里比得了家里。
    陆康氏眼中含泪,忽的看到包袱里塞进去的一双鞋子,立刻指着。
    “怎么回事?这鞋底子针脚可不行。”她说,“怎么一半密密,一半松散?谁做的?”
    婢女神情有些讪讪“夫人,这原本是,阿七小姐做了一半,她,她……”
    是了,那小贱婢子一手好针线,三公子的鞋袜衣衫都是她做的,现在赶走了,没做完的鞋子由其他人做了。
    陆康氏拿着鞋子左看右看,怎么看都不舒服,扔了出来。
    “罢了。”她说,“这三双也够了。”
    小贱婢子逃走之前怎么没把鞋子做完,真是坏心肝。
    “把东西快送去吧。”陆康氏说,看着包袱被婢女们抱着送出去,心也跟着飞去乖儿所在。
    陆家的生意虽然还没做到京城,但以如今的身家,去京城送信服侍公子不算什么大事。
    好车好马健仆,装着满满当当一车家人的关爱,只用了半个月就到了京城。
    这时候从郡城和一群同窗好友结伴而行,沿途游山玩水,访名士的陆三公子还没走到京城呢。
    陆家的仆从们在京城并没有得闲,查看租赁房屋洒扫静待,让公子一进京就能回到家一般自在。
    如今四海升平,官路恒通,但行路风吹日晒,车马颠簸,依旧是很辛苦。
    当一群读书人来到京城地界,遥望盘踞在大地上如巨兽般的城池时,衣着面貌都显得有些狼狈,也让路上的人投来乡下人来了的眼神。
    “我等应该找个落脚处洗漱休整一番再进京。”一个年轻人提议,一面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汗,但却留下一片污迹,这是尘土混杂在汗水中的缘故。
    这提议得到了很多人赞同。
    “以免有损我等面貌,让人小瞧了我们禹城士子——”有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大声说,说着话视线转动,忽的停下来,话也一转,“不过,有异之在,没人能小瞧我们。”
    随着他的视线,其他人也都看过去,见最后一辆车上,有人正掀起车帘。
    这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玉面星眸,广袖飘飘,出尘俊逸。
    听到大家的话,以及面对诸人的注视,他没有丝毫拘谨,云淡风轻。
    “是了,大家放心,没人能小瞧我们禹郡生。”他说,向前指了指,“我家仆从已经到了京城,在城门口包下了一处客栈,静候我等前去,我们坐车可径直而入,洗漱,歇脚,更衣之后,便可施施然走入城中,观赏京城风貌。”
    就算是在城门外,那也是进了城,比起这路边的客栈茶棚要好的多,更何况,还是包下了一整座客栈,清静自在专属他们,更更何况,钱是别人付的!
    他们这些人一文钱不用花!
    原本看到这少年的笑,听到他前半句话,队伍中有几个书生眼中闪过不屑,这个陆异之仗着美貌真是自大,听到别人夸赞容貌还以为荣,真是令人不喜,但待听到下一句,眼中的不屑尽散,取而代之的是笑意,以及难掩的羡慕。
    哎,真是没办法,陆异之,陆三公子,真是长的好看,又有钱,有钱又大方,真是让人不能不喜欢。
    这几人看着这芝兰玉树般的少年,跟着其他人一起高声笑赞。
    “三公子真少年风流啊!”
    ……
    ……
    京城门口的客栈并不大,院落精美。
    十几个读书人坐着车一进来,浴桶热水都准备好了,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清洗,洗完了穿上新衣袍,靠坐在摇椅上,有人捏脚捶腿,有人用撒了橘皮的炭炉烘烤头发。
    这些服侍奴婢倒不是陆家的,是陆家雇来的官奴婢。
    “官奴婢啊。”一个年长的读书人忍不住打量跪在面前捏脚的婢子。
    婢子长相清丽,捏脚捶腿轻巧又舒服,绝非一般婢子能有的技艺。
    “你这婢子在家是专门负责捏脚的吧。”年长的读书人也不是穷困出身,是见过世面的。
    有钱有地位的士族大家,婢女们都分门别类,细化到专精一事。
    那婢子含笑赞道:“老爷好眼光,婢子浅技献丑了。”
    年长的读书人含笑点头道声不错不错。
    旁边的人听到了,忍不住低声问:“这么厉害啊,还是专门捏脚的?这很贵吧?”
    一旁侍立的陆家仆从听了,笑说:“不贵不贵,如今官奴充盈,价格很便宜。”
    另一人闭着眼感受婢女轻轻揉按头皮,说:“这倒是,自从晋王案后,多少王孙豪族被抄家,王孙贵族家中的婢女可不一般,贵也值得了。”
    说到这里那人又噗嗤笑了。
    “我等如今能用上这般官奴婢,倒要谢谢都察司,尤其是那位霍都督——”
    他的话没说完,旁边年长的读书人们连声咳嗽。
    “噤声!”
    “不要乱说话!”
    都察司是能议论的吗?尤其是那位霍都督,竟然还要拿来打趣。
    说话的那人被咳嗽惊的回过神,几分不安几分不服:“又没说什么,做得说不得吗?这里又没别人。”
    没别人?客栈虽然包了,但客栈的伙计呢?还有这些官奴婢。
    都察司虽然才成立五年,但除了“阴兵”,还有无数“阴人”遍布,街头巷尾的小贩贩夫走卒,世家大族里的奴婢,都有可能是都察司的阴人,窥探着一举一动,如不然好些深宅内室的私密谈话都被都察司知晓。
    年长读书人的视线看着身前跪坐捏脚的婢女,婢女低眉安静,如同听不到他们在说话。
    ……
    注:架空,胡编乱造,不是科举时代,察举征辟九品中正杂糅设定。
    不用评价秀才身份有什么得意的,不等同论。
    第11章 最京城
    这些官奴婢虽然是因为都察司才沦落如此,但谁知道她们会不会为了脱身成为都察司的伥鬼。
    万一说那句话不妥当被举告,进了都察司的大狱被“捏脚”那可是生不如死。
    说话的书生其实也怕了,但抹不开面子,这让他又悲戚,什么世道!
    他们读书就是为了明明理,扬正气,梁八子这种弑杀义父求荣的东西,竟然连提都不能提?
    何谈匡扶正义,清明朝纲?
    “诸位,赶路辛苦了,先不要多说话——”陆三公子的声音响起。
    说话的书生立刻视线愤愤看向他,长得好看的人都是胆怯之辈!
    陆三公子迎着他的怒视。
    “——免得口干舌燥。”他接着说,眉眼里带着几分少年人的俏皮,“来来,把茶点送来,都是我们禹城的茶饭,食材以及厨娘都是家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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