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歆没生气,挺正常的,如果她自己的爸妈知道她谈了对象,也会想要见见人的,就是有点好奇:“你哥是怎么跟你们说我的?”
    “还能怎么说啊,当然是说你长得特别好看,业务能力特别强,人还特别善良,总之天底下再没有比你更好的姑娘啦!”
    林辰歆听得好气又好笑,哪有这么夸人的,这要是碰上个妒忌心强的,把儿子视为自己私有物的,听自己儿子这么夸别的女人,这番夸赞怕是先起了反作用了。
    “那他看我的滤镜倒是挺重的。”
    “什么滤镜?”
    “嗯,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哪有他说得这么好。”
    “其他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没说错啊,你长得特别好看啊!你都不知道,从小就很多姑娘喜欢我哥,别人问他,这么多好看的小姑娘,你一个都看不上吗?你猜我哥他怎么说的?他说,哪里好看了?都没有我好看呢!”
    说到这里,沈晴忍不住又吐了吐舌头,糟糕,一不小心又说漏嘴了,连忙补救:“其实也就是小时候不懂事啦,后来他长大一点之后,整天打架闹事,凶巴巴的,都没有人喜欢他了。”
    又不对,怎么好像越解释越糟糕了呢!
    林辰歆笑了起来:“他在这里也是很受欢迎的呢,他们部队的女兵,还有我们单位的年轻女医生、护士,喜欢他的多了去了,篮球赛的时候如果不早点去占位置,都挤不进去看呢!”
    两人把那小偷送到了派出所,那小偷也是惯犯了,看见他被送过来,都不用多问什么的。
    林辰歆拿回了属于她自己的钱,然后就可以离开了,沈晴眼疾手快地帮她扛起了书箱子:“我哥说你业务能力强我也信了,这么一大箱子,全是书啊,都学完了得成神仙了吧!”
    “以后我们家啊,可算是有个读书人了。”沈家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出过读书种子,沈焰那时候还好,靠着脑子聪明,成绩还算好些,就是不爱上学,沈晴那是真的没办法,大概全部的技能点都点在运动上了,从小四肢就特别灵活,学什么会什么。
    既然沈晴是来找沈焰的,他又不在,林辰歆只能承担起招待她的重任了:“你有住的地方了吗?吃饭没有?”
    沈晴告诉她,她已经住进军区的招待所了,不过带的东西太多,一趟没拿完,还有一部分寄存在码头了,刚刚正打算去码头取行李呢,就遇上林辰歆了。
    两人先把林辰歆的书送回她的宿舍,然后再去了一趟码头,取了沈晴剩下的行李。
    她说的多,还真不是一般地多,光是第二趟,两人就拎回来了五六个袋子,再加上她第一次拎过去那些,在招待所房间摆了满满的一地。
    据说她这趟过来,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其中还转了三趟车,都不知道她一个人带着这么多东西,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沈晴挥挥手:“没事,我力气大,而且我爸妈朋友多,早就跟人打好招呼了,每次转车都有人来接站帮忙的,没费什么事儿。”
    “这些东西都是带给沈焰的?”
    “哪儿啊,我妈说了,我哥一个糙汉子哪用得了什么东西啊,这些都是给你带的。”
    林辰歆震惊了:“我?”
    “是啊,难得有人能看得上我哥啊,我们不得好好待人家,不然要是跑了怎么办?”
    “可是你来之前你们都不知道我究竟是怎么样的,就带这么多东西来,不怕都打水漂了?”
    “不会,我们相信我哥的眼光,他看中的人,肯定不会差的,就算到最后成不了,那也肯定是他的问题,我们也不能亏待了人家姑娘,好了,快来看看都有些什么吧!”
    沈晴兴致勃勃地打开了袋子:“我跟我妈一起去买的,逛了好几天呢,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我们听说海岛上买什么东西都不方便,所以多买了一些。”
    袋子里主要分为吃的和穿的,还有各种生活用品。
    沈晴一边往外掏一边念叨:“吃的东西带得不太多,因为听说这边天气热,还潮湿,吃的不好储存,主要是带了一些干货,香菇啊,腊肉什么的,还有这一包是红糖,我妈说姑娘家每个月那几天多喝点红糖水,补补身体。”
    紧接着又掏出一沓一沓的各色布料,白的、蓝的、绿的,颜色都比较朴素,但看得出来质量都很好,有厚有薄,看得出来是很用心准备的:“本来想给你买几身衣服的,只是不知道你穿多大的,怕买了不合适浪费了,所以干脆带了布料,你看喜欢什么样的就自己做,哦,对了,还有这个。”
    沈晴掏出两件厚实的羊毛大衣,一件浅灰,一件藏蓝,浅灰的那件小一些,看着是女款的,另一件男款,只有沈焰那样高大的身材才能撑得起来:“听说这边天气热,冬天也不用穿大棉袄,不过这个大衣应该可以穿的,我跟我妈逛百货商店的时候看到挺合适的,就买了,正好你跟我哥一人一件。”
    看到这里,林辰歆都还没说什么,可是后面的东西是不是就过分些了?
    床单、被套、枕套,崭新的一整套陶瓷碗碟,担心在路上磕碰坏了,还每一只都用报纸小心地包了厚厚的一层,还有各种各样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得到的东西。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给沈晴准备的嫁妆呢!
    沈晴还在兴致勃勃地说着:“这个雅霜的雪花膏特别好用,还有这个……”说着说着,发现林辰歆那边没有了身影,抬头一看,见她脸色似乎有点沉重。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不是不喜欢,只是,你们可能误会了,我跟沈焰,应该还没有到这个程度。”
    这已经不是给儿子没见过面的对象带点见面礼这么简单了,在这岛上,一般人家结婚的新人恐怕都置办不了这么多的东西。
    林辰歆轻声说:“这些东西,我不能收的。”
    沈晴傻眼了:“啊?可是我都带来了,那怎么办呀?”
    林辰歆还得反过来安慰她:“没关系的,先放在你哥那里,以后肯定能用上的。”
    沈晴担心地问:“你是不是不愿意嫁给我哥啊?”
    林辰歆无奈地笑了笑,沈晴这姑娘,虽然已经二十四岁了,可大概是家里保护得太好了,天真单纯得很,何况林辰歆的心理年龄也比她大,看着她就像是看个小妹妹一样的。
    第63章
    不过该说的话还是要说清楚, 林辰歆斟酌了一下语气:“当然不是啊,只是我们才刚刚开始谈恋爱,互相之间也算不上太了解, 还远远不到谈婚论嫁那一步呢,现在说这个,是有点早了。”
    “这样啊, 对不起啊, 是我们太自作主张了,你不要生气啊!”沈晴说, 其实她真的以为两人好事将近了, 主要是沈焰在电话里的语气太笃定了, 给他们的感觉, 这就是他认定了的媳妇,肯定不会变了。
    她妈还说,她哥这个人啊, 做事毛毛躁躁的, 说不定什么时候连家里都不通知, 就跟人姑娘把婚给结了,他们家不能让人姑娘受委屈啊,聘礼什么的先不说, 最起码日常过日子的东西是要有的。
    所以才特地紧赶慢赶地备齐了这些东西, 让沈晴送过来,一来是来看看林辰歆这个人怎么样, 二来也是特地来送一趟东西的,毕竟山长水远, 要过来一趟不容易。
    她们看什么都觉得有需要,不知不觉, 带得就有点多了。
    “你也累了吧,要不我们先把这些东西收起来,等你哥回来了再处理,我先带你去吃点东西吧!”
    沈晴也就不再纠结了:“也行,你们这边平时能吃上海鲜吗?”
    “可以的啊,不过现在快中午了,码头那边应该买不到什么海鲜了,我们先去食堂吃个午饭,傍晚有船回来,咱们再去买点好东西回来吃。”
    中午这顿,林辰歆是带沈晴在医院食堂里解决的。
    “我们单位开小灶的师傅手艺也是很不错的。”
    巧了,今天小灶窗口的师傅正好是邓大姐。
    邓大姐本来在后厨只是干杂活的,有一天晚上,医院的领导们开会晚了,误了饭点,办公室主任就下来叫食堂做点儿面条送上去给领导们吃。
    那会儿食堂都已经下班了,人也走得七七八八,办公室主任那边又催得急,邓大姐实在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煮了一盆面条送了上去。
    没想到领导们吃了都说好吃。
    其实这也不奇怪,邓大姐的手艺,可是经过林辰歆盖章认证的,她在后世吃过多少好东西啊,她都认可邓大姐的手艺,那肯定是没得说的。
    而且食堂的大师傅其实也都不是专业的,也就是会做饭而已,这年头人们能吃饱就不错了,还真不怎么追求色香味什么的,因此大师傅们也没有怎么用心去提升过自己的手艺。
    这一比较下来,邓大姐不就脱颖而出了嘛。
    于是领导就直接把邓大姐调到小灶窗口这边,让她专门给领导做饭,以及做单点的小炒了。
    本单位的职工把自己的粮食关系转到食堂,就可以凭着每个月从单位领到的饭票在大窗口打饭了,可是如果想要在小灶窗口吃,那还得另外交钱和粮票。
    所以小灶窗口算是能为单位创收的。
    自从邓大姐调到小灶窗口以后,这边的营业额有了很明显的上升,原本有人有意见的,看到这种情况也无话可说了。
    小灶窗口旁边的小黑板上写着今天提供的菜谱,林辰歆看了一眼,今天提供的菜品还挺丰富。
    她点了一个薄壳苦瓜汤,一个咸菜炒花甲,一个海蛎煎,再一人来了一碗虾汤面。
    沈晴在外面跑了一个上午,早就又累又渴,坐下来的时候还忍不住用手掌给自己扇了扇风:“真难为你们了,这天儿怎么这么热啊!”
    看见林辰歆端着一个热腾腾的砂锅上来,那心情很有几分矛盾,感觉更热了。
    林辰歆拿起勺子给她盛了一碗:“薄壳苦瓜汤,清热解暑的。”
    白瓷碗中飘着几片碧绿的苦瓜,看着是挺清爽,不过……,沈晴微微皱眉,她有点挑食,不太爱吃苦瓜,不过这是嫂子第一次请她吃饭,表现得太挑剔了好像不太好。
    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沈晴眼睛一亮:“不苦诶!”其实也不是不苦,而是有一种淡淡的清苦,是一种特别适合这种炎炎夏日的味道,入喉之后,满口回甘,然后就能感受到一种鲜甜,还有一种她从没有品尝过的特别的清香,热热的一碗下肚,竟然暑气全消。
    “好好喝呀,这是什么汤来着?”
    “薄壳苦瓜汤,加了点儿九层塔提味,再尝尝其他的。”林辰歆笑眯眯地看着沈晴从一开始的小心尝试,到大快朵颐。
    薄壳也就是海瓜子,个头很小,壳薄肉嫩,肉虽然少,但极为鲜甜,跟苦瓜一起煮汤,最为清热解暑。
    咸菜炒花甲滋味鲜香浓郁,虾汤面q弹爽滑,海蛎煎只加了韭菜和地瓜粉,原汁原味,一口咬下,满满的都是嫩滑的海蛎肉。
    “天哪,这简直是要鲜掉舌头了吧!”沈晴夹起一个花甲,“这叫花甲对吧,里面的肉好肥嫩啊!”吃完肉之后,连壳上的汁水也不浪费,舔得干干净净,“这个适合用来配饭吃。”
    “刚刚你说这个虾肉怎么来着,对,就是q弹,怎么想出来的这个形容词,用来形容在嘴巴里似乎还能活蹦乱跳的感觉,实在是太贴切了,在海边吃的虾果然不一样,我在家里那边从来都没有吃过那么鲜甜的。”
    “天哪,这个海蛎看着软乎乎的,我以前都不敢想象自己居然会吃这种东西,可是一吃绝对会上瘾啊,这口感,太绝了。”
    吃得差不多了,沈晴才想起来要问一句:“对了,我哥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林辰歆无奈地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沈晴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你在担心他吗?”
    林辰歆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嗯,他这次出去得挺突然的,而且时间也有点长了。”还是没有说出来她昨天晚上做的噩梦,毕竟太没有根据了,别人只会觉得她在胡思乱想。
    沈晴认真地说:“我们家这几代的男人都是当兵的,我小的时候,我爸也经常不在家,我妈其实也很不容易,跟我哥在一起,辛苦你了。”
    林辰歆摇头微笑:“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沈焰,就该有做好这种心里准备的觉悟,而且你哥哥厉害得很,我相信他一定可以平安回来的,你刚刚说你们家的男人都是当兵的,那你呢?”
    看她一身绿色的军装,林辰歆第一反应她是陆军的女兵,不得不说,这一身军装真的很适合她,英姿飒爽,显得特有朝气。
    “我啊?”沈晴笑嘻嘻的,“我跟我妈一样,是个文艺兵啊!”
    “文艺兵?”
    “嗯,文工团跳舞的,当初我爸就是看到舞台上我妈的演出一见钟情,拼了命地追求她,才把她娶回家的,轮到我的时候,他还不太愿意让我去跳舞呢,可是没办法,我念书又念不来,我妈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去跳舞的话,也实在没什么能做得了的了。”
    林辰歆满心好奇:“那你们是不是特别厉害,能把腿掰到脑袋后面那种?”
    “可以的呀!”沈晴兴奋地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我可以表演给你看看。”
    说着右腿随意地往上一踢,用手扶着,笔直地竖在了脸旁,跟站在那只脚形成一个笔挺的“1”字。
    林辰歆还没来得及惊叹出声,她就把腿放了下来,往后面一甩,整个身体弯成一个圆弧,双手由上往后抓住脚尖,正好碰在头顶上。
    直接把林辰歆给看呆了:“我天,这也太厉害了吧!”
    周围响起一阵掌声,沈晴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做了一个舞台上谢幕的动作,然后就拉着林辰歆跑了。
    下午林辰歆带着沈晴在岛上逛了一圈,看了海,喝了椰子汁,到傍晚渔民的渔船回来的时候去了一趟码头。
    渔民打渔回来,大部分海产品都是渔业集团直接收购的,但渔民们也会留下一部分,自己带回去吃,或者直接在码头上卖给专门来买新鲜海鲜的人。
    只要交易数额不要太大,渔业公司一般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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