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莉盯着顾如的帆布包,几番欲言又止,一副想说又不好开口的模样,顾如当没看见,和序瑜一起下了楼。
    刚好是要上工的时间,遇到好几个工友,都忍不住打量顾如两眼。
    章序瑜道:“你看你,平常作个独侠,现在这些人想知道点八卦,都不好意思上前。”
    顾如却松了一口气。
    国棉一厂在汉城是大厂,里头分生活区和工业区,其中生产技术部门机械保全部和技术监督部的技术员都有一百好几十人,技术部又分为工艺科和制造科,沈爱立在制造科,因为刚过实习期,目前也就拆拆一些废旧机器,打打杂。
    顾如一边跟着序瑜走,一边在聊天中套点信息。
    到技术部,顾如按照厂区指示牌,找到了陈主任的办公室,交了请假条后,原想去交接下工作,陈主任却说早都说好了,让她安心回家休养几天,“小沈啊,你们这一批新进的大学生里,女同志中我最看好你,工艺学的好,听说私下又攻俄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年轻人要分得清轻重。”
    明明是安慰鼓励的话,顾如听在耳里,却不由的面皮发烫,一个月35块钱还能饿成浮肿病,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又没有家小拖累,她现在都怀疑整个厂里都猜到她借钱的缘由了!
    却仍旧装作没有这回事一样,面露感激地道:“感谢主任对我的信任,我都明白的,以后一定注意,不会再拖我们部门的后腿!”
    她知道借钱给魏正赴港的事,日后会成为攻讦原主的理由之一,但唯一的证据事实上只有她正放在帆布包里的日记本。
    现在,她说没有这回事,就没有这回事。
    陈主任笑的和蔼,“别紧张,我就叮嘱这么两句!在家里好好调理调理啊,去吧,去吧!”
    保卫科的小李,人长的周正又勤快,就在宿舍楼下等着顾如,一个大行李包扛在肩上,竟然一点都不狼狈,反而越显得身姿笔挺,顾如背着个小包走在他后头,不由感叹,原主一叶障目,这对象要是换成小李,不仅没有浮肿病,连吃饭都有人帮忙在食堂排队。
    想着即将见到原主妈妈,顾如心里多少有点百感交集,对不苟言笑的小李也没有多寒暄两句,花了六毛钱购了到南华医院站的车票。
    第三章
    这个点,公交车上的人不多,顾如怕漏了什么重要信息,将原主的日记大致翻了下,除了家人、工作和交友,沈爱立写的最多的是和前对象魏正的情感纠葛,两人分手已一年,三个月前他受不了局势,想偷渡去香港。
    其实原主寄钱的时候,甚至都不清楚两人这辈子还会不会再见面,至少在原主那短暂的一生中,她是再没有见过这个人的。
    顾如在南华医院站下车,她知道原主家在南华医院后面的家属院里,院子右边有一棵两人合抱的皂荚树,左边有一方六方形的水井,但是现在看着这么多巷子,她不知道具体往哪条走下去。
    问别人自己住了十多年的家在哪?会不会很奇怪?
    “沈爱立!”顾如正纠结着,忽然听到有女声叫原主的名字,一回身就见到一男一女朝她走过来,亲昵程度像是新婚不久的小夫妻,男的穿着绿军装,女的穿着蓝白格子裙,女人近前来笑问道:“怎么站在这里,是东西太重了吗?”
    见对方一脸懵,笑道:“呀,没认出我来,我是樊铎匀的姐姐,这是我先生,”又朝着男的道:“快帮忙,这是铎匀的同学,前面那条巷子第一个就是她们院子。”
    顾如还没反应过来,男人已经将她的行李提了起来,往前走了。
    好了,这回她也不用纠结怎么问路了。
    “刚才一时没认出来,樊姐姐几时结婚的啊?”樊铎匀这个名字,顾如并没有印象,想着有可能是小学或中学的同学,就挑了一个比较安全的问题问。
    樊多美一笑,脸上显出一对小酒窝,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把糖给顾如,“这个月,呐,吃颗糖甜甜嘴。”
    顾如笑道:“谢谢樊姐,沾沾喜气,姐夫是部队里的啊?”
    “是,西北那边的,我们过几天就要过去。”
    顾如羡慕了,这年头最好的单位就是部队了,由衷感叹道:“真好!”
    樊多美笑道:“以后有机会的话,你过来玩,回头我安定了,把地址寄给你。”
    “啊,那怎么好意思?”
    一直和樊多美夫妇道别,顾如都云里雾里的,倒是知道她和樊铎匀是中学同学,同学的姐姐和姐夫,她也没有多想了。
    李婶子正在打水,见院门口有动静,还想着是哪家的亲戚来了,仔细一看竟是爱立。
    “哎呦,爱立回来了,咦,脸怎么肿了?”忽然想到什么,微微叹气道:“快家去,你妈正在家呢!”说着,朝着二楼东边的一户喊,“玉兰,玉兰,爱立回来了!”
    顾如应答如流,“哎,婶儿回头见!”
    这一套院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沈家住在二楼一个小三室的房子,大概四十多平,沈家在这院子里住了有十来年了,听见是爱立回来了,好几户都探出头来喊她,“是爱立啊?”“放假了吗?”“待几天啊?”
    “是,放假,待四天呢!”
    “你妈前几天还和我念叨,你三月没回来了。”
    顾如笑笑,原主因为欠债,连几毛钱的车费都舍不得,后来得了浮肿病,更不想让妈妈知道,每月的钱都是直接打到妈妈的户头上去。
    沈玉兰正在厨房里忙活,听到外面的动静,朝窗户外看了一眼,就见三个月没回家的女儿出现在了跟前,刚因欣喜而牵起的嘴角,在看清女儿浮肿的脸时,瞬时僵住了,这几年沈玉兰在医院里见多了这种脸。
    她知道是因为“欠吃”,她简直想不到自己的孩子会欠吃,尤其是爱立,嗫嚅着嘴轻声道:“乖囡,怎么搞成这样?”话一出口,沈玉兰就红了眼眶,想到女儿每月打过来的钱,“你吃都吃不好,干嘛每月还给我那么多钱!”
    “妈,我钱够,这两月厂里伙食不好,我不想吃,这不回来让你给我加餐了嘛!”
    沈玉兰看到女儿带回来的一个大行李袋,“怎么还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顾如回道:“不想放宿舍,有些人手脚不干净。”
    沈玉兰利索地帮女儿将东西搬到房间里,又舀了一点水给爱立洗手,看到爱立虚肿的手和脸,一辈子也吃了许多苦楚的母亲,还是没有忍住眼泪。
    顾如愣了一下,上前轻轻将沈玉兰抱住,“妈,没事,是我自己心里别扭,没和你讲,”她从小就很羡慕别人有妈妈的疼爱,是以在看到小说里沈玉兰一次次为女儿寻求真相的时候,哭了好几次。
    现在,这好像是她的妈妈了。
    沈玉兰身子微颤,爱立小时候在曾家住了五年,等再接回家,就很少有和她这么亲近的时候,轻轻吸了吸鼻子,摇头道:“乖囡,以后每天都要好好吃饭,不要再给妈妈寄钱了,有什么事,要告诉妈妈。”
    “妈,我都听你的,我好饿,家里有没有吃的?”顾如发现这个浮肿病容易饿得快。
    沈玉兰忙擦了眼角,进房里去给女儿拿了两块桃酥出来,“怕你嫂子晚上饿,买来给她吃的,你先吃两块,炉子上炖着冬瓜筒骨汤,一会好了,妈给你盛一碗。”说着,就拿了两个鸡蛋出来,准备中午再加一个菜。
    顾如咬了一口桃酥,看着沈妈妈围着锅台转,虽然已经五十四岁,眼角和嘴角都有了许多皱纹,但即便穿着朴实的蓝布褂子和灰色裤子,却依旧难掩美人的风韵。
    沈玉兰年轻时候因为不愿意听从家里的安排嫁入当地的“礼教名家”,逃婚去了申城,后来在那里和一个青年产生了感情,有了沈俊平。
    在三十年代,一个人可以毫无缘由的失踪,或许是回了老家,或许是参军,或许是出国,沈玉兰有了身孕后,那人就不见了。
    到了一九四零年,沈爱立出生,也没有人知道沈爱立的父亲是谁,早几年的时候,沈玉兰在申城、乐城,四八年到了汉城,就开始在南华医院工作。而年轻的时候,沈玉兰和民党许多高官家属来往颇为密切,比如爱立就在早已逃亡海外的曾家住了五年。
    虽然沈妈妈的两段情感都不顺利,但对儿子和女儿却付出了很多心血,“爱立”的名字也寄托了沈妈妈对原主的期待,希望她自立自强。
    顾如一边啃着桃酥,一边回忆着书里对原主妈妈的相关描述,原主妈妈的社会关系和人生履历后来也被有心人扒出来,在氛围紧张的十年中,也被划为左边的对立派,但是还是要晚些,现在当务之急,是先解决原主的日记本。
    看到炉子里的旺旺的小火苗,顾如有了主意,“妈,我想烧点东西,你帮我看下门,别给人看见了。”
    这边的家属房子,灰色的厨房门朝走廊开,谁从走廊上经过,一眼就能看见别家在烧什么菜。
    沈玉兰年轻时闹过革命,也经历过抗战,此时并不问女儿为什么烧日记本,只拿着一个小凳子,一把豆角,就坐到了厨房门口掐豆角。
    顾如将日记一页页撕下来,看着小火苗越烧越旺,穿过来后,压在心口的大石终于挪移了位置。
    烧了半小时,顾如才将日记烧完,火炉上煨着的筒骨冬瓜汤早已咕咕地翻着滚儿。
    沈玉兰搬着小凳子回家,对女儿道:“这事后面再说,你下午先和我一起去医院,找李主任看看,开点药。”
    在沈玉兰心里,什么事都没有女儿的健康重要。
    “妈,不用担心,这就是饮食问题,以后养养就好了。”母女两正聊着,李婶子拿了两根黄瓜过来,递给顾如道:“爱立拿着吃,这是我家媳妇妈妈昨天带过来的,新鲜着呢。”
    沈玉兰现在巴不得多给女儿吃点东西,也没有推,忙道:“还不谢谢你婶子。”
    李婶子摆手笑道:“不值当什么,爱立是得好好养养,小时候像个面团子一样,小脸软糯糯的,得了什么糖果都分我家那小子一半,你们在家忙着,我得回去把菜炒了。”
    送走了李婶子,沈玉兰一边女儿盛冬瓜排骨汤,一边道:“李婶儿家的采芹前段时间来信回来,说被分配到申城的化工厂了。”
    顾如爱看年代文,知道这是个好单位,“李婶儿不高兴坏了。”
    沈玉兰叹气道:“单位是好,就是离家要不少路,以后想见面就难了,哦,你不是有个中学同学叫樊铎匀的,前些日子我听说被分配到海南了,哎,怕是一辈子都回不来两次。”
    顾如知道,这个年代工作调动极难,现在还是64年呢,又不可能不要单位跑回来。
    沈玉兰怕汤太烫,嘱咐女儿慢点喝,转身又舀了一点水,把黄瓜洗干净了,切了细细的丝,从橱柜里拿出巴掌大小的一个玻璃瓶来,里面是香油,滴了几滴。
    “我再做个豆角焖饭,你嫂子也差不多到家了。”
    顾如小口小口喝着汤,四月的天气,喝两口就微微出汗,望着皂荚树的枝叶在风里摇晃,忽觉得日子就像小时候乘凉时的惬意,只不过她的小时候也是九十年代末,这是六十年代初。
    第四章
    “妈,这汤真好喝。”冬瓜炖的软糯糯的,直接滑到喉咙里,又鲜又甜,像记忆里奶奶做的。
    沈玉兰望着女儿小口地喝着汤,微微侧了头,心里很不好受,说是筒骨冬瓜汤,也就两三根五六公分长的筒骨,上面的肉剔的干干净净,余下的都是冬瓜。她是真的想不到,爱立会挨饿,不说爱立在曾家住的那几年,就是从住到这院子里来,在衣食上一直都是最富足的毛毛。
    “一会跟妈去医院里好好检查检查,问问你李叔叔,这要怎么补,才好的快!”
    “妈,家里最近紧得很,不费那钱了,我这病你还不知道吗?这一碗汤喝下去,就好大半了,你放心吧!”
    “下月开始,不要再往家里寄钱了,爱立,妈不要了。”沈玉兰说着,差点带了哭腔。
    她是顾念着儿子和儿媳,想着让一步家里和睦,她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长大,自己苦了大半辈子,就希望两个孩子婚姻幸福,是以对儿媳贴补娘家的行为,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
    可是万想不到女儿饿的得了浮肿病。
    她和女儿挣的钱,还全贴了不相干的杨家村人,一开始是碍于儿媳妇的面子,没想到自从儿媳妇进门一年多来,这个口子就没关过。
    要是她自己一个人苦点,沈玉兰也就忍了。可是连累了她女儿,沈玉兰此时对儿媳也生了几分迁怒。
    “爱立,是妈妈不对,妈妈不该收你的钱。”沈玉兰看着女儿的脸,心里像被什么揉碎了一样,一扎一扎的疼,沈玉兰红着眼,轻轻摸了下女儿的头,“爱立,你想吃什么,妈晚上给你做。”
    “妈,不急,我请了两天病假,加上周六和周日,有四天时间呢!”
    “好,妈明天早上去菜市买肉,给你做红烧肉吃。”
    明明今天才穿过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红烧肉,顾如顿觉口齿生津,好像真的饿了很久一样,“妈,我明天和你一起去。”
    “你先去房里睡一会,等吃午饭了,妈喊你!”浮肿病不仅是饿的,还有夜里睡不好觉的原因。
    沈爱立的房间很小,仅放了一张床,一张柜子和一张书桌,收拾得很整洁,床上铺着半旧的蓝白格子床单,叠的四四方方的一床小薄被,书桌上面摆着几本书,《红旗谱》《林海雪原》《青春之歌》《毛选》《创业史》第一部 之类。
    还有一盒明信片,最早的有1927年交通银行的一套帆船图纪念明信片,民国时期的很多写着“爱立小儿”,落款是一个“曾”,署名“曾”的明信片一直到1948年就没了,最近几年的几张应该是爱立同学寄来的,其中还有一个海边的椰子树,背后只写着沈爱立收,没有落款人。
    顾如折腾了好一会儿,有些犯困,合衣躺在床上,盖了小薄被。
    等她醒的时候,窗外暗幽幽的,外面有锅铲翻炒的声音,她好像闻到了米饭的香味,估摸也就睡了一小会儿。
    走到外面,就看妈妈在翻炒着西红柿鸡蛋,看到爱立出来,笑道:“乖囡醒啦,一会就可以吃饭了,前头方嫂子给送了两个西红柿。”
    李婶子下午来送黄瓜,回去遇到了方嫂子,听说爱立得了浮肿病,唏嘘不已,李婶子道:“爱立小时候多娇啊,打扮得像个洋娃娃一样,她刚来的时候,我记得玻璃珠子那么大的珍珠就缀在她的鞋上。”
    李婶子是南华医院的老家属了,和沈家同一批住进来,方嫂子嫁过来才五六年,只隐约听过一点沈家的事,“不是说爱立爸爸也是医生?”
    李婶子点头,“是的呢,我也听我家那口子说过,他三年前去京城开会,还远远地见过一次,不过二十多年没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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